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安全环保、构建筑物维修等工程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
第三条 前期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严谨、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前期工作内容
第四条 前期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土地使用权取得、规划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预算编制、招投标等。
第五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应根据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市场需求、资源条件、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确保项目可行性。
第六条 项目建议书应明确项目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第七条 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划要求,充分考虑地质、交通、环保等因素,确保项目选址合理。
第 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要求,对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九条 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要求,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取得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取得手续,确保项目合法用地。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划要求,充分考虑项目功能需求、美观性、实用性等因素,确保规划设计合理。
第十二条 施工图纸设计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明确项目施工细节,确保施工图纸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 工程预算编制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等因素,进行全面预算,确保工程预算合理。
第十四条 招投标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确保项目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环节的优质、高效、低价。
第三章 前期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 前期工作流程分为: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土地使用权取得、规划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预算编制、招投标等环节。
第十六条 项目立项应按照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进行,确保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第十七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土地使用权取得、规划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预算编制等环节,应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
第十 招投标环节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项目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环节的优质、高效、低价。
第四章 前期工作管理
第十九条 前期工作应设立专门项目管理机构,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前期工作应建立健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可追溯。
第二十一条 项目前期工作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各参与方之间的信息畅通、合作顺畅。
第二十二条 项目前期工作应加强对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提高项目前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三条 项目前期工作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 监 督 检 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建立健全前期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对前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前期工作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规性等。
第二十六条 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章 奖 惩 措 施
第二十七条 对前期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