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款》、《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及时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医院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医院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医务科、院感科科长及成员
医院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院感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传染病管理
(一)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院感科的共同管理下认真开展医院的传染病管理工作。
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各职能科室主任,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按照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院感科、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的三级管理模式进行传染病管理控制
(五)建立健全院内疫情监控网,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六)院感科每天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进行传染病疫情管理督查。
(七)加强院内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和能力
三、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按照《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预案》制定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一)突发传染病疫情报告按照“首诊负责制”进行报告,任何部门或个人严禁“漏报、误报、谎报、迟报”突发传染病疫情。
(二)对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首诊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并向院感科和医务科报告。
(三)其他重大、突发、有特殊规定的传染病按本预案规定报告和处理。
(四)院感科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启动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五)立即向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执法队报告疫情、医院报告时限在2小时内。
(六)在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协助下对突发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与控制工作,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予以保证。
(七)由医务科组织专家对病人进行会诊,将会诊结果向区卫生健康局报告。
(八)根据传染源的性质,立即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患者使用的物品按消毒隔离要求处理。
(九)检验科等科室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病原体的分析和进行相关监测、检验工作。
(十)保护同病室的患者。加强消毒隔离工作。患者出院、转出后,应严格按照传染源性质进行终末消毒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隔离就诊过的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病区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规范处理医疗废物,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加大投放污水消毒处理药物量。
(十一)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写出调查,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处理及报告程序。
确诊为传染病人----报告----诊断----救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手足口病、H7N9等其他重点传染病应急处理按医院流程汇编中“传染病报告工作流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