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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制度题库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9 06: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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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制度题库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复习指导1.制度及政治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制度是由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体系,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和体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制度指的是一个社会为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约束规则,狭义的制度指的就是正式约束及其结构化的形式,特别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所遵循的规则。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验生活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它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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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当代政治制度复习指导1.制度及政治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制度是由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体系,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和体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制度指的是一个社会为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约束规则,狭义的制度指的就是正式约束及其结构化的形式,特别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所遵循的规则。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验生活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它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复习指导

  1.制度及政治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制度是由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体系,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和体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制度指的是一个社会为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约束规则,狭义的制度指的就是正式约束及其结构化的形式,特别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所遵循的规则。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验生活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

  它具有如下一些特征:第一,历史性。第二,阶级性。第三,权威性。第四,层次性。第五,稳定性。

  2.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制度,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等。

  3.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进和创新的一种形式。所谓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实行法治。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

  依法治国突出表现在依法行政方面。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必须以司法公正为目标,推进司法改革。而要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的抗干扰能力。

 4.的分类和我国的类别属性:现有的分类,大致可以分为形式上的和实质上的两大类型。形式上的有成文和不成文;是以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为标准来划分的;刚性和柔性,是以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的机关及程序为标准为划分的;钦定、协定和民定,是以制定和修改的主体不同为标准为划分的。我国的是成文、刚性和民定。实质上的从的性质和实际功效的角度来对进行划分。西方学者把划分为规范性、名义性、语义性;保障性的(真正的)、名义性的和装饰性的(或冒牌)。马克思主义学者以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所反映的阶级本质为标准,把划分为资本主义类型的和社会主义类型的。我国的是规范性、保障性的、社会主义类型的。

  5.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原则指的是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或者说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在中予以确认,并且规定了人民行使主权的方式。

  保障原则:是指人依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平等享有的权利。社会主义国家在本质上是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在国家生活中处于主导的支配地位,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首要前提和直接表现,这就必然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确保公民能够享受各种权利和自由。

  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牵制、彼此约束、互相监督,以保障国家权力正常运行并进而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不认同三权分立的原则,但也主张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首先,社会主义国家设立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此基础上一般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行使(其中立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其次,作为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再次,各级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执行国家法律的时候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法治原则: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是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治理的一种思想理念、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我国所确立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是民主制度,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允许有任何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侵犯公民权利的权力。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这些都是法治原则的具体体现。

  6.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3)群众路线的原则。

  (4)精简和效率的原则。

  (5)责任制原则。

  7.公民和人民的不同含义。

  在我国,公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一是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二是范围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范围更为广泛。公民中除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三是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四是公民所表达的一般是个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

  8.中国党的执政方式:

  (1)组织和领导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活动。

  (2)加强对人民的领导。

  (3)领导和管理干部工作。

  (4)组织和动员社会。

  (5)重视思想政治工作。

  9.中国党领导的根本原则:

  党指挥是中国党处理与关系的传统和领导的根本原则,其基本含义是:一方面在党与的关系上,党高于,政治高于军事,政权高于军权;另一方面,在的领导权归属问题上,明确了中国党对的绝对领导地位,是中国党而不是任何其他力量可以和能够领导。

  党指挥原则体现为中国党对实行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绝对领导。中国党对政治上的领导就是必须服从和实现中国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治原则;中国党的政治目标就是的政治目标,不允许持有与中国党的政治目标不同的其他任何政治目标和政治主张;在中,只能宣传和贯彻中国党的纲领、路线、方针、,绝不允许宣传、渗透、奉行其他任何政治思想和主张。

  中国党对思想上的领导就是必须奉行中国党所奉行的理论和意识形态,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用这些思想和理论武装的头脑;不允许在中传播任何反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思想;保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的思想上的纯洁性,使能够在政治上与中国党保持一致、在军事上自学听从中国党的指挥。

  从具体手段上说,中国党对的领导首先表现为中国党在组织上系统地实行对的严格控制和领导。

  其次,中国党对的组织领导体现在中国党在中层层建立党组织,使中国党党组织成为中更为集中、更有凝聚力的组织核心,从而实现中国党对的领导。中国党对的组织领导是排他性的。

  再次,中国党通过独具特色的政治工作制度保证对的领导。中的政治工作制度由政治委员制度和政治机关制度构成。

  10.中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

  (1)参政议政,即在中国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国家层面的政治活动,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参与国家重大政治问题和国家机构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政议政的实行形式一般是中国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协商。

  (2)民主监督,即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框架下,由民主党派对中国党及中国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

(3)民主党派在和政协中参政议政。

(4)民主党派的成员被举荐担任各级和司法机关的一定职务。

11.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接受和服从的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所谓根本政治制度意味着: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中国的国家性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包括运用和行使国家政权的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整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的权力渊源地位,其他的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其权力、合法性均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和法律上,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制度和机构相比,是本源性的、根本性的。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统治和管理国家政权权力的、具有相对低成本和较高可接近性的机构。相比较而言,在现有的国家政治制度中,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距离最近、“人民”最容易进入和产生影响,人民代表大会最具有直接代表和反映“人民”意愿和要求的能力。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也决定了它具有一种“根本性”。所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构建的国家政权体系,它主要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同产生它的人民的关系,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同它产生的“一府两院”等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规定了中国党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这三个“关系”、一个“基础”、一个“原则”,概括地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集中地体现了国家的性质。一句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五,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性”还在于它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具有根本的区别。中国实行中国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西方国家实行多党竞争制度。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与多党地位平等的多党竞争制度需要不同的政党生存和竞争的制度空间。与中国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相适应的政党活动空间是人民代表大会,而与西方多党竞争相适应的政党活动空间是议会民主制。在目前阶段,在中国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根本的重要政治意义,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所必然要求的政党活动空间的模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就具有了根本性的地位和意义。

 1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最主要就是地方立法权。地方组织法第七、第三十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经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经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均有权根据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等特点,制定地方性法规。

  制定地方性法规有如下情况:

  第一,制定国家法律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即执行性和补充性的地方性法规。

  第二,根据全国常委会和法律的授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授权的内容,原来均属于立法机关的权限。

  第三,制定国家暂时没有立法,而本行政区域又迫切需要的地方性法规。

  第四,就国家不可能专门立法的地方特殊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

  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

  第一,法规议案的提出。

  第二,法规议案的审议。

  第三,法案的通过。

  第四,地方性法规的备案。

  第五,地方性法规的公布。

  1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不同之处及其内容:

  民族自治地方的及其常委会,除行使同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外,还可以行使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及其常委会对自治权的行使主要有:根据本自治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对于国家颁布的法律,制定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特点而制定的条例,它是自治机关管理本地方事务的规章。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为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维护当地民族特点而制定的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旗)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常委会备案

  14. 我国国家的地位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也是国家机构,其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最高、军事委员会一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是礼仪性的机构和职位:国家本身不决定任何国家事务,而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有关职权;在形式上与全国常委会共同作为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行使职权。

  15. 我国国家的基本职权:

  (1)国家的对内职权

  公布法律:任免权:发布命令:荣典权。

  (2)国家的对外职权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行国事活动;

  接受外国使节;

  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16.规定的的地位和性质。

  按照规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对全国的行政领导权,包括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制定其它能够影响全国所有地方和居民的和措施,对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具有绝对的、集中的权威和权力。

  17.总理负责制:

第一,总理全面领导工作,的工作由总理对全国及其常委会负责。总理是的惟一法定责任人和最高领导人。

  第二,在内部,实行总理负责制。只有总理才是的负责人,其他组成人员只是总理的助手,并只对总理承担责任。

  第三,总理享有职责范围内的决策权。

  第四,总理享有任免组成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提名权。

  第五,总理享有决定、命令、行规和议案的签署权。

  18.我国行政监督

  (1)上级监督: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领导有权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实施监督。上级行政机关通过撤销下级不适当的决定、命令,考核、奖惩下级人员,指导、检查、督促下级工作实施行政监督。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撤销下级做出是错误的行政决定。

  (2)审计监督: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对行政机关的财政、财务和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价的方式,监督国家预算的分配与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和有益,以预防和纠正国家财政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监察监督:国家行政监察机关通过检查、调查与处理等方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监督。行政监察机构是国家监察部,由于地方监察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同时接受所在和上级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领导,因此国家监察部对地方的行政监察机关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领导权。

  19.的行政方式:

  参与立法;行政立法;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直接命令;收集信息和要求地方报告工作(国家统计局系统的工作;地方的报告);审计和行政监察;行业管理和部委联系企业;专项拨款;设立派出机构或代表;垂直领导。

  

     20.  地方的类型

一般地方(省、地区、县、乡、民族乡);城市地方(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及其设置标准、县级市、区、镇);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21.中国民族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中国民族的基本原则和根本,受到和法律的保护。

  (2)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原则:在中国,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不仅都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大事和各级地方事务的管理,而且少数民族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还会受到国家法律和的特殊保障。

  (3)民族区域自治原则: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国家统一为原则,任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各级自治机关,同时也是国家的一级基层政权机关;二是民族区域自治及其自治机关,必须根据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一系列规定享有自治权、行使自治权利;三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仅是民族自治,而且还是区域自治,是民族与区域相结合的自治。

  (4)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优惠的财政;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贸易,照顾少数民族用品生产;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摆脱贫困;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的力度。

  (5)少数民族人口:一般规定: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两个或三个孩子;边撞地区和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人口特别稀少地区的少数民族夫妇,可以生育三个以上的孩子;自治区的藏族农牧民夫妇可以不受地生育子女。

  (6)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国家采取了许多和措施支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7)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受到了普遍重视、尊重,并得到广泛的应用。

  (8)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的。

  (9)保护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

  (10)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

  22.民族自治地方的含义及其基本形式。

  民族自治地方是建立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具有自治权利和地位的地方行政单位。主要有4种类型: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建立的自治地方;以一个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并包括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建立的自治地方;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地方;在某些汉族人口占大多数的地方也可以以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建立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该地方的民族分布状况。在具体的设置规定上,相当于省的民族自治地方成为自治区,介于省与县之间的称自治州,相当于县的称自治县。只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才是民族自治地方。在设区的市设立的区、在县以下设立的民族乡都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23.“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就是在国家的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这些地区的虽然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性质仍然是国家的地方,不具有主权国家的性质和地位,不能行使国家主权。

  “一国两制”的核心主要有以下两点:“一国两制”制度的实施,首先必须保证国家的统一。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就是在国家的部分地区,实行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这些实行不同制度的地区,是国家的组成部分,是统一国家的不可分隔的一部分;其次,说“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10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24. 和的性质和地位:

  按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权力由人民代表大会之下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分享。和是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机关,其中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司法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以及其它司法组织,甚至党的机构共同分享的,而司法机关也并不仅仅是指和,还包括行政机构的、、司法行政,人民代表大会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以及其它具有权能的机关。因此,严格地说,和只是全部司法机构体系中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的机关,与司法机构体系不可等量齐观。

 25. 的立案范围:

  除办理机关、机关移送的案件外,还可以直接立案办理某些案件。

  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包括: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2)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

  (4)特别决定侦察的案件。

  26.和的工作方式:(合议制;两审终审制;审判委员会;案件审批制度);(侦察;批捕;公诉;抗诉;监督)。

   27..武装力量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和民兵组成,还包括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的。

  28.兵役制度: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其中重点是中国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制度的主要内容。

  29.党对的绝对领导是中事制度的核心:

  中国党对的绝对领导如何体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 党对的绝对领导主要通过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加以实现

  政治上,用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统一全军的思想和行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保持高度一致。在目前阶段,就是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的建军思想和关于“政治合格,军事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总要求等一系列建军思想。

  思想上,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指战员的头脑,树立主义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

  组织上,在、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健全制和政治委员、政治机关等制度,充分发挥的核心领导作用、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组织上保证党对的绝对领导。

  第二, 党对绝对领导的制度:

  党对的绝对领导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来体现的。一是中国党坚持对人民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二是中班有党员,排有党小组,基层连队设立党支部,团以上单位设立;三是各级是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四是对所属的一切组织、一切部门、一切人员、一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一切重大问题,除紧急情况下可以由首长临机处置外,都必须先由做出决定;五是党组织根据的指示开展工作;六是未经、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插手、过问或处理问题,更不允许擅自调动和指挥;七是党禁止除共青团之外的其他任何党派、政治团体、政治组织在中建立组织和发展成员;八是其他组织和团体的成员如果参加,必须与原来的组织脱离关系;九是未经党组织的批准,不允许在中建立任何性质和形式的小团体、小组织;十是只有中国党的组织才能委派中的各级领导干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向委派干部。

 30.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政治基础和基本方针:政治基础是四项基本

  原则。“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31.中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在和政协中参政议政;其成员被举荐担任各级和司法机关的一定职务。

  32.职位分类的含义和基本内容:职位分类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基础。中国行政机关实行的职位分类相对比较简单,同时兼顾品位因素。

  职位分类的基本内容包括:一是对公职的每个职位进行设置。二是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与任职资格条件。三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确定职位的类别和级别。四是对职位的管理。

 33.公务员回避问题

    回避是指通过对公务员担任职务、执行公务、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性规定,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的制度。

  第一,回避范围。第二,回避的类型。第三,回避管理。

  34.中国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获得的资格要件。

  (1)必须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公民身份确认的惟一条件是取得国籍。中国采取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国籍。

  (2)必须年满18周岁。

  (3)必须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那些虽然受到法律惩罚但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依然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5.基层自治制度的类型:农村村民委员会制度;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36.村民委员会的实质和内容: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党和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同时也是农村各项工作的落脚点。

  村民委员会与国家政权组织、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群团组织,有着显著的区别:一是村民委员会不是国家一级政权,也不是政权组织的派出机关或延伸机构,而是由全体村民实行自治的组织实体。二是村民委员会不同于经济组织。三是村民委员会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也有区别。

  总之,村民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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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政治制度复习指导1.制度及政治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制度是由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体系,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和体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制度指的是一个社会为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约束规则,狭义的制度指的就是正式约束及其结构化的形式,特别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所遵循的规则。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验生活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它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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