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博物馆工程
基
坑
支
护
监
理
细
则
编制:
审核:
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辛亥博物馆项目监理部
2009 年 11 月26 日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特点
三、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四、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五、工程过程的质量控制
六、作业技术活动结果的控制及目标值
七、质量控制的手段和方法
八、验收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公司
1.2监理单位: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工程设计单位:武汉市建筑设计院
1.4深基坑支护设计单位: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
1.5工程勘察单位: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1.6工程概况:±0.000=26.100M,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基坑计算开挖深度6.5m/6.7m,采用分阶放坡挂网喷射砼(局部地段下阶坡设置钢管桩和锚杆)和悬臂桩的支护方式,放坡坡率1:0.75——1:1,基坑上口周长512m,地下室面积约6000㎡。
二、工程特点:
2.1地形地貌:钻孔灌注桩基础已施工完,基坑周边场地较开阔,东北角距离道路约8m,东侧空调冷却塔距离道路约8.7m,其它方向为空地。
2.2岩土工程条件:土层从上至下分别为:①(1-1)杂填土,②(1-2)素填土,③(2)淤泥质粘土,④(3-1)粉质粘土,⑤(3-2)粉质粘土,⑥(4-1)粉质粘土,⑦(4-2)粘土,⑧(4-3)粉质粘土,⑨(4-4)粉质粘土混少量粉细砂。各土层均匀性较差,层面起伏比较大,其中淤泥质粘土主要分布在基坑东北侧,局部埋深达7m。(1-2)素填土在西侧B124和C295勘察孔间,埋深比较厚达7.1m——9m。以上土层对基坑开挖不利,坑底以下土层主要为(4-2)粘土。
2.3水文地质条件等:本基坑重点考虑的是上层滞水、(2)淤泥质粘土对基坑开挖的影响和对基坑内外周边环境的保护。
其它详尽地质勘测报告。
三 、 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3.1工程合同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和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3.2设计文件:“按图施工”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原则,基抗支护设计图纸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必须经过审查,并且有准用证。
3.3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c)《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3.4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
(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b)《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c)《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d)《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e)《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f)《深基坑工程技术规定》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159-1998;
(g)《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h)《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
(i)《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96;
(j)《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k)《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95;
(l)《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m)《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
(n)控制施工作业活动质量的技术规程、电焊操作规程、混凝土施工操作规程。
四、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4.1施工承包单位资质的核查
查对《营业执照》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了解其实际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技术装备。若分包给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要进行核查。
4.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4.2.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3)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
4)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操作性:承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
5)技术方案的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是否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施工顺序安排是否合理;
6)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7)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8)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定和管理决策。
4.2.2审查注意事项
1)充分考虑施工的质量保证与安全保证;
2)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的一致性;
3)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的协调一致,临时办公用房、临时设施、施工道路,应做到布置有序,有利用施工方案的实施。
4.3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4.3.1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控制
1)要求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批准后施工单位才能测量放线,建立控制网,并应对其正确性负责,同时做好基桩的保护。原始基准点应由规划部门(红线班)施放,并办理红线定位册。施工单位对桩位、轴线和基坑开挖边线进行放线同时测定标高,认真复查后报监理复核。
2)监理应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土方测量,测定方格网,计算土方,比较原设计确定的±0.000标高是否合理,确定±0.000标高,做到既满足功能,又节省土方挖填费用。
4.3.2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
1)检查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正常、顺利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
4.3.3材料、采购订货的控制
1)凡由承包单位采购的原材料,在采购订货前应向业主提供采购物资的品种、单价、样品,经业主同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
2)供货厂方向订货方提供质量文件,质量文件主要包括: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测证明、检测与试验者的资质证明。
4.3.4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
1)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除考虑施工机械技术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安全、灵活等方面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外,还应考虑其数量配置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条件。如钻机的数量、水泵的数量,坏后有备用,并且能及时修理。
2)审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已批准的计划配备,所准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都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4.3.5设计交底与施工图的现场核对
(1)监理工程师组织并参加设计交底,其内容为:①有关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条件;②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要求,设计单位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市场供应材料情况;③设计思想、方案比较、施工进度与工期安排;④施工应注意事项。
(2)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
施工图纸现场核对主要包括内容:①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合法性认定,施工图是否按规定经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②图纸中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③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是否可靠;④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存在的问题均以书面形式提出,在设计单位以书面形式解释或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
五、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5.1作业技术准备状态的控制
5.1.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1、喷锚支护与土钉墙质量控制点设置表
质量控制点 | 质量预控措施 | |
1 | 安放钢筋网片 | 钢板网规格为50×30mm,加强筋为φ16钢,将各排土钉焊成网络,以增加面层刚度,土钉为φ16圆钢,长1m。上下段钢板网搭接长度应大于30mm。坡顶距基坑边1.5m~1.0m交错打入土钉,加强筋与坡顶土钉焊接连接,钢板网铺设至顶坡距基坑边0.5m。 |
2 | 喷射砼 | 喷射砼设计强度为C20,厚度为80-100mm,分两层喷射,配比为水泥:砂:碎石=1:2:2.5,采用标号不低于32.5硅酸盐水泥、粒径不大于2.5mm的中细砂和粒径小于5mm的瓜米石。喷射砼中添加适量速凝剂,喷射时由上至下进行。并加强养护。 |
质量控制点 | 质量预控措施 | |
1 | 开挖的顺序 | 先开挖基坑边坡处土,再集中开挖基坑中部,土方随挖随运。 |
2 | 机械土方开挖的深度 | 每层开挖应保证7-9m宽的施工作业面,按设计要求分层分段开挖至设计标高,保留人工清理土层的厚度 |
督促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向作业人员交底。如喷锚支护、土钉、降水井、观察井、土方开挖等施工时注意事项、技术难点、措施和方法。对于支护和土方开挖等关键部位,要求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书要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5.1.3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
进入现场的各种材料,进场前应向监理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按照见证取样的原则送检,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准进场使用。
5.1.4环境状态的控制
(1)施工作业环境的控制
检查场地外围及场地内用作浇灌砼的道路,夜间施工的照明,水、电供应,先检查承包单位对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方面的有关准备工作是否已做好安排和准备妥当,当确认其准备可靠、有效后,请建管部门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标验收,并办好相关环保监督手续,方准许其进行施工。
(2)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
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理良好的状态,系统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检测制度、检测标准、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其落实。
5.1.5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控制
1)操作人员:人事作业活动的操作者,其数量必须满足作业活动的需要,相应工种配置保证作业有序持续进行,不能因人员数量及工种配置不合理而造成停顿。
2)管理人员到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项目经理必须到位,测量人员、材料员、取样员、试验员必须在岗。
3)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要对此进行检查与核实。
5.2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的控制
5.2.1施工单位自检与专检工作的监控
(1)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施工单位必须有整套的制度及工作程序,具有相应的试验设备及检测仪器、配置数量满足需要的专职质检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作业活动的作业者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自检,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专职质检员进行专检。
(2)对承包单位作业活动质量的复核与确认,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没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能报监理工程师。
5.2.2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控
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应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
5.2.3技术复核工作监控
对涉及施工作业技术活动基准和依据的技术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复核性检查。
5.2.4工程变更的监控
(1)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
变更的可能 | 处理程序 | |
要求作某些技术修改 | 钢筋规格 的改变 | 承包单位向监理部提交《工程变更单》(C2),说明修改的内容及原因或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方和设计代表参加,经各方同意后签字并形成纪要,作为工程变更单的附件,经总监批准后实施。(一般来说不会增大投资,只会减少投资) |
变更的原因 | 处理程序 |
勘察资料不准确 | 设计单位首先将“设计变更通知”及有关附件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对设计变更进行研究,作出变更的决定,总监签收《工程变更》,并将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作为该《工程变更》的附件。 |
变更内容 | 处理程序 |
能节约投资的建议 | 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将变更的要求通知设计单位,并且提出相应的方案和建议,在提供审查的变更要求中,应列出所有受该变更影响的图纸、文件清单。设计单位对变更进行研究,然后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作出变更决定后,由总监签收《工程变更单》. |
(1)设置质量见证点:把“土钉墙及喷锚支护开始喷射砼”、“各阶段开始土方开挖”设为见证点。
(2)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见证点施工前,向监理报告,并在1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见证的时间,请监理人员届时到达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
(3)监理工程师在见证和监督时,必要时请岩土工程勘察单位的岩土工程师和设计代表来现场进行鉴定,保证见证点的施工满足设计的要求。
5.2.6、计量工作质量控制
(1)对计量的仪器、检测设备、称重衡器进行控制,如钢尺、皮尺、水准仪、经纬仪的校核。
(2)审核计量人员技术水平资质,如测量人员的水平和资质,检测试验人员的水平和资质。
(3)控制现场计量操作的质量,检测操作方法是否得当,审核现场检测取点、检测仪器的布置是否正确、合理,检测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能否反映真实的质量状态。
5.2.7质量记录资料的监控
质量记录资料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资料
主要包括承包单位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分包单位资质及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核对资料(记录),地质勘察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记录;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等。
(2)工程材料质量记录
主要包括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各种试验检验报告(如力学性能试验、化学成分试验、材料级配试验等);各种合格证;设备进场维修记录或设备进场运行检验记录。
(3)施工过程作业活动质量记录资料
施工过程可按分项、分部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在相应质量记录资料中应包含有关图纸的图号、设计要求;质量自检资料;监理工程师的验收资料;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检测及试验报告;材料、设备质量资料的编号、存放档案卷号;此外,质量记录资料还应包括不合格项的报告、通知以及处理及检查验收资料等。
施工质量记录资料应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答案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的进展同步。在对作业活动效果的验收中,如缺少资料和资料不全,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
5.2.8应急措施
施工现场需备应急抢险材料。(编织袋、草包、水泵、压力注浆设备)
5.2.9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必须增设护栏及安全牌
2)抓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布局规范化。安全用电,注意防火防盗。
3)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工地配备适当的防火器材。
5)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及安全装置、工具和劳保用品等要经常进行检测,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
6)施工现场内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气必须接地并使用漏电保护开关。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5.2.10停、复工令的实施
(1)工程暂停指令的下达
为了确保作业质量,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出现下列情况需要停工处理时,应下达停工指令:
1)施工作业活动存在重大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2)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3)在出现下列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a.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情况者;
b、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c、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问题,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问题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
d、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个性图纸进行施工者;
e、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f、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g、擅自使用未经项目监理部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2)恢复施工指令的下达
承包单位经过整改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证明造成停工的原因确已消失,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六、 作业技术活动结果的控制及目标值
只有作业活动的中间产品质量都符合要求,才能保证最终单位工程产品的质量。
6.1隐蔽工程验收
6.1.1工作程序
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及“监理规范”的制度中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指令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6.1.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质量控制要点
(1)喷锚支护及土钉墙的隐蔽
1)检查土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钢筋网片的制作,安放的位置,保护层厚度;
3)检查喷射砼的配比,喷射的压力值及喷射砼的厚度。
6.2工序交接验收
在监理过程中,坚持监理工作“先审核后实施,先验收后施工(下道工序)”的基本原则。
6.3基抗支护施工与监理总流程
(1)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2)基坑坑底四周设置排水沟,周边少量渗水通过沟底明沟会聚后排出。
(3)施工质量的预控和现场监控,根据施工监理总流程,实行关键工艺、重点部位监理确认;
6.4深基坑坑工程监测的控制
6.4.1对环境的影响及防冶措施
(1)对环境影响的评价
1)在深基坑工程施工中,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面都应本着“预防为主、防冶结合”的精神,从安全可靠、保护环境出发,优化完善基坑设计与施工。
2)深基坑工程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土方开挖使土体应力状况改变产生变形,引起四邻建(构)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出现裂缝或倾斜的可能性;
b)由于地表水疏排不当,坑壁土体浸水,强度急剧降低,边坡发生局部破坏或整体失稳滑移,使破坏、滑移区内的建(构)筑物严重倾斜以至倒塌,地上管线断裂(水管折断,电力电讯中断,煤气泄露等)引发次生灾害的可能性;
c)隔渗降水措施失效,发生基底管涌流土,侧壁水土流失,土层掏空,引起地面建(构)筑物急剧沉降,地下管线断裂的可能性;
d)长时间大幅度降低深层地下水引起大范围地面沉降的可能性以及上层滞水、潜水排向基坑,水位降低,引起邻近建(构)筑物沉降、变形开裂的可能性;
e)支护结构(如喷锚)突然失效发生事故影响环境的可能性;
g)采用喷锚支护,在软弱土层施工过程中产生边坡失稳、基底隆起,邻近建(构)筑物造成危害的可能性;
3)与降低地下水位有关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决定于下降水幅度和延续时间。上层滞水水位下降仅影响基坑周边的有限范围;长时间、大幅度降低深层承压水影响半径可能达到数百米。应考虑水位下降后地面沉降的差异是否能为建(构)筑物所容许,土层压缩对桩基产生的负磨擦力是否有不利影响。
(2)对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
1)本着“预防为主”的精神在方案选择和设计阶段严格把关,保证有必须的稳定安全储备。各项设计必须满足对坑周、坑底土体控制其承载力和正常使用两种极限状态的要求,实施阶段则必须严格按图施工,确保质量。
2)深基坑工程必须采用信息化施工法,根据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不同内容的监测。基坑土方开挖应符合分层、分段、对称、平衡、适时的原则,在软土和砂土地段应特别注意掌握开挖时间和开挖顺序,处理好支护、降水、开挖三者之间的配合关系。
3)对地下水的处理宜须取隔渗与降水相结合的方法,在减压降水与疏干降水之间尽可能选用减压降水,应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抽水量并缩短抽水时间。在降水或隔渗过程中出现突发事故时,应急处理措施总的原则应是在封堵的同时做好排水导流设施。对侧壁渗水,可采用插管导流、草袋封砌、混凝土封堵或侧壁注浆等方法处理;对坑底突涌,可采用灌注速凝浆、加井、埋管等方法处理。
4)应做好整个地下工程的计划安排,充分考虑深基坑开挖后的时空效应(稳定程度降低,环境影响增大),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暴露时间,及早回填。深基坑工程宜避开长江主汛期开挖施工。
6.4.2审查深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检查监测工作
(1)深基坑工程的监测工作应根据设计要求、基坑周边环境状况及开挖施工方案等在基坑开挖前制定方案。监测方案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监测项目、监测方法与精度要求;
2)各监测项目的实施细则,包括监测仪器、监测点的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等;
3)观察资料的整理及信息反馈体系。
(2)深基坑工程监测应以获得定量数据的专门仪器测量或专用测试元件监测为主,以现场目测为辅。基坑开挖施工期间,每天应有专人进行现场目测。目测中可使用一般的度量衡器具对裂缝、塌陷、管涌、流土、渗漏等现象的发生、发展进行测定,作出详细记录。在深基坑工程开始之间,可对周围建(构)筑物的破坏情况摄影或作出标记,在工程进行过程中监视其变化情况。
(3)深基坑工程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变形监测、应力监测、地下水动态监测三个方面。各种监测的具体对象、方法见下表,各种监测技术工作均应符合有关专业的规范、规程的规定。
监测内容、对象与方法
内容 | 对象 | 方法 |
变形 | 地面、边坡、坑底土体、支护结构(桩、锚等)建(构)筑物、地下设施 | 目测巡检,对倾斜、开裂、彭凸等迹象进行丈量、记录、绘制图形或摄影 精密光学仪器、导线或收敛计测量水平和垂直位移,经纬仪投影测量倾斜 埋设测斜管、分层沉降仪测量深层土体变形 |
应力 | 支护结构中的受力构件、土体内应力 | 预埋应力传感器、钢筋应力计、电阻应变片等测量元件 埋设土压力盒或应力铲测压仪 |
地下水动态 | 地下水位、水压、抽(排)水量、含砂量 | 设置地下水观测孔 埋设孔隙水压力计或钻孔测压仪 对抽水流量、含砂量定期观测、记录 |
(构)筑物、地下管线严重变形等,应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5)在进行深层降水的情况下,应将监测范围扩大至影响半径以外。观测对象以地面沉降和地下水动态为主。有条件时可设置若干分层沉降观测孔,采用分层沉降仪进行观测,或分层设置深层沉降标,用精密水准仪进行观测。
(6)土体、支护结构及建(构)筑物的变形(包括水平位移、沉降及倾斜)观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执行。用测量仪器进行水平位移观测时可采用视准线法、坐标网法等;沉降观测可采用闭合环或往返观测法;倾斜观测可采用投影及倾角计法。
(7)对支护结构和边坡土体的水平位移监测和沉降观测可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在基坑周边按一定间距布置水平位移及沉降观测点,数量不少于8个,间距不大于20m,在关键部分宜加密观测点。
二)观测基准点要求稳固,应设在开挖和降水影响范围以外,数量不得少于2个。
三)观测的基本精度要求,应根据观测对象的容许变形范围、变形速率、观测周期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可分为高精度和中精度两类,见下表:
观测精度标准
项目 | 高精度 | 中等精度 |
沉降观测 | 中误差<0.2mm | 中误差<0.50mm |
水准测量闭合差 | <±0.30 n(mm)(n观测站数) | <±0.80 n(mm)(n观测站数) |
位移观测 | 中误差<2.0mm | 中误差<5.0mm |
(9)各项目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
1)各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定初始数据,且不宜少于两次。
2)开挖初期观测时间间隔不宜超过5~7天,开挖卸载急剧阶段不宜超过3天,当测试数据超过有关控制标准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进行连续监测,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监测成果。
3)基坑开挖间歇期,观测间隔时间不宜超过5~7天,运行维护阶段观测时间间隔可为10~15天。
4)现场检测人员应及时分析各种监测资料,捕捉险情发生前的种种前兆信息,实现险情预报。特别是在雨季、汛期要加大监测密度,保持降水设施正常运转,并作好应急准备。
(10)观测资料整理:
每次沉降观测要求计算出各观测点的高程、累计沉降量、本次沉降量、沉降速率等;每次水平位移观测要求记录各个观测点的位移量、累计位移量、位移速率等。
6.5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
检验批(分项)完成后,承包单位首先应自行检查验收,确保符合设计文件、相关验收规范的规定;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申请,由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6.5.1监理工程师对资料的检查
所要检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质量证明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4)按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报告;
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见证取样试验记录;
6)施工过程记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7)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记录;
8)质量管理材料和施工单位操作依据等。
6.5.2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查
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 序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检验程度 | |
单位 | 数值 | |||||
主控 项目 | 1 | 土钉长度 | mm | ±30 | 用钢尺量 | 全部检查 |
一般 项目 | 1 | 土钉位置 | mm | ±100 | 用钢尺量 | 全部检查 |
2 | 土钉墙面厚度 | mm | ±10 | 用钢尺量 | 抽样检查 | |
3 | 墙体强度 | 试样送检 | 抽样检查 |
项 | 序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检验程度 |
基坑 | |||||
主控 项目 | 1 | 标高 | -50 | 水准仪 | 全部检查 |
2 |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 +200 -50 | 经纬仪、 用钢尺量 | 全部检查 | |
3 | 边坡 | 设计要求 | 观察或用坡度检查 | 全部检查 | |
一般 项目 | 1 | 表面平整度 | 20 | 用2m靠尺和模形塞尺检查 | 全部检查 |
2 | 基底土性 | 设计要求 | 观察或土样分析 | 全部检查 |
序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检验程度 | |
单位 | 数值 | ||||
1 | 排水沟坡度 | ‰ | 1~2 | 目测:坑内不积水,沟内排水畅通 | 全部检查 |
1)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查并签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对拟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工程竣工报检单》予以签认,并上报建设单位。同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工程验收中的重要资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
6.6不合格的处理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且不允许使用,已经进场的不合格品应及时做出标识、记录,指定专人看管,避免用错,并限期清除现场;不合格的工序或工程产品不予计价。
6.7成品保护
1)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所承担的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2)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1)防护;2)包裹;3)覆盖;4)封闭;5)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七、质量控制的手段和方法
7.1质量检验的程序和方法
7.1.1检测程序
承包单位自检、互检、专检符合要求后,由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报验申请表”,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予以签认验收。
作业活动结果的质量检查验收主要是对质量性能的特征指标进行检查。即采取一定的检测手段,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分析、判断该作业活动的质量(效果)。
1)实测。即采用必要的检测手段,对实体进行的几何尺寸测量、测试或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测定其质量特性指标。
2)分析。即是对检测所得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找出规律。
3)判断。根据对数据分析的结果,判断该作业活动效果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标准;如果未达到,应找出原因。
4)纠正或认可。如发现作业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应采取措施纠正;如果质量符合要求则予以确认。
7.1.2质量检测的主要方法
对于现场所用原材料、工序过程或工程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的方法,一般可分为三类,即:目测法、检测工具量测法以及试验法。
7.1.3质量检验程度的种类
按质量检验的程度,即检验对象被检验的数量划分,可有以下几类:
1)全数检验 用于关键工序部位或隐蔽工程,以及那些在技术规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或设计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应进行全数检验的对象。例如:每次土方开挖的深度。
2)抽样检验 对于主要的建筑材料或工程产品等,由于数量大,通常大多采取抽样检验。例如:钢筋网片的钢筋间距,砼的坍落度、砼的强度,喷射砼墙的厚度等。
7.2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手段
7.2.1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1)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的资证证明文件。
2)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3)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或试验报告等)。
4)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
5)审批有关工程变更、修改设计图纸等,确保设计及施工图纸的质量。
6)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7.2.2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令都是书面的或有文件记载方为有效,对此承包人负有全面正确执行指令的责任,并作为技术文件资料存档。
7.2.3现场监督和检查(内容、方式)
(1)现场监督检查的内容
1)开工前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开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能否保证正常施工及工程施工质量。
2)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检查与控制。主要是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及工艺或操作以及施工环境条件等是否均处于良好的状态,是否符合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若发现有问题及时纠正和加以控制。
3)对于重要的和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和工程部位,还应在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督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质量。
(2)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1)旁站
旁站监理方案
序号 | 关键部位或工序 | 旁站范围、内容、程序,旁站人员职责 |
1 | 土钉墙 (喷锚支护) | 范围:土钉施工、挂钢筋网、安放加强筋喷射砼; 内容:土钉安装位置,钢筋网的安放及保护层的检查,喷射砼的配比、强度检查、厚度检查、喷射的距离及压力检查。 程序:施工方24小时前通知,总监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按旁站的内容现场跟班监督,做好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 职责:检查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跟踪工序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检查砼的质量检验报告,做好旁站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
2 | 土方回填 | 本工程有二次土方回填,二层地下室部分先施工后回填,一层地下室部分的回填。地下结构完工后,要尽早回填(有“后浇带”工程的,也应分期回填)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范围:土方运进场地,填至设计所需的标高。 内容:土方的质量检查,填土的层层厚度检查; 填土的密实度检查,填土方的标高检查。 程序:同(1) 职责:同(1) |
巡视的内容
序号 | 巡视内容 | 容易出现的问题 | 解决措施 |
1 | 土钉墙的养护 | 1、过早养护 | 1、喷射砼终凝2小时后开始养护,养护时间根据天气而定,一般3~7天; |
2、没有及时养护 | 1、养护时应均匀喷水,严禁大水冲刷。 | ||
2 | 坡面土方开挖及人工修整 | 1、机械开挖过多,扰动边坡壁的原状土 | 1、挖掘机开挖面应距预定边坡线0.4m以上,挖土时不得碰撞支护结构、降水系统、测量标志和监测元件。 |
2、开挖超深 | 一次开挖深度由设计确定,建立好控制的标志及时测量,避免超深。 | ||
3、边坡不平整 | 人工修边,设立标志拉线检查,边坡不平整,浪费砼量。 | ||
4、土质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一致 | 及时分析,请原勘察单位及设计人员到现场研究处理意见。 | ||
4 | 现场巡视 | 1、基坑外边超载 | 建筑材料、设备在坑边堆放,基坑周围的荷载大于设计时考虑的荷载,对基坑安全有很大的影响,应及时转移。 |
2、挖土机与运输工具之间不协调 | 挖土机选择合理的行走方式,提高生产效率,根据运距调整运土车辆。 | ||
3、土钉墙坑壁开裂,塌陷,管涌,流土,渗漏,地面开裂下沉 | 据统计,土钉支护事故有75%发生在施工过程中,25%发生在工程建成后,其主要原因是土体实际情况与设计测定不符及水的作用。出现这种现象后,应组织施工、设计和勘察人员分析原因,拿出处理方案。施工过程中必须自始自终与现场测试相结合,通过变形等量测数据和施工中不断发掘的现场地质情况,及时反馈修改设计,并指导下一步施工。 |
7.2.4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验收单并予以质量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工程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7.2.5利用支付手段
对施工承包单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均需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支付证明书。如果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标准,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拒绝签署支付证书的手段,停止对承包单位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八、验收
(1)基坑施工完后,由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质监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2)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质量监督站备案,并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承包单位,一起存档案馆。
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辛亥博物馆项目监理部
2009 年 11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