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工程名称 |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 ||||||||
作业部位 | 作业内容 | ||||||||
交底类别 | 安全技术交底 | 交底日期 | |||||||
交 底 内 容 | 1、一般规定 1.1 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1.2 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1.3 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1.4 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1.5 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1.6 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1.7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1.8 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1.10 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2、材 料 2.1 钢管:钢管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管材。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并严禁打孔。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应按表2.1采用,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 2.2 扣件:采用可锻造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l-1995)的规定。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 结构承重的脚手架: 1.搭设高度不超过20m的脚手架,构造主要参数见表3.2。 2.立杆应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1/200。立杆接长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杆接头应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内。立杆下脚应设纵、横向扫地杆。 3.纵向水平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得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过50mm。纵向水平杆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杆接头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跨内。 4.横向水平杆应设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的交点处,与纵向水平杆垂直。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应大于100mm,伸出里立杆为450mm。
5.脚手架与在建建筑物拉结点必须用双股8号铅丝或φ6.1级钢筋与结构拉顶牢固,拉结点之间水平距离不大于6m,垂直距离不大于4m。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设可靠支顶。 | ||||||||
交底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 |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 |||||||
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名 | |||||||||
作业人员 签名 | |||||||||
注:1、交底类别指总分包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工人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季节性交底等;2、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内容较多时可附有关交底资料;3本表一式二份,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各一份,交底人一份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