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为了切实响应国家号召,保证员工的安全防护与身体健康,同时为合理、灵活、高效的安排工作,对远程居家办公行为进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按规定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人员;
2、因交通管制等其他原因无法及时返岗人员;
3、根据公司“弹性+远程”办公方式的原则,未到公司现场办公的人员;
4、以上人员需具备正常办公的客观条件,若因客观原因或个人原因无法进行正常办公者,可申请病事假或公休假。
第三条 考勤管理
1、疫情期间采取与公司考勤制度同步原则,上班时间为9:00—17:30,其中11:30-14:00为午餐午休时间;
2、为避免指纹交叉接触,公司到岗员工及远程居家办公人员一律采用钉钉-定位打卡形式,正常工作时间未打卡视为缺勤处理;
3、员工需认真如实填写钉钉“每日健康打卡”,以保障疫情期间自己及家人安全;
4、疫情期间员工请假、工作资源需求均通过钉钉线上系统实现,暂停一切外出及出差申请;
5、因员工不幸感染肺炎或其他疾病无法有效开展工作的情况,公司统一按照病假处理或接受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处理方式;
6、因场地或设备有限不具备办公条件的员工结合目前工作安排,可以部门为单位向人资中心报备并办理请休假手续;
7、管理者及员工未按规定完成本制度中第五条第一项的工作部署/工作日报,第五条第三项的工作成果确认,视为当日缺勤处理。
第四条 工作纪律
1 、远程居家办公视为正常上班出勤,全员保持钉钉/微信/QQ在线,一小时内未回复工作消息及未按时参加远程会议,公司有权按照当日缺勤处理;累计超过3次按一次旷工处理;
2 、员工应保持办公场所所具备的网络与通话条件,并及时接通办公电话,回复邮件,响应上级工作指示;
3 、远程居家办公应遵守诚信、自律、高效的原则,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员工应准时参加公司电话会议,视频会议,若需要接入视频则需注意衣着整洁,形象端庄大方。
第五条 任务及成果管理
1、疫情期间,部门管理者需明确、清晰、高效的部署当日工作标准与要求,员工需按要求完成当日工作并及时填写钉钉“员工工作日志”,部门负责人需按要求完成工作检查并及时填写钉钉“部门工作日报”;
2 、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统一采取远程会议进行,每次会议至少需提前1小时由钉钉群及钉钉远程会议系统通知,如未因特殊原因请假且未能按时参会的,视为缺勤一次处理;
3、疫情期间应根据规定进行考勤打卡及当日工作日报填写,由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既完成远程办公成果的确认,否则视为当日缺勤处理。
第六条 薪资管理
1、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XX省相关指导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生产情况,在保障公司员工日常生活的前提下,工资发放情况如下:
(说明:根据各地及复工日期不同,具体发放形式及标准参照各地制定,附《部分省市防控期间工资指导意见一览表》仅供参考)
发放月份 | 核算周期 | 核定标准 | 发放形式 | 发放日期 |
2020年1月 | 1.2-1.23 | 正常工作日 | 按公司薪酬制度核发 | 2月29日前 |
1.1及1.24-1.31 | 法定元旦、春节假 | |||
2020年2月 | 2.1-2.2 | 法定春节假 | 按春节假核发 | 3月20日前 |
延迟复工期 2.3-当地复工日 | 视为停工期,优先安排年休假或调休抵充 | 按防疫期当地核发相应补贴 | ||
自企业开工日起-2.29 | 根据防疫期间考勤管理办法“每日打卡+每日日志”填写完成,核算出勤时间 | 按正常出勤核发 | ||
新冠确诊、疑似、密接及无法正常工作的 | 按防疫期当地核发相应补贴 | |||
2020年3月 | 3.1-3.31 | 根据防疫期间考勤管理办法“每日打卡+每日日志”填写完成,核算出勤时间 | 按正常出勤核发 | 4月20日前 |
新冠确诊、疑似、密接及无法正常工作的 | 按防疫期当地核发相应医疗期补贴或按公司薪酬制度中未出勤核发 | |||
发放月份 | 核算周期 | 核定标准 | 发放形式 | 发放日期 |
2020年1月 | 1.2-1.23 | 正常工作日 | 按公司薪酬制度核发 | 2月29日前 |
1.1及1.24-1.31 | 法定元旦、春节假 | |||
2020年2月 | 2.1-2.2 | 法定春节假 | 按春节假核发 | 3月20日前 |
延迟复工期 2.3-当地复工日 | 视为停工期,优先安排年休假或调休抵充 | 按防疫期当地核发相应补贴 | ||
自企业开工日起-2.29 | 根据防疫期间考勤管理办法“每日打卡+每日日志”填写完成,核算出勤时间 | 按正常出勤核发 | ||
新冠确诊、疑似、密接及无法正常工作的 | 按防疫期当地核发相应补贴 | |||
2020年3月 | 3.1-3.31 | 根据防疫期间考勤管理办法“每日打卡+每日日志”填写完成,核算出勤时间 | 按正常出勤核发 | 4月20日前 |
新冠确诊、疑似、密接及无法正常工作的 | 按防疫期当地核发相应医疗期补贴或按公司薪酬制度中未出勤核发 |
3、业务部门奖金待正式复工后的次月,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重新核定后发放;
4、防疫期间工资审核流程暂时使用“钉钉文件审批”进行各环节审核,财务收到最终审核结果进行工资发放,复工返岗后,对源文件补签字交财务做凭证。
第七条 福利管理
1、疫情期间,到岗工作员工由公司购买统一提供中餐及所有防疫物资,并发放返岗交通补贴;
2、疫情期间暂时取消法定节日福利发放,居家办公员工取消食宿及交通补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公司通讯补贴标准可凭票报销电话补助。
第 工作安全
1 、疫情上下班及办公期间特此注意环境保护与自身安全,避免接触人流密集场所,取消聚会活动,无特殊事宜不出门;
2 、疫情办公期间若有家人生病,疑似疫情或疫情感染症状,建议可凭医院开具的治疗证明申请休假;(证明可后补)
3、员工未在安全工作环境中工作或处理非工作事宜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
第九条 解除期限
1、本办法自2020年2月xx日起开始实施,执行期间如有待改进之处可进一步完善;
2、本办法仅限于2020年疫情期间的特殊办公管理机制,待恢复正常办公时间后即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