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层次清楚、重点突出,让全体员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属各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是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公司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年度、月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2 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车间主任、班组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培训);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
3.3 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4 工作程序
4.1 部门、单位各层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4.1.1公司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1.2 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实施。
4.1.2.1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包括的内容
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1.2.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包括的内容
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1.3车间主任、班组长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且每年培(轮)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1.3.1车间主任安全培训内容
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及原因分析;
危险源辨识及风险控制;
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
4.1.3.2班组长安全培训内容: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及意识;
班组长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及安全技术;
班组安全建设的基本要求。
4.2 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教育
4.2.1新进厂员工、外单位调入、转岗、复岗员工(离岗6个月及以上),以及代培工、实习人员、临时工、季节工及企业特聘技术人员等,都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使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增强预防事故、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4.2.2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矿山开采类单位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且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限要求见附录。
4.2.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必须依次从上至下,不得越级进行,考试合格(≥95分)方能转入下一级培训。凡考试不合格者不准转入下一级培训或安排上岗,必须重新进行培训和考试。
4.2.4新入厂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须填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存入档案备查。
4.2.5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由各厂(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应涵盖以下内容: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有关事故案例(公司内部事故案例为主);
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仅限安全、生产、设备、技术、保卫等管理人员,班组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
4.2.6车间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应涵盖以下内容:
工作环境、工艺特性及危险因素简介(即危害辨识);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即作业风险);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即控制措施);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即基本应急知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即控制措施);
本车间(科室、作业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即控制措施);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即控制措施);
有关事故案例(与本车间或作业区作业工种、环境、风险相关);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如车间、作业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岗位安全责任制等,教育时作业长、车间主任确定);
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与标准(指科级干部、班组长)。
4.2.7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应涵盖以下内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即作业指导书);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即作业指导书);
有关事故案例(与本班作业工种、环境、风险相关);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如班组自主管理规定、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应急知识、班组及岗位环境介绍等,教育学时班组长确定)。
4.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4.3.1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格经过安全作业取证、复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书后,持有效证上岗作业。
4.3.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按公司GSW/D178-0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4.4 全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4.4.1各单位应把全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进行。
4.4.2全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可采取如下形式
车间(施工现场)入口处悬挂安全提示牌;
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组织对现场突发性事件的即时性培训;
放映安全知识音像,举办安全知识展览;
印发安全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专题宣传栏;
张挂安全宣传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班前会安全交底和班组安全活动。
、其它形式。
4.4.3 开展年度全员安全考试考核。由安全管理部牵头,各单位组织开展全员安全考试考核,检验全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进一步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附录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课时要求
类 别 | 教 育 时 间(小时) | ||||
厂级 | 车间级 | 班组 | 合计 | ||
新入公司员工(含临时用工) | 危化品、矿山类 | 24 | 32 | 16 | ≥72 |
其他人员 | 8 | 8~10 | 6~8 | ≥24 | |
厂级间调动 | 工种未变 | 8~10 | 6~8 | ≥16 | |
工种变动 | 8 | 8~10 | 6~8 | ≥24 | |
厂内管理岗位变动 | 科级干部 | 8 | ≥8 | ||
一般干部 | 8 | ≥8 | |||
操作岗位到管理岗位 | 危化品、矿山类 | 24 | 32 | ≥56 | |
其他人员 | 8 | 8~10 | ≥16 | ||
车间(作业区)间 调 动 | 工种未变 | 8 | 4~6 | ≥12 | |
工种变动 | 8 | 8~10 | 6~8 | ≥24 | |
班组间调动 | 工种未变 | 4~6 | ≥4 | ||
工种变动 | 8 | 8~10 | 6~8 | ≥24 | |
调到另一个班任班长 | 工种未变 | 8 | 4~6 | ≥12 | |
工种变动 | 8 | 8~10 | 6~8 | ≥24 | |
班组内变动 | 工种变动 | 8 | 8~10 | 6~8 | ≥24 |
外单位委培、实习 | 8~10 | 6~8 | ≥16 | ||
跨厂委培、实习 | 工种未变 | 8~10 | 6~8 | ≥16 | |
工种变动 | 8 | 8~10 | 6~8 | ≥24 |
跨车间(作业区) 委培、实习 | 工种未变 | 8 | 6~8 | ≥14 | |
工种变动 | 8 | 8~10 | 6~8 | ≥24 | |
跨班组委培、实习 (车间、作业区不变) | 工种未变 | 6~8 | ≥6 | ||
工种变动 | 8 | 8~10 | 6~8 | ≥24 | |
复岗人员 | 工种未变 | 8 | 6~8 | ≥14 | |
工种变动 | 8 | 8~10 | 6~8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