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一 般 规 定
5.1.1 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的钢构件焊接和焊钉焊接的工程质量验收
5.1.2 钢结构焊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
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5.1.3 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h 以后
进行焊缝探伤检验5.1.4 焊缝施焊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5.2 钢构件焊接工程
I 主控项目
5.2.1 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
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 的规定焊条焊剂药芯焊
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烘焙记录
5.2.2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
认可范围内施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2.3 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
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5.2.4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
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 或钢
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 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 K Y 形节点相关线焊缝
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
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1 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
质量分级法JBJ/T3034.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 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5.2.4 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表5.2.4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5.2.5 T 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
脚尺寸不应小于t/4(图5.2.5a b c) 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
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图5.2.5d) 且不应大于10mm 焊脚尺寸的允
许偏差为0 4mm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 且不应少于3 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
5.2.6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
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 且不应少于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
焊缝按条数抽查5% 且不应少于1 条每条检查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
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一般项目
5.2.7 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
大于焊件厚度的1.5 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mm 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
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每25mm 板厚1h 确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5.2.8 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中表A.0.1 的规定三级
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 且不应少于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
焊缝按条数抽查5% 且不应少于1 条每条检查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5.2.9 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中表A.0.2 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 且不应少于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
按条数各抽查5% 但不应少于1 条每条检查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 处
检验方法:用焊缝量规检查
5.2.10 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
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 且不应少于3 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11 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
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 且不应少于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
按数量各抽查5% 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
7.1 一 般 规 定
7.1.1 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及安装中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的质量验收
7.1.2 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可按相应的钢结构制作工程或钢结构安装工程检
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7.2 切 割
I 主控项目
7.2.1 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 的缺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及百分尺检查有疑义时作渗透磁粉或超声波探伤
检查
一般项目
7.2.2 气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2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抽查10% 且不应少于3 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表7.2.2 气割的允许偏差(mm)
7.2.3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抽查10% 且不应少于3 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7.3 矫正和成型
I 主控项目
7.3.1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 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 时
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
应超过900 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7.3.2 当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型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900 1000 碳素结构钢和
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 和800 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应
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Ⅱ一般项目
7.3 矫正和成型
I 主控项目
7.3.1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 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 时
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
应超过900 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7.3.2 当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型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900 1000 碳素结构钢和
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 和800 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应
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7.3.3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
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7.3.4 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表7.3.4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冷矫正和冷弯曲的件数抽查10% 且不应少于3 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
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 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