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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监理实施细则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30 0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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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监理实施细则

**(新隆)至**(四村)高速公路新隆至四村段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筹建处**监理公司二00二年四月总则定义本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名词术语的定义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常用名词术语及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中定义相同。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指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及交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及交、竣工验收的有关工作。组织机构本项目的监理模式为二级监理,即设置总监办和分标段设置驻地监理办(下称驻地办)。总监办设三部一室即:工程部、合同部、综合部及中心试验室,**监理公司成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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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隆)至**(四村)高速公路新隆至四村段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筹建处**监理公司二00二年四月总则定义本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名词术语的定义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常用名词术语及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中定义相同。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指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及交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及交、竣工验收的有关工作。组织机构本项目的监理模式为二级监理,即设置总监办和分标段设置驻地监理办(下称驻地办)。总监办设三部一室即:工程部、合同部、综合部及中心试验室,**监理公司成立专家
**(新隆)至**(四村)高速公路新隆至四村段

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筹建处

**监理公司

二00二年四月

总  则

定义

本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名词术语的定义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常用名词术语及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中定义相同。

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指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及交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及交、竣工验收的有关工作。

组织机构

本项目的监理模式为二级监理,即设置总监办和分标段设置驻地监理办(下称驻地办)。总监办设三部一室即:工程部、合同部、综合部及中心试验室,**监理公司成立专家顾问组,由监理站总工、副总工及有丰富监理经验的结构、道路、路面专业的专家组成。

业主对监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协调全线的监理工作,确保总监办形成统一的规章制度;

检查总监办的监理组织体系、工作程序以及监理人员构成、数量、技术资格是否满足监理合同的要求;

支持监理工程师把好质量关,督促各驻地办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

配合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公司进行各种质量检查工作;

不定期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全线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大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隐患,督促总监办及时处理;

经常深入工地现场进行调查研究,注意总结工程监理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必要时组织经验交流会;

组织全线监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考核监理人员业务水平,纠正不良监理行为和监理方法;

组织召开监理工作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结前一阶段的监理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统一部署下阶段的监理工作重点;

业主在本细则中对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予以授权;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业主将修改或收回本细则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某些权力,并予重新授权,或者将不合格的监理人员清退出场;

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发生本细则第㈥点所述的行为;

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未能做到秉公办事,而是根据个人感情对监理工作故意推诿或难;

监理人员利用本身的影响为自己谋取私利;

其它违反监理合同的行为。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在任何情况下,凡涉及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议价、索赔、改变工期、改变技术标准、改变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等一切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均需先与业主协商,业主认可后方能生效。

工程质量监理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监理方面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其主要职责和权限是:

按照施工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

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拒绝使用;

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必要时通知承包人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有权免费利用承包人或使用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按施工程序进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及隐蔽工程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应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检查施工方法,审查施工方案和工艺,经与业主协商后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

定期每月向业主报告工程质量情况,当出现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隐患时,要及时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供业主决策;

审核承包人的交工验收报告,向业主转报并提交相关的监理情况报告、参加业主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工程进度监理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和权限是:

发布开工令;

按时审查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按时审查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写的月度、季度和年度计划;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及时分析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通知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工程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定期(每月)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时,及时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供业主、总承包决策。

工程费用监理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费用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和权限是:

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计量与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

按合同规定审查、签认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中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合同文件要求;

应严格核对工程数量,并将现场计量的原始记录存档备查。

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和权限是:

主持工程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并签发会议记录;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

工程变更

任何工程的型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必须经总监办签发工程变更令;

一般变更由总监办审批并下达工程变更令、变更令送总承包人、业主。重要、重大变更分为申报立项和变更审批二个阶段,由业主组织联席会议确定,管理权限在业主。经业主审批同意后,由总监办下达工程变更令。

工程变更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管理是通过两级完成的,驻地监理和总监办的两级管理。

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作为驻地监理工程师这级管理,无论变更来源于何方,一旦得到信息,即应着手进行有关变更资料的收集和加强现场的监督管理,以便当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后,能够尽快地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一份完整的、准确的反映状况的资料,为总监理工程师下一步评估变更对费用带来的影响及颁发工程变更令奠定基础。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整理收集反映工程状况的资料,包括: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有关方面的意见、信函;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之间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例如水利部门、电力部门、消防部门等)的来往信函;工程变更前后该工程数量,承包人工、料、机配备以及现场条件变化的情况,并依据这些资料评估变更费用。对承包人提供的变更工程量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建议采用何种单价标准。

总监办的管理

总监办要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规模在宏观上加以控制,为此:

要对各驻地监理上报的工程变更在变更原因上进行进一步的推敲,确定是否需要变更设计;

对重要或重大的工程变更是否成立,提供建设性意见。特殊情况下需要边报边施工的项目,总监办收到承包人的变更设计申请后,应分清变更设计的类别,组织召开施工、监理、业主工地现场会议确定变更设计方案,为此,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业主进行协调,必要时还要协助业主组成由多方代表参加的专家小组,从变更的立项到技术经济的可行性等进行全面论证和分析,对重要或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审查意见;

同一分项工程的所有变更必须按一个变更设计报送处理,不得分割项目,改变变更设计类别。

对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经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在报业主批准后要及时督促承包人更换,以满足合同要求;

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可能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及时督促补充、更换或停止支付;

禁止承包人的分包行为;

提醒业主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承诺。

其它方面的职责权限

由业主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使用的设施属于业主财产,监理单位在使用中应给予爱护。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应按业主要求移交给业主;

对设计中的错误或设计与实际环境不协调之处,以及能给业主带来经济效益的变更要及时积极提出意见,报业主批准;

签定合同之后应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审核,或在业主的统一组织下,参加施工图的审核;

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应为业主提供如下资料:

工程监理月报:主要内容及细目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10.2款的要求进行编制。同时增加工程变更、工程索赔、质量事故处理等有关内容;

中期支付证书(每月);

各种监理检测原始记录、表格、技术档案资料等,施工过程中按业主要求提供上述部分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时作为竣工资料提交业主;

计划进度报表(按业主提供的表格及要求提供);

当业主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了解工程情况时,随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汇报材料;

按业主制订的《竣工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完成本项目监理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监理违纪人员处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发生越权审批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每次处以1万元的罚款,同时该人员应被替换;

监理工程师如在计量和变更工作中弄虚作假,扣除监理服务费2万元,同时该人员应被替换。给业主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理工程师不得借职务之便违规向承包人介绍分包队伍、推销原材料。如有发生,扣罚监理服务费5万元,并将分包单位清除出场,同时替换该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抽验频率达不到15%或规范规定的频率的,按被检项目单元每少一个百分点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实际情况进行补检;监理工程师不得采取旁站的方式采集抽验数据,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

对关键工序和主要工程的重要部位必须进行旁站,若无旁站时,每发现一次给予监理单位1000元的经济处罚;

对不能胜任工作、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监理职责,或不按合同规定操作的监理人员,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撤换,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监理单位在投标书中列报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全部到位,监理单位不得擅自更换上述人员。如确实需要更换,须事先得到业主的批准,且更换人员与被更换人员必须有相等的资历,同时监理单位须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如任职证明、毕业证书、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报业主备案。业主将不定期进行核查,如发现监理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将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理:

总监、副总监或高监,发现一次处以2万元/人罚款;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发现一次以1万元/人罚款;

同时处以1000元/天的罚款直至监理单位纠正为止。

监理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副总监或高监)必须为本项目专职人员,不得兼任本项目以外的其它职务;必须保证每月22天以上留在现场;离开现场超过2天时间的须经业主批准。如违反上述规定按下列条款处理:

出现兼任本项目以外其他职务的,处以5万元/人的罚款;

不足22天/月留在现场的,处以不足天数的罚款:1000元/天;

未经业主同意擅自离开现场超过2天时间的,按超过天数处以2000元/天的罚款。

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其主要监理人员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为了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应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业主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

监理单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

业主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

即使是业主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格仍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监理人员资格标准:

总监(副总监)应同时具备:部颁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监理工作年限8年以上,年龄60岁以下;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职称、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年龄62岁以下;

试验检测工程师应同时具备:中级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3年以上、年龄60岁以下;

监理员应同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初级职称、从事监理工作年限2年以上(中级职称不受年限),年龄60岁以下。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合同;

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有关合同文件;

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业主批复的本工程监理实施方案、监理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

合同指定使用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国家、交通部、广东省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或参加的有关会议纪要函电及其文字记录,业主批准的各种图纸、指令等;

其它。

监理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

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使本项目内在质量达到优良工程标准,外表质量美观,使本项目交工验收时,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优良;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达到部颁优良工程。

进度控制目标

通过有效的进度管理,确保在合同施工工期(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

投资控制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控制,使各合同工程施工费用符合合同相关条款,各项增加费用合理,工程造价不超出总包合同价。

监理用语

推荐使用下列监理用语:

同意变更,数量属实;

已完工序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

情况属实;

已核、属实;

同意该方案;

同意在××工程使用。

质量保证体系

本项目建立“监督,社会监理,承包人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工程概述

项目概况

**(新隆)至**(四村)高速公路(简称:**高速公路)起于**市的新隆,从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K46+700处设新隆立交分岔向西而行,跨港口沥、沙港公路,经坦背、东升镇,跨拱北河,经横栏镇,跨西江,穿**市南规划区,止于**市四村,全长32.382公里。

本项目法人是**公司,建设期间委托**高速公路项目筹建处代行业主职权。工程设计由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承担,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是**监理公司。

本次监理服务的范围为**(新隆)至**(四村)高速公路新隆至四村段(全长32.382公里)路基、桥梁、互通立交及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

主要技术指标:

⑴ 全线按平原微丘区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路基宽度28.0m;⑵ 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⑶ 设计荷载:桥梁设计荷载汽车超-20级,挂车-120;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重型标准;⑷ 设计洪水频率:西江特大桥1/300,其余桥涵、路基1/100。

工程的重点、难点、关键工序及技术要点

工程施工的重点

软土地基处理

本项目路基工程地段全为软土地基,其深度最厚为38m,且均为流塑状,设计处理方法主要是采用排水固结法,并结合超载预压,排水体选用袋装砂井加土工布(格栅)、高填土桥头路段和部分高填土路基,主要采用真空联合堆载预压。

软基路段填方施工

沿线土源奇缺,取土十分困难,设计采用填砂包边土形式,填筑材料数量大,采集难,运距远,路基填筑是本工程的重点之一。软土地基填筑路堤,如果施工工艺和控制、防护措施不到位,容易造成地基破坏,处理难度较大而且拖延工期并造成费用损失,故施工前应对其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认真地审核,施工中加强检查控制、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质量、优良。

桥梁工程施工

本项目具有桥梁多的特点,尤其是西江特大桥,全长2555.54m,其主桥跨径组合为70m+4×120m+70m预应力刚构—连续混合结构,基础均为钻孔灌注桩,按两幅桥整体基础设计,其中33#~37#主墩采用φ250~φ270cm的变截面钻孔灌注桩;32#和38#过渡墩采用φ160cm钻孔灌注桩。最大单根桩长66m,其结构和施工工序多且较复杂,施工质量和外观要求高,临时结构安全设施要求比较高是本工程的重点之一。

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

由于沥青路面在路面抗力、高温稳定性、低温抗裂性、抗滑性及平整度有较高的要求,所以其设计和施工质量的控制都直接关系到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如果施工控制不好,直接影响路面质量和使用寿命,是本工程的重点之一,也是控制全线工期的关键工程。

工程施工难点

软基处理及路基填筑

软基由于排水固结时间长,施工后沉降量大而且持续时间长,因此质量控制难度较大,是工程施工的难点之一,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及技术规范进行质量控制,保证施工后排水畅通,并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压荷载和填方路基的加载控制。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应组织人员,制定具体措施进行沉降观测。软基处理质量监理要点详见第四条(六)节“专项质量控制及公路通病预防办法”

钻孔桩基础

本项目大部分桥梁基础采用摩擦桩设计,但部分须嵌岩1m或0.5m,钻孔桩钻进过程中,容易出现流沙造成塌孔埋钻,形成施工质量事故;由于嵌岩桩设计要求清孔后沉渣厚度≯5cm,钻孔桩水下混凝土灌注过程控制不好,容易形成沉渣厚度超标及断桩、夹层等质量缺陷,尤其西江特大桥主墩最大桩长66m,且嵌岩深度达13~18m,因其嵌岩时扭矩大,嵌岩深,更容易发生塌孔掉钻,增加了施工难度,应给予充分的重视,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对承包人的钻孔设备、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应急措施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安排现场监理人员巡视检查,水下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安排现场监理人员旁站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由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理。

主墩承台

西江为通航河道,其5个主墩2个过渡墩均位于水中,5个主墩承台为整体式承台,承台应按大体积砼的要求进行施工,其套箱在水中的就位及砼浇筑时如何减少水化热,避免出现施工裂缝是施工难点之一,在实际施工中要求承包人制定施工方案,配备足够机具,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施工工艺及保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主桥上部刚构

主桥跨径组合为(1×70+4×120+1×70)m预应力刚构—连续混合结构。箱梁单“T”施工采用挂蓝悬臂对称浇注,中跨合拢段采用吊模浇筑,挂蓝自重+施工荷载控制在55 T以内。悬臂施工合拢时梁段相对竖向挠度≯1cm,最大预应力钢索达119m,因此刚构施工在浇筑、穿索、灌浆等工序上的难点,应予以足够重视;本地区属台风多发区,单T长悬臂施工防台风袭击也是难点之一,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要投入主要技术力量精心编制和完善施工方案,研究制定解决难点的措施,严格遵照执行,并认真搞好施工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混凝土外观

特别是墩身外观,由于墩身模板是在空中安装和调整,施工过程是从下而上,模板安装质量难于控制,施工后外观往往较差,是工程的施工难点,在实际施工中,同一个墩身应用同一厂出产的同一类水泥,用同一产地的砂石,以保证砼颜色一致,并加强模板周围的振捣,以免出现蜂窝麻面。应加强施工模板安装质量的检查和测量控制,施工后应及时对上节混凝土施工流到下节墩身的水泥浆冲洗干净,保证外观质量。

台背回填

台背回填质量控制不好,施工后往往产生较大的下沉量,造成桥台跳车,影响行车安全,而且从以往的施工情况看,该部位工程质量往往难于控制,是工程施工的难点之一,施工过程中要安排监理人员加强检查监督,督促承包人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认真施工,严格加以控制。

关键工序及技术要点

钻孔桩钻孔及混凝土灌注

钻孔工序、清孔工序以及水下混凝土灌注工序是钻孔灌注桩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工序,其技术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护筒就位后,复核护筒位置;

按规定工艺检查记录泥浆比重、稠度、含砂率及循环情况,细砂层钻孔时要加大测试频率使泥浆指标符合要求,要有足够体积的泥浆池、沉淀池;

根据地质情况,控制钻孔进尺速度,钻进过程中及时检查和记录孔深及倾斜情况,卵石层钻孔时注意漏浆问题,应及时补浆,保持水头;

事前准备钻进过程中遇流沙、塌孔等特殊地质情况时的应急措施,遇到上述情况时,一方面由承包人采取应急措施加以防护,另一方面及时会同承包人和业主以及设计代表研究技术措施,如加深护筒、加大泥浆比重、填孔重钻、改变孔位等加以处理;

钻孔深度、标高以及地质条件满足设计要求后,要准确测定孔深,清孔阶段应保持泥浆循环,清孔达到要求后应及时吊运钢筋笼,以防塌孔,

支承桩对桩尖沉淀层要求较高,钢筋笼吊焊完毕后必须进行二次清孔,灌注混凝土前应再次检查沉淀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后,再灌注砼;

水下混凝土灌注前,应按规定对混凝土质量和品质进行控制,灌注混凝土之前要确定合适的导管端头高度,安放活塞球;

混凝土灌注应连续进行,并控制灌注时间,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应按技术规范要求控制导管埋置深度并注意钢筋笼上浮。

桥梁施工支架和吊兰

桥梁施工支架和吊兰的质量控制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安全与质量,是桥梁施工的关键工序,其技术控制要点如下: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支架和吊兰施工图设计,进行强度和变形计算、验算以及必须的审批程序;

对支架的支承基础或地基,应进行沉降计算;

支架和吊兰施工材料必须认真检查,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必须按图施工,支架和吊兰安装过程,承包人必须安排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加强现场的旁站监督,监理工程师应安排有经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复核;

支架和吊兰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加载试压。

施工过程中,应专人负责支架和吊兰的变形观测。

后张法预应力张拉及管道压浆

预应力张拉及管道压浆是预应力混凝土的关键工序,其技术控制要点如下:

预应力钢筋、钢绞线、高强钢丝、锚具,应分批进行进场验收检查,对其质量合格证书、包装情况、标志内容、材料规格及外观质量应一一复核,并按规范规定进行取样试验检查;

预应力管道制作和安装应满足设计及技术规范要求;

张拉机具(千斤顶、油泵、压力表)性能应定期检查、校核和标定;

预应力张拉前应对预应力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进行试验,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预应力张拉施工;

正式张拉前,应进行管道磨阻系数试验,重新计算理论引伸量;

施加预应力时,应按设计和技术规范规定的张拉程序、张拉顺序进行张拉,并进行应力和伸长量双控制,当伸长量与理论计算和技术规范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必要的处理;认真检查并严格控制断丝滑丝和锚塞(夹片)内缩量;

张拉过程中发生锚下混凝土崩裂或整束拉断(拉脱)事故时,应停工检查,会合承包人、业主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方案后进行处理。

软基路堤的填筑

施工前应进行路堤的稳定和沉降验算,并根据验算结果加高和加宽路堤,调整路堤的边坡,如果施工过程中路堤施工稳定安全系数达不到容许值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告业主,请设计单位重新验算,或由业主组织专家会议研究处理方案,用设置反压护道、设置土工合成材料等方法以达到增加路堤稳定的目的;

软基路段的软基处理应尽可能提前进行,软基处理完成后,应严格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填筑速率进行路基加载,当达到规定的预压期并满足连续三个月不超过5mm/月的沉降速率时方可卸载。卸载土方应充分利用,原则作为弃方运至指定的弃方土坑内,不得随意堆放在路基周围。

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

技术准备: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审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施工放样及下承层检查,铺筑试验段;

施工过程控制:沥青混合料的拌制质量,沥青混合料的施工要控制出厂、摊铺及压实温度控制,严格控制沥青混合料的压实质量,沥青路面平整度控制及表面抗滑面层的构造深度等。

监理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及内部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监理系统采用总监理工程师(下称总监)全面负责、副总监理工程师(下称副总监)分工负责制,成立总监办和各合同段驻地监理办(下称驻地办)二级现场监理机构,总监办设三部一室即:工程部,合同部,综合部及中心试验室,**监理公司成立专家顾问组,由监理站总工、副总工及有丰富监理经验结构、道路、路面专业的专家组成,在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时,总监办可发出请求,专家顾问组将赴现场协助总监办解决具体问题。为了加强总监办监理人员的分工协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及驻地办的负责人由总监理工程师任命和撤换,各职能部门及驻地办具体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调整由其负责人确定。总监办组织编制完善《施工监理岗位责任制》、《监理人员须知》、《监理人员工作守则》、《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工作会议制度》、《监理日志及月报制度》、《监理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监理工作考核制度(驻地办)》等管理制度,加强监理队伍建设和人员的管理。

监理组织机构

中江高速公路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各级监理机构、人员职责

各级监理机构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根据合同文件,制定和完善工程项目的监理规章制度,各种监理程序,统一整个项目的监理业务,并检查其落实和执行情况;

审查和批准各驻地办及主要负责人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审批驻地办的报告、文件,包括支付证明、重大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及重大技术、合同等问题;

领导和帮助各驻地办的工作,及时解决和处理各驻地办提出的问题;

负责组织监理工作会议和技术或合同管理的会议,编写会议纪要,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

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恢复定线的成果和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提供各种质量检验表格、计量证书和各种试验表格或批准承包人的试验表格的格式;

抽检工程质量,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研究和认可;当工程质量严重偏离合同要求,且造成不良影响时,可直接下达停工令和返工令;

掌握工程动态,汇总各驻地办按规定上报的各种报表,核准后及时报业主和归档;及时向总监报告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及索赔费用等合同管理方面的情况;

参加各监理现场工地会议,审定会议纪要,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

协助业主组织全线的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办理交工验收证书和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组织全线监理文件的编制工作;

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部

指导、协调全线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工程的施工及管理特点,制定或补充有关工程质量的管理制度、规定、方法和检验表格的格式,组织全线有关工程技术、工程质量方面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审批承包人的重要施工方案,以及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申报的其它报告,协同合同部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严格按规范要求精度监督并复核承包人导线和水准控制的测量成果(审查承包人测量内、外业结果和道路及结构物几何尺寸、标高等)。定期检查承包人使用测量仪器的精度及督促承包人对测量仪器按期进行标定;

解决施工中的重要技术、质量问题;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审查与处理工程变更;

审查试验路段施工方案、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措施;

督促承包人建立与健全质量自检系统;

按一定比例抽查工程质量,掌握全线工程质量动态;

统一各种质量成果报表、管理好承包人及驻地办报送的各种质量成果报表、技术资料、工程图片和计划统计方面报表等资料,编写监理月报中有关工程技术质量、变更等章节的内容;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参加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完成总监(副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同部

协助业主并参与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全线合同管理、计量支付、计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调整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人对各项计划的实施,协同工程部审查承包人的重要施工方案;

审查有较大变动的工程数量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检查驻地办报送的工程计量证书及月支付证书,审查和修正月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

协助总监(副总监)审查总承包提交的延期与费用索赔,报业主审批;

提供有关计量、支付、延期、索赔等方面的表格证书的格式,指导各驻地办具体实施;

按期提供报业主及有关单位的报表和汇总(驻地办、工程部、中心试验室的材料)编写监理月报;

编写工程监理报告中有关计量支付、计划管理、合同管理等章节的内容;

参加各现场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完成总监(副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心试验室

指导、协调全线监理试验工作,组织全线有关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交流;

检查各现场对试验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

管理试验统计报表及有关试验资料;

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设备及人员,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仪器、设备,考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资质,确定其工作范围;

承担工程的重要材料试验(如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配合比、钢筋、钢绞线及土的承载比试验等)复核承包人所做的各项标准试验;

协助工程部对工程进行现场抽样检查(如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路基填筑的密实度、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的强度等);

编写工程监理报告中有关试验、质量检验等章节的内容;

参加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完成总监(副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部

督促检查各驻地监理办收集、整理和保管工程监理方面的资料、档案等;

负责总监办各种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收发文件的登记、编号、送阅和整理归档;

负责会议纪要、有关简报、情况反映、工作总结的编写;会议记录的整理;

负责总监办及驻地监理人员考勤和日常财务开支的管理;

负责来往人员的接待和业务联系、洽谈等工作;

负责车辆、设施、办公用品及其它物质使用的管理工作;

组织监理人员的参观、培训和业务学习;

完成总监(副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驻地办

在总监办的领导下,分管所辖合同段工程施工的现场监理工作,并对总监办负责,主持召开标段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工地例会;

严格按合同文件,对工程进行管理,负责组织和执行日常监理工作;

复核、审查承包人恢复定线的成果,报总监办审批,审核纵横断面的复测资料,以作为工程计量的依据;

审查承包人提供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总监办审批,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对于严重滞后于计划的工程要及时向总监办报告,督促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监督承包人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审查承包人的补充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

审批承包人一般工程的分项开工报告。审查主要的工程分项开工报告,报总监办审批;

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自检。审查和评价试验成果,并按规定要求进行一定比例的复核试验,指令承包人运走不合格的材料,撤换不合格的设备;

对工程的施工跟班检查、重要的环节要进行全过程旁站,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签证各种质量检查表,对不符合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有权指令承包人返工,情节严重或由于安全原因可下令停工,并报总监办书面确认。对屡次出现上述问题 并无明显进度的施工队伍,应提请总监办责令其撤换或清退;

管理施工监理档案,填写监理日志,每月定期向总监办报告工地情况;

检查核实承包人的中间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报总监办审批;

对发生的索赔、工期延误、争议、重大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和其它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总监办汇报;

掌握工地动态,按时编写月度(上月19日至当月18日)监理报告并于当月20日前报总监办,月报的内容为: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进度、工程计量、试验检验、工程质量、工程变更、工程事故意见、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等;

提交中间交工证书的基础资料,报总监办审批;

在缺陷责任期内检查工程的完善和维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报告总监办;

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

对本项目的监理工作进行全面策划和管理,行使合同及监理规范规定并经业主认可的全部职责和权限;

签发工程开工令、工程交工证书、工程缺陷维修责任终止证书及各种重要指令和证书;

任命副总监并授予其责任和权力,任命总监办各部、室的主任、副主任,任命各驻地办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高监),安排总监办各部室工作人员及驻地监理人员;

对重大工程变更、重大技术方案以及疑难问题组织专家顾问组咨询、会审;

裁决重大合同纠纷;

签署监理情况报告、监理通报;

发出撤换不称职监理人员和承包人不称职人员的决定;

协调业主、承包人间的关系;

组织和参加工程阶段评比、交工、竣工验收。

副总监

协助总监主持总监办监理事务的日常管理,对总监负责。履行总监、合同授予的权力和义务,监督和管理全线的工程施工;

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滞后于计划并可能导致延期的工程,指令承包人采取积极措施或调整施工计划,向业主提出处理意见;

对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进行解释,审查有关施工设计变更,按**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工程变更的管理;

指导和检查各驻地办的监理业务,检查指导总监办各部室的日常工作;

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驻地高监

根据合同文件,对所辖合同段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本段监理人员的管理、检查和协调,对总监负责;

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承包人签发有关指令、指示,并报总监办备案;

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现场核对设计文件和工程数量,如发现错漏,及时通知承包人并报告总监办;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并及时向总监办报告;

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主要工程的分项开工报告,报总监办审批,审批一般工程的分项开工报告;

按合同文件严格控制原材料及施工质量、施工工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经常巡视检查工地、及时解决处理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总监或副总监;

审核、初签承包人的中间计量证书,审核中间交工证书;

审核承包人工地的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自检人员;检查承包人的现场安全保护措施,对不合格的安全措施应指示承包人限期改正;

对承包人的工程延期和索赔提供有关监理记录和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监办处理;

主持所辖合同段每月的工地例会,研究并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完成报送总监办的各种定期报表、工作报告;

组织检查现场监理人员工作,定期检查监理日志的填写情况(每月一次);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交工验收资料,编制驻地办工作总结报告;

完成总监(副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场道路、结构工程师

在驻地高监的领导下,按规定要求负责本合同段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制定实施阶段性监理工作计划;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初审意见供驻地高监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现场检查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当发现图纸中有错误或有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驻地高监反映,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做出处理;

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艺、施工材料等,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高监参考;

审批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单,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按规定进行抽验,签认承包人提供的各种中间质检报告;

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深入工地,详细检查施工各部位和环节,及时处理承包人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报告驻地高监;

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填写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各种报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并及时归档;

当施工中发生涉及工程质量,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等问题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供驻地高监处理时参考;

配合计量工程师复核承包人的支付报表;

完成驻地高监安排的其它工作。

试验工程师

负责现场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保证工程使用的材料,配件、成品、半成品符合规定质量标准;

熟悉合同文件、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规范各类试验的操作规程和试验记录等,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够的仪器设备和人员以保证按合同的要求控制材料和工地试验;

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或检查;

定期检查工地试验仪器设备,检查各类拌和机的调校和运转,检查自采材料的加工方法,以及各种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规范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签认标准试验和材料控制结果;

全面负责试验监理的管理工作,所有试验结果、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必须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阅;

建立试验台帐,按时报送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

完成总监(副总监)、驻地高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测量工程师

配合道路工程师、路面、结构工程师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精度核查承包人的放线、放样;审查批准承包人测量内外业结果及道路和结构物几何尺寸、标高等;

负责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它控制点的护桩设施不受损坏,如有变更需在图上说明;

承包人进行施工前测量放样时应在场,对各项测量记录,要认真核对,经签认后,承包人才可开工或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审查承包人的各项测量结果,经现场检验校核后,如符合规范要求的精度方能签字认可,否则应将所有不合格部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检查路基工程的原始地面线,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上;

协助道路、结构工程师审核报送的施工和竣工图纸,配合计量工程师进行测量,审核计算数据;

定期检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的精度;

建立测量工作台账,检查、汇总和管理各类测量成果资料;

完成总监(副总监)、驻地高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量支付、合同管理工程师

负责合同管理、计量支付、计划统计报表等工作;

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规范及设计图纸;紧密配合专业工程师按照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地做好计量支付和月进度计划工作;

对合同条款中含糊不清的地方进行解释,当施工合同条款(包括技术规范)需要修改或补充时,协调好各方面的意见并准备补充条款,由驻地高监审核后报总监办;

深入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

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数量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量表,工程变更、索赔等均应有签认的凭证,报送购货;

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正确地呈报工程进度表,并保证及时地完成审核和签认工作;

负责收集汇总并按时报送应报的记录、纪要和各种报告,经高级驻地监理签认后报总监办;

负责往来文件的保管,做好归档工作,所有计量支付、工程统计、各种报告、工程日志均应妥为保管,以便于查阅,随时准备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完成总监(副总监)、驻地高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理员

在驻地办负责人的领导下,对指定施工范围内的道路、桥涵结构工程进行现场监理;

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做到有效的控制施工质量,及时处理现场发生的一般性问题;

初审承包人递交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检查承包人的人员、机械情况,材料供应是否落实,提出是否准予开工的建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查承包人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滞后等问题时,应及时向驻地高监报告;

审查承包人绘制的施工图纸或变更设计图纸,如图纸与现场不符,应据工地的具体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后,报驻地高监;

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监理的规定,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工艺或操作要及时指令承包人纠正,对隐蔽部位和重要关键部位施工应加强监理,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口头警告,且报告驻地高监,必要时由驻地高监转报总监办发出书面通知。按规范检查承包人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同意或不同意承包人继续进行下道工序;

按期审查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绘制责任施工地段或部位的质量控制和进度的各种图表,按要求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日志和应上报的各种报表,定期和不定期向驻地高监汇报工作;

参与现场检查、测量等工作;

完成驻地高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理机构的内部管理办法及制度

监理人员须知

严格执行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和全体监理人员的基本准则。

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所授职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监理人员应与承包人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在职权范围内尽可能地关心及热情帮助承包人。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合同执行时,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人的资质、施工能力认真审查,并及时书面报告业主。

监理人员不允许承包人发生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工程,但亦不应轻易否定承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得利益的机会。

监理工程师应依靠自身正确公正的判断能力进行施工监理,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承包人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完成工程施工的能力。

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岂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质量受到危害时,应迅速地先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如果承包人不听劝告继续施工时,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并及时报告业主。

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测量和试验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作出结论。

监理工程师在计划监控中告诉承包人进度是否满意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去论证并令承包人信服地了解进度已经缓慢,必须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工程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切记:“计量一切合同内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现场人员的职责,而复核这一工作则是监理人员的职责。”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必须定期地、最好每一周一次检查和记录承包人的人员变动和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并系统地做好记录。

监理人员在管理合同时需要有多方面的经验、严谨的工作态度,以避免因发布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指令,而导致要求额外支付而引起的争议。

监理工程师在给承包人指令时一定要谨慎,非合同内的事项在未与承包人协商前不要发出指令,因为承包人无权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指令。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技术和监理工作水平。

要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行准则。要公正维护项目法人的权益,协调项目法人与被监理单位之间的争议。

遵守总监办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监理规范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勤奋、认真地做好监理工作,兢兢业业、埋头实干,避免因监理失职、失误而造成重大事故和经济损失。严把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计量支付)安全关。

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得隐瞒工程质量及不安全事故。

坚持旁站、巡视、抽检相结合的监理方式、特别注意重点工程和隐蔽工序的旁站和抽检,严格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的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作好监理日记和各项原始记录,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和处理出现的问题,出现不合格工程,明确指令承包人返工,出现事故及时上报。

清正廉洁,不营私舞弊,损害业主、承包人利益,坚持公正立场,不参与和工程有关的诸如介绍分包人、劳务、材料设备采购等经济活动,严格执行合同、遵纪守法、杜绝行贿受贿事件发生。

爱护、保管好办公、生活设施及仪器设备等,指定专人登记造册管理,精心使用,若有遗失、损坏,分析原因,酌情处理,有意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承包人和上级监理单位往来的各种文件以及资料、图纸负责管理,归档,严格借阅手续,不得遗失、损坏,加强保密工作,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将文件、资料等外借。

搞好团结、遵守纪律,维护好安定的工作环境,监理人员内部要讲团结,有争议和矛盾,通过交换意见消除隔阂,相互谅解,团结一致搞好监理工作,求大同存小异。加强劳动纪律,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严格考勤及请假制度。维持社会治安秩序,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增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既要注意监理驻地的防火防盗,又要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的安全工作。

遵照监理工作程序的规定,按时准确地报送各种监理资料和报表,对承包人送来的文件、报表及时上报或审批。

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搞好本合同段的施工监理。按照合同要求,首先要搞好质量控制,从原材料、施工工艺到成品,实行施工全过程监理;按照批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控制,当出现工期延误的关键因素时,应及时要求承包人调整并加强计划和技术管理措施,必要时须重新修整计划,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搞好投资控制,应尽可能减少工程量清单中所列费用以外的附加支出,达到投资控制的最佳效果。

工作会议制度

时间地点

监理工程师工作会议召开时间定为:每月24日上午9:00在总监办会议室召开。

参加监理工作会议的人员

各驻地办的驻地高监、副总监以及总监办各部门主任,总监视具体情况参加会议。必要时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一般由副总监主持,必要时由总监主持。

每月监理工作会议的内容

各驻地办报告本月份监理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研究本月工地例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署下月监理工作重点和计划。

传达、学习有关监理工作文件和上级机关指示、要求等。

会议上各驻地办要提供的材料

下月监理工作计划。

本月施工进度分析报告和工地例会重点解决的问题。

本月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报告。

每次工作会议由总监办写出纪要,送各驻地办及有关单位。

因故变更日期时,总监办以书面或电话通知驻地高监。

各驻地高监因故不能参加例会的,应事前向总监或副总监请假并安排其助理出席会议。

监理日志及月报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监理日志必须能反映出当天工程在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进展动态,应具有内容具体详实、数据准确、可追溯性强的特点,要对当天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的情况做出记录,填写要求如下:

施工情况:应记录当天施工内容、工程会议、主要材料、机械、劳动力进出等情况。

存在问题:应记录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等。

问题处理:对提出的问题,应记录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

其它:包括安全、停工情况、合理化建议及公司领导、总监(副总监)巡视情况以及签发的证书和单据;

总监办每月要编写监理月报,报送业主各级建设主管单位及省公路工程监理站,主要内容为当月监理的主要工作,工程的进展,质量安全情况,工程进度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请示汇报制度

对监理过程中的有关重大技术问题,经济问题,安全问题,或者监理合同的执行问题,总监须及时向监理站领导和建设单位请示汇报。

在日常监理过程中,工地出现的质量、安全及协调方面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总监请示汇报;

监理人员应每月按时上报工作小结。

工程项目监理总结报告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总结报告是在监理任务完成后,对该项目实施过程监理工作的总结。通过对监理过程中所采取一系列措施而取得的监理成效进行总结,达到提高认识,总结、积累工作经验的目的,使之能在以后的监理工作中尽可能避免失误,更好地开展监理业务工作。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包括建设规模、路线走向、主要技术标准、合同价与决算价等。

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的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完成的主要监理工作和监理效果。监理效果可以归结为质量、工期、投资三大目标的实现情况,监理效果可以是定性的,但最好是定量的。

监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在项目监理过程中,采用某些有效的监理技术、方法和手段,对新的施工方法、新的施工工艺的监理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和组织措施的经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经验:如何协调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商关系的经验;如何处理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等。

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的建议。

安全防护制度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不能只管技术不问安全。

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施工的学习教育,熟悉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监理工程师应树立严格的自我防护意识,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和有关个人防护用品,并自学遵守施工现场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兼职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各专业施工安全防护情况及个人安全防护的执行情况。

监理工程师审查有关施工方案时应认真注意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采取。如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要明确提出监理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切实纠正。

文档管理程序

建立、健全科学的文件传递与归档管理制度是全面而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严格执行合同、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种监理文件不仅及时反映了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费用支付等的实际情况,而且又是正确发布工程指令,公正处理索赔、解决合同纠纷的客观依据,同时还是工程竣工文件,运营管理的重要参考资料。

文档的种类

指令:发布重要规定,重大行政措施及人员奖惩事宜;

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通知:批转或转发有关单位的文件、发布规章、传达要求有关单位办理、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或聘用人员;

报告、请示:向有关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请求;

答复:答复请示事项;

函: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要求与会单位共同遵守、执行;

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规定的各种监理表格、上级单位和总监办要求补充填报的表格;

监理记录和日志。

文件格式

文件一般由发文单位、标题、紧急程度、发文编号、签发人、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正文、印章、附注、发文时间等组成。

管理文件必须有各级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公章,发文单位、主送单位、抄送单位的名称应使用全称或规范简称。

各种监理表格的格式、内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省交通厅质监站的规定及总监办补充制定的要求,进行制表和填报。

正式文件、签收文件、填写表格应使用不褪色的书写材料,不能使用铅笔、圆珠笔。

所有监理文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左侧装订,不能使用胶水粘贴。

监理文件按统一的格式编制发文号。

行文应注意的问题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引用文件应标明文号。

用词、用字要准确、规范,文内使用简称,一般应先用全称并标明规范简称。

根据文件内容和行文对象正确使用文件种类。

根据来文拟办的文件,一般应写明来文时间、文号和事由,并将来文附在文稿后面。如有前案可查,必须概述前案处理情况和简附必要的相关文件。

在文件上签注处理意见必须注意避开装订线。

文件的收发

各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文件收发、管理工作,并应配相应的设备。

各单位送交总监办的文件一律由综合部统一收发。

文件在运转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当面清点交接清楚,保证文件的清洁完整。

如有紧急情况,可以使用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形式通知、报告或请示,但事后应尽快补办正式文件。

文件的存档

各单位要建立立卷存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设备。

文件办理完毕后,各单位要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及业主对档案工作提出的要求,及时定稿、整理、立卷归档。

文件的主办和主送单位应各自存档,各种存档文件应为原稿,如有损毁、丢失,应及时补办。

所有来文发文登记除采用传统手工登记外,还应同时建立电脑检索文件,便于查找检索。

工程质量监理

公路工程具有线长面广、结构技术含量高、工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环境条件复杂等特点。在建设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带来严重的后果,直接影响到公路的使用效益,甚至因返工重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公路工程建设、施工中,严格加强质量自检与监理控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质量控制监理,是监理三大控制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如果质量失控,交付的工程不能正常投入使用,即使投资再节省、工期再快也是毫无意义的,从合同管理的角度看,业主按合同规定支付承包人合同款,就是要求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向业主交付符合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的工程。因此监理工程师三大控制的基本原则就是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和节省投资。

要确保工程质量控制,首先应通过合同条款进行严格的约束,质量不合格,不得进行验收和计量支付,促使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为了保证承包人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承包人违约造成业主难于弥补的损失,应由承包人在投标时交纳一定额度的工程质量缺陷履约保证金,并工程计量时按合同规定提取工程质量保留金,作为促使承包人履约的保证措施,即使承包人确实失去履约能力,也可以更换承包人,在不降低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将违约损失减到最低。其次要赋予质量把关人员相应的权力,在计量支付时,工程质量未经质量把关人员签字认可或签证不齐全,不予计量支付,只要严格按程序进行把关,工程质量就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证。

各阶段质量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施工准备阶段

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测量、检测、试验标准、规范及规程,编制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组建监理中心试验室,并进行资质论证;

复核测量控制网,向承包人移交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及定线资料;

督促承包人编制、完善施工技术方案及组织设计;

督促承包人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工地试验室和测量组,落实自检、测量、试验人员配备、设施,落实质量管理办法及措施;

检查承包人进场机械、设备质量以及生产能力;

审查承包人拟用施工原材料来源、数量和质量,并进行检验;

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督促承包人做好工艺试验;

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及施工定线,验收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成果;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设计图;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落实安排相关分项工程施工监理人员。

施工阶段

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做到开工有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工序完成有自检,工序交验有签认,中间交工有证书,中间计量有报表;

核查、认可施工放线、放样测量数据,进行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测量,汇总各项工程测量资料;

对各工序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旁站,发现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及时纠正;

在监督承包人做好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检验、抽样试验和验收试验的同时,按规定频率进行监理抽检试验,以及必要的附加试验。并根据试验资料和数据,对工程成品进行评估,决定确认或者拒受、指令返工;

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严格的质量自检、监理验收检查、签认工序验收检查签证;

组织对施工过程发现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分项工程完工后,组织中间交工检查,合格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对完工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编制工程交工资料。

工程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组织监理人员对拟交工工程进行交工验收(内、外业)检查,编制交工验收检查报告,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协助业主做好交工验收工作,签发《工程交工证书》;

在工程质量缺陷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并进行验收,对工程质量缺陷,认真分析原因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组织承包人进行维修;督促承包人完成工程竣工文件、图表编制工作;

质量监理的基本程序

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流程图如图所示。

施工阶段监理的方法与措施

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及指导方针

质量控制的原则

工程质量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监理工程师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监帮结合、积极参与”的宗旨,通过“超前监理、预防为主,跟踪监理、动态管理,加强验抽、严格把关”的方法,处理协调好质量、进度、投资三个互相制约的目标要求,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质量控制的方法

确立质量控制要点

坚持质量控制程序

坚持图纸会审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

坚持分包单位资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制度

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质量抽查签认制度

坚持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坚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做好质量控制的层次管理

抓好质量与进度的协调

质量控制的措施

工程质量控制必须掌握二个重点,抓住三个阶段,使用四个手段。

二个重点,即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工序及关键环节。

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桩基础、钢筋工程、砼工程、预应力管道设置、预应力张拉、压浆主梁的预制与吊装、支座的安装、箱梁的现浇与悬浇。排水板(或袋装砂井)、填砂路基,软土路基的填筑,底基层、基层的铺设、沥青结构层的铺设,各种混合料的拌和,砼桥面铺装,桥梁伸缩缝的安装。

关键工序及关键环节:桩基的终孔与水下灌注砼,梁、柱接点,箍筋加密区,钢筋焊接要求,高标号砼试配,现浇箱梁中预应力管道的位置,锚下砼的施工,主梁的运输与吊装,悬浇的标高控制。软基的检查,软基填筑中沉降,位移的控制。预压沉降观测与卸载台背回填,路容的美观绿化。桥梁护栏的外观与线条等。

三个阶段,即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成品验收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准备阶段、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检验,审批配合比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阶段

旁站和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进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进行抽查。对施工中重点、难点、关键工序给予重点监控和把关。

成品验收阶段

通过检测和检验该分项或分部已完成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误差允许范围。

四个手段,即旁站、巡查、量测及试验

旁站: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旁站,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是否相符;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

巡查:施工过程中,各级监理主要人员包括总监、副总监、专业工程师,处理日常事务外,有计划地到工地巡视检查,对工程的重点、难点、关键工序施工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及施工质量情况,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指示承包人进行处理。

量测:监理人员通过量测的手段,对结构物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线路或结构物的轴线,关键部位的位置、尺寸等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要进行返工。

试验:对有疑问的材料、构配件,有疑问的工程部位,监理人员可采用随机抽样试验的方法判定其质量情况,从而确定是否给予质量认可。

主要的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制度,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严格质量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措施。

质量的事前控制措施

图纸会审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应会同施工单位审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及时与业主和设计代表沟通,最大限度地避免图纸中的差、错、漏、碰。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审查并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 主要审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能否保证质量,对质量通病有无有效的针对性措施,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满足质量控制的要求。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审查。

工程开工审核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现场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签发开工指令,方可开工。   

工程所需的原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控制

材料加工定货的质量控制

主要材料订货前,承包人或(材料供应商)提出样品(或看样)和有关厂家情况及单价等资料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业主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

主要设备订货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申报,核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再行订货。

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出具正式的出厂合格证,经监理工程师核验,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上。

用于工程上所有产品,必须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

凡标志不清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怀疑与合同不符合的一般材料,进行大比例抽检和送检。

施工单位应在材料使用前一个星期内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材料试验报告,申请核定。

材料抽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根据工程性质和质量监理要求另行在《监理实施细则》中确定。

材料、设备进场及以后的质量控制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材料、设备、构件进场必须要有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对进口材料、设备还应有国家进出口商检部门的检验书,并填报“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报验单”报验。

材料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员按规定进行验收和取样复试,对合格产品签属材料、设备报验单。发现不合格产品坚决退换,并限期退出现场。

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凡直接危及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如拌和楼混凝土搅拌机、振动器、摊铺机、架桥机、挂兰等,应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采用。

施工中所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质保体系

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富有施工经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

承包人应按照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工程自检和验评工作。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交验的有关施工资料进行检查认可。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继续下一工序的施工。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批准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所报负责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并应要求其一直在工程现场用全部的时间专门进行质量管理。

质量的事中控制措施

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的每一道工序进行质量控制,采用观察(目测、目视)、现场旁站、检查、量测、测量、试验等方法,对重要的工艺过程,随时跟班检查控制,主要的分部分项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框图见附件。

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查,在检查合格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署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将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报验单,在隐蔽前一日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检查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由高级驻地检查,如有必要则邀请业主参加。验收合格,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需限期整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检验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查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或单项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整改后,报监理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向监理单位报验,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后,发给《工程检验认可书》,进入计量程序。

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办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采用填发“监理通知”的办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施工现场控制施工操作,对质量事故应尽量做到以预控为主,及时发现,争取早期处理。

对已出现的施工质量事故,组织业主、设计代表、施工单位共同商讨处理意见和方法、措施,必要时还应请专家参与处理意见。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质量事故处理规定,上报事故经过、事故等级、造成损失和补救措施,并对事故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做好记录和有关技术资料、照片整理存档等工作。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

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工程质量下降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擅自将工程转包;

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其它。

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现场质量监理人员和高级驻地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有效。

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现场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应每天记录监理日志,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例会制度及现场质量协调会的组织

每月举行有业主、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的,由总(副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例会一次,会后印发会议纪要。另外,还应不定期的根据现场情况组织质量现场协调会,并在会后印发会议纪要。

定期、不定期向业主汇报质量动态情况,每月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

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不定期地向业主提出口头和书面报告。

质量的事后控制: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凡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初验合格,提出验收申报表,再由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业主,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

对质量问题的对策和处理方法

常见质量问题

由于各种因素的干扰,施工过程中或工程交工后,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例如:钻孔桩塌孔事故,钻孔桩断桩、夹层,混凝土裂缝,预应力张拉事故、软基路段填方滑坡、路面、桥面铺装病害等等,对于这些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及处理。

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质量缺陷泛指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当因施工不当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当因施工不当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对因施工不当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或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

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通过与业主及承包人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如下程序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质量事故报告(监表15)应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检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实际检验测试。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方在24小时内应报告驻地办并转报总监办,并填《重大质量事故报表》,总监或副总监及驻地高监应参加事故调查研究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处理方案经业主批准后,驻地监理据以监督执行。并将执行结果报总监办并由总监办转报业主代表和省交通厅工程质监站。

常见质量问题的对策

出现质量问题,应采用事先准备好的应急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并按程序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对问题的主要原因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对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由承包人进行处治。

序号常见质量问题常用处理对策
1钻孔桩流沙、塌孔加大泥浆比重、加深护筒、回填重钻, 

2钻孔桩断桩、夹层缺陷位置不深时可中间挖孔人工补强或将缺陷桩冲掉重新灌注
3非结构应力裂缝采用裂缝灌浆或压浆补强和密封
4结构应力裂缝结构补强和裂缝压浆补强和封闭相结合
5预应力张拉事故与设计单位一起研究处治方案和方法
6路、桥面铺装病害普查病害情况,召开专家会议讨论病害原因和处治对策
专项质量控制及公路通病预防办法

根据监理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图纸、参考资料及我们了解到的资讯,我们有针对性的研究了几个质量控制问题。所谓公路质量通病,并非无法解决,事在人为。高度重视,坚持质量标准,加强控制是可以消灭公路质量通病的。

路基土石方控制

填料要求

强调填料CBR值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下路堤、上路堤、下路床、上路床的CBR值分别是3、4、5、8。若设计的土场材料不符合此要求则必须处理,处理后达到要求。参照JTJ071-98新的验收标准规定填料CBR值为基本要求,达不到即为不合格路基。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认真做好土场的CBR值、液塑限、重型击实等试验,坚持反对降低CBR值和液塑限指标。

填前基底压实

严格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基底填前压实的控制,当路基填土厚小于路床厚度(80cm)时,填前压实不宜小于路床压实度的标准(即95%)。 

填挖交界或陡坡、陡坎

对于填挖交界及陡坡、陡坎位置,应严格按要求开挖台阶。应逐处建立专题档案,填前要求承包人申报,监理办派监理人员严格检查。

路基填筑压实度的控制

针对**高速公路而言,为保证压实度,应对施工方法、压实机具质检体系等审查批复。监理工程师的重点应放在严格控制松铺厚度和压实度。承包人应在施工面的方便位置设置高程标杆,以利于施工及监理方检查厚度。对于高填方路段,驻地办应根据路堤填筑的高度,反算出该段落理论填筑层数,并将此与现场检验的层数进行复核,当两个层数相差太大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予以处理,填筑宽度不够(由此可能导致路基宽度不足)也是路基施工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之一,为此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第一层填土的宽度要予以核查,由于软基沉降的影响,软基路堤的填筑应比一般路堤设置更大的预留宽度。

软基处理质量控制

本工程软基分布范围广泛,设计采用袋桩砂井、真空吸水预压、反压护道、鱼塘填平以及加载预压、土工合成材料等处理措施。

加载预压控制

对于采用排水固结原理的软基处理方法,控制加载速率是保证软基处理成功和安全的关键,很多软基处理不成功的原因都是因为预压加载速率太快,地基内空隙水没有及时排除,造成工后沉降过大,甚至因为加载速度太快,导致地基滑塌破坏。为防止这类问题发生,监理单位将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密切合作,建立完善的软基处理施工监测系统和监测制度,动态施工,严格控制预压加载厚度和加载频率,确保软基处理工程顺利地完成。

土工合成材料

应在平整的下承层上按路堤底宽全断面铺设,拉直平顺,不使出现扭曲、折皱、重叠。在斜坡上摊铺时,应保持一定的松紧度。铺设土工聚合物应在路堤每边各留足够的锚固长度。土工聚合物的连接应满足如下要求;当采用搭接法时,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缝接法时缝接宽度应不小于5cm;当采用粘结法时,粘结宽度不应小于5cm,粘合强度应不低于土工合成材料的抗拉强度。

土工合成材料在存放及施工铺设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长时间暴晒或暴露,以免其性能劣化。

袋装砂井施工

为确保质量,在袋装砂井施工中,监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定位准确,砂井垂直度好,这样就可确保排水距离和理论计算一致。控制砂料含泥量,这对于小断面的砂井尤为重要,因为直径小,长细比大的砂井,井阻效应较为显著,一般含泥量要求小于3%。砂袋灌砂率大于95,袋中砂宜用风干砂,不宜采用潮湿砂,以免袋内砂干燥后,体积减小,造成袋装砂井缩短与排水垫层不搭接等质量事故。砂袋入井时,应用桩架吊起垂直入井,防止砂袋发生扭结、缩颈、断裂和砂袋磨损。拨钢套管时应注意垂直起吊,以防止回带或损坏砂袋,否则应在原位边缘重打。

真空预压法施工

真空法所产生的负压使地基土的孔隙水加速排出,缩短了固结时间,同时,由于孔隙水排出过程中,渗流速度的增大,由渗流力引起的附加应力也随之增大,提高了加固效果。在抽真空过程中监理应注意观测泵、真空管、膜内及土体内各深度的真空度、土层的深层沉降、地表总沉降、土层沿深度的侧向位移、孔隙水压力等的变化。真空分布管的距离要适当,使真空度分布均匀,滤膜渗透系数不小于10-2cm/s。泵及膜内真空度应达到技术要求。

砼外观质量控制

砼外观除原材料、拌和料符合要求外关键在于模板质量,其次是操作工艺。外观预防措施如下:

对于外露砼面,模板的质量对外观影响很大,要尽可能的采用大模板,以减少接头数量,模板的刚度也要得到有效的保证;模板的接头一定要严密、平顺、不漏浆,脱模剂应采用同一品种,不得使用废机油;

严把支架模板安装关,重要部分要求承包人报送施工设计计算书;

对于轻型桥台、薄壁墩台,规定拉杆直径φ14-φ16,拉杆间距不大于75*80cm2,严格按要求使用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以防砼浆留在上面的模板上,气温高时容易出现麻面现象;

浇筑砼方量大时应配备足够的拌和设备,防止出现施工冷缝;

模板表面不得有锈斑,否则会严重影响砼外观质量,当模板有锈斑时,应彻底清洗干净。

钻孔灌注桩施工质量控制

桩基是隐蔽工程,其控制重点如下:

地质资料不齐全时,根据需要在施工前进行地质补钻;

钻孔过程中跟踪观察,注意地质变化,若与设计不符,应会同业主、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成孔检查时严格控制桩底沉淀物的厚度,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特别注意浇筑砼前再次检查沉淀物厚度,不符合要求时,利用导管进行反循环再清孔,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桩基的钢筋制作、砼浇筑施工时,派监理人员全过程旁站,全面督促承包人按要求施工;

强调首批砼方量符合要求,确保导管初次埋置深度大于1m,强调首批砼的初凝时间不得早于灌注桩全部混凝土灌注完成的时间;

预应力张拉,压浆质量控制

预应力张拉、压浆是桥梁施工的重要工序,必须实行事前检查、全过程旁站的控制方法进行质量控制,事前检查的主要内容:

千斤顶是否按要求标定,并提交标定资料;

锚具和钢材是否符合要求,提交相应的试验资料;

人员上岗,表格准备等均为检查内容。

全过程旁站要求监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同时记录,相互核对,分别保存。压浆前应做水泥浆配合比试验,水泥浆泌水率、稠度、膨胀率试验,压浆时按规定频率留取试件。

台背回填

解决桥头跳车的关键是控制台背回填的质量,我们的措施是:

定人、定岗、定责,由高级驻地监理指定专人负责台背回填的监理,同时要求承包人也必须有专人负责,并签订质量责任状;

回填材料:要求用透水性良好的砂砾土或其它更适合的填筑材料;

压实机具与松铺层厚度:松铺层厚度应控制在20cm以内,采用在台背上划线的方法控制松铺层厚度,要求承包人配备专门用于台背回填的小型压实机械,填砂时可采用水密度法并配合平板振动击实。

每层进行压实度检验,压实标准:95%;

同时应注意台背回填与正常路基填筑之间衔接的压实度。

桥涵八字翼墙、裙墙质量的控制

高速公路桥涵、通道八字翼墙位移过大的现象普遍存在,虽无破坏危险,但影响美观,给行人以不安全的感觉。桥梁高裙墙(或称腰墙)开裂、位移现象也普遍存在。通过理论分析计算及实际跟踪观察,我们研究了预防措施,如下:

不宜设计过高的弧形裙墙,若本监理合同段内有此情况,我们将重新按最不利计算,建议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方案;

对于较高的砌体八字翼墙,考虑预留位移,同时注意其前址地基承载力情况,必要时考虑修改设计,加大断面尺寸。

若为较高砼八字翼墙,可以变更设计,彻底消除相对位移量。

沥青混凝土路面质量通病及其控制

尽管我国沥青路面采用了耐久性设计方法,但是实际上,仍然普遍存在着设计年限内由于其它原因而产生的早期破坏,这些早期破坏主要包括:车辙、开裂、坑槽及抗滑性能不足等问题。

上述四类破坏现象,车辙问题危害更大。它除了影响行车舒适性外,还对交通安全有直接影响,例如车辆在变换车道时操作困难,车辙内积水及产生高速行车水漂或结冰,在气候条件恶劣时制动距离不足等等。为防治车辙,在施工监理时我们将从沥青混合料和施工工艺的控制和改善两方面入手。具体将采取如下措施:

车辙的控制

督促施工单位选用低针入度、高软化点、低含腊量的高粘度沥青,且各项指标需要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要求》中“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不合格沥青坚决不予给以使用。

适当增大粉胶比,增大沥青膜厚度,以减少起润滑作用的游离沥青的比例。这也是十分有效的措施。施工时,严格控制沥青用量在规范允许的限度以内,如超过最佳用量的0.3%~0.5%以上对车辙将会有很大影响。

严格控制热拌沥青混合料的空隙率在3~6%范围内,过大过小的空隙率对车辙均有较大的影响。

严格控制摊铺的沥青混合料温度,施工组织必须紧密,大风和降雨时停止摊铺和碾压。在施工时严格杜绝降低温度后碾压,以免造成压实度不足,致使通车后在交通车辆的反复碾压作用下,产生变形,形成车辙现象。

严格控制沥青砼动稳定度指标,要求其数值大于800次/mm。

裂缝的控制

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基本上都是半刚性基层,具有较大的强度,因而纵向裂缝较少。大都是温度收缩的横向裂缝、由于半刚性基层收缩开裂导致沥青面层的反射裂缝以及在路面的纵、横向接缝处产生不规则纵横裂缝。因此在监理中,为了控制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裂缝,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

严格控制沥青针入度、低温延度和腊含量在规范范围内。因为沥青针入度、低温延度和腊含量是影响开裂的重要指标。

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碾压操作规程作业。

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做好纵横向接缝。纵缝尽量采取热接的方法;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应错位1m以上,中下层的横向接缝可采用斜接缝,上面层应采用垂直平接缝等。

控制基层施工中,压实时的含水量,采用(0.9×最佳含水量)的含水量监控时,可降低其干缩系数。并督促承包人半刚性基层碾压后潮湿养护。在基层未裂前进行沥青混合料的摊铺。

坑槽的控制

坑槽主要来源于沥青膜从集料表面的剥落,其条件是水分介入到沥青与集料界面上,改变了沥青、集料与水分的关系所造成的。因而,预防水损害主要通过下列措施进行控制:

防止或减少水分进入沥青混合料内部,不致侵入到沥青与集料的界面中。做到这一点的关键是在施工中重点控制沥青混合料的级配,尤其是空隙率的控制。此外,监理仔细审核设计,要求其下面层也应是I型级配。

提高沥青与集料的粘附性,提高集料之间的粘接力。可以掺加消石灰粉和水泥作为最基本的方法。用量宜为矿料总量的1%~2%等措施。

抗滑性能的控制

抗滑性能不足,容易使汽车在急刹车、超车、沿曲线转弯时车轮打滑,造成事故。抗滑性能下降的根本原因主要是沥青标号过大(针入度偏大),沥青用量过多,路面渐渐泛油;粗集料不耐磨,迅速磨光。因而在施工监理中,对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和沥青用量需要仔细作好标准试验,同时对石料必须做磨光值试验,且磨光值不小于42,冲击值不小于28。

沥青砼面层的层间粘结控制

有些工程项目在沥青面层钻芯时发现面层之间粘结不良甚至完全剥离,造成路面返工重新摊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①路面赶工期,检查把关工作未跟上;②层间接触面有泥尘、水膜等污染;③各面层之间施工间隔太长,造成下面层(或中面层)表面被磨得很光滑。因此,监理工程师要针对上述问题,要求承包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面层层间粘结的质量。

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的质量控制

混凝土桥面铺装祸害的原因为设计构造措施不足和施工工艺缺陷两个方面,其对策措施如下:

设计构造方面:

主梁需设置伸出梁面的钢筋与桥面板内钢筋连接。

砼铺装层内钢筋采用Ф10@10×10 cm较为可靠。

有效的铺装层厚度应为6~10cm,最小厚度应得到有效的保证。

建议铺装层使用低坍落度的40MPa 防水混凝土。

建议在砼中加入适量的钢纤维80kg/m3 。

施工工艺方面

原桥面应进行毛镐或人工凿毛。凿毛应全面、彻底,凿毛深度为3~5mm。

注砼前应采用水严格清洗,水压不小于0.5kg/cm2。

采取架立措施保证砼浇注中钢筋不变形。

施工缝位置(如果有)应设置分车道的标线处。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责任期

按合同规定,缺陷责任期指监理工程师签发交工证书之日算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的时间,如竣工验收在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则缺陷责任期为一年,如竣工验收在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12月内没有完成,则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的24个月视为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

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人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检查已完工程

监理工程师将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接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交接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

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在缺陷责任期内,除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修复由业主负责外,其它原因造成的任何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均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所需费用。

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全面完成交工、竣工资料

驻地办按合同规定完成交竣工资料。

成立缺陷责任期工作检查小组

成立有监理、业主代表、承包人必要时邀请监督部门参加的缺陷责任期工程检查小组。

检查小组的任务是:审查承包人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报告;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验,并着重对缺陷责任期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审查交工、竣工资料;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工程进度监理

工程进度直接关系到业主的投资效益和广泛的社会效益,采取措施控制工程进度,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任务。

工程进度监理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文件所赋予的权力,运用各种监理手段和方法,督促承包人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和组织管理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费用的前提下,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工期,加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时间,以预定的计划目标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工程进度监理是监理工程师三大控制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的重大利益,是衡量合同工程是否高效、经济建设的重要指标。为此,监理工程师把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之间(特别是关键线路)的差距作为进度控制的关键环节,进行跟踪检查与调整控制。

进度控制的目标

通过有效的进度管理,使工程在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内完成。进度控制包括合同工程的进度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目标是合同文件规定的总体完工日期,阶段性目标是为了实现工期总目标,对各关键施工项目完工日期进行规定的进度目标。

进度控制的方法

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查

实现工程进度目标,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符合工程实际施工进度计划,配备足够的人力、机械、材料并加以良好组织施工。承包人进场后应按照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在施工进行到各阶段,依据总体进度计划编制年度、月度(季度)以及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和批准后组织实施。

在承包人编制、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批施工进度计划时,必须依据并落实:

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是施工招投标时确定的工期目标,是确定计划工期的基本依据,必须通过各种措施和进度计划落实到位;

与进度计划相适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和施工技术管理人员;

投标书中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施工现场的特殊环境及气候条件;

已建成的同类工程或相似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

具定进度计划时,应根据上述资料编制并对其进行优化后,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予以实施。任何工期总目标和阶段目标的变更均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进度计划的实施和跟踪检查

进度计划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在工程实施工程中,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均应安排人员,对工程实际进度进行检查记录,并与进度计划相比较,当实际进度与原制定计划不符时,要及时对现场施工进行调整,加大施工投入和现场施工组织管理,使工程进度尽量符合原定的计划。

进度计划的调整

在实施施工进度计划的过程中,总是希望实际进度按计划进度执行。但在工程实际中,由于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到位、工程现场条件变化、外界干扰、特殊气候条件影响等因素,往往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经常出现差距。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滞后,应及时发出监理工作指令,责成承包人调整施工,使实际进度重新回到计划进度的轨道上来;如果由于合同规定允许延期的特殊条件造成工程延误,经承包人申请,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协商后,应按规定同意相应工程延期,将执行中的进度计划予以部分调整,使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以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顺利实现。

进度控制监理措施

组织措施

督促承包人建立进度控制管理系统和人员;

指定专门监理人员负责进度控制,明确控制的任务、职责;

进行项目计划分解(按单项工程、年度、或工程进展阶段);

制定进度协调工作制度,包括协调会及工地会议举行的时间、参加人员等;

对影响工程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等因素提前进行分析。

技术措施

尽量采取先进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方法;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先进的组织管理手段。

协调管理措施

现各级监理人员积极配合承包人的施工活动,及时审查承包人的各种报告文件和报表,及时对已完工序或工程的检查验收;

业主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和图纸,积极与外界协调,尽可能改善施工环境,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做好各承包人之间的施工配合协调。

合同措施

利用施工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力,督促承包人增加人力、机械设备等投入,加快施工进度。

信息管理措施

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跟踪,每月向业主提供进度分析报告,向承包人的上级主管机关通报,促使承包人及时采取措施。

进度控制流程示意图

工程进度延误的处理办法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于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将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发出书面警告,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强制分割。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

工程计量支付是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文件,在其授权范围内,对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计量,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及支付方法付款给承包人。

工程计量的管理方法与措施

工程计量的范围、依据与方法

工程计量的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变更所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上述清单以外、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费用索赔、各种预付款、违约罚金等。

工程计量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合同图纸;

工程变更令及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合同条件;

技术规范;

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

《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计量方法

常用的计量方法包括图纸法、实测法、比例法或分解法以及凭证法。具体计量时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说明等)规定,上述计量范围、依据的规定采用相应的办法。

工程计量的管理方法

承包人提出申请或通知

无论承包人提出计量还是监理工程师发出计量通知,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说明:计量的时间、地点、及计量的内容和方法。本项目计量的周期为当月的19日至下月的18日。

承包人须同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下列资料

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开工报告及拟计量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承包人的自检资料;

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计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进行认真的审查,确认其满足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的负责计量工作的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填写计量结果原始记录

由承包人填写中间计量表,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控制工程计量的措施

严格遵循工程计量的原则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即工程必须满足图纸、技术规范等合同文件对其在工程质量上的要求,同时有关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满足合同文件对其在工程管理上的要求。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计量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受合同文件所约束,其中工程量清单(说明)、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均会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在计量中要严格遵循这些文件的规定,综合使用。

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对于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而实际中又需要决定计量方法时,监理工程师将与业主、承包人协商确定计量方法。

严格执行工程计量程序

监理工程师进场后将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规定以及业主、承包人现场机构设置情况及有关规定,编制计量支付程序,报业主审批后严格执行。

工程支付的管理方法和措施

工程支付的内容

工程量清单内的支付

清单内有具体工程内容、数量、单价的项目,即一般项目;

暂定金额、工程保险金、计日工等;

工程量清单以外的支付

即没有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内,但合同条款规定的支付项目。

动员预付款支付与扣回;

材料设备预付款支付与扣回;

工程变更费用支付;

索赔金额支付;

违约金支付;

迟付款利息支付;

保留金的扣留与返还;

合同终止支付。

最终支付

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终止后,支付承包人应支付的款项。

工程支付的管理方法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有关规定,编制本项目工程支付程序及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

监理工程师制订工程支付涉及的表格及文件组成格式

由于本工程项目由多个工程标段组成,中期支付及其他支付涉及的工程具体项目和合同内容很多,涉及的表格和证明文件也很多,必须对其格式进行统一的规定,并要求所有承包人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申请支付,以免造成管理上的困难和混乱。

中期支付程序

承包人按根据其完成的工作量及合同有关规定,按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格式要求和表格,提出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对中期支付申请进行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审查的主要内容:支付的项目、内容和单价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并与合同的有关规定相符;支付数量或金额均在质量合格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的计量,并且没有超出合同规定的;有关支付的证明资料真实齐全,有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的签字;所有款项的计算与汇总无误。

审查的步骤:

合同段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报表     总包审查(包括总包的驻地代表)     驻地监理办审查     总监办工程部、合同部审查确认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支付证书。

最终支付程序

工程缺陷责任终止后,承包人提出最终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对最终支付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

申请的格式应满足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申请最终支付的总说明,包括申请最终支付的合同依据及计算方法,按合同规定最终应支付承包人款项总额,考虑业主以前所付的款额和业主、承包人各自责任对支付的影响,业主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或承包人还要退还业主的款额;

最终结算单,包括各项支付款项的汇总表和详细表;

最终结算凭证,包括计算图表、交工图资料、与支付有关的审批文件、票据、中间计量单、中期支付证书等。

确认最终支付的项目与数量

签发最终支付证明

审查步骤:

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报表     总包审查     驻地监理办审查      总监办工程部、合同部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支付证书。

工程支付的控制措施

建立计量支付台帐

在第一次申报计量之前,由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计量台帐的格式,按支付号统计出分部工程数量,然后按支付号进行累计。并与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比较,对于数量相差较大的项目应说明原因。这些分部工程数量,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办审批后,作为计量的台帐,控制工程支付总额;

严格按照规定的工程支付管理程序、权限、报表格式进行审查,在工程支付审查时,应对各支付项的支付条件、支付依据、支付方法、支付凭证、及相关原始记录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和签认;

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扣回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保留金等款项。

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

由于工程项目大,施工标段和支付项多,工程计量支付数据量非常大,审查复核工作量也很大,稍不留心往往容易出现错漏或重复情况,因此应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计量支付辅助管理系统以提高计量支付的审核效率和准确度。

工程支付的一般原则、依据、方法、凭证

工程量清单内一般项目的支付

支付原则

工程质量满足技术规范及有关合同文件要求;计量方法及计量结果准确,并满足相应的合同管理上的要求;中间计量单填写准确,有关人员签字齐全;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中间计量单确定的数量,进行项目的支付。

支付凭证

中间计量单汇集了质量、数量及管理程序三方面的内容,是支付的重要凭证。

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或工程内容或工程单价不够具体的项目支付

支付原则

严格遵循合同文件有关条款规定,满足其在使用条件、支付方法、程序管理等的特殊要求;严格控制项目发生的工程数量;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计量方法及计量结果准确,并正确地填写中间计量单。

支付凭证

中间计量单;有关使用计日工、暂定金(如果有的话)的用工、用料、用机械设备的原始记录及有关证明材料;承包人要求使用计日工或暂定金的申请单及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计日工或暂定金的批复单。

支付方法

对暂定数量的项目支付,实际计量时,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都必须要特别注意对其数量的控制,进行精心的计量和支付。

暂定金的使用,承包人应事先提交暂定金使用申请报告、采用暂定金进行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理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的具体价格、工料机费用计算及说明书、相关凭证等,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在暂定金支付时,监理工程师除了审核上述材料外,还应审核相关和收据。

计日工一般在比较特殊的、较小的工程上使用。监理工程师可按合同条款规定指示承包人用计日工,并由承包人编制提交采用计日工进行的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计划及所需工料机使用费用与计算说明,对其进行审核。在使用计日工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每天向监理工程师呈报其用工、用料、用机械设备的详细情况报表,包括收据和凭证,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现场检查和记录,每天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计日工报表及凭证,计日工支付时,根据确认的计日工数量,用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的价格及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费用计算。

动员预付款支付

支付条件

承包人与业主签定了合同;

承包人提供了履约担保;

提供了业主认可的动员预付款担保。

动员预付款的扣回:按合同条款规定分期扣回。

材料设备预付款支付

支付条件

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支付首期预付款;

得到预付款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用于永久性工程,且已运抵工地现场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生产场地,其质量和存放均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承包人编制永久性工程材料到达现场计量表,并向监理工程师出示或提交材料订货单和收据。

材料设备预付款扣回

一旦材料与设备被用于永久性工程,监理工程师将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将预付款扣回。

价格调整

根据总承包合同25.1款规定,本工程合同执行期间不进行价格调整。

工程变更费用支付

支付原则与方法应依据:工程变更令确定的变更支付原则、方法、支付的具体细节及是否享受价格调整;工程变更令的附件,包括原始材料及审批手续等。

索赔费用的支付

“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批;

办理索赔费用支付时,按照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按总额一次性支付;

索赔费用不参与合同的价格调整,也不需进行有关的支付计量。

违约罚金支付、迟付款利息

按合同有关规定扣罚或支付。

保留金扣留

扣留

从第一次中期支付开始,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扣留到合同规定的总额为止。

返还

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并颁发了工程交工证书,按合同规定退还承包人一定比例的保留金,工程质量缺陷期满并颁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返还其余的保留金。

合同管理

施工阶段合同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职责范围

合同条款的解释与澄清;

合同文件及来往函电的档案管理;

工地会议组织及记录、纪要整理;

工程变更的审查;

工程延期处理;

索赔处理;

工程分包管理;

违约处理;

争端处理。

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除了上述合同管理工程师管理的职责范围外,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等都属于合同管理的范畴,上述合同管理工作,是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合同问题进行处理。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应奉行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认真处理各种合同问题。

针对各种合同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文件规定制订相应的管理程序、方法、办法、文件格式和权限规定,在遇到具体合同问题时,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方法、办法进行逐级审查或处理,以使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避免混乱;

做好各种监理记录,以合同条款、事实记录、协商意见为依据,严格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各种合同问题,避免出现合同处理纠纷;

对合同条款解释不清,清单说明不清等情况,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国际惯例和以往类似问题的处理方法,提出解决方案建议,与业主、承包人充分协商确定澄清方法;

建立合同数据档案,使合同中不同规则、特殊情况、技术规范、特殊的技术规则、协商结果等等都可以计算机检索,方便合同管理工作,同时及时更新修改了的合同条款、图纸、规范、清单等,使关于合同条款的最新情报能及时掌握。

工程变更的处理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某些不可预见的因素或客观环境的改变,需要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修改或变更,以使工程更加合理。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可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承包人也可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申请。

变更设计原则

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变更设计。

进行变更设计,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其深度与现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变更设计报告”,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包括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比较),按照有关规定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不得按变更设计施工。

变更设计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变更设计:

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原设计虽然可行,但明显欠合理;

由于水利、工矿、文物、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已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和扩建者;

其它特殊情况。

变更工程类别的划分和审批权限

变更的分类和审批权限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和业主提出的管理办法实施。

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或总承包人为方便施工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

工程变更可分为:

一般变更:指工程变更不改变投资,且:

不改变工程的技术标准;

不改变重要的结构形式;

不增加使用功能,养护费用;

不影响相关工程质量;

不会因此变更而造成其他变更。

重要变更:指变更增加或减少投资小于50万元的变更。

重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或减少投资大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变更。

变更设计审批权限

一般变更

由总监办审批并下达工程变更令、变更令送总承包人、业主。

一般变更的管理权在总监办。

重要、重大变更

重要、重大变更分为申报立项和变更审批二个阶段,由业主组织联席会议确定,管理权限在业主。经业主审批同意后,由总监办下达工程变更令。

变更设计审批程序

业主或其代表 (或原设计单位、地方有关方面) 提出的变更由业主或其代表委托设计,设计文件交总监办,当变更数量已明确,则由总监办下达变更令给总承包人;

若变更数量尚未明确,先由总监办下达变更通知,总承包人应根据现场实际地形或施工情况计算工程数量后报驻地办审查,再由总监办下达变更令。

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变更

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应提交“工程变更申报表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

一般变更:

承包人填写变更申报审批表并附费用分析报总承包人批准后上报驻地办,驻地监理在3天内变更意向审批表上签署后上报总监办,总监办在收到变更批表后3天之内批复或作出决定,报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或对变更报告作出书面答复。

一般工程变更流程图

承包人提出

图例:

   是      否

  

    

重要变更    

承包人填写变更申报审批表并附费用分析报总承包人批准后上报驻地监理,驻地办在收到承包人申报l0天内, 填写变更审批表后上报总监办,总监办进行变更设计审查并在收到驻地办审批表14天内将书面意见送业主,业主在14天内将该工程变更的批复或决定书面通知总监办,由总监办在3天内,下达变更令或对变更报告作出书面答复。

重要工程变更流程图

                                                                  

                   

                   

 

重大变更

由承包人提出变更设计意向申请(包括:①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②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文件、图纸;③费用估价报告)报总承包人批准后上报驻地办。驻地办在收到承包人申报的重大变更意向书7天内,填写变更审批表后上报总监办,总监办进行变更设计审查并在收到驻地办审批表7天内将书面意见送业主,业主对变更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变更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的准确性等进行审查后,尽快将对该变更的批复或决定书面通知总监办,总监办根据业主审批意见,要求承包人、驻地办办理报批手续。

重大工程变更流程图

  

承包人提出

                        

                    

  

                          

工程变更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管理是通过两级完成的,驻地办和总监办的两级管理。

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作为驻地监理工程师这级管理,无论变更来源于何方,一旦得到信息,即应着手进行有关变更资料的收集和加强现场的监督管理,以便当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后,能够尽快地提交给总监理工程师一份完整的、准确的反映状况的资料,为总监理工程师下一步评估变更对费用带来的影响及颁发工程变更令奠定基础。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注意整理收集反映工程状况的资料,包括: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有关方面的意见、信函;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之间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例如水利部门、电力部门、消防部门等)的来往信函;工程变更前后该工程数量,承包人工、料、机配备以及现场条件变化的情况,并依据这些资料评估变更费用。对承包人提供的变更工程量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建议采用何种单价标准。

工程数量评审的依据:

变更通知及变更图纸;

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的结果。

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原则:

当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单价时.直接套用工程量清单单价;

当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单价可套用时,在监理工程师的参与下,由业主与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关于单价调整的规定协商单价或价格。

工程变更令应由下述文件组成:

工程变更令。有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亲笔签字;

附件: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有关方面的信函、会议记录、纪要与文件;变更工程数量清单;计算说明书。

总监办的管理

总监办要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规模在宏观上加以控制。为此:

要对各驻地办上报的工程变更在变更原因上进行进一步的推敲, 确定是否需要变更设计;

对重要或重大的工程变更是否成立, 提供建设性意见。特殊情况下需要边报边施工的项目,总监办收到承包人的变更设计申请后,应分清变更设计的类别,组织召开施工、监理、业主工地现场会议确定变更设计方案,为此,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业主进行协调,必要时还要牵头组成由多方代表参加的专家小组,从变更的立项到技术经济的可行性等进行全面论证和分析,对重要或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审查意见;

同一分项工程的所有变更必须按一个变更设计报送处理, 不得分割项目, 改变变更设计类别。

工程延期审理

工程的延期

允许延期的情况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当有如下情误之一发生时,承包人有权申请适当延长本合同工程或单项工程的工期:

里氏六级及以上地震、龙卷风、一百年一遇以上(不含一百年一遇)洪水;

图纸或指示延误,实际上造成了在关键线路上的工程进度的拖延。

监理工程师对延期的审批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时应着重考虑延期成立的三个条件:

非承包人原因;

符合合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申请延期的工程必须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整个工程的完工造成直接影响。

在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并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延期的事件影响详细申述材料和最终情况报告,同时将一份附有全部证明材料(包括细说明、有关的信件、图纸、计划资料、报告、照片、计量、计算、价格分析、试验室的试验结果等)的副本送业主。

延期申报、审批程序框图

索赔处理

索赔的发生是由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的,索赔可以是业主向承包人索赔,也可以是承包人向业主索赔。业主向承包人的索赔,主要是对由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造成工程延期的索赔。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索赔往往表现为承包人对业主提出索赔。这是由于业主风险或其他有关方面(包括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的过失或责任,使承包人在施工中增加了额外的费用或遭受了损失,承包人可以根

据合同条款规定的程序向业主提出索赔。索赔是一种经济手段,同时也是一种促进、加强协调解决问题、提高承包人自身管理能力的手段。因此,索赔的处理较为复杂。处理得好,不但可以保证业主和承包人的权益,提高监理工程师的信誉;同时,可以减少行政干预,促进施工干扰因素的协调解决,为工程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最终达到保证质量和进度、控制投资的目的。

索赔的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 

索赔意向通知

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索赔的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以使监理工程师能够及时调查索赔原因,以便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少索赔的发生,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对索赔事件发生过程进行记录和跟踪管理。

当时记录

索赔事件一旦发生,承包人应保存该事件的当时记录,以便必要合理地证明其后来提出的索赔,在不必承认是否为业主责任的情况下,驻地办在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应检查这些临时记录并指示承包人继续保留其它合理的,可能对索赔具有重要意义的记录。承包人应允许监理工程师查阅据本条规定承包人保持的所有有关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其提供记录的复制件。

索赔的证实

承包人应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说明他认为应得到的额外费用、受影响情况和即将造成的后果,以便及时提醒和催促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尽快对该事件进行处理,为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和索赔事件结束后的费用审理提供依据。在索赔事件未结束的情况下,上述报告被视为中期报告。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向监理工程师送交并给出索赔累积金额和进一步索赔依据的中期报告和最后索赔报告。索赔最终报告必须附上对索赔事件的详细说明、有关的信件、图纸、计划资料、报告、照片、计量、计算、价格分析、试验室的试验结果等。

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审理

上述索赔事件发生后,一方面及时要求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进行调整,最大限度减少工程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减少索赔额度,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现场人员对事件的影响过程进行每天记录,检查承包人的现场记录,索赔事件结束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合同管理人员、驻地监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及现场记录,对索赔事件的影响以及索赔金额,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审理,确定索赔金额报业主审批。

费用索赔申报、审批程序框图

工程分包管理

监理工程师严禁承包人转包或层层分包。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分包手续,承包人才能将工程分包。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分包人的资质、分包工程数量、质量标准和工期,发现涉及分包工程问题,要求承包人负责处理。对指定分包工程,要求分包人保护及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违约造成的损失。

违约处理

承包人的违约,监理工程师应确定是一般违约或者是严重违约。如果一般违约,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弥补改正。如果通知无效,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业主,确定因承包人违约产生违约对业主造成的费用影响,办理扣除相应费用的证明。承包人如果严重违约,业主已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后,监理工程师应指示承包人将其为履行合同而签订的任何协议的利益转让给业主,认真调查并充分考虑业主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办理并签发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的支付证明。

业主违约时,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出业主违约而提出的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的通知后,应尽快深入调查,搜集掌握有关情况,澄清事实。同时根据合同文件及有关规定办理部分或全部中止合同的支付。

争端与仲裁

业主和承包人之间发生争端问题。首先应书面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接到书面通知后,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争议问题的调查与取证,并做出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果业主和承包人未在合同时限内要求仲裁,其决定为最终决定。

当业主和承包人一方提出仲裁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争端设法进行调解,同时督促业主和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需要在合同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调查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并应仲裁后执行。

协调各方关系

协调的任务

协调是工程建设监理五大基本方法之一,包括监理内部人与人,机构与机构之间的协调,以及监理与外部组织之间近外层协调和远外层协调.本项目监理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是确保监理内部配合默契行为一致,加强与业主、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督等部门的联络和沟通,动态控制,着眼于工程项目机构在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上做到步调一致。

协调原则

协调原则是以国家有关法规、省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为依据,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为目标、以安定团结稳定为大局,正确协调好业主、监理、承包人,当地及周边环境的相互关系。

协调措施

协调业主与承包人的合同关系。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协调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以合同为依据,有效地解决合同纠纷,避免双方直接冲突,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协助业主协调施工单位与地方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获取施工用地方性材料以及运输这些材料等可能会和地方发生分歧,施工可能产生的对地方的干扰以及影响当地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以及当地居民由此产生的问题,对施工单位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为使施工正常运行,监理应以国家法律、省有关规定为依据,以安定团结稳定为大局,协助业主、当地协调其中矛盾,使施工尽量少受影响。

协调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施工过程中,不同合同段具有相对性,施工期间难免互相产生施工干扰,监理应及时进行协调,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阻止施工受到影响。

协调监理与承包人的关系。尽管施工过程中监理与承包人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但监理人员要使监理工作中的指示和决定得到承包人的贯彻执行,和承包人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是很重要的。所以监理工作中应积极协调好双方的关系。

协调设计与施工的关系。当分析或出现设计与施工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报请业主,协调设计与施工的关系。

工地会议

工地会议是用于协调各方关系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方法。

工地会议的意义及作用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制定并实施工地会议制度,为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提供大量的反馈信息,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合同管理中普遍运用的一种手段。工地会议旨在检查、督促合同各方,特别是承包人对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工地会议可根据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和现场协调会等三种形式。其目的是:

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工地会议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费用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现场协调会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日常或经常性的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使监理工作和施工活动密切配合。

通过工地会议,便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进度和质量的矛盾进行协调,同时方便各种信息在承包人和业主之间传递,有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工地会议可用于协调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三方之间的矛盾,也可以协调施工中的一些矛盾,使矛盾和问题及时得以解决,避免对工程三大目标的影响。

第一次工地会议

会议的组织

第一次工地会议宜在正式开工前召开,并应尽可能地早期举行。

监理工程师应事前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业主、承包人及有关方面,必要时可先召开一次预备会议,使参加会议的各方作好资料准备。在会议举行中,如果某些重大问题达不到目的要求,可以暂时休会,待条件具备时再行复会。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各方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项目)负责人及指定分包人也应参加会议。

会议的内容

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

业主或业主代表应就其实施工程项目期间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提出书面文件,就有关细节作出说明。

总监理工程师应向监理工程师代表及驻地高监授权,并声明自己仍保留哪些权力;书面将授权书、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全体监理人员名单提交承包人并报备业主。

承包人应书面提出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授权书、主要人员名单、职能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在本次会议中进行审查并口头予以批准(或有保留的批准),会后正式予以书面确认。

介绍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里提交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监理工程师应就施工进度计划作出如下说明:

施工进度计划可于何日批准或哪些分项已获得批准;

根据批准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何时可以开始哪些工程施工,有无其他条件;

有哪些重要的或复杂的分项工程还应单独编制进度计划提交批准。

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

承包人应就施工准备情况按如下主要内容提出陈述报告,监理工程师应逐项予以澄清、检查和评述:

主要施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手)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并应提交进场计划及名单;

用于工程的进口材料、机械、仪器和设施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是否将会影响施工,并应提交进场计划及清单;

用于工程的本地材料来源是否落实,并应提交料源分布图及供料计划清单;

施工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意如何,并应提交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计划分布和布置图。

工地试验室及其设备是否准备就绪或将于何日安装就绪,并应提交试验室分布图、布置图及仪器设备清单;

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已落实并经过复核,施工测量是否进行或将于何日完成,并应提交施工测量计划及有关资料;

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业主代表应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说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批准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对上述事项提出建议及要求。

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监理工程师应沟通与承包人的联系渠道,明确工作例行程序并提出有关表格及说明:

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说明;

计量支付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工程变更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报表及说明;

函件的往来传递交接程序、格式。

确定工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工地会议

会议的组织

工地会议应在开工后的整个施工活动中定期举行,宜每月召开一次,其具体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中存在问题的程度由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总承包协商后决定。

会议中如出现延期、索赔及工程事故等重大问题,可另行召开专门会议协调处理。

工地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也可由总承包主持)。会议参加者应为高级驻地监理及有关助理人员;承包人的授权代表、指定分包人及有关助理人员;业主代表及有关助理人员。

会议的内容

会议应按既定的例行议程进行,一般应有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述并提出问题与建议;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讨论并作出决定或决议的意向。会议一般应按以下议程进行讨论和研究:

确认上次会议记录:可由监理工程师的记录人对上次会议记录征询意见并在 本次会议记录中加以修正;

审查工程进度:主要是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进展情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和对策;

审查现场情况:主要是现场机械、材料、劳力的数额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审查工程质量:主要应针对工程缺陷和质量事故,就执行标准控制、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方面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审查工程费用事项:主要是计量支付方面发生或将发生的问题及初步的处理意见或意向;

审查安全事项:主要是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隐藏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对交通和民众的干扰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讨论施工环境:主要是承包人无力防范的外部施工阻扰或不可预见的施工障碍等方面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审议工程分包:主要是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分包的意向进行初步审议和澄清,确定进行正式审查的程序和安排,并解决监理工程师已批准(或批准)进场分包中管理方面的问题;

其他事项。

现场协调会

会议的组织

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

会议只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他重大问题只是提出而不进行讨论,另行召开专门会议或在工地会议上进行研究处理。

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或代表出席,有关监理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

会议的内容

承包人报告近期的施工活动,提出近期的施工计划安排,简要陈述发生或存在的问题;

监理工程师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予以简要评述,并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活动安排,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量、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

对执行施工合同有关的其它问题交换意见。

文档

高速公路监理实施细则

**(新隆)至**(四村)高速公路新隆至四村段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筹建处**监理公司二00二年四月总则定义本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名词术语的定义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常用名词术语及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中定义相同。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指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及交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及交、竣工验收的有关工作。组织机构本项目的监理模式为二级监理,即设置总监办和分标段设置驻地监理办(下称驻地办)。总监办设三部一室即:工程部、合同部、综合部及中心试验室,**监理公司成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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