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掘进工作面
遇地质构造安全技术措施
XXX煤矿
XXX年XX月
审签页
| 编制 | 会审时间 | ||
| 会审内容 | |||
| 职务 | 意见 | 签字 | 日期 |
| 矿 长 | |||
| 工程师 | |||
| 生产矿长 | |||
| 安全矿长 | |||
| 机电矿长 | |||
| 会审意见 | |||
根据11M4南运输顺槽掘进巷道电法超前探测结果分析及预
报,工作面掘至 255米时,遇地质构造带。由于该构造带的出 现,给工作面的正常掘进造成影响,为了保证工作面顺利经过该 地质构造带,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 技术要求
1、 沿M煤层顶板进行掘进,将 M煤层顶板以下所有岩石放 落。
2、 掘进作业缩短循环,每循环为 800mm。
3、 加强顶板管理,防止顶板破碎的砰石冒落。
4、 加强工程质量的要求,对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进行 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 过构造带安全措施
1、掘进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使用长把工具,
且长把工具长度不得小于 3米。
敲帮问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程:
1此项工作应有 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监护一人用长
柄工具按“由后向前、先上后下”的工作顺序找掉顶帮及迎头活
砰危岩。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 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砰
顺杆而下伤人。
3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砰或煤砰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 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2、 掘进时必须掘一排打一排锚杆,锚索必须及时跟上;每根
锚杆使用3卷锚固剂,每根锚索使用 5根锚固剂,锚固剂型号均 为MSK2340O空顶距离不得超过 1米。
3、 掘进时必须使用前探梁,使用时必须保证前探梁吊环紧
固,前探梁上木板厚度不得小于 5cm。
4、 锚索的外漏长度小于 350MM ,必须及时的张拉锚索,张 拉预紧力控制在 60~80KN。
5、 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盘紧贴巷 壁。安装的托盘要与围岩接触严密,严禁在托盘后充填木片、渣
子等杂物,托盘、螺母要上紧上牢,锚杆外露长度 20〜30mm。
6、 顶锚杆、锚索必须垂直于顶板打设。
7、 顶网、帮网要用双层网且压茬连接,而且接头必须压在锚
杆托盘以下,压接长度不小于 100mm,锚网各边均用14#铁丝相互
连接紧固,每隔200颇有一个连接点。
8、 如遇岩石坚硬时需爆破处理,应遵循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爆破工作要由专职爆破员进行,上班后领取所需药、
管,必须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分别装在加锁的木箱内保 管,下班后将剩余的药、管清点后交回火药库,不准乱丢乱放。
(3)爆破时要在11M4南运输顺槽内站岗警戒,撤人距离不
小于100米。确认撤人完毕后发出爆破信号,且等 5s后确认无异
常方可放炮。岗哨在听到解除信号后,方可撤岗,担任警戒人员 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白撤岗。
(4)严禁一边打眼一边装药及一次装药分次起爆。装药人员 由爆破工担任,每装完一个炮眼,雷管脚线要扭结短路且悬空, 各类圈眼要选用同号雷管起爆,装药爆破前必须切断电源,爆破 母线扭结短路,且保持正常通风。
(5)装药时应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 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线 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6)炮眼封泥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 炮泥或用不染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 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 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7)联线工作由爆破工一人进行,随撤随放线,母线远离任 何导电物体,更不准和电缆挂在一起,爆破钥匙要随身携带,不 得转交她人。爆破时所有机电设备、电缆、风水管要切实保护 好,不准停风爆破。
(8)爆破母线不得有明接头,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 短路。
(9)爆破前要将瓦斯探头、风筒等设施保护好,防止放炮崩
坏。
9、施工过程始终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 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 施。探放水时应遵循下列规定:
(1)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 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 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
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工作人员到地面,然后采区安 全措施,进行处理。
(2)当钻孔接近地质构造区域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 它有害气体涌出的,应该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 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 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 调度室,及时处理。
(3)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排水能力,控制 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 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 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
(4)在过地质构造带有淋水时,应在工作面设置临时水沟进 行排水,防止水在工作面无序的流出。
10 、 “一通 三 防”管理措施
( 一 ) 通 风 安 全 措 施
(1)供风系统:采用原有局部通风机压入式供风,双风机双电 源,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 5m,
揭穿地质构造时根据情况随时向前延伸风筒,确保有害气体不超 限。局部通风机采用“双回路”供电,正常情况下主局部通风机 供风,备用局部通风机在主局部通风机停风后能够白动切换,保 证连续供风。
(2)供风制度:风机由当班瓦检员负责管理,保证风机连续 运转,不得随意停风。因故必须停风时,必须提出停风申请,制 定停风撤人及恢复通风安全措施,经生产矿长、安全经理、总工 程师、通风区长、通风科批准后方可停风。恢复通风必须按制定 的措施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若出现故障导致双风机均无 法工作时,瓦检员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人员,汇报调度室,由当 班班长负责在井口设置警戒线,严禁人员入内。
(3)供风异常情况处理:
a.若炮后观测到炮烟未正常排出,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再 通风15分钟后,由瓦检员、班组长、放炮员和安检员,携带氧气 测定仪、多种气体检测仪、光学瓦斯鉴定器由外向里逐段检查, 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b.若与地质构造贯通后出现回风量增加,必须立即撤出人
员,观测气体成分,连续观测 30分钟无异常时,方可进入工作面 恢复生产,尽快在贯通点设置临时风障,使风流恢复正常。期间 必须增加瓦斯检查次数,发现异常立即撤人。
c.若贯通后回风减少、停滞、反向,说明工作面向地质构区 域带漏风严重,此时必须连续监测巷道风量,立即在贯通点打设 临时风障减少漏风,维持巷道正常风速,防治瓦斯等有害其它超 限
(二)过地质构造区域防治瓦斯、防治白然发火、防治煤尘措 施
(1)过地质构造期间,必须每班配备一名专职瓦检员检查瓦 斯、煤层发火情况和煤尘情况。
(2)必须配够足够的光学瓦斯鉴定器、多种气体检测仪、氧 气浓度测定仪、一氧化碳测定仪、瓦斯断电仪和瓦斯传感器,所 有使用仪器使用必须进行鉴定合格,并定期校验,保证仪器准确 可靠。
(3)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a.过地质构造期间,瓦检员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甲烷、二氧化 碳浓度和温度,检查两次一氧化碳浓度,一次硫化氢浓度,当风 量变化,出现异常气味时,必须增加检查次数。每次检查结果必 须通知现场作业班长并签字认可,然后汇报通风科,通风科将汇 报情况记入瓦斯管理台帐。
b.检查地质构造区域必须从井口向工作面逐步向里检查,检 查时应检查 CH4、CQ、CO、H2S、O2、温度等参数,发现异常立 即撤出,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检查人员应依次向前检查,不 得盲目进入。对地质构造区域的瓦斯等参数检查,人员必须站在
安全地点内,米用探杖伸入地质构造区域米样,不得直接进入地 质构造区域检测。
c.停风后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编制专项排放措施对积
聚瓦斯进行控制排放。
(4 ) 瓦斯异常情况汇报制度
检测人员发现有害气体超标、有火区存在、煤尘飞扬等异常情
况时,必须立即撤人,同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应立即汇报值班
矿长,值班矿长应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做出相应的撤人、停电、
设置警戒、保持通风、加强瓦斯检测的命令,严防发生安全事 故。
其它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
«11M4南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执行,由安全科监督落 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