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政治
公的政治常识部分一般集中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其中哲学部分国考很少涉及,地方公考则常和时政结合起来考查,故本章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作过多讲述,只对考生常分辨不清的两个问题作简要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则是国考重点,考查内容形式很少涉及理论性问题,重点考查考生对我国重大、理论演变的了解。一般公参考书是按理论体系来编排内容,难以适应考试的要求,故对于本部分我们首次以时间顺序为脉络,梳理我国重大、理论的形成、演变,以适应考试的要求。
第一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
(一)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主张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哲学。唯物主义有三种形态:
1.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肯定世界的物质性,但把世界的本原归根为某种或某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如中国古代的五行说,古希腊、古罗马关于水、火、气等是世界本原的学说。
2.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也称机械唯物主义,承认世界的物质性,但却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解释世界,因而表现出机械的、形而上学的特征。
3.辩证唯物主义。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统一起来的科学世界观。
(二)唯心主义
唯心主义是主张精神是世界的本原,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哲学。唯心主义的基本类型有:
1.主观唯心主义。把主观精神(人的感觉、经验、观念、意志、心等)作为唯一真实的存在和世界的本原,客观事物以至整个物质世界都是这种主观精神的产物。
2.客观唯心主义。把某种脱离任何个人的精神(理、理念、宇宙精神、绝对观念等)作为的存在,并把它作为世界的本原和万物的创造者。
【考点解读】 考题中,主观唯心主义观点常包含“我”“心”“人”“感觉”等与个体相关的词汇,如:万物皆备于“我”;客观唯心主义观点常包含“道”“理”“绝对观念”“理念”“上帝”等词汇。故考生只要确定这些核心词汇,就能区分其是什么类型的唯心主义观点。
【例1】 我国明代哲学家王守仁认为“心外无物”,月亮、太阳以及世界上的万物都存在于人心之中,都是心之意念的产物。这是()的思想。
A. 客观唯心主义B. 主观唯心主义C. 机械唯物主义D. 庸俗唯物主义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王守仁即王阳明,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观察题干,发现关键词汇“心”,即可确定为主观唯心主义。
二、辩证法与形而上学
所谓形而上学是指一种对世界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看法,而辩证法则是对世界联系的、发展的看法。唯心主义不等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等于辩证法,它们有不同的判断标准。
【考点解读】 判断是否为辩证法,一看是否是联系的观点(看到此事物与彼事物的联系);二看是否是发展的观点(是否符合量变质变、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规律)。
是则为辩证法,否则为形而上学。
【例2】 下列表述符合辩证法思想的是()。
①动中有静,静中有动②是亦彼也,彼亦是也
③对症下药,量体裁衣④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A. ①② B. ①③ C. ①②③ D. ①③④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每个选项都含①,故①肯定正确;②“是亦彼也,彼亦是也”的意思是这个事物就是那个事物,那个事物也就是这个事物,从本质上否认了事物之间的界限,是相对主义诡辩论,非辩证法,排除A、C;④“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亦属辩证法,故选D。
第二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本节以时间为脉络,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为主线来阐述党的一些重大理论。中国党1921年召开第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后因为战争、“”等因素,召开时间并不固定,1977年召开党的十一大之后,开会时间固定下来,为每五年召开一届。大会闭会期间,党的委员会召开的会议,称为“几届几中”全会。按一般惯例,三中全会常涉及经济,四中全会则关注党建。
一、改革开放之前(1976—1978年)
(一)“两个凡是”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文化大”结束。1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这篇社论中提出“凡是毛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
(二)真理标准大讨论
1978年5月10日,党校校刊《理论动态》发表南京大学哲学系胡福明草拟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5月11日,《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公开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由此引发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全国性大讨论。
(三)安徽改革
中国的经济改革从农村开始,农村的改革从安徽开始。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立约分田到户搞包干,此举得到安徽、领导的支持,之后家庭承包责任制被载入,在全国铺开。
【例1】 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三十年前我国的经济改革始于()。
A. 上海B. 安徽C. 广东D. 浙江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了解安徽凤阳县小岗村村民率先“包产到户”的考生不难选出正确答案,三十年前我国的经济改革始于安徽凤阳农村。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18日—22日)理论初步形成
(一)改革开放
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提出“对经济管理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并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
1979年7月,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相继成立经济特区;1988年,海南成为经济特区。
【例2】 不属于经济特区的城市是()。
A. 深圳B. 珠海C. 广州D. 厦门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我国的经济特区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不含广州,故选C。
(二)思想路线重新确立
全会批评了“两个凡是”,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在闭幕式上发表题为《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
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更明确地提出: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
【例3】 ()的著名讲话,实际上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它是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理论的宣言书。
A.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B. 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C.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C.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非的讲话,而且发生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提出的命题,故排除A、C、D,选B。
三、十二大到十三大期间(1982—1987年)理论基本形成
(一)十二大(1982年9月1日—11日)
委员会总作《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报告。在开幕词中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例4】 在()开幕词中,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科学命题,它标志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的正式确立。报告系统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在各个领域的基本任务,确定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纲领。
A.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B. 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
C. 党的十二大D. 党的十三大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于1982年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命题,故排除A、B、D,选C。
(二)十二届三中全会(1984年10月20日)
会议通过《关于经济改革的决定》,并指出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
四、十三大到十四大期间(1987—1992年)理论走向成熟
(一)十三大(1987年10月25日—11月1日)
委员会总作《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报告,系统地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①含义。两层含义:一是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二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
②起始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
【注意】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前提是社会主义,1949年建国后我国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才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例5】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
A. 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
B. 从新中国成立到实现发达的社会主义
C. 从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
D. 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到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首先排除AB,起点错误;然后排除D,终点错误。根据我国的奋斗目标, 2020年我国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但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故选C。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特别是先进生产力。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一基本路线的实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
【例6】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不动摇。
A. 改革开放B. 四项基本原则
C. 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 D.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不动摇,故选D。
4.经济发展战略
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体分三步走。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实现。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
1982年,提出战略重点有三个:一是农业;二是能源和交通;三是教育和科学。实际上,我国已于1987年完成第一步(7年翻一番);1995年完成第二步(8年翻一番),在人口增长3亿的情况下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基本消除贫困现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人均GDP1000美元)。
(二)南方谈话(1992年1月)
1990年以来,世界局势风云变幻,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冷战”局面消融,自二战后存在了四十多年的两极格局最终结束。今后世界向何处去?社会主义命运将会如何?中国今后怎么办?在此背景下,1992年1月,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发表了重要讲话。
1.社会主义本质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基本理论问题。要搞清楚这一问题,关键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认清社会主义的本质。
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
2.“三个有利于”
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十四大报告又指出,判断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归根到底,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
【例7】 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有利于()。
A. 思想,敢于实践B. 少搞争论、多干实事
C. 否定阶级斗争存在论D.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BD。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有利于少搞争论、多干实事,同时也有利于思想、敢于实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但并没有否定阶级斗争的存在,故排除C,选A、B、D。
市场经济
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扫除了思想障碍。
(三)开发浦东
1990年6月,、正式批准上海市开发和开放浦东新区。1993年1月浦东新区成立,成为我国第一个副省级新区。
五、十四大期间(1992—1997年)
(一)十四大(1992年10月12日—18日)
委员会总作《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报告,确定了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二)十四届三中全会(1993年11月11日—14日)
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
(三)十四届四中全会(1994年9月25日—28日)
通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
(四)可持续发展战略
1994年7月4日,批准了我国第一个国家级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
1995年9月,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所作的《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报告中指出:“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这是党的重大纲领性文献第一次对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发展观所作的明确表述。
(五)科教兴国战略
1995年5月6日,、作出《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第一次正式提出在全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同年9月,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科教兴国战略作为今后15年直至21世纪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针。
六、十五大到十六大期间(1997—2002年)
(一)十五大(1997年9月12日—18日)
委员会总作《高举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报告。
1.“理论”的提出
会议决定把作为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党章,认为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2.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3.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4.新“三步走”战略
1997年,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把第三步战略步骤进一步具体化,提出了新“三步走”战略,指出,展望21世纪,我们的目标是:
(1)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100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
(3)到21世纪中叶建国100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十五届三中全会(1998年10月12日—14日)
通过《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三)西部大开发战略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以关于“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为重要依据的。指出:“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
1. 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国家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2.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西部,是政治概念,不是地理概念,其包含12个省区市,即:西北五省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维吾尔自治区;西南五省区市,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贵州省、自治区;还包括中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
【例8】 2010年7月,党、召开了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总结西部开发1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丰富经验,全面分析国内外形势和西部大开发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西部大开发在我国区域战略发展总体战略中居于优先地位
B.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最主要目的是解决沿海同内地的差距
C. 西部大开发覆盖地域指陕、甘、宁、青、新等西北五省(区)及自治区
D. 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核心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西部大开发的范围包括陕、甘、青、宁、新、川、渝、滇、贵、藏、蒙、桂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故C项说法错误。
【例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主要区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①以经济特区为中心的沿海地区优先发展阶段;
②以缩小区域差距为导向的西部大开发阶段;
③以浦东开发为龙头的沿江沿边地区重点发展阶段;
④以区域协调发展为导向的共同发展阶段。
这四个阶段按时间顺序排列应为()。
A. ①②③④ B. ①③②④C. ②③①④ D. ②①③④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经济特区在西部大开发之前容易确定,故排除CD,剩下的关键就是判断浦东开发与西部大开发的先后。1990年6月,、正式批准上海市开发和开放浦东新区;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国家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故排除A,选B。
(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1.2000年春,在广东考察工作时,首次科学地概括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在2001年7月1日建党80周年发表讲话,全面阐述了“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和基本内容,正确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重大问题。
指出,我们党要继续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胜利前进,归结起来,就是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例10】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标志着我们党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主要是指深化了()。
A. 党执政规律的认识 B. 改革开放的认识
C. 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D. 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CD。排除法,从表述来看,ACD较为抽象,B明显具体,很难搭配,故排除B,选ACD。
七、十六大到十七大期间(2002—2007年)
(一)十六大(2002年11月8日—14日)
委员会总作主题为“高举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的报告。
1.“三个代表”指导思想的确立
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了党章,提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例11】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到()力争比2000年翻()。
A. 2015年两番B. 2015年三番
C. 2020年两番D. 2020年三番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十五大提出: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100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但并未提出明确的经济目标,十六大实际是把2020年的目标具体化了。
(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提出
1.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
2.2003年10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经过一段时期坚持不懈的努力,要将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发展成为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机制灵活、竞争力强的新型产业基地,使之逐步成为我国经济新的重要增长区域”。
(三)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
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化经济改革,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作为一个科学概念,第一次在党的文献中明确、正式提出,并给予了科学定义。
(四)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提出
1.最早在2004年1月,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出现了“促进中部崛起”的提法。
2.同年3月,总理在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五)建立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5年6月,批准上海浦东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6年5月,发布《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六)构建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
1.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2.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
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例12】 2006年3月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6年会”上说,为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我国提出两大战略构想。这两大战略构想是()。
A. 科学发展观B. 社会主义荣辱观
C. 建设节约型社会D.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D。本题关键词汇为“战略构想”,相比之下,荣辱观、节约型社会稍显具体,故排除B、C,选A、D。
(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
1.“八荣八耻”的提出
2006年3月4日,总、国家、在会见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并参加讨论时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2.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
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
【例13】 2006年10月8日—11日举行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关于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决定》将其精简为8个字:爱国、敬业、、友善。
A. 荣辱观诚信B. 核心价值体系守法
C. 荣辱观守法D. 核心价值体系诚信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首先,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故排除A、C。其次,既然是讲“道德”风尚,那么“诚信”比“守法”更为适合,故选D。
八、十七大至今(2007年至今)
(一)十七大(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
委员会总作主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
1. 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
(1)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最显著的成就是快速发展;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
【例14】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下列哪一项完整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
①马列主义②思想③理论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⑤科学发展观
A. ①②③④⑤ B. ①③④⑤ C. ②③④⑤D. ③④⑤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包括马列主义,也不包括思想,故排除A、B、C,选D。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1)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例15】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发展战略有()。
A. 科教兴国战略B. 人才强国战略
C. 可持续发展战略D. 科教兴农战略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BC。党的“十七大”提出“更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故选A、B、C。
(2)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例16】 按照中国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党和国家全面推进的建设有()。
A. 经济建设B. 政治建设
C. 文化建设D. 社会建设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十七大首次提出的建设是“社会建设”,考生切记,不要遗漏。
(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3.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
【例17】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在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意义在于()。
A. 使公共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B. 扩大了公民的政治权利
C.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D. 保障公民的个人利益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CD。本题较为灵活,可用排除法。公民的政治权利是规定的,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并不代表公民政治权利的扩大,故排除B,选A、C、D。
——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
——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例18】 中国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上述要求的是()。
A. 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
B. 改善生态环境,以循环经济代替现有经济增长模式
C.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D. 加强文化建设,确保高等教育覆盖率增长50%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D。十七大报告提出“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B项表述为“代替”现有经济增长模式,过于绝对;另外“确保高等教育覆盖率增长50%”在报告中并未提及,故选B、D。
4.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例19】 建设和谐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A. 公平正义理念B. 四项基本原则
C. 社会主义荣辱观D.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这一命题,十七大又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故选D。
5.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1)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2)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4)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5)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6)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例20】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下列各项不属于社会建设范畴的是()。
A. 在学校建立贫困生资助体系B. 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C. 扩大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 D. 强化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社会建设为十七大首次提出。根据十七大报告,社会建设包括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社会管理六个方面内容,职能不包含在内。故选D。
(二)十七届三中全会(2008年10月9日—12日)
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主要内容有:
1.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2.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3.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4.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扩大农民在县乡中的比例,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例21】 中国党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A. 农村土地改革B. 农民社会保障
C. 农业税费政革D. 农村改革发展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故本题选D。
(三)十七届四中全会(2009年9月15日—18日)
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主要内容有:
1.四个“着眼于”
着眼于继续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四大考验
党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3.四项要求
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4.四个“大兴”
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
(四)设立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喀什特区
2009年11月,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三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天津滨海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之后,我国的第二个副省级新区。
2010年5月,批准重庆市设立两江新区。2010年6月18日,重庆两江新区正式挂牌成立,成为我国第三个副省级新区。
2010年5月,工作会议上,正式批准喀什设立经济特区。
【例22】 2010年新成立的我国第三个副省级新区是()。
A. 上海浦东B. 喀什 C. 重庆两江D. 天津滨海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我国副省级新区只有三个,成立时间先后分别为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故选C。
(五)经济工作会议(2010年12月10日—12日)
1.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和稳健的货币,增强宏观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节能减排,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明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
(1)加强和改善宏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2)推进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
(3)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经济发展协调性和竞争力。
(4)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5)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6)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拓展国际经济合作空间。
(六)一号文件(2010年12月31日)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是新世纪以来第8个一号文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系统部署水利改革发展全面工作的决定。
1.“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邦的大事。”这是首次将水利提升到战略高度。
2.“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未来10年水利投资将达4万亿元,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按照目前全国每年土地出让金收益算,10%就是700亿元左右。”
3.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第二章法律
自2009年开始,国考常识判断由全部考查法律常识调整为综合考查各学科知识。法律部分重点考核与行,此外也会涉及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内容。因此,本章重点讲述、行,对民法、刑法、诉讼法仅介绍常考内容。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含义
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与道德、宗教等规范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规范性。即法律是社会规范。法律通过调整人的行为(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道德则不然,除了调整行为(关注义务),更关注人们行为背后的动因(思想)。
2.国家性。法律需要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而道德更多的是在人们交往过程中自发形成的。
3.强制性。道德也有强制力,这种“强制”表现为内心的道德观念和外在的,而法律的强制力是国家暴力,故称为国家强制力。
【例1】 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 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均具有规范性
B. 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道德主要通过社会和内心自律得以实施
C. 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但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
D. 法律和道德可以互为促进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A、B、D表述明显正确。对于C项“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考生都能理解,但对于“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不少考生有疑问,不妨试举一例:某司机为救病人而闯红灯,违法无疑,却不违反道德。因此选C。
二、法的分类
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的系统的法典,因此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非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亦不以条文化形式展示的法律内容,主要有判例法、习惯法。
2.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指以规定和确认权利与义务或职权与职责为主的法律,如民法、刑法、行等。程序法主要指诉讼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3.根本法与普通法。根本法即;普通法指以外的法律,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
4.一般法与特别法。一般法是指针对一般人、一般事、一般时间、在全国普遍适用的法;特别法是指针对特定人、特定事或特定地区、特定时间内适用的法,如《教师法》。
5.国内法与国际法。
【考点解读】 考生对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别一般比较生疏,不要简单地理解为法律是否表现为文字形式,而应理解为法律是否表现为制定系统的法典。英美等判例法国家,以上级的判例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称为不成文法;法德等法系国家,往往制定系统的法典,称为成文法。
三、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法系
1.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对法进行的一种分类,其分类标准一般是法律调整的对象。
2.法律体系。所谓法律体系,简单来讲,指一国全部的现行法律部门的集合。
3.法系。法系是根据各国的法律传统和实践而作的分类, 现影响较大的有法系和英美法系。我国的封建法律法律可称中华法系,现已解体。
【例2】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 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 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如上所述,A、D明显正确;B项我国法律体系“尚不”完备,表述中庸,标准的正确选项;而中华法系指我国古代法律,已经解体,故C错误。
四、法的效力
1.法律对人的效力范围。指法律对谁有效,适用于哪些人。
2.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一般来讲,全国性的法律的空间效力为国家主权及主权所及的范围,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领域外的本国的船舶、航空器。
3.法律的时间效力范围
(1)法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②由该法本身规定生效时间;③由专门决定规定某法的生效时间;④规定法律公布后满足一定条件时生效。
(2)法律终止生效的形式:明示废止,是指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默示废止,是指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新法与旧法相抵触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废止,或者法自身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历史任务完成等而自行失效。
【例3】 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依照惯例应该是()。
A. 通过三个月后B. 批准之日
C. 公布之日D. 公布三个月后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法的生效和批准之日关系不大,故排除B。A、D均有“三个月”后,没有任何道理。一般情况下,法律生效的前提是让人们知道法律内容,即公布法律,故本题应选D。
4.法律的溯及力。即新颁布的法律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能否适用。如果适用,即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即无溯及力。一般情况下,各国通行的原则是“法不溯及既往”。但这一原则有例外,如我国刑法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原则上不适用于颁布以前发生的行为,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认为罪轻的,应适用新法。
【例4】 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
A. 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
B. 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
C. 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D. 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A、B项“任何情况”表述绝对,故排除;C项“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属原则性错误,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故排除C,选D。
第二节
一、是什么
(一)的形式特征
1.在内容上,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的法律效力最高。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例1】 的特征有()。
A. 规定国家根本问题B.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C. 的制定需要通过特定的程序D. 的修改要通过特定的程序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区别,主要集中在内容、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不同上。
(二)的实质特征
1.的起源
(1)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起源于1215年英国《大宪章》(也称《自由大宪章》)。
(2)1787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即美国。
(3)1791年法国制定了欧洲第一部成文,其以《宣言》为序言。
【例2】 18世纪末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著名纲领性文件,并且以后成为法国序言的是()。
A. 《自由大宪章》B. 《权利法案》 C. 《宣言》D. 《宣言》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题干问的是法国序言,《自由大宪章》《权利法案》是英国颁布的,《宣言》是美国颁布的,故排除A、B、D。
2.的实质
最初为皇权而产生,因皇权不受易侵犯公民权利,由此可见看出的实质是为保障公民权利而国家权力。
【例3】 宪政的基本精神是()。
A. 建立有限B. 树立的最高权威
C. 是宪政的前提D. 能够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此题让很多考生不知所措,似乎每个选项都有道理,但题干问的是基本精神,答案应为保障公民权利、国家权力。建立有限是国家权力的另一种表述,故选A。
二、国家机构
公民权利相比国家权力更为重要,因此往往先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后规定国家机构。但从公角度来看,国家机构远比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重要,因此,本书先讲述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构成
我国的国家机构由国家元首(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委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和军事机关构成。
【例4】 下列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
A. 全国常委会B. 市教育局
C. 省政协D. 县人民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全国常委会是权力机关,省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并非国家机关,县人民是司法机关,只有市教育局为行政机关。故选B。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5年。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修改和监督实施
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全国有权监督的实施。全国有无制定的权力,学界尚有争议,但考生须记住中并未规定全国有制定的权力。
【例5】 根据我国规定,下列可以提出修改有效议案的主体是()。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
C. 1/10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团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团有权提出法律议案,但无权提出修宪议案,故B、D错误;C选项错在把1/5说成了1/10。故本题选A。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
所谓基本法律,是以为根据的由全国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比如刑法、民法、诉讼法等。
(3)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的重要领导人
全国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和副、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选举。
【注意】 我国总理的产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由全国决定;再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组成人员的人选。
(4)决定国家重大问题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例6】 重庆直辖市的设置是由下列哪个机构通过的?()
A.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 国家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属于全国的职权,故选C。
(5)最高监督权
全国有权监督由其产生的国家机关的工作。全国常委会、、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必须向负责并报告工作。军事委员会必须向全国负责。全国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1)提出议案的权利。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议案,1/5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修正案草案。
(2)提出质询和询问的权利。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质询案。
(3)言论、表决免责权。代表在全国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4)刑事豁免权。非经团或常委会许可,代表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考点解读】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共分为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乡级比较特殊,并无刑事豁免权。
【例7】 根据和法律的规定,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的包括()。
A. 各级B. 全国
C. 省级以上D. 县级以上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人身特别保护权即刑事豁免权,乡级无此权利,故排除A。全国和省级以上都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但此题为单选题,故应选D。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全国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常委会是全国的常设机关,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常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与全国是隶属关系。
【注意】 全国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大约在3月5日召开,会期15天以内,是为我们所熟知的“”之一。会后就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所以我国设置常委会在闭会时行使国家权力,国外并无类似机构。懂得这一点后全国常委会的性质、职权就不难理解了。
2.全国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
全国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常委会的任期是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全国常委会的职权
(1)立法权
①解释,监督的实施;无权修改。
②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非基本法律)。
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考生注意:全国常委会可以对全国制定的法律进行修改。
(2)监督权
监督权主要是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常委会行使监督权。
【例8】 在全国闭会期间,全国常委会根据总理的提名,有权决定的人选不包括()。
A. 秘书长B. 审计长C. 财政部D. 国务委员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全国常委会不可以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的人选,盖因后者行政级别较、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为高。故本题选D。
(3)重大事项决定权
①决定特赦。
②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③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考点解读】 全国常委会的职权与全国相比,有一个“突发性”的特点,比如总动员、紧急状态等,即事件发生时并未在会期,那么由常委会来决定。
【例9】 根据我国国防动员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胁时,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总动员和发布动员令的分别是()。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总理
B. 国家、总理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家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首先排除A,“总动员”具有“突发性”,不适合由全国作出决定;其次排除B,国家的职权一般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结合起来行使,无权单独发布动员令;最后排除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并非国家机关,无权以个人名义发布动员令,故选C。
(四)
1.的性质和地位。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的组成和任期
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的任期为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会议形式。全体会议,由全体成员组成;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
1.国家的性质和地位。我国的国家元首,对内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2.国家的产生和任期。、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家、副的任期是5年,且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3.国家的职权。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外交权;荣典权。
4.国家职位的补缺
缺位时,由副继任。副缺位时,由全国补选。、副都缺位时,由全国补选;在补选之前,暂由全国常委会委员长代理职位。
【例10】 按照和组织法的规定,属于组成人员的是()。
A. 总理B. 国家
C. 青岛市秘书长D. 海关总署署长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CD。“组成人员”即行政机关组成人员,B项国家并非组成人员,其性质为国家元首,故排除B。
(六)军事委员会
1.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是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
2.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由、副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的每届任期为5年。
【注意】 其他国家机关都有连续任职的,但没有对连续任职问题作出规定。
七)人民
1.人民的性质。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只有人民才有审判权。
2.人民的领导。上下级人民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上级人民不能直接指挥命令下级人民如何进行审判,只能对下级人民在审判活动中是否正确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监督。
【例11】 按照现行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对()负责。
A. 上级人民B. 本级常委会
C.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D. 本级及其常委会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很多考生选C,反映出的问题是对与常委会仍是理解不清,把两者人为地割裂开来。和常委会的性质一样,都是立法机关,都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有监督权。
(八)人民
1.人民的性质。人民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与同属司法机关。
2.人民的领导。上下级人民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九)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我国共有五级,分别是全国、省级、市级、县级、乡级。但并非每级都有常委会,乡级没有常委会。同时,乡级也没有刑事豁免权。
2.对来说,总理对副总理有提名权,由全国决定,而地方首长正职对副职没有提名权,正职、副职(如、副、、副)一律由选举产生。
【例12】 下列人员中,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
A. 、、委员会主任B. 副、副、委员会副主任
C. 人民副院长、人民副检察长D. 副、副、副州长、副、副区长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考查地方与全国的不同。地方与全国最大的不同是地方首长正职对副职没有提名权,正职、副职(如、副、、副)一律由选举产生。因此本题选D。
(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1.性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非一级,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例13】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
A. 基层行政机关B. 基层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C.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D. 基层群众性组织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与的关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与不是上下级,因此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机关给予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工作上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居委会协助部门开展工作。
【例14】 在我国,乡、民族乡、镇的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是()。
A.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B. 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C. 监督与被监督关系D. 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乡、民族乡、镇的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三、立法
(一)立法权
法的渊源制定机构法律全国及其常委会 行规地方性法规省级、较大市的及其常委会规章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省级、较大市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无常委会)
【例15】 下列机构中,有权依法制定地方规章的是()。
A. 某直辖市代表大会B. 某省的工作部门
C. 某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 某省所在地的市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首先明确规章的制定主体为特定的行政机关,而A、C皆为权力机关,故排除。另外,的工作部门并非行政机关,故排除。
【例16】 根据我国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构成违宪或违法的行为是()。
A. 国家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B. 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
C. 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D.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只能由自治地方的来制定,常委会无此权力,故B项违法。
(二)立法的效力
要确定不同机关制定的法律效力的高低,考生把握以下原则即可:
1.上级>下级。即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效力高于下级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
2.权力>行政。同级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高于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
同等效力: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上级规章与本级地方性法规之间效力相同。
【例17】 根据我国的法律效力层次,下列法律中效力最高的是()。
A. 行规B. 地方性法规C. 规章D. 自治条例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法的效力排前三位的一定是、法律、行规。故选A。
(三)立法裁决
1.解决问题:具有同等效力的法律、法规之间规定不一致。
2.解决方法
(1)由制定机关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2)由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
(3)由决定或提请全国常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不一致,先由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常务委员会裁决。
【例18】 某省的规章与某一部门的规章不一致,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 由裁决
B. 由最高人民裁决
C. 由法制办公室裁决
D.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违法的规章予以撤销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首先排除B项,因为我国未规定有立法审查的权力;其次排除C,法制办不是一个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裁决;最后排除D,题干讲的是两个规章不一致,不涉及违法的问题。事实上,两个规章不一致,应由其共同上级裁决,本题中的共同上级为,故选C。
(四)立法审查
1.解决问题:当一部法律或法规本身违法时如何处理。
2.解决方法:撤销或改变。
(1)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违法的规章既可以改变也可以撤销。
(2)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以及上级权力机关对下级权力机关违法的法规、规章只可以撤销不能改变。
(3)本级对本级常委会违法的法律、法规既可以改变也可以撤销。
【例19】 根据我国现行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行为构成违法的是()。
A. 全国常委会撤销某直辖市常委会批准的单行条例
B. 全国常委会修改全国制定的法律
C. 全国改变其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条例
D. 全国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签署令予以公布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A、D项正确,争议不大;B项全国常委会可以部分修改全国制定的法律,故正确;C项全国改变的是自治条例,即上级权力机关改变下级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故错误,应为可以撤销、不可以改变。
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的含义
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的自然人。
【例20】 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
A. 年满18周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B. 享有政治权利的人
C. 具有我国国籍的人D. 出生在我国的人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公民仅和国籍相关,与年龄无关,且公民并不必然享有政治权利,故排除AB。另外,我国国籍采取血缘兼出生地主义,出生在我国并不必然享有我国国籍,故排除D。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所谓平等权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宗教信仰自由
3.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
【例21】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A. 人身自由B.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
C. 宗教信仰自由D.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D。人身、宗教与政治无关,故排除A、C。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指选举与被选举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为表达政治诉愿的自由,皆属政治范畴,故选B、D。
4.监督权
5.人身自由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6.私有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7.社会经济、教育、文化方面的权利
(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3)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公民有获得物质帮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例22】 我国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国家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B. 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不包括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
D. 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包括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故C不正确。
五、国家基本制度
(一)国体
我国的国体为人民民主专政。
(二)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即为我国政体,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三)政党制度
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和法律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例23】 每年3月,我国都要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和全国政协委员汇集北京,共商国是。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 代表的任务是参政议政,委员的任务是政治协商
B. 代表参与制定国家法律,委员参与对国家重大事务的协商
C.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政协是最高国家监督机关
D. 直接创建国家管理制度,政协间接创建国家管理制度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D。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其并非最高国家监督机关(应为全国),亦不能创制国家制度,故C、D不正确。
(四)选举制度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享有选举权的条件:(1)年满18周岁;(2)具有中国国籍;(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通俗地讲,平等性主要指同票同权,即每人的一票效力是相等的。但由于我国农民人口众多,为避免代表中缺少其他阶层代表,我国选举法曾规定每一城市代表所代表的人口为农村代表的若干倍。
【例24】 下列关于我国选举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1953年通过的选举法规定,全国的选举,各省按每80万人选代表1人,直辖市和人口在50万以上的省辖市按每10万人选代表1人
B. 1979年修订的选举法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中,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省、自治区为5∶1,全国为8∶1
C. 1995年修改的选举法规定,省、自治区和全国中,农村每一代表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为4∶1,自治州、县、自治县仍是4∶1
D. 2010年修改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2∶1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从考点来看,本题并非考查考生对我国选举法的修改的熟悉程度,专业考生也未必如此熟悉,事实上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我国当前的了解程度。2007年十七大、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均提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2010年选举法修改则一步到位,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进行分配。故D项错误。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直接选举即由选民投票选举代表,而间接选举即由选民选出的代表再选举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考生需关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划分:
(1)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由选民直接选举;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例25】 根据选举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产生。
A. 上级任命B. 下级委派C. 直接选举D. 间接选举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首先,代表的产生既不是任命也不是委派,而是选举,故排除A、B。其次,省、市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故选D。
4.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无记名投票即选民不写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
【例26】 各级受()监督。
A. 选民B. 选举委员会 C. 原选举单位 D. 各级及其常委会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C。代表由谁选举产生则谁有权监督代表,我国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县级以下由选民选举产生,县级以上由下级(即选举单位)选举产生,故各级受选民、原选举单位监督,选A、C。
(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国家结构形式。我国为单一制国家,只有一部统一的现行。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并不包括自治乡。
(2)民族自治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司法机关不是自治机关。
(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自治州州长、自治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六)特别行政区制度
1.对特别行政区的权力。管理涉及外交、国防等国家主权方面的事务。
2.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1)行政管理权。
(2)立法权。
(3)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
(5)高度自治的其他权利。
【例27】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两项制度。下列对这两项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B. 自治区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任命
D. 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的外交权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并没有的外交权,故D不正确。
(七)经济制度
1.所有制
(1)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属于国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2)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除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国家所有。
(3)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例28】 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B. 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C. 土地全部属于集体所有
D.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都是错误的,故排除A、C。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一般属集体所有,故排除D。
2.区别
(1)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2)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3)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例29】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
A. 引导 B. 鼓励C. 监督D. 管理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考生需要对比记忆集体与个体的区别,集体为帮助,个体为支持;集体为指导,个体为引导;且还要对个体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节行及行政诉讼法
一、行的含义
行可以理解为行政权的法律。相对于民法来讲,行律关系的双方是不平等的,一方为行政机关,另一方称为行政相对人,是被管理者,故需行政权。
行的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主要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时必须符合法律精神。
【例1】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一项要求?()
A. 合法行政B. 合理行政C. 程序正当D.诚实守信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本题题干较长,但选项简单。首先,诚实守信是民法的原则,并非行的原则,故排除D。其次,由题干中的表述“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可知,自然是体现了合法行政。
二、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地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我国行政主体一般有以下几种:(1)行政机关。(2)派出机关及派出机构。(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三、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含义及判断标准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其判断标准是:(1)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两者的判断标准是:(1)适用人数。适用人数众多且对象不特定,则为抽象行政行为;反之为具体行政行为,典型的如行政立法。(2)能否反复适用。能则为抽象行政行为,反之为具体行政行为。
【例2】 下列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 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 B. 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C. 交警开具违章罚单D. 民政局颁发社团登记证书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首先看行为主体,工商局、民政局、(交警)为行政主体,而医院不是行政主体,故医院的行为不是行政行为,更不可能是具体行政行为,故选A。
四、行政处罚
所谓行政处罚,简单来讲就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惩戒行为。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声誉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自由罚警告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
【注意】 从考试角度看,行政处罚除了以上几种并无其他,要注意以下和行政处罚类似的行为。
1.拘役属刑罚,刑事拘留为刑事强制措施,只有行政拘留为行政处罚(有时也简称为拘留)。
2.罚金为刑罚,滞纳金为行政强制执行,只有罚款为行政处罚。
【例3】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据此,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 对醉酒的人约束至酒醒
B. 对严重违反《公务员法》的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
C. 对到期不缴纳税费的纳税人,按日加收滞纳金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D. 暂扣违章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A不是处罚,醉酒并不违反行政管理秩序;B为行政处分;C为行政强制执行;只有D为行政处罚,故选D。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除人身自由以外除人身自由、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
【例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加以设定。
A.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B. 没收非法财产
C. 责令停产停业D. 人身自由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只能由法律加以设定的行政处罚只有人身自由。
(三)行政处罚的适用
1.一事不再罚。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作出同一种类的处罚。
2.追诉时效。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年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例5】 某蔬菜食品公司因销售假酒,被工商局处以罚款5000元、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工商局的上述处罚()。
A. 是错误的,只能实施停业整顿的处罚
B. 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5000元的处罚
C. 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D. 是错误的,只能在停业整顿与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本题考生容易误选D。对于D项,有的考生认为工商局的上述处罚违背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这其实是对一事不再罚的误解。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同一行为不得给“同一种类”的处罚,本题中,罚款与停业整顿并非同一种类,故未违背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四)行政处罚的程序
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适用
条件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不适用简易或听证程序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大额罚款重要
制度①一人执法
②当场决定①调查检查:至少2人执法
②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作出决定公务回避: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
委托听证:当事人可委托1至2人代理重要
时限处罚决定书必须当场交付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7日内送达处罚决定申请时限:应在被告知后2日内要求听证
告知时限:行政机关应在听证7日前通知听证时间和地点
【例6】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这体现了行政处罚程序中的()。
A. 调查制度B. 告知制度C. 表明身份制度D. 说明理由制度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即表明身份,故选C。
(五)行政处罚的执行
1.罚缴分离原则。除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外,应由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2.当场收缴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例7】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所得的款项,应()。
A. 全部上缴国库
B. 交处罚决定机关作办公经费
C. 交本级财政部门,列为本级财政收入
D. 扣除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为此支付的费用后,剩余部分上缴国库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五、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
法律可以设定行规法律未创设时可以创设;必要时可以采取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临时性许可地方性法规法律、行规未创设的,可以设定省级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注意】 省级以下规章以及部门规章不可创设行政许可。
【例8】 下列关于设定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设定机关均应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评价
B. 部门规章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C. 尚未制定法律的,行规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D. 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任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行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无疑正确。A项的错误在于对行政处罚无进行评价的规定,B项的错误在于部门规章只可以设定行政处罚,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D项的错误在于必要时可以采取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临时性许可。
(二)行政许可的决定期限
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依照法律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例9】 按照《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04年7月初,张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厅的正确做法是()。
A. 依据《律师法》,在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B. 依据《行政许可法》,在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C. 因法律关于期限的规定不一致,报请全国常委会裁决后再作决定
D. 可以选择依据《律师法》或者《行政许可法》关于期限的规定作出决定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本题乍一看似乎是让考生选择《律师法》与《行政许可法》发生冲突时的适用选择,但实际上两部法律并无冲突,因为《行政许可法》中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本题适用《律师法》,A项正确。
六、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对平等主体之间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和民事判决非常相似,共同点是都涉及三方主体,对象都是民事纠纷;不同点是判决是居中判断,而裁决是行政机关居中判断。
仲裁和裁决的区别是主体不同,仲裁的主体为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主体为行政机关。
【例10】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属于行政裁决的是()。
A. 深圳仲裁委员会对民事纠纷的仲裁
B. 山西省对污染环境企业的限期治理决定
C. 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履行聘任合同争议的裁决
D.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某专利权无效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首先,A、C皆为仲裁,故排除。其次,B仅涉及两方主体,即和企业,不可能是裁决,故排除。最后看D,涉及三方主体,即“专利复审委员会”“利害关系人”“某专利”,故选D。
七、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的含义
行政复议,通俗来讲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权利,请求上级机关处理,上级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因此,从行政相对人角度讲,行政复议是行政救济行为;从上级机关看,行政复议是内部的监督行为。
【例11】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进行审查。
A. 合法性B. 合理性
C. 执法依据D. 申请人要求复议的内容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B。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是否适当就是指合理性。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指上级机关可以受理复议的行为的范围。考生须掌握以下几点:
1.首先确定行为性质。如为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不可复议;如为效力较低的决定(非规章,且不含的决定),可对依此决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并附带请求对该规定的审查;如为具体行政行为,首先确定可以申请复议。
2.排除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
(1)国家行为。包括国防行为、外交行为等,不可复议。
(2)刑事侦查行为。并非“行政”行为,不可复议。
(3)行政调解行为。对当事人没有强制力,当事人不服的,可提起民事诉讼,不可复议。
(4)行政指导行为。行政指导对当事人无强制力,不可复议。
(5)行政处分。属内部行政行为,根据公务员法可向有关人事和行政监察部门申诉。
【例12】 下列争议中,不可提起行政复议的有()。
A. 中纪委作出的具体处理决定
B. 国家所制定的规章
C. 济南市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
D. 某民族自治区所制定的自治条例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首先确定行为性质,A为党的行为,D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行为,皆非行政行为,故不可复议;其次B、C皆为抽象行政行为(规章),同样不可复议,故选A、B、C、D。
(三)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即指可以向谁提出复议请求。
被申请人复议机关备注部门同级或上一级主管部门上级(两个)上一级垂直领导机关海关、国税、金融等的上级机关上级(一个)省级、部委原机关自己本机关派出机关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上级部门派出机构该机构所在的主管部门或该主管部门的同级上级和上级的上级被授权组织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多个行政机关其共同上一级机关被撤销的机关其职权继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上级
【例13】 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进行全市煤矿企业安全情况大检查时,发现甲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巨大隐患,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进行整顿,该企业对此决定不服,该企业()。
A. 可以向该市安全生产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B. 只能向该市市申请行政复议
C. 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D. 应该先向该市市申请行政复议,若不服复议决定,再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上级应该包括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皆可向其提起行政复议,故B错误;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不可向本机关申请复议,故A错误;一般情形下,复议与诉讼可由相对人选择,故D错误。
(四)行政复议程序
1.申请期限。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2.被申请人。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3.审查内容。行政复议机关要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4.行政复议决定期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例14】 对于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复议案件,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对于这类案件,自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必须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最长时间是()。
A. 30日B. 15日C. 60日D. 90日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形可延长30日,故最长期限为90日,选D。
八、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含义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活动。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非常相似,考生要注意对比记忆两者的异同。
与行政复议相比,行政诉讼有以下不同:
1.行政诉讼是人民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属外部监督,而行政复议属内部监督。
2.原则上人民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即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才可以审查其合理性。
【例15】 我国审判机关对行政机关监督的主要形式是()。
A. 对行政行为的违宪审查B. 对行政行为是否有效率进行监督
C. 通过行政诉讼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D. 对行政人员是否违纪进行监督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行政诉讼是审判机关对行政机关监督的主要形式,故选C。我国对行政行为的违宪审查的权力属于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无此权力,故A错。另外,对行政人员是否违纪、行政行为是否有效率进行监督也非审判机关的权力,故B、D错。
(二)行政诉讼的范围
行政诉讼的范围即人民受理案件的范围,一般情况下与行政复议的范围相同,即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考生重点了解两者差异即可:对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讼,但对效力较低的决定可以附带性地提起复议。
【例16】 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内?()
A.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B.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 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
D.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罚款决定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首先确定行为性质,A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B为具体行政行为(不作为),C为刑事强制措施,D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刑事”措施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选C。
(三)行政诉讼的管辖
1.级别管辖。我国从到地方分为四级,所谓级别管辖是指第一审案件由哪个级别的来管辖。除法律规定由上级管辖的特殊情形外,行政案件都应由基层人民管辖。
中级被告为专利或商标部门,各级海关、省部级单位、证交所,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被告为县级以上且基层不宜管辖;重大涉外或重大涉港澳台案件高级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最高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
【例17】 居住在甲市甲区的公民,因走私被位于乙市乙区的海关扣留,该公民不服,应向下列哪个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A. 甲市或乙市中级人民B. 甲区或乙区人民
C. 甲区人民D. 乙区人民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首先确定级别管辖,本案被告为海关,应由中级管辖,选项中只有A为中级,故选A。另外需指明的是,该公民被扣留属于人身自由,可由被告所在地管辖(乙市),也可由原告所在地管辖(甲市),故甲乙市中级都有管辖权。
2.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众多的情况下,应由哪个管辖第一审案件。
被告所在地管辖一般案件;经过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复议机关与原机关所在地管辖复议改变案件原被告所在地管辖人身自由案件(原告所在地包括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被人身自由地)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案件
【例18】 张某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房屋拆迁,张某不服,诉至,应由()受理。
A. 朝阳区B. 东城区
C. 西城区D. 以上三个都可以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本题属确定地域管辖,涉及不动产(商业用房),故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朝阳区)管辖,故选A。
(四)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
行政诉讼的被告一般情况下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与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一般相同。考生需了解特殊情形下被告的确定:
1.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不同意把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列为共同被告的,可以依职权追加其为第三人。
【例19】 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A. 必须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B. 可以以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为被告
C. 必须以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D. 可以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行政诉讼被告一般情况下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无关,故排除A、D。共同行政行为,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但也可以以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为被告,在此情形下,可以依职权追加另一机关为第三人。
(五)证据规则
1.被告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
2.原告须证明其起诉时符合法定条件。
【例20】 下列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B. 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此,行政机关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C.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D. 的法定会议形式为常务会议、全体会议、总理办公会议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A项错误在于行政处罚权并非所有行政机关都有;B项错误在于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只是表明被告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责任,不代表承担全部举证责任;D项错误在于的法定会议形式为常务会议、全体会议,不包括总理办公会议。故选C。
(六)行政诉讼程序
1.起诉的期限
(1)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2.审理依据
人民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可以参照规章。
3.判决
人民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判决。人民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3)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5)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例21】 在行政复议中可作为复议依据,在行政诉讼中则只能作为审判参照的是()。
A. 行政规章B. 地方性法规
C. 行规D. 单行条例、自治条例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法律和行规、地方性法规都是行政诉讼审理案件的依据,故排除B、C、D。
九、国家赔偿
(一)国家赔偿的含义
国家赔偿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依法由国家承担责任对受害人所给予的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主要是刑事赔偿)。
1.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定授权或行政委托的组织。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侦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看守所等。
2.行为。必须是行使职权的行为,且致害行为一般要具有违法性。合法行为致损产生的是国家补偿,而非赔偿。
3.后果。必须有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的事实。
4.因果关系。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例22】 某化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受该厂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承包的农田,造成农作物大量减产,村民的下列做法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是()。
A. 直接向该厂提出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
B. 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请求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C. 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厂家停止侵害、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D. 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题中并未表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违法行为给村民造成了损害,故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无法律依据。
(二)赔偿义务机关(谁来赔)
1.行政赔偿
单独行政赔偿该机关、机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侵权行为共同行政赔偿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负连带责任委托机关赔偿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侵权,由委托机关赔偿继受机关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由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赔偿撤销机关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又无继受机关的,由撤销它的机关赔偿复议机关赔偿复议加重损害的,对加重部分赔偿
2.刑事赔偿
机关赔偿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为赔偿义务机关注:作出最后错误生效法律文书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例23】 某市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个体户许某(先已拘留5天),认定其犯有制作、组织播放淫秽录像罪。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还扣押了许某的四台录像机,并擅自将这四台录像机作为公物四处借用。徐某在被拘押11个月后,检察机关查明其确无犯罪行为,决定撤销案件。机关遂归还了这四台录像机,但均已破烂不堪,其中两台已无法使用,许某提出赔偿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本案的赔偿机关为机关
B. 本案的赔偿机关为检察机关
C. 许某只能就拘留、逮捕或录像机损害中任何一项提出赔偿请求
D. 许某可以同时提出两项赔偿请求,即赔偿因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所遭受的损害以及被损录像机的价款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首先,对许某造成的损害有两项,即财产损失(录像机)和人身自由,许某都可以要求赔偿,故排除C。其次,做出扣押录像机行为的是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应为机关。再次,逮捕是经过批准的,故人身自由的损害应由赔偿。AB表述片面,皆排除。故应选D。
(三)赔偿方式(赔什么)
1.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原则),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例外)。
2.侵犯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例24】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
A. 支付赔偿金B. 返还财产
C. 消除影响D. 恢复原状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皆为例外,故选A。
第四节刑法
我国现行的刑法典是1979年通过,并于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2.罪刑相当原则
3.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二、犯罪构成
(一)犯罪客观要件
1.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是指受行为人的意识或意志支配下表现出来的行为。它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行为人用积极的行为去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能实施而消极未实施自己应当履行的某种特定义务,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不作为的犯罪,必须以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特定义务包括:法律明文规定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例1】 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玩。走入山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
A. 故意杀人 B. 意外事件 C. 过失杀人D. 不构成犯罪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孙某的先前行为(带小孩进山林,并与其失散)使小孩处于危险境地,那么孙某即有义务阻止危险发生。本题中,孙某并没有履行义务,导致危害结果发生,故属不作为故意杀人。
(二)犯罪主体
1.刑事责任年龄
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例2】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
A. 14周岁 B. 16周岁 C. 18周岁 D. 20周岁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不满14周岁为无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故正确答案为B。
2.刑事责任能力
醉酒的人应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双目失明的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例3】 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责任能力的人有()。
A. 又聋又哑的人B. 盲人
C. 精神正常时期的间歇性精神病人D. 醉酒人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B。精神正常时期的间歇性精神病人、醉酒的人都应负刑事责任,故排除C、D。
(三)犯罪主观要件
1.犯罪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希望结果发生为直接故意,放任结果发生则为间接故意。
【注意】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分。
2.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没有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例4】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肖某明知自己的自行车车闸不好使,却自以为技术过硬而飞速行驶,当行至一交叉路口时,将一幼儿当场撞死。肖某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犯罪
B. 某单位犯行贿罪,应依法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刑
C. 吴某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吴某不得行使选举权
D. 某公司承诺向灾区捐款,该公司可以在交付捐款前撤销承诺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首先,肖某应当预见到车闸不好使而飞速行驶可能造成危害结果,其已经预见(题意表明是“明知”)但轻信技术过硬能避免,故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排除A。其次,取保候审并不代表被剥夺政治权利,故吴某可以行使选举权,排除C。另外,具有道德性质的赠与为诺成合同,不需要实际交付合同即可成立,且不可以随意撤销,故排除D。
(四)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为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称为同类客体。同类客体为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
【例5】 我国立法上将犯罪分为10类,并通过刑法分则第一至第十章分别予以论述,这种分类主要是依据()。
A. 主体的不同B. 客体的不同
C. 主观要件的不同D. 客观要件的不同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犯罪客体虽然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但在具体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犯罪客体的意义不大。犯罪客体最大的作用就是作为犯罪分类的依据。
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一)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行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为防卫过当,对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另外,《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注意】 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关键在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为了自己的利益反抗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为了他人利益而“见义勇为”也是正当防卫。
【例6】 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 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 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D. 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B比较容易排除。正确解题需要判断王某是否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关键是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本题中王某已经昏迷,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张某就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当然也就不可能是防卫过当,故排除A、C。
(二)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第三人合法利益的行为。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为避险过当,对避险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注意】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面临的是不法侵害还是危险(不法侵害同时也是危险),其关键在于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针对的是无辜的第三人。也就是说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一个合法利益而损害了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
【例7】 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A. 张某,20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B. 王某,30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C. 刘某,13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D. 赵某,30岁,醉酒驾驶撞死路人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张某直接针对不法侵害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排除A;王某针对第三人(路人)的行为是紧急避险,排除B;刘某未满14周岁,不可能构成犯罪,排除C。故选D。
四、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一)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形态主要有以下三种:
1.结果犯。要求犯罪行为造成法定的损害结果才构成既遂,如盗窃罪、故意杀人罪。
2.危险犯。要求造成法定损害的现实危险才构成既遂。
3.行为犯。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即视为犯罪既遂。
【例8】 王某潜入某局的财务室盗窃财物,打开保险箱后,柜中空无分文。王某的行为是盗窃()。
A. 中止B. 预备C. 未遂D. 既遂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很多考生认为应是犯罪既遂,理由是里面倘有财物,王某就得手了。这种想法实际上是认为王某把自己该做的行为完成了,就构成既遂。判断犯罪既遂需确定是行为犯、结果犯还是危险犯。常见的盗窃罪、杀人罪是结果犯。就本题来讲,行为人未控制财物、未造成法定的损害后果,故不可能构成既遂,其行为是典型的未遂。
(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注意】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认定。其共同点在于犯罪都未得逞,停止下来都是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同点在于所处的阶段不同,在实行行为之前停下来为犯罪预备,之后停下来为未遂。
(三)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行为停止下来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中止是行为人自动放弃。弗兰克公式:能达目的而不欲,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为犯罪未遂(预备)。“能”与“不能”,以行为人的认识标准进行判断,即行为人是否觉得“想干的话就能继续下去”。
【例9】 甲因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了他。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毒药掺入饮料中让其喝下。乙昏迷之际,甲离家到附近的湖边准备自杀。徘徊之际,甲心生悔意,跑回家中救乙,发现乙已被家人送往医院,并脱离生命危险。对甲的处罚应()。
A. 按既遂犯处罚
B.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D. 应当免除处罚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首先,乙未死,不可能是杀人既遂,故排除A。其次,关键是判断甲的行为是未遂还是中止,倘甲自己送乙去医院,可以构成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但乙被家人送去医院,故甲构成犯罪未遂。故选C。
五、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
2.客观要件。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谋也是行为)。
3.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例10】 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所戴手表、钱物偷走。本案中()。
A. 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
B. 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 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
D. 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首先,李某、张某无共同的犯罪行为,不是共同犯罪,排除A、D。其次,张某拿走手表、财物未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故不构成抢劫,排除C。故选B。
第五节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目前并无民法典,只有《民法通则》,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
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来源:www.examda.com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例1】 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
A. 自己能生活才具有B. 18岁以上才具有
C.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D. 有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才具有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时间与其生命的存续时间是完全一致的,所以选C。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18周岁以上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民事活动民事行为能力人(1)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不满10周岁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例2】 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B。首先判断张某为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买零食和学习用品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所以其行为是有效的,排除A、C。张某无自己的财产,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负责,故排除D。本题选B。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或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或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法定条件:
(1)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宣告失踪期限为2年;宣告死亡一般为4年,倘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2)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3) 受理和宣告。
(4)法律效果。①宣告失踪:为失踪人选定财产代管人;②宣告死亡:等同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终止,财产发生继承。
【例3】 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 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
B. 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
C. 孙某丈夫经人民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
D. 孙某丈夫经人民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首先,孙某丈夫倘未死孙某不可以直接改嫁,故排除B。其次,死亡要么自然死亡要么宣告死亡,不存在视为死亡的情形,故排除A。再次,宣告失踪解决的是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不发生改变,婚姻关系仍存在,故排除C。本题选D。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通则》把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四类,后三种可统称为非企业法人。
【例4】 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王某任法定代表人。后来公司倒闭,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公司的债权人要求王某偿还不足部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无需承担公司债务
B. 王某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C. 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王某偿还
D. 王某与他人合作投资,王某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有限责任公司为法人,法人的重要特征为承担责任,即法人的责任与法人的成员(公司称为股东)无关,故王某无需承担责任,排除B、C、D。
二、民事权利
(一)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大类。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如传统民法中的地上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例5】 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
A.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 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 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乙基于对房子享有的物权(所有权)对房子享有优先购买权,丙基于债权(租赁合同)亦对房子享有优先购买权,因物权优先于债权,故乙优先于丙,选A。
(二)债权
债权即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1.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是指无合法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财产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利益,是为不当得利之债。
【例6】 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 1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B. 甲无须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C.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首先,甲无法律及合同依据而获得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其应返还所得利益,故排除B。其次,返还的范围:1万元及其利息需要返还,故排除A;3000元利润不应返还,因为银行也无法律依据获得利润,故排除D,选C。
2.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补偿其代为管理事务支出的费用,是为无因管理之债。
【例7】 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C。首先,乙无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管理甲的事务(送其到医院),构成无因管理,故甲应偿还乙支付的合理费用(车费),故排除B、D。其次,手机损失问题,除非乙故意或因重大过失导致甲手机丢失才应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乙未有此情形,故排除A,选C。
3.合同之债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的效力分为:
类型情形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主体不合格,主体欠缺能力,包括欠缺行为能力、欠缺代理权、欠缺处分权无效合同主要是合同内容不合法,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例8】 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属于()。
A. 有效行为B. 无效行为
C.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D.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欺诈、胁迫情况下,对方意思表示不真实,订立的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故选D。
4.侵权行为之债
当事人一方的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损失,加害人负有赔偿损失的义务。
(三)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其生命和身份延续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方面的内容。
人格权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名称权。其中法人无肖像权、生命权。
身份权是指因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包括:荣誉权、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利、监护权、亲权、继承权。
【例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A. 债权B. 亲权C. 所有权D. 生命权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D。债权与所有权属财产权,亲权属身份权,生命权属人格权。
【例10】 一天张某路过皖北影屋,发现一个月前他和妻子在该馆拍摄的结婚照悬挂在影屋的橱窗内,该影屋侵犯了()。
A. 张某的肖像权B. 张某的名誉权
C. 张某的自由权D. 张某的姓名权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四)继承权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例11】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A. 配偶、子女、父母B. 兄弟、配偶、子女
C. 子女、父母、兄弟D. 父母、兄弟、配偶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