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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会诊制度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30 08: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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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会诊制度

急诊会诊制度为使急诊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6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电话通知相应专科医师参与处理,并作交记录,书写抢救记录。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医护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需派在本院有执业资格的值班医师于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患者和多发伤患者的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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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急诊会诊制度为使急诊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6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电话通知相应专科医师参与处理,并作交记录,书写抢救记录。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医护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需派在本院有执业资格的值班医师于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患者和多发伤患者的抢
急诊会诊制度

为使急诊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6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电话通知相应专科医师参与处理,并作交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医护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需派在本院有执业资格的值班医师于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患者和多发伤患者的抢救,急诊科应及时请多科急会诊,协助救治,并填写会诊申请单,受邀会诊的医师应认真填写会诊记录。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患者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按会诊邀请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患者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通知二线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妇幼保健院急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付费制度 

一、对需急诊抢救的急危重症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

二、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抢救后分科、挂号,先就诊后缴费办手续,先治疗后检查”。相应的检查、手续由医院医务科或总值班签字后执行。

三、在患者的初步抢救完成后,由患者家属补交费用、药品和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进行进一步治疗。

四、对于无家属陪伴或无法确定身份人员,在抢救同时报告科主任及医院医务科(夜间、节假日为医院总值班),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办理欠费手续。

五、对于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完成初步抢救后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根据医院相关制度协商解决,期间保证患者的基本治疗。

注:执行先抢救后付费制度的患者范围: 

  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复合伤等患者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陪人等)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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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会诊制度为使急诊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6版)》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电话通知相应专科医师参与处理,并作交记录,书写抢救记录。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医护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需派在本院有执业资格的值班医师于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患者和多发伤患者的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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