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打架斗殴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等所有劳动者。
第三条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打架斗殴的行为,切实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员工正当权益、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四条 员工打架斗殴是指企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以身体接触的方式进行肢体冲突和实际斗殴的行为。
第五条 员工打架斗殴行为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秩序,损害员工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一经发生,将严肃处理。
第六条 对于员工打架斗殴行为,企业将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 打架斗殴行为处理程序
第七条 员工打架斗殴的处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报告、调查、处罚。
第 报告程序
(一)亲眼目击到员工打架斗殴行为的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汇报,并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时间、地点、涉事员工姓名等。
(二)未亲眼目击到员工打架斗殴行为但获知的员工,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提供相关情况。
第九条 调查程序
(一)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小组由人力资源部门、工会和安全保卫部门的员工组成,应至少有三人。
(二)调查小组应迅速前往斗殴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证词。
(三)调查小组应当公正、客观、严肃地对所得到的证据和证词进行审查、核实。
第十条 处罚程序
(一)调查结束后,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报告提交企业管理层。
(二)企业管理层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认定责任方。
(三)对于斗殴行为轻微的员工,企业管理层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例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四)对于斗殴行为严重的员工,企业管理层应根据情节轻重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职、降职、解聘等。
第三章 纪律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第十一条 纪律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记功及辞退。
第十二条 警告:对于打架斗殴行为轻微的员工,可以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注意纪律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三条 记过:对于打架斗殴行为较为严重的员工,可以给予记过的处分,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个人档案中,以警示他人,同时影响其晋升和奖励等事宜。
第十四条 记大过:对于打架斗殴行为较为严重,情节恶劣的员工,可以给予记大过的处分,严重影响其个人发展和职业发展。
第十五条 记功:对于辖区内发生打架斗殴行为的员工,如及时向上级报告,配合调查,协助处理等表现出色者,可以给予记功作为奖励。
第十六条 辞退:对于打架斗殴行为严重,情节恶劣的员工,或者多次发生打架斗殴行为的员工,可以给予辞退处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 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