ERP系统运行考核实施细则 | 编号 | Q/ -HR-026-2017 |
版本/修订 | A/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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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本实施细则依照各模块用户操作手册、各模块系统解决方案而制定。
1.2. 各部门系统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熟悉本岗位ERP系统操作及数据维护流程以及系统运行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ERP系统各模块用户操作手册的要求,在系统中进行操作,严禁随意填写不规范的数据。
1.3. 各部门系统操作人员应保证业务数据维护和处理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应当在系统中处理的业务,必须在系统中进行处理,以保证系统与实际业务的同步;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部门解决不了的应按流程提交给集团信息管理部进行处理。
1.4. 各部门单据录入ERP系统时,应仔细核对实物的数据和规格,保证系统基础数据与实物的数据一致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5. 各部门系统操作人员应按系统分配的权限进行系统操作,严禁利用他人帐号登录系统,严禁将自己的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2、各部门考核细则
2.1技术部考核:报目准确性必须达100%,错误一项或少一项报目纳入绩效考核。(产品物料的报目齐全,分解的物料规格型号、尺寸、厚度严格依据标准尺寸重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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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单据系统入库及时率,要求三天内必须入库。超过三天负激励20元/单。
采购物料入库准确性100%,严格按系统报目上的规格型号入库,不得错位入库,不得乱码入库,影响生产负激励20元/次,如因入库错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追回损失并给予负激励100元;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追回损失并给予负激励200元;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追回损失并给予负激励500元。
2.3计划部考核:计划下达准确性100%
下错生产订单号、生产订单的数量、生产订单型号品牌而未及时更正,影响正常生产。给予负激励20元/次。
生产订单中途取消或减少而没及时更正,造成物料多余。给予负激励20元/单。
2.4品质部考核:
外检在验收完货后未及时将单据交给仓管导致验收入库数量和判退数量延迟输入影响仓库发料和退货,负激励20元/单。
物料标准重量偏差,泡沫重量允许偏差5%、其它物料重量允许偏差2%。
2.5各部门操作人员考核:
数据处理时多输、输错订单号、录错单号等失误操作,影响生产,给予负激励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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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实施方法:
3.1对每一次违规现象,由管理部依照本考核细则通过电子版信息在QQ群内通报。
3.2罚款每月底30日执行,由管理部对本月处罚结果进行汇总,并编制《ERP月度考核汇总统计表》(附后)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3.3以上考核细则自2017年8月18日实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会签:
技术部 | 生产部 | ||
计划部 | 品质部 | ||
仓 库 | 财务部 | ||
采购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