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 总则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性合作协议,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给于对方战略合作伙伴地位。
2、合作双方是的平等伙伴,按照双约定的合作范围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二、 合作内容
1、化肥供应
甲方根据实际生产用肥需求向乙方订购化肥,乙方供货价格保证低于或者等同于供货时乙方商品市场批发价格。乙方保证化肥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和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权威质检报告。具体操作事宜要以当时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准,甲乙双方必须自觉履行购销合同条款。
2、科学施肥
随着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发展,乙方可根据甲方对园区内种植结构与土壤养分含量数据,提供所需的配方化肥,通过现代化科学施肥方案来满足作物在不同生长时期内对养分的需求,达到高产优产。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协作与努力,早日跨越传统农业老农经验的制约,促进甲方早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
3、技术合作
甲乙双方承诺就新型肥料引进推广、节能灌溉,大田试验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
4、结算方式
按山西省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甲乙双方履行购销合同时,以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在收到货款是及时付货并及时为甲方提供所销售产品的有效与产品质量鉴定合格证。
三、其他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13年6月 日 2013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