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词解释--------基本指标 |
| 居住面积密度 ( Density of living floor area ) 在中国,指居住单元内居室面积总和与居住区、居住小区或住宅组团内土地总面积之百分比。 居住建筑面积密度 ( Density of residential floor area ) 在中国,指居住区、居住小区或住宅组团,居住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与土地总面积之百分比。 居住人口密度 ( Density of registered inhabitants ) 在中国,指居住区、居住小区或住宅组团中,单位面积内持有正式户口的居住人口数。 人口密度 ( Population density ) 人口数字与所在地区面积之比。 人口分布 ( Population distribution ) 指根据统计得出的某一区域,地区或国家内居民的分布状况。 人口机械增长 ( Population growth from migration ) 在中国,指城市中人口除自然增长外,因其他原因的增长,例如因人口迁移或工作调动,而将户口从一地迁至另一地所造成的人口增长。 居住密度 ( Residential density ) 居住区内的人口数或住房套数与居住区面积之比,分毛密度与净密度两种。毛密度指单位面积上的人口数或住户房套数与居住区总面积(包括住房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人行道)。而净密度则仅按住房用地计算。 在中国,居住密度有三个主要指标:(1)居住人口密度;(2)居住建筑面积密度;(3)居住面积密度。 高层高密度 ( High-rise/high density ) 在一块土地上建造多栋高层建筑,而其间或四周只余较小空间或小块空地,该块土地上的居住密度因而很高。这种作法常在可建造用地的比较紧张的城市中采用,例如。 高层低密度 ( High-rise/low density ) 住房建设的一种方法,即建造一栋或数栋供多户居住的高层公寓楼,而将建设用地的大部分留作空地或绿地。 建筑面积比 ( Floor-area ratio ) 在美国,指控制建筑物体积的指标,即将允许的总建筑面积以用地面积的倍数表示。例如,在一万五千平方英尺的土地上,如建筑面积比为2,即表示其上所建的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三万平方英尺。在英国其相应指标称“容积率”和“建筑面积指标”。 居住建筑面积 ( Residential floor area ) 在中国,指居住建筑的全部建筑面积,即各层外墙皮内的全部楼面积,包括各居住单元的居住面积、辅助面积、公共面积和结构所占的面积。 建筑高度 ( Building height ) 建筑物垂直方向的大小,以层数或尺寸(英尺或米)计。市区的建筑高度一般有规定。,根据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一至三层为低层,四至六层为多层,七至九层为中高层,十至三十层为高层。 建筑红线 ( Building line ) 按地方建筑规范的规定,建筑物外立面所不能超出的界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