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显示度,完成县委、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信息报送任务,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主动采编、及时上报各类工作信息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1、信息工作要以准确、迅速、全面、效率为指导原则,通过各个环节的有效运转,有效发挥导向作用,形成相互密切联系的工作系统,全面服务,实事求是,实现信息功能的最优化。
2、将宣传报道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每个科室每月至少上报1篇信息任务,每个干部职工要积极撰写稿件,踊跃投稿。
3、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的宣传报道稿件的真实性负责,涉及性、全局性或重要工作内容的,由中心主要领导签发。
4、信息宣传奖励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各科室和个人的信息进行整理、编发、统计,每季度通报信息采用情况,稿费年底一次性奖励兑现。
5、奖励办法:级:每篇信息、消息及新闻稿件奖励300元;省级:信息、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0元;市级:信息、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县级:信息、新闻稿件每篇奖励50元。
6、此制度直接与奖金福利挂钩。另外,对未完成任务的科室将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7、本制度于2013年1月10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