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4 路基土石方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土方路基和石方路基的实测项目技术指标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其他公路(指二级及以下公路)两档设定,其中土方路基压实度按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四级公路三档设定。
4.1.2 本章规定的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如果检查路段以延米计时,则为双车道公路每一检查段内的最低检查频率: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4.1.3 路基压实度须分层检测,并符合附录B规定。路基其他检查项目均在路基项面进行检查测定。
4.1.4 路肩工程可作为路面工程的一个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
4.1.5 服务区停车场、收费广场的土方工程压实标准可按土方路基要求进行监控。
4.2 土方路基
4.2.1 基本要求
1) 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应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压实。
2) 路基填料应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规定,经认真调查、试验后合理选用。
3) 填方路基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4) 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避免冲刷边坡,勿使路基附近积水。
5) 在设定取土区内合理取土,不得滥开滥挖。完工后应按要求对取土坑和弃土场进行修整,保持合理的几何外形。
4.2.2 实测项目
见表4.2.2。
表4.2.2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
| 项次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公路 | ||||||||
| 二级公路 | 三、四级公路 | ||||||||
| 1 | 压实度(%) | 零填及 挖方(m) | 0~0.30 | — | — | 94 | 按附录B检查。 密度法:每200m每压实层测4处 | 3 | |
| 0~0.80 | ≥96 | ≥95 | — | ||||||
| 填方 (m) | 0~0.80 | ≥96 | ≥95 | ≥94 | |||||
| 0.80~1.50 | ≥94 | ≥94 | ≥93 | ||||||
| >1.50 | ≥93 | ≥92 | ≥90 | ||||||
| 2 | 弯沉(0.01mm) | 不大于设计要求值 | 按附录I检查 | 3 | |||||
| 3 | 纵断高程(mm) | +10,-15 | +10,-20 |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 2 | ||||
| 4 | 中线偏位(mm) | 50 | 100 | 经纬仪:每200m测4点,弯道加HY、YH两点 | 2 | ||||
| 5 | 宽度(mm) | 不小于设计 | 米尺:每200m测4处 | 2 | |||||
| 6 | 平整度(mm) | 15 | 20 |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 2 | ||||
| 7 | 横坡(%) | ±0.3 | ±0.5 |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 1 | ||||
| 8 | 边坡 | 不陡于设计值 | 尺量:每200m测4处 | 1 | |||||
②采用核子仪检验压实度时应进行标定试验,确认其可靠性。
③特殊干旱、特殊潮湿地区或过湿土路基,可按交通部颁发的路基设计、施工规范所规定的压实度标准进行评定。
④三级公路修筑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其路基压实度应采用二级公路标准。
4.2.3 外观鉴定
1) 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1~2分。
2) 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Om减1~2分。
3) 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飞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4.3 石方路基
4.3.1 基本要求
1) 石方路堑的开挖宜采用光面爆破法。爆破后应及时清理险石、松石,确保边坡安全、稳定。
2) 修筑填石路堤时应进行地表清理,逐层水平填筑石块,摆放平稳,码砌边部。填筑层厚度及石块尺寸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填石空隙用石碴、石屑嵌压稳定。上、下路床填料和石料最大尺寸应符合规范规定。采用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压至填筑层顶面石块稳定,18t以上压路机振压两遍无明显标高差异。
3) 路基表面应整修平整。
4.3.2 实测项目
见表4.3.2。
表4.3.2 石方路基实测项目
| 项次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公路 | |||||
| 1 | 压实 | 层厚和碾压遍数符合要求 | 查施工记录 | 3 | ||
| 2 | 纵断高程(mm) | +10,-20 | +10,-30 |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 2 | |
| 3 | 中线偏位(mm) | 50 | 100 | 经纬仪:每200m测4点,弯道加HY、YH两点 | 2 | |
| 4 | 宽度(mm) | 不小于设计 | 米尺:每200m测4处 | 2 | ||
| 5 | 平整度(mm) | 20 | 30 |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 2 | |
| 6 | 横坡(%) | ±0.3 | ±0.5 |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 1 | |
| 7 | 边坡 | 坡度 | 不陡于设计值 | 每200m抽查4处 | 1 | |
| 平顺度 | 符合设计要求 | |||||
4.3.3 外观鉴定
1) 上边坡不得有松石。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2) 路基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重1~2分。
4.4 软土地基处治
8) 混凝土路面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生。
7.3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
7.3.1 基本要求
1) 沥青混合料的矿料质量及矿料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 严格控制各种矿料和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每日应做抽提试验、马歇尔稳定度试验。矿料级配、沥青含量、马歇尔稳定度等结果的合格率应不小于90%。
3) 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
4) 基层必须碾压密实,表面干燥、清洁、无浮土,其平整度和路拱度应符合要求。
5) 摊铺时应严格控制摊铺厚度和平整度,避免离析,注意控制摊铺和碾压温度,碾压至要求的密实度。
7.3.2 实测项目
见表7.3.2。
表7.3.2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实测项目
| 项次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公路 | |||||||
| 1 | 压实度(%) | 试验室标准密度的96%(*98%); 最大理论密度的92%(*94%); 试验段密度的98%(*99%) | 按附录B检查,每200m测1处 | 3 | ||||
| 2 | 平整度 | σ(mm) | 1.2 | 2.5 | 平整度仪:全线每车道连续按每100m计算IRI或σ | 2 | ||
| IRI(m/km) | 2.0 | 4.2 | ||||||
| 最大间隙h(mm) | - | 5 |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 |||||
| 3 | 弯沉值(0.01mm) | 符合设计要求 | 按附录I检查 | 2 | ||||
| 4 | 渗水系数 | SMA路面200ml/min;其他沥青混凝土路面300ml/min | - | 渗水试验仪:每200m测l处 | 2 | |||
| 5 | 抗滑 | 摩擦系数 | 符合设计要求 | - | 摆式仪:每200m测1处; 摩擦系数测定车:全线连续 | 2 | ||
| 构造深度 | 铺砂法:每200m测1处 | |||||||
| 6 | 厚度(mm) | 代表值 | 总厚度:设计值的-8% 上面层:设计值的-10% | -8%H | 按附录H检查,双车道每200m测1处 | 3 | ||
| 合格值 | 总厚度:设计值的-10% 上面层:设计值的-20% | -15%H | ||||||
| 7 | 中线平面偏位(mm) | 20 | 30 | 经纬仪:每200m测4点 | ||||
| 8 | 纵断高程(mm) | ±10 | ±15 | 水准仪:每200m测4断面 | ||||
| 9 | 宽度(mm) | 有侧石 | ±20 | ±30 | 尺量:每200m测4断面 | |||
| 无侧石 | 不小于设计 | |||||||
| 10 | 横 坡(%) | ±0.3 | ±0.5 | 水准仪:每200m测4处 | ||||
②表列厚度仅规定负允许偏差。其他公路的厚度代表值和极值允许偏差按总厚度计,当总厚度≦60mm时,允许偏差分别为-5mm和-10mm;总厚度>60mm时,允许偏差分别为-8%和-15%的总厚度。H为总厚度(mm)。
7.6 水泥土基层和底基层
7.6.1 基本要求
1) 土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土块要经粉碎。
2) 水泥用量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
3) 路拌深度要达到层底。
4) 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时间不应超过3~4h,并应短于水泥的终凝时间。
5) 碾压检查合格后立即覆盖或洒水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7.6.2 实测项目 见表7.6.2。
表7.6.2 水泥土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 项次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 基层 | 底基层 | |||||||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 公路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公路 | |||||
| 1 | 压实度(%) | 代表值 | - | 95 | 95 | 93 | 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 | 3 |
| 极值 | - | 91 | 91 | |||||
| 2 | 平整度(mm) | - | 12 | 12 | 15 |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 2 | |
| 3 | 纵断高程(mm) | - | +5,-15 | +5,-15 | +5,-20 |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 1 | |
| 4 | 宽度(mm) | 不小于设计 | 不小于设计 | 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 | 1 | |||
| 5 | 厚度(mm) | 代表值 | - | -10 | -10 | -12 | 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 | 2 |
| 合格值 | - | -20 | -25 | -30 | ||||
| 6 | 横坡(%) | - | ±0.5 | ±0.3 | ±0.5 |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 1 | |
| 7 | 强度(Mpa) | 符合设计要求 | 符合设计要求 | 按附录G检查 | 3 | |||
1) 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2) 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7 水泥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和底基层
7.7.1 基本要求
1) 粒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应根据当地料源选择质坚干净的粒料,矿渣应分解稳定,未分解渣块应予剔除。
2) 物质 水泥用量和矿料级配按设计控制准确。
3) 路拌深度要达到层底。
4) 摊铺时要注意消除离析现象。
5) 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时间不应超过3~4h,并应短于水泥的终凝时间。
6) 碾压检查合格后立即覆盖或洒水养生,养生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表7.7.2 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 项次 | 检查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 基层 | 底基层 | |||||||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公路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 其他公路 | |||||
| 1 | 压实度(%) | 代表值 | 98 | 97 | 96 | 95 | 按附录B检查每200m每车道2处 | 3 |
| 极值 | 94 | 93 | 92 | 91 | ||||
| 2 | 平整度(mm) | 8 | 12 | 12 | 15 | 3m直尺:每200m测2处×10尺 | 2 | |
| 3 | 纵断高程(mm) | +5,-10 | +5,-15 | +5,-15 | +5,-20 |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 1 | |
| 4 | 宽度(mm) | 不小于设计 | 不小于设计 | 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 | 1 | |||
| 5 | 厚度(mm) | 代表值 | -8 | -10 | -10 | -12 | 按附录H检查,每200m每车道1点 | 3 |
| 合格值 | -15 | -20 | -25 | -30 | ||||
| 6 | 横坡(%) | ±0.3 | ±0.5 | ±0.3 | ±0.5 |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 1 | |
| 7 | 强度(Mpa) | 符合设计要求 | 符合设计要求 | 按附录G检查 | 3 | |||
1) 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无明显离析.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2) 施工接茬平整、稳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8.2 桥梁总体
8.2.1 基本要求
1) 桥梁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2) 桥下净空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3) 特大跨径桥梁或结构复杂的桥梁,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
8.2.2 实测项目
见表8.2.2。
表8.2.2 桥梁总体实测项目
|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 1 | 桥面中线偏位(mm) | 20 | 全站仪或经纬仪:检查3~8处 | 2 | |
| 2 | 桥宽(mm) | 车行道 | ±10 | 尺量:每孔3~5处 | 2 |
| 人行道 | ±10 | ||||
| 3 | 桥长(mm) | +300,-100 | 全站仪或经纬仪、钢尺检查 | 1 | |
| 4 | 引道中心线与桥梁中心线的衔接(mm) | 20 | 尺量;分别将引道中心线和桥梁中心线延长至两岸桥长端部,比较其平面位置 | 2 | |
| 5 | 桥头高程衔接(mm) | ±3 | 水准仪:在桥头搭板范围内顺延桥面纵坡,每米1点测量标高 | 2 | |
1) 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条应顺滑清晰,无突变、明显折变或反复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 栏杆、防护栏,灯柱和缘石的线形顺滑流畅,无折弯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 踏步顺直,与边坡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8.3 钢筋和预应力筋加工、安装及张拉
8.3.1 钢筋加工及安装
1 基本要求
1) 钢筋、机械连接器、焊条等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2) 冷拉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钢筋平直,表面不应有裂皮和油污。
3) 受力钢筋同一截面的接头数量、搭接长度、焊接和机械接头质量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4) 钢筋安装时,必须保证设计要求的钢筋根数。
5) 受力钢筋应平直,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它损伤。
2 实测项目
见表8.3.1-1至8.3.1-3。
表8.3.1-1 钢筋安装实测项目
|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 1△ | 受力钢筋间距(mm) | 两排以上排距 | ±5 | 尺量:每构件检查2个断面 | 3 | |||
| 同排 | 梁、板、拱肋 | ±10 | ||||||
| 基础、锚碇、墩台、柱 | ±20 | |||||||
| 灌注桩 | ±20 | |||||||
| 2 | 箍筋、横向水平钢筋、螺旋筋间距(mm) | ±10 | 尺量:每构件检查5~10个间距 | 2 | ||||
| 3 | 钢筋骨架尺寸 | 长 | ±10 | 尺量:按骨架总数30%抽查 | 1 | |||
| 宽、高或直径 | ±5 | |||||||
| 4 | 弯起钢筋位置(mm) | ±20 | 尺量:每骨架抽查30% | 2 | ||||
| 5 | 保护层厚度(mm) | 柱、梁、拱肋 | ±5 | 尺量:每构件沿模板周边检查8处 | 3 | |||
| 基础、锚碇、墩台 | ±10 | |||||||
| 板 | ±3 | |||||||
|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 1 | 混凝土强度(MPa) | 在合格标准内 | 按附录D检查 | 3 | ||
| 2 | 粱(板)长度(mm) | +15,-10 | 尺量:每梁(板) | 1 | ||
| 3 | 宽度(mm) | 干接缝(粱翼缘、板) | ±10 | 尺量:检查3处 | 1 | |
| 湿接缝(梁翼缘、板) | ±20 | |||||
| 箱梁 | 顶宽 | ±30 | ||||
| 底宽 | ±20 | |||||
| 4 | 高度(mm) | 梁、板 | ±5 | 尺量:检查2处 | 1 | |
| 箱梁 | +0,-5 | |||||
| 5 | 断面尺寸(mm) | 顶板厚 | +5,-0 | 尺量:检查3个断面 | 2 | |
| 底板厚 | ||||||
| 腹板或梁肋 | ||||||
| 6 | 平整度(mm) | 5 | 2m直尺:每侧面每梁长测l处 | 1 | ||
| 7 | 横系梁及预埋件位置(mm) | 5 | 尺量:每件 | 1 | ||
1 基本要求
1) 水泥混凝土桥面的基本要求同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桥面的基本要求同沥青混凝土路面.
2) 桥面泄水孔进水口的布置应有利于桥面和渗入水的排除,其数量不得少于设计要求,出水口不得使水直接冲刷桥体。
2 实测项目
表8.12.2-1 桥面铺装实测项目
|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 1 | 强度或压实度 | 在合格标准内 | 按附录B或D检查 | 3 | |||
| 2 | 厚度(mm) | +10,-5 | 对比桥面浇筑前后标高检查:每100m测5处 | 2 | |||
| 3 | 平整度 | 高速、一级公司 | 沥青混凝土 | 水泥混凝土 | 平整度仪:全桥每车道连续检测,每100m计算IRI或ɑ | 2 | |
| IRI(m/km) | 2.5 | 3.0 | |||||
| ɑ(mm) | 1.5 | 1.8 | |||||
| 其他公路 | IRI(m/km) | 4.2 | |||||
| ɑ(mm) | 2.5 | ||||||
| 最大间隙h(mm) | 5 | 3m直尺:每100m测3处×3尺 | |||||
| 4 | 横坡 | 水泥混凝土 | ±0.15% | 水准仪:每l00m检查3个断面 | 1 | ||
| 沥青面层 | ±0.3% | ||||||
| 5 | 抗滑构造深度 | 符合设计要求 | 砂铺法:每200m查3处 | 1 | |||
附录B 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
B.0.1 路基和路面基层、底基层的压实度以重型击实标准为准。沥青层压实度以(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为准。
对于特殊干旱、潮湿地区或过湿土,以路基设计施工规范规定的压实度标准进行评定。
B.0.2 标准密度应作平行试验,求其平均值作为现场检验的标准值。对于均匀性差的路基土质和路面结构层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补标准密度试验,求得相应的标准值,以控制和检验施工质量。
B.0.3 路基、路面压实度以1~3km长的路段为检验评定单元,按本标准各有关章节要求的检测频率进行现场压实度抽样检查,求算每一测点的压实度K。细粒土现场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粗粒土及路面结构层压实度检查可以采用灌砂法、水袋法或钻孔取样蜡封法。应用核子密度仪时,须经对比试验检验,确认其可靠性。
检验评定段的压实度代表值K(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为:式中:K=k-ta/√ ̄n*S≥K0
式中:K—检验评定段内务测点压实度的平均值;
ta—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a)而变的系数;ta见附表B。
采用的保证率: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9%,路基、路面面层为95%;
其他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5%,路基、路面面层为90%;
S—检测值的标准差;
n—检测点数;
K0—压实度标准值。
路基、基层和底基层:K≥K0,且单点压实度Ki全部大于等于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时,评定路段的压实度合格率为100%;当K≥K0,且单点压实度全部大于等于规定极值时,按测定值不低于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K 沥青面层:当K≥K0且全部测点大于等于规定值减3个百分点时,评定路段的压实度合格率为100%:当K≥K0时,按测定值不低于规定值减1个百分点的测点数计算合格率。 K C.0.1 混凝土弯拉强度试验方法应使用标准小粱法或钻芯劈裂法,试件使用标准方法制作,标准养生时间28d。按表7.2.2所列检查频率,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每工作班制作2~4组:日进度大于1000m取4组,大于等于500m取3组,小于500m取2组。其它公路每工作班制作1~3组:日进度大于1000m取3组,大于等于500m取2组,小于500m取1组。每组3个试件的平均值作为一个统计数据。 C.0.2 混凝土弯拉强度的合格标准 1) 试件组数大于10组时,平均弯拉强度合格判断式为: fcs≥fr+Kσ 式中: fcs—棍凝土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MPa); fr —设计弯拉强度标准值(MPa); K —合格判定系数(见附表C); σ—强度标准差。 当试件组数为11~19组时,允许有一组最小弯拉强度小于0.85fr,但不得小于0.80fr。当试件组数大于20组时,其它公路允许有一组最小弯拉强度小于0.85fr,但不得小于0.75fr;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均不得小于0.85fr。 C.0.2.2 试件组数等于或少于10组时,试件平均强度不得小于1.10fr,任一组强度均不得小于0.85fr。 C.0.3 当标准小梁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fcs和最小弯拉强度fmin中有一个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在不合格路段每公里海车道钻取3个以上Φ150mm的芯样,实测劈裂强度,通过各自工程的经验统计公式换算弯拉强度,其合格判定平均弯拉强度fcs和最小值fmin必须合格,否则,应返工重铺。 C.0.4 实测项目中,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附录D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D.0.1 评定水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标准养生28d龄期的试件为准。试件为边长150mm的立方体。试件3件为1组,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地点或拌和地点分别随机制取试件。 2) 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 3) 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时,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2组。 4)上部结构,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应制取1组,16~30m制取2组,31~50m制取3组,50m以上者不少于5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 5) 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2组;桩长20m以上者不少于3组;桩径大、浇筑时间很长时,不少于4组。如换工作班时,每工作班应制取2组。 6) 构筑物(小桥涵、挡土墙)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2组。当原材料和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和站拌制时,可几座或几处合并制取2组。 7) 应根据施工需要,另制取几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生的试件,作为拆模、吊装、张拉预应力\承受荷载等施工阶段的强度依据。 D.0.2 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标准 1) 试件≥10组时,应以数理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评定: Rn-KlSn≥0.9R Rmin≥K2R 式中:n—同批混凝土试件组数; Rn—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平均值(MPa); Sn—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标准差(MPa), R—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MPa); Rmin—n组试件中强度最低一组的值(MPa): K1、K2—合格判定系数,见附表D。 D.0.2.2 试件<10组时,可用非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进行评定: Rn≥1.15R Rmin≥0.95R D.0.3 实测项目中,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附录E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 E.0.1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系指在喷射混凝土板件上,切割制取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生28d,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极限抗压强度,乘以0.95的系数。 E.0.2 双车道隧道每10延米,至少在拱脚部和边墙各取1组(3个)试件。 其他工程,每喷射50~100m3混合料或小于50m3混合料的工程,不得少于1组。 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需重新制取试件。 E.0.3 喷射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标准 1) 同批试件组数n≥10时 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不低于设计值; 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不低于0.85设计值。 2) 同批试件组数n<10时 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不低于1.05设计值; 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不低于0.9设计值。 E.0.4 实测项目中,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附录F 水泥砂浆强度评定 F.0.1 评定水泥砂浆的强度,应以标准养生28d的试件为准。试件为边长70.7mm的立方体。试件6件为1组,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随机制取,不得挑选。 2) 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2组。 3) 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可制取1组。 4) 拱圈砂浆应同时制取与砌体同条件养生试件,以检查各施工阶段强度。 F.0.2 水泥砂浆强度的合格标准 1) 同强度等级试件的平均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2) 任意一组试件的强度最低值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5%。 3) 实测项目中,水泥砂浆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附录G 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评定 G.0.1 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以规定温度下保湿养生6d、浸水ld后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为准。 G.0.2 在现场按规定频率取样,按工地预定达到的压实度制备试件。每2000m2或每工作班制备1组试件:不论稳定细粒土、中粒土或粗粒土,当多次偏差系数Cv≤10%时,可为6个试件;Cv=10~15%时,可为9个试件;Cv>15%时,则需13个试件。 G.0.3 试件的平均强度R应满足下式要求:R≥Rd/(1-ZaCv) 式中:Rd—设计抗压强度(Mpa) Cv—试验结果的偏差系数(以小数计);Za—标准正态分布表中随保证率而变的系数。 高速、一级公路:保证率95%,Za=1.5 其他公路:保证率90%,Za=1.282。 G.0.4 评定路段内半刚性材料强度评为不合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附录H 路面结构层厚度评定 H.0.1 评定路段内路面结构层厚度按代表值和单个合格值的允许偏差进行评定。 H.0.2 按规定频率,采用挖验或钻取芯样测定厚度。 H.0.3 厚度代表值为厚度的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值,即: XL=X-ta/√ ̄n*S式中:XL—厚度代表值(算术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 X—厚度平均值;S—标准差;n—检查数量; ta—t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a)而变的系数,可查附表B。 采用的保证率: 高速、一级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9%,面层为95%。其他公路:基层、底基层为95%,面层为90%。 H.0.4 当厚度代表值大于等于设计厚度减去代表值允许偏差时,则按单个检查值的偏差不超过单点合格值来计算合格率;当厚度代表值小于设计厚度减去代表值允许偏差时,相应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代表值和单点合格值的允许偏差见第7章各节实测项目表。 H.0.5 沥青面层一般按沥青铺筑层总厚度进行评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分2~3层铺筑时,还应进行上面层厚度检查和评定。 附录I 路基、柔性基层、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 I.0.1 弯沉值用贝克曼梁或自动弯沉仪测量。每一双车道评定路段(不超过lkm)检查80~100个点,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测点。 I.0.2 弯沉代表值为弯沉测量值的上波动界限,用下式计算: lr=l+ZaS 式中:lr—弯沉代表值(0.0lmm); —实测弯沉的平均值: S—标准差: Za—与要求保证率有关的系数, 沥青面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1.5二、三级公路1.5 路 基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2.0 二、三级公路1.5 I.0.3 当路基和柔性基层、底基层的弯沉代表值不符合要求时,可将超出l±(2~3)S的弯沉特异值舍弃,重新计算平均值和标准差。对舍弃的弯沉值大于l+(2~3)S的点,应找出其周围界限,进行局部处理。 用两台弯沉仪同时进行左右轮弯沉值测定时,应按两个测点计,不能采用左右两点的平均值。 I.0.4 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要求的弯沉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 I.0.5 测定时的路表温度对沥青面层的弯沉值有明显影响,应进行温度修正。当沥青层厚度小于或等于50mm时,或路表温度在20℃±2℃范围内,可不进行温度修正。 若在非不利季节测定时,应考虑季节影响系数。 附录K 路面横向力系数评定 K.0.1 评定路段内的路面横向力系数按SFC的设计或验收标准值进行评定。 K.0.2 SFC代表值为SFC算数平均值的下置信界限值,即: SFCr=SFC-ta/√ ̄n*S 式中:SFCr—SFC代表值; SFC —SFC平均值: S—标准差; N—采集数据样本数量; T—t分布表中随测点数和保证率(或置信度α)而变的系数,可查附表。 采用的保证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为95%;其他公路为90%。 K.0.3 当SFC代表值不小于设计或验收标准时,以所有单个SFC值统计合格率;当SFC代表值小于设计或标准值时,该路段为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