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提升信息素养,培养信息时代的合格公民
以学生信息素养的形成为主要目标,信息科技课程的主要目标是培养青少年具有能适应信息社会需要的信息素养。对信息素养必须有全面、正确的认识,它应包括三方面的要求:
第一,信息素养应包括必要的信息科技知识、技能和能力。这不单是指有关信息科技的基本知识和信息技术工具的操作方法;对信息收集、判断、筛选、整理、处理、传输、表达的技能;更重要的是指对相关的信息技术工具能根据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和有效的使用,对运用信息技术工具所完成的作品能进行有主见的正确评价等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信息素养应包括对学生终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能力。这些能力主要是指运用信息技术发展思维、学会学习、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能力,即能用正确的思维方式去批判性和创造性地思考,提出并分析问题,设计问题解决方案和进行决策;能主动探索、研究新知识和新技术,在实践和体验中建构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认知结构;能与他人沟通交流,共同分工合作,创作、发表成果。
第三,信息素养应包括重要的德育教育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是指在信息技术应用过程中的个人自律能力和个人对信息社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即能按照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和法律准则进行个人自律;明确在信息社会中个人对社会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备在信息社会中学习、工作、生活的习惯和规范;具有为社会服务并贡献社会的强烈意识。
二、营造信息环境,打造终生学习的平台
中小学信息科技课程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两个途径来实施,一个途径是让学生通过在规定的年级或时段中开设的信息科技课程的学习,了解信息科技基本知识,学会信息技术基本技能,形成应用信息技术的初步能力,这是学生信息素养形成的基础;另一个途径是引导学生在信息化学习平台上进行各种学科学习和应用,在学习过程中培养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能力。
在信息科技课程的实施过程中,要改变以传授和训练学生掌握各种信息技术操作技能为目的的简单做法,不片面追求某一技术学习和训练的完备性,必须构建让学生有自主发展空间的特定环境,采用“以项目(或任务)带动学习”的策略,让信息技术作为学生认知学习的伙伴。在精心设计的、有意义的项目(或任务)的引领下,让学生循序渐进地掌握技术,学会方法,提高信息技术支持下完成任务的基本能力。
在信息化学习平台上的学习,不是简单地将其他学科的知识内容作为信息科技学科知识或技能学习的任务或载体,或简单地把信息技术作为达到其他学科知识传授目标的工具,而是在学生整个学习阶段,在所有学科的学习过程中,学生都在一个能提供大量信息资源和技术支撑的信息化学习平台上,进行知识建构、实践体验、探索研究和合作交流,也就是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始终能获得必要的信息科技的支持,能将信息科技的运用融合到自己的学习、实践、探究、合作和建构过程中,并在其中潜移默化地强化信息化意识,形成新的学习方法,培养科学精神,形成适应开放的信息社会需要的、公认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使学生真正做到具有良好的信息素养,而且思维开放,思路活跃,能适应环境,健康成长。
三、关照全体学生,适应地区差异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充分考虑高中学生的不同起点水平及个性的差异;强调学生的自主选择、自我设计,为学生提供拓展性的内容,充分挖掘学生潜力;关注不同地区发展的不均衡性,在达到“课程标准”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特色发展。
四、强调问题解决,倡导创新实践
结合高中学生的生活、学习实际设计问题,在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掌握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思想和方法;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在创新实践中发展学生的个性。
五、鼓励积极表达,强调交流与合作
鼓励高中学生运用合适的信息技术,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倡导学生合理运用信息技术,结合生活、学习的实际,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在交流合作中分享思想、反思自我,促进学生的社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