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教师申诉制度2012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30 08:22:56
文档

教师申诉制度2012

凤凰高级小学教师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人民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         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规定不服的;         3、当地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
推荐度:
导读凤凰高级小学教师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人民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         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规定不服的;         3、当地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
凤凰高级小学教师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人民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

         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规定不服的;

         3、当地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成立以王治国校长为组长,王成华为副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教师申诉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教师申诉领导工作小组为受理教师申诉的机构。

       三、申诉程序

         1、教师向学校教师申诉领导工作小组指出书面申诉材料。

         2、申诉人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理由及其他有关情况。

         3、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一项、第二项情况提出申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受理申诉机关送申诉书,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三项情况提出申诉,由有关行政部门的同级或者其上一级行政部门受理。

       四、调查、听证办法

         1、学校申诉领导工作小组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五、处理

       学校或上级部门自收到申诉书起30日内对申诉作出决定,受理申诉的或上级有关部门也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

         1、维护原处理结果;

         2、变更原处理结果;

         3、撤销原处理结果。

     教师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受理申诉机关隶属的申诉复核,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范围的,可以依法申诉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诉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并应制作复议决定书。

     受理申诉机关的主办人员对教师提出的申诉不得推诿拖延,否则按情节轻重,由其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文档

教师申诉制度2012

凤凰高级小学教师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人民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         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规定不服的;         3、当地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