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银丰铸造有限公司
铸铁砂箱及模底板检验标准
审 批 栏
编审批 | 过程所属 | 编 制 | 审 核 | 批 准 | |||
技术部 | 职 位 | 签名/日期 | 职 位 | 签名/日期 | 职 位 | 签名/日期 | |
工艺员 | 副总经理 | ||||||
姓 名 | 姓 名 | 姓 名 | |||||
崔红艳 | 孙润超 | 牟振权 |
派发部门 | JS | PK | DJ | ZX |
RH | QL | ZZ | ZH | |
MX | ||||
版次 | 修订内容 | 日期 | 备注 |
A/0 | 新派发 | 2010年2月5日 | |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及外协采购的铸铁砂箱及模底板检验各过程,包括尺寸、重量、表面质量、机械性能(抗拉强度、延伸率、硬度)、化学成分、金相组织等检验。
2引用标准
GB/T14-1999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9439-2009 灰铸铁件
GB/T1348-2009 球墨铸铁件
GB7216 灰铸铁金相检验
GB9441 球墨铸铁金相检验
3术语
3.1单铸试块(棒):与铸件同包铁水,但单独浇注的试块(棒)。
3.2放行评审:评定不合格砂箱或模底板是否可让步放行,由品控部组织,技术部参与,技术质量副总参加。品控部负责与生产车间及招标采购人员沟通。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评审后,拿出结论不合格砂箱或模底板放行还是报废。
4技术要求
4.1尺寸,机加余量
4.1.1检验项目
每件砂箱必须检测砂箱内口的长、宽、高(包括箱带)的尺寸;砂箱壁厚尺寸;上、下箱需要配合处的尺寸;吊轴的尺寸。专用砂箱除检验以上项目外,还必须检验随形部分(除箱带外)的高度尺寸,保证生产时有足够的吃砂量
每件模底板必须检测底板的长、宽、高及加工后的平面度;吊轴的尺寸。
4.1.2砂箱及模底板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标准(GB/T14-1999)的要求。除设计图纸特殊规定的公差外,根据不同的生产方式分别按不低于以下尺寸公差级别执行:
生产方式 | 一般尺寸公差 | 壁厚尺寸公差 | 吊轴尺寸公差 | 专用砂箱随形部分高度尺寸公差 |
手工及地坑生产 | CT12 | CT10 | CT10(取正不取负) | CT10 |
消失模生产 | CT13 | CT10 | CT10(取正不取负) | CT10 |
4.1.3检验方法
气冲线使用砂箱毛坯及模底板采用平台划线检测方法,其他砂箱及模底板可采用手工测量,但测量的量具和方法必须符合《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及检验规程。
4.1.4检验结果评定
尺寸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公差满足标准规定,则可判定砂箱或模底板合格。
尺寸检测结果不符合图纸要求,公差不满足标准要求时,判定该砂箱或模底板不合格,需对该砂箱或模底板进行隔离待放行评审。相关质量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判定该砂箱或模底板是否报废、返修或回用。如可以返修,须共同商定返修措施,同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改进。
4.2重量
4.2.1重量公差不作为砂箱及模底板合格的判定依据,只作为调整定额的依据。
4.3机械性能
4.3.1灰铸铁砂箱及模底板的机械性能
4.3.1.1灰铸铁砂箱及模底板的抗拉强度
4.3.1.1.1无特殊要求时我公司只做单铸试棒的抗拉强度,按GB/T9439-2009执行。
4.3.1.1.2检验方法
见《试棒强度检验作业指导书》
4.3.1.1.3检验比例
铸铁砂箱及模底板每炉次需倒一组试棒检验。如为外协采购砂箱及模底板必须带检棒。
4.3.1.1.4接收准则
试棒一组2根,1根检测,1根备棒。试棒强度不合格时,检测备棒,备棒合格,视为该批砂箱或模底板合格,备棒不合格,视为该批砂箱或模底板不合格。
试棒硬度不作为砂箱及模底板合格的判定依据,只作参考。
4.3.2球墨铸铁砂箱及模底板的机械性能
4.3.2.1球墨铸铁件的抗拉强度、延伸率、硬度
4.3.2.1.1分单铸试块和附铸试块(客户要求时做)的抗拉强度、延伸率、硬度,无特殊要求时我公司只做单铸试棒的抗拉强度,按GB/T1348-2009执行。
4.3.2.1.2检验方法
见《试棒强度检验作业指导书》。
4.3.2.1.3检验比例
每炉次检验一次。
4.3.2.1.4抗拉强度和延伸率作为砂箱和模底板合格的主要判定依据。
4.4化学成分、金相组织
4.4.1灰铸铁砂箱及模底板的化学成分、金相组织
4.4.1.1化学成分按《产品熔炼内控作业标准》执行,金相组织按GB7216执行。
4.4.1.2检验方法
见《化学分析取样作业指导书》、《化学分析检验作业指导书》、《金相检验作业指导书》。
4.4.1.3检验比例
每炉次检验一次。
4.4.2球墨铸铁砂箱及模底板的化学成分、金相组织
4.4.2.1化学成分按《产品熔炼内控作业标准》执行,金相组织按GB9441执行。
4.4.2.2检验方法
见《化学分析取样作业指导书》、《化学分析检验作业指导书》、《金相检验作业指导书》。
4.4.2.3检验比例
每炉次检验一次。
4.4.2.4金相组织球化率按4级、石墨形态按5-6级执行。
4.5砂箱及模底板的清理
4.5.1砂箱模底板上的残砂、粘结物和芯骨应清理干净,去除浇冒口、飞边和毛刺,修整多肉。
4.5.2如铸件无法清理到的地方允许有少量披缝残留,但是不得影响砂箱及模底板的起吊等使用性能。
4.5.3砂箱法兰处、用于翻箱部位及该位置加强筋处的劈缝及毛刺必须清理干净,避免翻箱时损坏钢丝绳。
4.5.4检验比例: 100%检验。
4.6铸造缺陷
4.6.1砂箱及模底板的非加工外表面(吊轴处除外)允许存在不影响铸件强度及使用性能的气孔、砂孔、渣孔等孔洞类缺陷。
4.6.2砂箱及模底板的吊轴处及砂箱的上、下箱配合处,不允许存在气孔、砂孔、渣孔、缩孔等孔洞。对于铸入式吊轴,还要检验其是否与工装本体完全的熔为一体;要保证此处不得有虚联现象。
4.7 缺陷修补
4.7.1 焊补
4.7.1.1 不允许焊补的范围
a.砂箱及模底板的吊轴处有缺陷时,不允许焊补。
b.各类缺陷较大,焊补后无法进行去应力处理可能导致变形的,或技术条件无法使焊补质量达到要求的时候,不允许焊补。
4.8 砂箱及模底板标识
4.8.1砂箱及模底板做编号标识,日期等其它标识可不做出,标识的检验按《产品标识管理规定》执行。
4.8.2检验方法:目测。
4.8.3检验比例:100%检验。
4.8.4标识不作为砂箱及模底板合格的判定依据。
5砂箱及模底板验收
5.1 砂箱及模底板交付使用前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参照本要求对其进行检验并作出评判。判定为合格品的铸件方可入库,交付使用,判定直接回用的砂箱模底板也可入库,但必须进行相关的处理(如做好交接手续,标记等)。
5.2 当砂箱及模底板存在不合格项,又不能直接回用时,应判定砂箱及模底板返修或报废。对判定报废的砂箱及模底板应做好标记,分类存放待处理。
5.3 当砂箱及模底板判定返修后,应按照要求中缺陷修补规范,参照相关的工艺规程对其进行缺陷修补,修补完后的铸件应当再次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6相关文件
6.1《产品熔炼内控作业标准》。
6.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6.4《试棒强度检验作业指导书》。
6.5《金相检验作业指导书》。
6.6《化学分析取样作业指导书》。
6.7《化学分析检验作业指导书》。
6.8《产品标识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