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锯机操作员和打钩工须经职教部门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为保护在强噪声环境中作业职工的听力,降低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率,带锯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好耳塞,穿戴好劳动防护工作衣物方可开始操作.
3、开车工首先检查带锯锯条是否完好,安装锯条时必须对正离合器,不能偏斜。
4、开锯前应有电工和修理工检查带锯各部件,跑车各部件及漏电保护装置,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锯.
5、带锯启动后应先试转3—5分钟,运转正常方可开动跑车。
6、打钩工要将木料滚顺弯度,打牢鹰钩。
7、带锯机操作员应根据木料弯曲程度,确定跑车桩子并进行标准调整。
8、带锯机操作员要控制行车速度,木料进锯口要慢行,木料进锯口后要匀速前进,木料锯完后要把车桩刹住离锯条30公分以外方可退车。
9、跑车前行时,带锯机操作员应观察木料的劈裂或其它障碍变形,发现有劈裂或其它障碍变形时应立即停锯,将跑车慢慢退回,待重新摆顺木料后再开锯加工。
10.退车时带锯机操作员须注意跑车是否带回锯好木料,如有应立即停车将木料推离跑车。
11.退车时带锯机操作员应注意鹰钩是否向前脱落,不能超过锯条,以防挂脱锯条。
12.退车时,跑车桩子应离锯条30公分以外,否则不能退车。
13.带锯工作三十分钟后,带锯机操作员应停锯检查一次锯条完好状况,是否需要更换或修理。
14.跑车在运行中严禁任何人来往穿行通过跑道。
15.工作中间休息时,开车工要切断电源并检查锯条。工作完毕,要将跑车退回原位,切断电源并卸下锯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