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术语和定义、绿化养护管理主要技术指标、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措施、草坪养护管理技术措施、有害生物预防与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高速公路绿化区之内的绿化养护及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496-2002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文件。
3.1
乔木
具有直立主干、树冠广阔、成熟植株在3 m以上的多年生木本植物。
3.2
灌木
成熟植株在3m 以下的多年生木本植物。
3.3
地被植物
地被植物是指那些株丛密集、低矮,经简单管理即可用于代替草坪覆盖在地表、防止水土流失,能吸附尘土、净化空气、减弱噪音、消除污染并具有一定观赏和经济价值的植物。
3.4
草坪
草坪是用多年生矮小草本植株密植,并经修剪的人工草地。
3.5
绿化养护管理对绿化植物采取的补植补种、施肥、灌水、排水、改良土壤、中耕除草、整形修剪、有害生物控制、防风害、防冻害、防火灾等栽培管理技术措施,保证高速公路绿化功能正常发挥作用。
3.6
整形修剪
利用短截、回缩、疏枝、撑枝、拉枝、扭伤、刻伤、捆、绑、扎等方法,造就树形,提高观赏价值的主要技术措施。
3.7
冬季修剪
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3.8
夏季修剪
植物生长期内进行的修剪。
3.9
有害生物预防与控制
有害生物指有害动物、有害微生物和有害植物。针对高速公路绿化植物发生有害生物的现状,从生态学的整体观点出发,按照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指导思想,把有害生物控制在不足危害的阈值以下。
3.10
植物检疫
植物检疫是一个地域或地区的行政机构以法规的形式,禁止或危险性病虫、杂草人为的从一个国家或地区传入或传出,或者传入以后其传播扩散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3.11
植被覆盖率
植物覆盖面积与绿化建设占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3.12
路堑边坡
挖方形成的坡面。
4 绿化养护管理主要技术指标
4.1 乔木
4.1.1 乔木生长健壮。新建路段各种乔木当年成活率达到85% 以上。责任缺陷期满时,成活率为100%,达到设计景观效果。
4.1.2乔木树干通直,树冠美观,分枝点合适,同一路段的同一树种,树高、干高、冠幅、树形基本一致、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生长势较强,无枯死枝、病虫枝。无黄叶、卷叶,病虫危害叶,生长正常驻的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
4.2 灌木
4.2.1 灌木生长健壮、树冠、整形符合设计要求。站区院内、外,花坛、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无缺株、死株;无焦叶、病虫危害叶;生长期叶片保存率在95% 以上。
4.2.2 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
4.2.3 常绿针叶树健状生长。
4.3 绿化区草坪及地被
互通区、站区花坛草坪、灌木地被植物、色带、色块定期修剪,保持轮廓清晰,整齐美观。开花植物正常开花、色彩艳丽、覆盖率在90% 以上。
4.4 分隔带植物
主栽树种、花冠木及地被植物生长健壮、修剪及时,整齐美观。中分带主栽树种、花灌木、地被植物及绿篱修剪整齐,草坪不超出路沿石,覆盖率90% 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4.5 有害生物控制
有害生物控制及时,把有害生物控制在行车安全和生物安全范围之内。
4.6 垂直绿化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辅助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攀缘植物覆盖率不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适时开花,且花繁叶茂。
4.7 中分带、碎落台、路肩、边坡等绿地整洁
中分带、碎落台、路肩、边坡等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等,对中分带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保持清洁。
4.8 边坡绿化
路堑边坡、路堤边坡绿化植物,及时修剪。边坡上、下种植的乔木,秋季以树干为中心1㎡内清除干枯杂草,以防火灾受害。
4.9 障碍树木管理技术
在安全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标牌,对挡住标牌、标志的树枝应及时修剪,修剪解决不了问题的,及时移植到其它地方。因雨、雪、风害造成歪斜的树木,特别是对影响视线、挡住标牌的应及时扶直,绑防风支架。保持道路标志设施清晰可见,可视率100%,确保安全畅通。
5 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措施
5.1 修剪
5.1.1 碎落台、路肩植物修剪
5.1.1.1 乔木修剪
5.1.1.1.1 落叶乔木修剪领导枝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萌生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领导枝不明显的树种,在干高基本一致的基础上,遵循树木的生物学特性和分枝特点,因树修剪。
修枝强度,采用中度修枝方法,(2~3)年修枝一次,调整好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树木,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
5.1.1.1.2 常绿乔木修剪
在同一路段、同一树种、树形的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
5.1.1.1.3 架空线下乔木修剪
乔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5.1.1.1.4 灌木(花灌木)修剪
5.1.1.1.4.1 常绿灌木修剪
常绿灌木落花后形成的残花、残果、无观赏价值的及时剪除。成片栽植的色带、色块修剪时应保持高度一致,修剪面平整,造形美观。
5.1.1.1.4.2 落叶灌木修剪
一年内数次开花的落叶灌木,花开败后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二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休眠期整形修剪,对花枝数量过多的树进行适当的短截和疏枝;夏季修剪,落花后疏除过密枝,以利来年开花;多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细弱枝、枯枝和病虫枝。
5.1.1.1.4.3 造形灌木修剪
造形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形轮廓清楚,枝叶茂密。
5.1.2分隔带植物修剪
5.1.1.2 分隔带树种修剪
5.1.1.2.1 大叶黄杨:造型与修剪高度为满足防眩要求,树形为自然丰满的圆头树形,冠幅不超出护栏板。
5.1.1.2.2 河南桧、蜀桧造型与修剪:修剪高度为满足防眩要求,树形为圆柱形,顶部平剪或下部圆柱形。
5.1.1.2.3 石楠:造型与修剪修剪高度为满足防眩要求,树形为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树形,冠幅不超出护栏板。
5.1.1.2.4 法青:造型与修剪的树形为自然丰满的圆头树形或半圆头形,冠幅不超出护栏板。
5.1.1.2.5 木槿:修剪丛生木槿时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除内膛细弱枝、过密枝,保持良好的通风透光条件。独干木槿冬剪时采取交替回缩主、侧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冠过大。夏季修剪以控制树冠高度和冠幅为主。
5.1.1.2.6 花石榴:一是对树高和冠幅按要求修剪;二是剪除病虫枝、细弱枝;三是对生长过旺的徒长枝留(1~2)cm重短截或疏除。夏季修剪以控制树高和冠幅为主。
5.1.1.2.7 红叶李:修剪时疏除内膛过密枝、病虫枝,保持良好的通风透光条件。冬剪时采取交替回缩主、侧枝控制树冠的剪法,使树冠紧凑。夏季修剪以控制树冠高度和冠幅为主。
5.1.1.2.8 紫薇:疏除细弱枝,开花后及时剪除已开败无观赏价值的花序。
5.1.1.2 分隔带绿篱修剪
修剪高度距护栏板下缘(5~10)cm。定期修剪。修剪应突出绿篱轮廓,线条流畅,顶面、侧面平整,确保同一路段、同一树种高度一致。
5.1.2.3 分隔带地被植物修剪
修剪时以中分带路沿石内侧为界修剪整齐,保持地被植物不出路沿石。
5.1.3 互通区、站区绿篱修剪
5.1.3.1 修剪应突出绿篱轮廓,线条流畅,顶面、侧面平整,同一树种高度一致。
5.1.3.2 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2~3)cm,达到一定高度后,进行回缩修剪。
5.1.3.3 修剪后残留绿篱、地被植物上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5.1.4 藤本植物修剪
5.1.4.1 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季节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促发新梢,填补空缺、扩大覆盖面。
5.1.4.2 钩刺类藤木,应适当进行回缩修剪,以促进开花。
5.1.4.3 生长于棚架的藤本植物,如葡萄、紫藤等。葡萄休眠期修剪时采取以短截为主的修剪方法,剪除枯死枝,病虫枝,使藤蔓均匀分布于架面,以使其健壮生长。
5.1.4.4 衰老期藤本植物的修剪,生长到一定年限进入衰老期的生长势衰弱的藤本植物,应适当进行重回缩修剪。
5.1.5 球根类、宿根花卉修剪
5.1.1.1 球根类、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干枯枝叶。
5.1.5.2养护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特别注意保护新生嫩芽,同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
5.2 土肥水管理
5.2.1排灌水
5.2.1.1 新植树木应及时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增加灌水次数。
5.2.1.2 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灌水,防止泥浆污染路面。
5.2.1.3 站区、互通区喷灌时,应定时开关,专人看管,以透墒为准。
5.2.1.4 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
5.2.1.5 雨季应及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确保绿地内无积水。
5.2.2 中耕除草
5.2.1.6 植物生长季节应及时进行中耕除草,除掉的杂草及时清运。
5.2.1.7 对站区、立交区的杂草可采用机械割除,使其高矮一致,视长势适时修剪。
5.2.1.8 在中分带、站区、立交区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应慎重,应先试验,后推广应用。
5.2.3 施肥
5.2.3.1基肥: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基肥以有机肥为主,也可加入适量的速效肥料。施肥时间:在树木落叶前一月内施入为好。一方面此时气温尚高,有利于伤根愈合;另一方面能有效的增加树体对养分的吸收,提高营养贮藏。
5.2.3.2 施肥方法,采用开环状沟施法,沿树冠垂直投影线外围开沟,沟深、宽分别为30cm,不论有机肥、无机肥,都要与土壤混合均匀后施入,施肥后随即浇水。
5.2.3.3 土壤施肥量: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速效肥时要用量准确。
5.2.3.4叶面追肥(根外施肥):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追肥,叶面喷施浓度不宜过高。各种根外追肥的肥液浓度见表1。
表1
6 草坪养护管理技术措施
6.1 草坪修剪
根据不同草种的生物学特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修剪后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剪草高度应根据草的种类、生长季节、环境及服务功能等因素而定。
6.2 浇水
6.2.1站区、中分带草坪应适时进行浇灌,夏季高温干热天气应适时喷水降温,保护地被植物;分隔带宽度在1m以下的路段,高温干旱季节要增加灌水次数。
6.2.2严禁将撒过融雪剂的雪堆积在中分带及其它树盘上,用来补充土壤水分。
6.2.3使用再生水灌溉时,水质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
6.3 施肥
6.3.1草坪种植之后每年应根据草坪的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
6.3.2 施肥时期和施肥量:春季施肥时间为二月中下旬,有机肥可用腐熟粉碎的饼肥100g/m2~
150g/m2;速效肥可用尿素10g/m2;追肥根据草坪生长情况追施氮、磷、钾复合肥或氮肥(2~3)次,每次施肥量为10g/m2
。
6.3.3施肥可结合灌水进行,撒施均匀,施肥后及时灌水。
6.4 清除杂草与补植
6.4.1中分带及互通区、站区内草坪应及时清除杂草。
6.4.2使用除草剂应慎重,先试验,后应用。
6.4.3 因病虫害、车祸或其他原因导致草坪损坏的应及时补植。补植后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
6.5 绿地保洁管理
6.5.1 保持道路绿地内无垃圾杂物,及时清除杂物、白色污染及垃圾。
6.5.2 清除垃圾杂物后应注意保洁,集中后的垃圾杂物和器具应摆放在隐蔽的地方,禁止道路内及道路附近地区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
6.5.3 绿化养护施工时应注意保护路面、护栏板、隔离栅等设施的完整、清洁和美观,防止设施被盗、污染和损坏。
7 有害生物预防与控制
7.1 有害生物预防与控制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有效、经济、简易的原则,以农业防治和物理防治为基础,生物防治为核心,化学防治为手段,综合应用营林、生物、物理、化学防治的方法以及其它有效的生态学手段,把有害生物控制在不足危害的水平。防治方法见附录A。
7.2 综合治理的措施
7.2.1 预测预报
准确做好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工作。通过提前预报、综合治理,及时控制有害生物,保证绿化植物的正常生长。
7.2.2 植物检疫
严格执行国家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定的检疫对象,防止危险性病虫害的传入,不得从疫区调运苗木、接穗、果实和种子。一经发现,立即销毁。
7.2.3 农业防治农业防治的措施主要是选用抗病树种、品种,合理密植、加强土肥水管理,合理修剪,及时清除病虫源,包括虫茧、虫卵及病虫危害的枯枝、落叶、减少病虫源。加强抚育管理,增强树势,提高树体自身抗病虫能力。对一些虫体较大易于辨认的害虫进行人工捕捉,防治方法见附录A。
7.2.4 物理防治
采用黑光灯防治害虫。夜晚可用黑光灯诱杀成虫。
采用趋化性防治害虫。利用某些害虫对糖醋液有趋性的习性,进行诱杀,防治方法见附录A。
7.2.5 化学防治
提倡允许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对天敌杀伤力低的药剂及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尽量使用性引诱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和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的农药;使用中等毒性以上的药剂,注意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交替使用和合理混用,避免害虫产生抗药性。使用的农药参见附录B.1,允许使用的农药参见附录C.1,附录B.1和附录C.1中列出的使用和允许使用的农药应按要求控制用量。
7.2.6 生物防治
保护和利用天敌。扩大以虫治虫、以菌治虫、以鸟治虫的应用范围,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主要病虫害的防治方法见附录A。
表2
7.2.7 有害生物控制
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有害生物控制中农药的安全使用应符合GB 4285的规定,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见附录A。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见表A.1。
表A.1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使用的主要农药的使用方法(中等毒性以上的农药)使用的主要农药的使用方法见表B.1。
表B.1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允许使用的主要农药的使用方法(低毒性农药)允许使用的主要农药的使用方法见表C.1。
表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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