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排水管道工程
1.1.1审核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
1. 根据土质情况,管道埋深以及对道路的影响,本着经济、合理、安全确定边坡支护、顶管等施工工艺。
2. 采用大开挖施工工艺时,主要审核开挖的放坡系数、回填材料的选择以及回填质量对路面质量的影响;采用支护时,应主要审核支护结构的安全,必要时应审核计算书。
3.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4. 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时,应另行顶管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查。
5.施工前的技术准备
A、施工前应熟悉、掌握施工图;
B、准备好相应的施工机具;
C、对操作工人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D、按照标准对管材、管件进行验收。
1.1.2管沟的开挖
管沟的开挖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工程监理指导的开挖路线及开挖深度进行施工,而且在没有征得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行改动。
HDPE管道的柔性好、重量轻,所以可以在地面上预制较长管线,当地形条件允许时,管线的地面焊接可使管沟的开挖宽度减小。狭窄管沟的开挖可以采用旋转开挖机、犁或铲具等开挖机具。一般规定,聚乙烯管道埋设的最小管顶覆土厚度为:
A、埋设在车行道下管顶埋深不得小于0.9米;
B、埋设在人行道下或管道支管不得小于0.75米;
C、绿化带下或居住区支管不得小于0.6米;
D、在永久性冻土或季节性冻土地层,管顶埋深应在冰冻线以下。
在结实、稳固的沟底,管沟的宽度由施工所需要的操作空间决定,空间大小必须允许能够正常进行管沟底部的正确准备及管沟填埋材料的填埋及夯实等工作,而且还要考虑到管沟开挖费用以及购买填埋材料等费用的经济性。管沟的宽度值一般要考虑到管道的规格及所用的夯实工具。
下表给出了相应的最小宽度值:
管道公称直径(毫米) 最小管沟宽度(米)
75-400 D+0.3
>400 D+0.5
一般规定,当在地面连接时,开沟宽度为D+0.3,当在沟内安装或开沟回填有困难,不能满足回填土密实度要求时,开沟宽度为D+0.5,且总宽度不小于0.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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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管沟底的准备
对于重力排水系统,坡度的等级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
如果管沟底已经被扰动或在开挖的过程中必须被扰动,那么其密实度至少应该达到其周围填埋材料的密实度,开挖的管沟底部一般要用直径不超过50mm的没有尖锐棱角的小石头再混和一些沙土和粘土等材料垫平。
对于支撑强度较小的湿粘土或沙土等类似的不稳定土壤,管沟的开挖的深度要比规定的值深100-150mm。然后用指定的或原开挖的材料进行回填,这样即可保证为HDPE管提供一个均一的支撑。.
1.1.4 管沟内管道的敷设
在管道被放入管沟之前,首先应该对管道进行全面检查,在没有发现任何缺陷的情况下,管道才被允许吊入或滚入管沟内。管道通常会在地面预先连接好,贮存在某一个地方,当需要下放及连接时,再被运到安装地点,然后采用热熔连接或机械连接的方式连接这些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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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管道安装
1.管道安装宜自下游开始,承口应朝向上游方向。为保证管道标高、坡度以及管道与
检查井的接口质量,管道安装应与检查井砌筑配合进行,检查井井壁砌筑时管口周围应用砂浆污实。
2.管道安装应在基槽执行层验收合格后进行。
3.管道中心、高程、坡度,管底不得出现倒坡。
4.相邻节管子的错口量,管口间隙应均匀;。
5.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木等杂物。
1.2.排水管道工程质量控制程序(见图-1.2a)
1.3 排水管道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和控制方法(见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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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槽质量控制标准与控制方法 表-1.3a
序号 | 检验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备 注 | |
范围 | 点数 | |||||
1 | 槽底高程 | 0 -30mm | 两井之间 | 3 | 用水准仪 | |
2 | 槽底中线两侧宽 | 不小于规定 | 同上 | 6 | 挂中线 每侧各3 点 | 承包人自检, 监理抽检 |
3 | 沟槽边坡 | 不陡于规定 | 同上 | 6 | 用坡度尺检查每侧各3 点 | 承包人自检 |
序号 | 检验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备 注 | ||
范围 | 点数 | ||||||
1 | 中线位移 | 15 | 两井之间 | 2 | 挂中线用尺量 | 承包人自检, 监理抽检 | |
2 | 管内底标高 | D≤1000mm | ±10 | 同上 | 2 | 用水准仪 | |
D>1000mm | ±15 | 同上 | 2 | ||||
3. | 相邻管内底错口 | D≤1000mm | 3 | 两井之间 | 3 | 用尺量 | |
D>1000mm | 5 | 同上 | 3 |
序号 | 检验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备 注 | ||
范围 | 点数 | ||||||
1 | 垫层 | 中线每侧宽 | 不小于规定 | 10m | 2 | 挂中线,每侧各1 点 | 承包人自检, 监理抽检 |
高 程 | 0, -15mm | 10m | 1 | 用水准仪 | |||
2 | 平基 | 中线每侧宽 | 0, +10 | 同上 | 2 | 挂中线,每侧各1 点 | |
高 程 | 0, -15 | 1 | 用水准仪 | ||||
厚 度 | 不小于规定 | 1 | 用尺量 | ||||
.3. | 管座 | 肩 宽 | +10, -5 | 2 | 挂中线,每侧各1 点 | ||
肩 高 | ±20 | 2 | 用尺量 | ||||
砼抗压强度 | 不低于规定 | 100m | 1组 | 试验 | |||
. | 1% | 两井之间每侧面 | 1 | 用尺量蜂窝总面积 | 承、监共同检查 |
1.4.检查井质量控制
1.4.1 检查井质量控制程序(见图-1.4.1)
1.4.2 检查井质量控制标准与控制方法见表-1.4.2
表-1.4.2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标准、允许偏差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备 注 | ||
范围 | 点数 | ||||||
1 | 井身尺寸 | 长、宽 | ±20mm | 每座 | 2 | 用尺量 | 承包人自检, 监理抽检 |
直 径 | ±20mm | ||||||
2 | 井底高程 | D≤1000 | ±10mm | 同上 | 1 | 用水准仪 | |
D>1000 | ±15mm | ||||||
3. | 井盖高程 | 非路面 | ±20mm | ||||
路面 | ±5mm |
图-1.4.1 检查井质量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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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质量控制要点
1. 复核定位放线
所有管、沟的轴线位置及标高必须按规划要求,并办理报验手续.如因障碍需要移位的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2. 混凝土、砖以及井盖等材料、配件必须办理进场报验手续后方可使用。
3. 基坑开挖
(1) 检查轴线位置、基底标高,平面尺寸开挖基槽时,必须留出外墙粉刷工作面。
(2) 开挖至设计标高应办理验槽手续,检查基底土质情况,有无积水、杂土,如有腐植土、淤泥或超挖,应进行处理。
4. 垫层与底板施工
(1) 检查井垫层施工应在基槽验槽合格后进行,并先于管道垫层施工;垫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混凝土底板浇筑前应对 垫层表面高程、厚度、夯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 混凝土浇筑时基底不得有积水。
5. 井体的混凝土浇筑
(1)基坑开挖:机械开挖人工修边捡底。
(2)模板及支撑:井壁采用组合钢模散拼散拆,扣件脚手架钢管支撑体系,井壁模板加φ14双向@600带止水板的对拉螺杆。
(3)混凝土浇筑:混凝土一律预拌商品混凝土、罐车运送至工作面,人工铲送入模浇筑。底板与井壁间水平施工缝留在底板上口以上500处,设企口缝加遇水膨胀止水条。
6.井壁与管道的链接
(1) 井壁与管道连接处应采用水泥砂浆填实。
(2) 井的位置、尺寸、形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收口应注意收口坡度和收口方向。
(3) 预留支管的管径、位置、方向、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管与井壁衔接处应严密。
(4) 铁扒梯的位置、高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浇筑时应注意保护,施工过程中不得碰撞,不得有松动现象。
7. 井框、井盖
(1) 井框安装应注意控制好顶面标高,以保证与路面的平整。
(2) 井框不应直接搁置在井壁上,井壁顶部宜浇筑不小于12cm厚混凝土压顶,安装井框时再用水泥砂浆找平、圬实,并盖好井盖。
8.成品保护
(1) 井内不得有建筑垃圾等杂物。
(2) 井框、井盖必须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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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沟槽回填土
2.1 沟槽回填土质量控制程序(见图-2.1)
2.2 沟槽回填质量标准与控制方法
1. 沟槽回填材料、含水量应符合设计规定,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回填大于100mm的砖块、石块等杂物。
2. 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冻土及有机物质。
3. 管顶沟槽位于路基范围内时,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见表-2.2的规定。 表-2.2
序号 | 检验项目 | 压实度 (轻型击实试验) | 检验频率 | 检验方法 | 备 注 | |||
范围 | 点数 | |||||||
1 | 管顶以上250mm范围内 | 87 | 两井之间 | 每层一组 (3点) | 用环刀法检验 | 承包人自检, 监理抽检 | ||
2 | 由路槽底起算的深度范围 (cm) | ≤800 | 主干道 | 98 | ||||
次干道 | 95 | |||||||
支 路 | 92 | |||||||
800~ 1500 | 主干道 | 95 | ||||||
次干道 | 93 | |||||||
支 路 | 90 | |||||||
>1500 | 主干道 | 90 | ||||||
次干道 | 90 | |||||||
支 路 | 90 |
2. 3.1. 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1. 排水管道必须经验收并经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沟槽回填工序施工。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待水压试
图-2.1 沟槽回填土质量控制程序
2. 回填前应检查槽底的质量情况,淤质土、杂物必须清除,基槽不有积水。
2.3.2.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 回填时应检查回填材料、含水量、掺灰量。
2. 当原土含水量高且不具备降低含量条件, 不能达到要求的压实度时,应回填石灰土、砂等其它可以达到密实度要求的材料。
3. 施工时应分层填筑,分层夯实,分层验收。下层回填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回填。
4. 回填土的每层虚铺厚度,应按采用的压实工具和要求的压实度确定,对一般压实工具可按表-2.3.2选取用:
表-2.3.2
压实工具 | 虚铺厚度(cm) |
木夯、铁夯 | ≤ 20 |
蛙夯、火力夯 | 20~25 |
压路机 | 20~30 |
振动压路机 | ≤ 40 |
6. 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 范围内,应采用轻夯压实, 两侧压实面高差不应超过30cm,压实时,两面应对称进行,且不得碰撞管壁。
7. 采用木夯、蛙夯等压实工具时,应夯夯相连, 采用压路机时, 碾压的重叠宽度不得小于20cm。
8. 采用砂回填时,可采用洒水、振动的办法。 9. 井室周围回填压实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
2.4. 检查与验收
回填土应分层进行压实度检验,质量标准、检验方法见表-2.2。
三.检查井质量通病控制
通质量病项目 | 产生通病的原因 | 控制要点 |
" 1. 检查井渗水 | (1) 井底砼垫层尺寸、厚度不足 ,或井壁直接砌在泥土上,后用砂砂抹面 | 加强检查,砌筑井壁前应对垫层进行验收 |
(2) 垫层施工时未采取排水措施,垫层质量得不到保证 | 做好排水 | |
(3) 砌筑砂浆不饱满 | 认真施工,加强检查;回填土前应进行隐蔽验收 | |
(4) 砌筑、粉刷时,垫层表面未清理干净,积水未排除, 粉刷不到位 | ||
(5) 管道与井壁接口不严密 | 管、井施工顺序应合理安排,协调进行,以保证管与井壁接合严密, 塑料管应先在管壁用专用胶做好介面层,再用水泥砂浆圬实 | |
2 井壁口大、井盖框(座)小,搁置长度不足 | 砌筑前未复核查井盖框大小,砌筑时井口收口尺寸未控制好 | 井盖框(座)应符合设计要求,做好进场验收;砌筑井壁前应复核井盖框,砌筑时应严格控制井口尺寸大小,安装井盖框(座)时应进行验收 |
3. 水泥井盖框损坏 | (1) 水泥井盖框质量差 | 必须提供产品标准和检验报告,严格把好进场验收关, |
(2) 井盖框安装时未坐浆,搁置不平整, | 井盖框下应用混凝土垫实,搁置平整 | |
(3) 压路机压坏 | 面层碾压时压路机应避开井口,井边应采小型压实机械压实 | |
4. 路面与井框边高差过大 | 标高未控制好 | 路面施工前应加强复核,注意路面坡度、坡向 |
5.井四周回填土不实 | 施工马虎 | 分层夯实,加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