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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造定[2003] 8号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9 06:18:12
文档

京造定[2003] 8号

  通知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费率的通知                                 京造定[2003]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京财综[2003]1137号“关于取消部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03年7月1日起(含7月1日,以下同)取消定额编制管理费。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间接费及其他费用定额》、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企业管理费的费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执行1996年《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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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通知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费率的通知                                 京造定[2003]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京财综[2003]1137号“关于取消部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03年7月1日起(含7月1日,以下同)取消定额编制管理费。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间接费及其他费用定额》、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企业管理费的费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执行1996年《北
  通知

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费率的通知

                                 

 京造定[2003] 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京财综[2003]1137号“关于取消部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03年7月1日起(含7月1日,以下同)取消定额编制管理费。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间接费及其他费用定额》、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企业管理费的费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行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在施工程,其费用调整已纳入竣工期调价系数,不再另行调整。

二、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

1.凡2003年7月1日以后的新开工程,参照附表一的标准执行。

2.凡2003年7月1日以前已经决标,但在7月1日以后开工的工程,参照附表一调整的幅度,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3.凡2003年7月1日以前已开工的在施工程,应按以下的规定办理:7月1日以前的已完工作量,执行原费率标准;未完的工作量参照附表一调整的幅度,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三、凡2003年7月1日以后编制设计概算的,按附表二执行。

四、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一律不再调整。

五、本通知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附表一: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企业管理费调整表

附表二: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企业管理费调整表

附表一: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企业管理费调整表

定额项          目

计费基数费率(%)

编号
2-1 单  层  建  筑

 5.65
2-2住    宅

檐高25m以下

5.55
2-325m以上

6.05
2-4公共建筑25m以下

5.65
2-545m以下

 6.74
2-6 45m以上

 7.24
2-7装  饰  工  程

人工费44.6
2-8构筑物混凝土烟囱、水塔、筒仓及500m3以上水池

 6.24
2-9其          它

5.15
2-10钢    结    构

2.38
2-11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3.97
2-12桩    基    础

 3.87
2-13仿  古  建  筑

 5.85
2-14 住    宅

 25m以下

 43.6
2-1525m以上

49.5
2-16公共建筑 25m以下

47.6
2-1745m以下

55.5
2-18 45m以上

 61.4
2-19 其           它

 53.5
2-20道           路

 6.05
2-21桥           梁

5.65
2-22给           水

4.66
2-23排           水

5.75
2-24 燃 气  、 热 力

 5.15
2-25绿  化  工  程

人工费18.8
2-26庭  园  工  程

直接费4.95
 

附表二:      
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企业管理费调整表

一、建筑工程
序号工程类别取费基数费率(%)

1 工业厂房跨度18m以外

 14.48
2单层建筑跨度18m以内

 13.32
3 其他建筑 12.14
4   45m以上

15.23
5住宅建筑檐高45m以下

 14.02
6  25m以下

 13.09
7   45m以上

 17.29
8公共建筑檐高45m以下

16.11
9  25m以下

 13.63
10 混凝土烟囱、水塔、筒仓 15.73
11贮水(油)池

500m3以外

 15.25
12500m3以内

 14.48
13混凝土为主其他构筑物12.08
14 砖砌体为主构筑物 11.38
15钢结构 5.
16土石方 9.29
17打桩工程 9
18仿古建筑 14.02
19室内设施安装 4.81
20室外工程 11.18
21电气 45m以上

 111
22采暖45m以下

 102
23给排水  25m以下

 93
24非集中空调45m以上

定额133
25煤气 45m以下

人工费119
26   25m以下

 102
27变配电、通风、集中空调 115
电梯、锅炉、架空线路 
路灯、室外电缆敷设 
二、安装工程      
序号工程类别取费基数费率(%)

28机械设备定额人工费96
通信设备
通信线路
工艺管道
热力设备
工艺金属结构
化学工艺设备
刷油绝热防腐蚀
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
29炉窑砌筑直接费12
三、市政工程      
序号工程类别取费基数费率(%)

30道路路宽14m以外

直接费15.08
31路宽14m以内

13.95
32桥梁立交桥14.10
33过街桥、通道、箱涵12.90
34给水钢管管径1m以外

12.00
35管道管径1m以内

11.80
36 铸铁管9.26
37排水砼沟及φ1000外管

14.10
38管道砖沟及φ1000内管

13.79
39煤气、热力管道12.30
40园林绿化11.20
41园林附属12.00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3年10月9日

 

 

 

 

 

 

抄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建委、市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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