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业指导书 2009-11-25 10:31:11 阅读16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1.材料、设备的要求:
(1)喷淋管材及管件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采用镀锌碳素钢管及管件,管壁内外镀锌均匀,镀锌层无锈蚀,脱皮等现象,零件无偏扣、丝扣不全、角度不准等现象。
(2)喷淋系统的报警阀、控制阀、延迟器、水流指示器,水泵结合器等主要组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齐全,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启闭灵活,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消防许可正。
(3)喷洒头的规格、型号、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型规矩,丝扣完整,感温包无破碎和松动,易熔无脱落和松动,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消防许可证。
2.主要机具及其劳动生产率:
(1)主要机具:套丝机、套丝板、管钳、台钳、压力钳、链钳、钢锯、台钻、电锤、电焊机、扳手、手锤、压力表、试压泵等。
(2)劳动生产率:根据所安装系统的管材规格、设备类型等不同而不同,主要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劳动定额。
3.施工作业的条件:
(1)设备平面布置图,系统图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齐全。
(2)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有关设备材料应能够保证正常连续施工。
(3)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4)主体结构已验收、现场已清理干净。
(5)检查管道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是否正确。
(6)设备基础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
(7)安装所需的操作架已由专业人员搭设完毕。
(8)现场施工基准线已标明。
(9)施工技术交底已经到位。
(10)专业技术人员与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专业的技术人员之间的沟通完成,管线在建筑物中的位置明确。
4.操作工艺:
(1)管道安装:
管道安装前应先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完管道内部的杂物,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法兰连接每根配管长度不宜超过6m,管道连接法兰紧固时,应先紧最不利点,然后依次对称紧固,法兰接口应安装在易拆装的位置。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及加式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标图集的规定。管道支架的间距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同时在管道转弯、阀门等处必须设置支、吊架,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成排的管线,支吊架的生根点要排列整齐,形式一致。在钻膨胀螺栓孔时要拉线定位,以保证整齐划一。
喷洒管道变径时不宜采用补芯,应采用异径管箍,弯头上不得用补芯,应采用异径弯头,三通上最多可用1个补芯,四通上最多可用2个补芯,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2)喷头安装:
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洒头的两翼方向应成排统一安装,走廊单排的喷头两翼应横向安装,护口盘要紧贴吊顶,喷洒头支管一律为DN25,末端用25×15的异径管箍;管箍口与吊顶装修层平,喷头安装的支干管在下料时就必须考虑整齐美观,管箍口与吊顶装修层平。安装时,拉线安装,确保喷头高度一致和横成行竖成排。
(3)报警阀安装: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安装时应按产品说明书和设计要求进行,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控制阀应有启闭指示装置,并使阀门工作处于常开状态。
报警阀组上压力表应安装在便于观测的位置,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4)水流指示器安装:
水流指示器一般安装在每层的水平分支干管或某区域的分支干管上,水平安装,倾斜度不宜过大,保证叶片活动灵敏,水流指示器前后应保持有5倍安装管径长度的直管段,安装时注意水流方向与指示器的箭头一致,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 mm。
(5)水力警铃安装:
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公称直径为15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6m,当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6)消防水泵安装:
水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水泵配管应在水泵定位找平、找正,稳固后进行,水泵设备不得承受管道上的重量,安装顺序为逆止阀、阀门依次与水泵紧牢,配管法兰应与水泵、阀门的法兰相符,阀门安装手轮方向应便于操作,标高一致,配管排列整齐。
(7)水泵结合器安装:
消防水泵结合器的组装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器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
消防水泵结合器应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其安装位置应有明显标志,阀门位置应便于操作,结合器应装有泄水阀。
(8)管道试压:
管道试压可分层或分段进行。试压标准应符合设计或验收规范的要求,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
(9)系统冲洗:
系统冲冼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为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冲洗前先将系统中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将流量减压孔板、过滤装置、止回阀、报警阀等拆除,冲冼水质合格后重新装好。
管道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冲洗方可结束。
(10)系统调试:
系统调试应在建设单位、消防部门、监理及施工单位的共同参与下进行,调试的内容包括:水源测试、消防水泵调试、稳压泵调试、报警阀调试、排水装置调试、联动试验、测试最不利点喷头的压力和流量能满足设计要求,并应达到消防部门的测试标准为合格。
5.质量标准:
(1) 主控项目:
自动喷洒和水幕消防装置的喷头位置,间距和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2) 允许偏差项目:
自动喷洒和水幕消防系统的管道应有坡度,充水系统应不小于0.002,充气系统和分支管应不小于0.004。
吊架与喷头的距离应不小于300mm,距未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
吊架应设在相邻喷头间的管段上,当相邻喷头间距不大于3.6m可设一个,小于1.8m,允许隔段设置。
6.成品保护措施
(1)消防系统施工完毕后,各部位的设备组件要有保护措施,防止碰动跑水,损坏装修成品。
(2)报警阀配件及各部位的仪表均应加强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
(3)管道安装与土建及其它管道发生矛盾时,不得私自拆改,要经过设计,办理变更洽商妥善解决。
(4)喷洒头安装时不得污染和损坏吊顶装饰面。
7.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喷洒管道拆改严重:原因是各专业工序安装协调不好,应有总体安排。
(2)喷洒头处有渗漏现象:由于尚未系统试压就封吊顶,造成通水后渗漏,封吊顶前必须经过试压,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3)喷洒头与吊顶接触不平,护口盘偏斜:由于支管末端未加卡件固定,支管尺寸不准,使护口盘不正。
(4)喷洒头不成排、成行:由于未拉线安装。
(5)水流指示器工作不灵敏:由于安装方向相反或电接点有氧化物造成接触不良。
(6)水泵接合器不能加压:由于阀门未开启,单向阀装反或有盲板未拆除。
(7)系统测试时喷头堵塞:应在安装喷头前做冲冼或吹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