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泥搅拌桩桩基施工方案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审 定 人:
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乐清市象阳镇桥前村,柳阳公路与柳翁公路交叉口东北侧,将新建力天·金溪美邸1#、2#、3#、4#楼,该工程±0.000标高相当于黄海高程5.1m,原地坪标高相当于黄海高程3.7m。
本工程由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设计,桩基采用D=500水泥搅拌桩,有效桩长为7米、15米(不包括桩顶松散层500mm),桩顶标高-4.45米的桩数为4428根,桩顶标高为-4.20的桩数为309根,设计水泥掺量为加固湿土重15%,且不小于每立米270kg,水灰比为0.5,木钙的掺入量为水泥用量0.2%,生石膏粉的掺入量为水泥用量2%,预算工程量为14268m3,需水泥用量3852吨、木钙7.7吨、石膏77吨。为了加强施工技术规范管理、统一指挥,确保桩基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特编制搅拌桩施工技术方案。
二、施工方案
1、熟识图纸,对场地先平整,清除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定位放样,编好桩位顺序号。
2、成桩试验:
在工程施工前进行工艺性成桩试验,掌握对该土层的下钻情况,使水泥浆能按设计要求全部注入桩身,并搅拌均匀。
3、施工方法:
采用深层搅拌桩机在设计加固的地基范围内将水泥浆与地基土强行搅拌均匀就地成桩,采用单头水泥搅拌桩桩机,六次搅拌,最后两次掺料,深度为6m。
4、施工规程:
按照(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JGJ94-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及(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
5、施工进度安排:
现场先进4台桩架及配套设备,桩架要求上午7时开始至下午11时前结束,中间连续施工,正常施工每天每台桩架14根共85天完成,(具体待试桩后确定控制性进度网络计划并每月编排实施性进度网络计划上报监理、审批后实施)。要求甲方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连续供水、供电。如地下深部发现障碍物,及时排除障碍,做到每根工程桩质量均达到设计要求。
6、主要设备:
搅拌桩机4台、挤桩泵4台、拌灰机4台、电焊机4台、风焊机2台及其它配套等。
三、施工现场组织:
| 职务或岗位 | 姓 名 | 人 数 | 备 注 |
| 项目经理 | 李志军 | 1 | |
| 现场负责人 | 叶中武 | 1 | |
| 技术负责人 | 马永者 | 1 | |
| 质 检 员 | 郭庆义 | 1 | |
| 施 工 员 | 王 旋 | 1 | |
| 安 全 员 | 彭光军 | 1 | |
| 材 料 员 | 叶 敏 | 1 | |
| 桩基工程负责人 | 钱士火 | 1 | |
| 桩基技术负责人 | 戴其坤 | 1 |
四、施工质量管理
1、施工机械要求:
A、搅拌桩叶片直径500MM,在施工中经常检查,以保证桩径;
B、搅拌杆转速60转/分,下钻、提升速度不大于0.8米/分;
C、挤压泵压力6MPa,以保证有足够的挤浆压力连续供浆。
2、桩位要求:
A、放样桩位插下竹签,用红漆做好醒目标志,桩位放样偏差≤1公分;
B、施工时钻头对准标志中心下钻;
C、施工前先复核桩位后方可施工。
3、水泥浆配合比:
A、水泥:水:石膏:木钙=1:0.5:0.02:0.002;
B、贮浆桶容积每次搅拌两包水泥,水用量用油桶刻度控制,石膏、木钙用勺计量,水泥浆每次搅拌时间不少于3分钟,保证拌和均匀,浆浓度一致;
C、施工时选用新鲜32.5普硅水泥,无受潮结块,有出厂质保单和安定性强度试验报告。
4、桩工艺要求
A、在确认浆液从喷浆口喷出浓度达到要求时开二档,挤压泵下钻2米,改一档向下顺时针匀速搅拌喷浆、钻进,直至设计桩长,逆时针方向一档提升搅拌喷浆至设计桩顶标高加500。顺时针方向一档向下钻进,搅拌停泵位置,以每根桩设计水泥用量为准,约1/3桩长,停泵后继续向下钻进搅拌到设计桩长,逆时针方向搅拌提升直至地面,每天每台桩机做试验块壹组。
B、搅拌桩杆垂直偏差不大于桩长的1.5%,并悬挂重球测之。
C、挤浆泵必须确保连续供浆,如供浆中断,立即停钻,重新施工。
D、搅拌机喷浆,提升的速度和次数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有专人记录搅拌机每次下沉与提升的时间。深度记录误差不大于50MM,时间记录误差不大于5秒,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情况均注明,重大问题均及时报告现场监理、甲方驻工地代表。
5、技术资料收集:
A、必须及时如实做好搅拌桩施工记录,由施工单位、监理代表签字后装订成册,做为原始记录。
B、桩位测量,搅拌桩施工记录,桩位竣工图,试验块试压报告,动测报告,静载荷试验报告等。
五、安全控制措施
(一)组织措施和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公司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直接对本工程的安全负第一责任,桩机的机班长为兼职安全员。
3、工地开工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开工后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日常上班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限期整改。
4、现场作业人员,均需经安全培训,特殊工作如电工、电焊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临时工只能做辅助工作。
5、工地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安全员的职责是:
①配合施工工地负责人制定工地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施工措施,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发现有威胁职工生命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停止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②在总结、评比、奖励时,行使安全否决权。
③对新工人、临时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④负责编制工程施工项目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施工总结。
⑤参与事故调查,根据规定对一般性事故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⑥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线路、道路、料场、搅拌机房及生活设备等要布置合理,保留安全与消防通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在施工前准备就绪,工地内的危险区应悬挂“危险”、“禁止通行”标志牌,或用围栏、板等加以防护,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6、职工进入工地应戴好安全帽、上塔系安全带、上班不准穿拖鞋、上班不准喝酒、交应有安全工作内容。
7、施工中应遵守公司发的安全守则,悬挂安全规章牌,易发生事故位置应有明显的标志牌。
8、开工前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施工。
9、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
(二)安全用电及电气防火措施
1、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新用设备的性能;(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临时用电工程的守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进行复核验收手续。
4、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额外壳必须与专用零线连接,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用相线或零线,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5、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用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配置。
6、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出现安全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7、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在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
8、施焊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机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