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项目发展。
为了鼓励所有业务人员发展电信新项目用户,特别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1、所有业务人员,积极主动自行发展电信公司以前未进线的新项目。
2、发展新项目主要包括:能够及时竣工并产生效益的:商务楼、集团单位、批发市场、成熟社区、单位光缆专线、数字电路等。
3、发业务人员自己发展的项目,公司一律给与12个月的保护期,在保护期内,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A、新项目自竣工开始受理用户之日起12个月内,项目内所有用户安装电话和宽带用户,无论任何人发展的,按电信公司提取的所有用户总收入的3%计算业务提成(兼职人员5%)。
B、光缆专线、数字电路等大宗业务(一次预存6-12个月费用的用户),按用户所存话费的4%计算业务提成(兼职人员6%)。
二、原项目发展。
A、业务人员(包括兼职)在原项目内受理用户的宽带,在营业厅录入:受理人员记16分,营业员记2分;所受理电话(按预存话费):受理人员记1%,营业员记1%。
B、公司委派业务人员在原项目内受理用户的宽带,在营业厅录入:受理人员记10分,营业员记2分;所受理电话(按预存话费):受理人员记1%,营业员记1%。
C、营业厅受理宽带,营业员记:15分/部;
三、商务E通业务提成标准:
A、
套餐名称 | 专职业务人员 | 兼职业务人员 | 营业员 |
30 元套餐 | 20/20/20 | 20 | 20/20/20 |
50 元套餐 | 40/30/50 | 40 | 30/20/40 |
80 元套餐、600 元包年套餐 | 60/40/70 | 60 | 40/30/50 |
120 元套餐、1000 元包年套餐 | 70/50/90 | 80 | 50/40/70 |
备注:标准分级 | 完成/未完/超额 | 完成/未完/超额 |
2、业务员每人最低任务标准:5部/人。完不成最低标准的,当月岗位工资减扣30%;连续两个月完不成最低标准的,当月岗位工资减扣60%;连续三个月完不成最低极限标准的,转为兼职。
以上标准,即日起试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01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