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 言
本标准是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2416:1992《轿车——质量分布》第三版对我国GB 5910-86进行修订的。其技术内容与国际标准等同,编写规则采用GB/T 1.1-1993的规定。
由于ISO 2416:1992《轿车—质量分布》已代替了ISO 2416:1976(C)《轿车—载荷分布》,所以等效采用ISO 2416:1976(C)而制定的GB 5910-86《轿车载荷分布)也应及时进行修订,以跟上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步伐。
本标准因等同采用ISO 2416:1992,所以在引用标准、术语及质量分布各方面较GB 5910一86皆增加了新的内容。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即代替GB 5910一86《轿车载荷分布》。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耀芸。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曾于1994年确认。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GB/T 5910—1998
ISO 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各国标准化学会(ISO会员团体)的一个世界性联合会。
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由ISO技术委员会负责进行。每一会员团体对已经没有技术委员会的某一专题感兴趣时,有权派代表参加该委员会,各个与ISO有联系的国际组织,无论是官方的还是非官方的,均可参加此项工作。ISO与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在所有的电气标准化业务上紧密联系与共事。
国际标准草案被技术委员会接收后,应分发给各会员团体以便投票表决。国际标准的版本至少有75%的会员团体投票赞同后,才能被批准。
国际标准ISO 2416是由ISO/TC 22/SC 6(尺寸和质量的术语和定义分技术委员会)起草的。本标准第三版取消并代替了第二版[ISO 2416:1976(C)],新的版本中包括了技术上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910—1998
idt lSO 2416:1992
轿 车 质 量 分 布
代替 GB 5910—86
Passenger care-Mass distributio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轿车上运输质量的分布和乘客的标准平均质量以及行李的质量。这样确定的总质量表示给定车辆的名义设计装载质量。
本标准适用于ISO 3833标准中规定的轿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一部分。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最新标准版本的可能性。
GB/T 11563—1995 汽车 H点确定程序(eqv ISO 6549:1980)
JB 3983一1985轿车—行李舱—参考容积的测量方法(idt ISO 3832:1991)
ISO 3833:1977道路车辆—型式—术语和定义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1 乘客的标准质量mp。
不携带随身行李的标准质量的乘客规定为
mp=68 kg
3. 2 行李的标准质量mb
每位乘客随身行李的标准质量规定为:
mb=7 kg
3. 3 名义设计装载质量mt
名义设计装载质量应符合下述不等式
mt≥(mp+mb)×n
式中:n指生产厂规定的座位数。
3. 4 名义运输货物质量mtr
名义运输货物质量mtr由下述公式确定:
mtr=mt-mp×n0
式中:n0——已占用座位数;
mt——见3.3条的定义;
mp——见3.1条的定义。
4 质量分布
4.1 一般要求
不应超过允许的轴荷。
4.2
行李舱容积不变的轿车
4.2.1 乘客
根据GB/T 11563的规定,各质量中心位于a)或b)规定的范围内:
a)不可调座椅:垂直通过位于相应座椅R点前50 mm的点。
b)可调座椅:垂直通过位于相应座椅R点前100 mm或最靠近锁紧位置的点。
4.2.2 行李
标准行李的质量中心设在垂直通过位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上的行李舱的最大有效长度在水平面上投影的中点处。见图1。
图中:p1——车辆纵向中心平面;
P2——车辆投影的水平面;
L1——行李舱最大有效长度(此行李舱由ISO 3833规定的参考容积);
L——L1的水平投影长度。
4.3 行李舱容积可变的轿车
当轿车后排座椅可以折叠并增加了行李舱容积的情况下,运输质量的中心按照4.3.1和4.3.2的规定。
4.3.1 乘客
乘客质量中心的设置应符合4.2.1的规定。
4.3.2 运输货物
当后排座椅已折叠和未折叠的两种情况下,运输货物的质量中心位置由生产厂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