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 人才公寓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人: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章)
法定代表人: (章)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88194680
编制时间: 2012年5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 ○ ○ 七 年
设 计 投 标 须 知
工程名称 | 人才公寓施工图设计项目 | ||||||||
建设地点 | 高新区内 | ||||||||
立项批文 | / | 规划选址意见书 | 已具备 | ||||||
用地规划许可 | 已具备 | ||||||||
设计总投资 | 约200万元 | 拟建结构及 拟建层数 | |||||||
占地面积 | 约110亩 | 拟建建筑高度 | / | ||||||
设计工期 要求 | 30日历天之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内容 | ||||||||
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城乡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 标 保 证金数额 | 10万元 | ||||||
现场踏勘 | 时间 | 自行踏勘 | 地点 | 高新区 | |||||
招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 ①以无记名方式在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网上提问(网址:www.nchdz.com/Column.shtml?p5=201),标题为“人才公寓施工图设计项目”疑问; ②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2年 5 月 29 日下午17:00之前; ③招标人将于2012年 5 月 30 日之前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答疑。 | ||||||||
投 标 文 件 份 数 | 商务标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 |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 受理 单位 | 江西明正建筑工程咨询事务所 | 地 点 | 高新管委会四楼4012会议室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2012 年 6 月 1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 ||||||||
开标会 | 时间 | 2012 年 6 月 1 日(下午) 14 时 30分 | |||||||
地点 | 高新管委会四楼4012会议室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到 位情况 | 已到位 | ||||||
报名方式及费用 | 招标人在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时收取资料费用600元现金;不提交资料费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设计招标范围:
(1)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0亩,总建筑面积约135000M2。
(2)设计内容:建筑方案设计局部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全套施工图(含总图设计、建筑单体施工图及小区道路排水、围墙、门卫等附属设施、综合管线、小区园林小品、小区绿化施工图)。
(3)招标控制价:单价:15元/M2(包含地下室设计)。
2、工程设计基本条件:已具备。
3、工程设计要求:
(1)本项目用地共分两地块,各地块指标如下:
A地块:
①、建设用地面积约39338平方米;
②、建筑密度≤22%;
③、容积率≤1.7;
④、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
⑤、用地位置:高新区内。
B地块:
①、建设用地面积约34216平方米;
②、建筑密度≤25%;
③、容积率≤2.0;
④、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
⑤、用地位置:高新区内。
(2)建筑单体分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四种形式,建筑面积比约为1:3:6:4,部分沿街设置底层商业。
(3)规划中建筑应合理布置,满足消防、环保、卫生、人防等方面的要求,符合《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必须按照国家及相关部委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必须满足房屋设计规范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设计必须合理经济。
5、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南昌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城乡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供以下证明及材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投标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名称[人才公寓施工图设计项目]完全一致。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的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城乡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4)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
(5)进赣通知书原件。
(6)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所有证件(书)原件查验后留下投标人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当场退回原件。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在递交标书时进行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内容。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施工设计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九)投标报价及定标方式
1、招标控制价:单价:15元/M2(包含地下室设计)。
2、投标报价方式: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控制价以下自主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3、定标方式: 以单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若出现相同的最低单价报价,则由甲方当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4、投标单价应是含:含建筑方案设计局部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全套施工图(含总图设计、建筑单体施工图及小区道路排水、围墙、门卫等附属设施、综合管线、小区园林小品、小区绿化施工图)的所有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干价), 投标人应仔细测算工程设计费用,报价一经确定不作调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商务标)的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书附录;
(3)设计投标报价;
(4)设计文件(指设计目标控制承诺)及设计班子和主持设计的注册建筑、结构师简历及组织结构;
(5)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业绩资料和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商务标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设计单位概况表;
(9)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在开标前即2012 年 5 月 31 日下午17:00 前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转账时须认真核对招标单位指定的账户名、账号、开户行无误,确保出账,防止退单)。不接受提交现金作为保证金。开标后一旦发现因投标方原因造成退单,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时间、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均扣除10%的投标保证金,且列为高新管委会的黑名单,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指定帐户。
南昌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昌银行铁路支行营业部
帐 号:7919 1087 0600 218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按原汇入帐号如数无息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3)有围标、串标、挂靠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的;
(4)有违反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
(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在公布招标文件后将不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在 2012年 5 月 29 日下午 17:00 之前(逾期不予解答)在网上(网址:www.nchdz.com/Column.shtml?p5=201)匿名咨询且不得泄露任何个人相关信息,招标人将进行网上答疑。
3、由1、2点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第(六)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三)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与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一致。
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按下列方式密封
(1)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密封。每个投标人应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所有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中。
(2)商务内容较多时,可将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五、 开 标
(十七)开 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人到场,符合开标条件的情况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人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南昌高新区财政局。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未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 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本工程采用绝对最低价法进行开标
(1)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
(4)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5)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6)查验进赣备案手续;
(7)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8)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
(9)招标人查验各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签章是否有效,确认后宣布报价;
(10)公布报价结果;
(11)宣布中标排序人;
(12)开标结束,招标人转入定标阶段,招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13)未中标单位无经济补偿,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单位未中标原因进行解释;
(14)将中标候选人在本地区高新管委会网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后,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十九) 中 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再办理招投标备案。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
(二十) 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设计合同。
2、本工程采取履约保证金进行合同担保。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0 万元,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地点:原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
3、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4、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的设计价款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
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
第三节 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格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最终中标单价为合同签订依据, 中标单价应是含:建筑方案设计局部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全套施工图(含总图设计、建筑单体施工图及小区道路排水、围墙、门卫等附属设施、综合管线、小区园林小品、小区绿化施工图)的所有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干价), 投标人应仔细测算工程设计费用,报价一经确定不作调整。同单元同户型的图纸只计取一套图纸的费用,相同的按套图处理,套图设计费用按以上费用的30%计取。
2、设计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和(GF-2000-0210)示范文本。
3、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4、设计款支付:
(1)本合同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 付费条件 | 付费时间 (同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 | 10% | 签订合同 | 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 |
第二次付费 | 50% | 出施工图后 | 招标人收到施工图后五日内 |
第三次付费 | 30%(按当期实施面积计算) | 当期主体施工完后 | 当期主体验收后五日内 |
第四次付费 | 10%(按当期实施面积计算) | 当期竣工验收后 | 当期竣工验收后五日内 |
设计费按上述约定支付,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不满或设计资料本身存在遗漏、错误等,设计人应对资料作相应修改,设计费待设计人提交新的设计文件后支付。
二、设计工期要求
30日历天之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内容
第四节 招标投标各种文件格式
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招 标 单 位 | 法定代表人(章) (章) 年 月 日 | 招 标 监 督 机 构 备 案 情 况 | 备案受理人 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