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对中国的国民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主要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现状,并在根据现今中国农产品贸易问题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一些相关的对策,使中国在激烈的国际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几年来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在国际市场上占一席之地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因为在这些产品中存在劳动力成本低优势和地理优势等等。然而,在知识经济时代,只靠劳动密集型取的利益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依靠科技力量,来提高农产品出口质量,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同时也要依赖生物技术开发一些新品种适应市场新变化。在看到我国农产品出口优势时,也要看到我国在农产品出口贸易方面存在的劣势,如我国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不高,缺乏有效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强大的农业组织体系等等。中国农业企业在面对自身存在的难题时,还要应付复杂多变的不公平的农业贸易环境,如技术性壁垒,关税性壁垒,反倾销,“特保条款”和新型贸易壁垒等等。当前大多数中国农业贸易企业已经开始重视他们在农业国际贸易发展中遇到的以上存在问题,因此也制定规划,来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
关键词:国际贸易 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 竞争优势
The Research Of Chinese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 Trade problem
ABSTRACT
The Chinese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 trade development has the important influence China's national economy. This article main analysis our country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 trade present situation, nowadays in the basis of question in the Chinese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and proposes some related countermeasures. That cause China in the intense international market neutrality to the invincible position, These for year Chinese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 trade occupies the small space i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is the labor-intensive product, Because in these products has labor force cost low superiority and geography superiority and so on. But in the knowledge economy time, depends on the benefit which the labor-intensive form takes is only not impossible, we must depend upon the technical strength, Improves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enhances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s processing technology. Simultaneously also must rely on the biological technology to develop some new varieties to adapt the market new change, When sees our country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ation superiority, also must see our country inferiority which exists in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 trade aspect, for example our country government support dynamics is not high to the agriculture; Lacks the effective agriculture management main body and formidable agricultural organization system and so on. The China agricultural enterprise when faces own existence the difficult problem, Also must deal with the complex changeable unfair agricultural trade environment,for example the technical barrier, the customs duty barrier, instead dumps ,"especially guarantees the provision" and new trade barrier and so on. The current majority China agriculture trade enterprise already started to take them above which met in the agricultural international trade development to have the problem,Therefore also formulates the plan, enhances own competitive advantage.
KEYWORDS:International trade, Chinese agricultural product export trade, Competitive advantage
正文目录
第一章 引 言 1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1
第二节 研究内容 1
第三节 研究综述 2
一、国外一些学者的研究 2
二、国内一些学者的研究 3
第二章 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现状分析 4
第一节 2006年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形势分析 4
第二节 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动态变化 6
一、2005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基本情况 6
二、2005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主要特点 6
三、2006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特点 7
第三章 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国际环境问题 9
第一节 关税壁垒 9
一、关税壁垒含义和常见形式 9
二、中国农产品贸易面对关税壁垒问题 9
三、结论 10
第二节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争端 11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含义及形式 11
二、技术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11
三、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应对之策 12
第三节 反倾销、“特保条款”和新型贸易壁垒 12
一、反倾销 12
二、“特保条款”和新型贸易壁垒 13
三、我国应对特保机制的五点建议 14
第四节 不公平的国际农业竞争环境 15
第四章 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贸易竞争力的对策 17
第一节 通过农业产业化实现规模经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17
第二节 加大国家对我国农业的保护力度 17
一、运用《农业协议》中的“绿箱”,创造企业利益 17
二、利用“黄箱”支持空间 18
第三节 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及科技含量 18
第四节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 18
第五节 对采用国际标准的几点看法 19
第五章 全文总结 21
一、积极调整我国农业的结构,促进升级 21
二、完善农业国内支持,提高支持效率 21
三、应要求发达国家农业回归WTO框架 22
[参考文献] 23
第一章 引 言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2005年是我国加入WTO的第五年,也是加入WTO后过渡的第一年,2005年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继续保持双增长,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62.9亿元,其中出口额为275.8亿美元,进口额为287.1亿美元,再次出现农产品贸易逆差。虽然逆差额由2004年的46.1减少到2005年的14.7亿美元,逆差减少为68.32%,但农产品出口贸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如何改变农产品逆差,如何面对外国的贸易保护措施,如何改善我国农产品自身质量,因此,本文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研究是非常有意义和有价值的。首先,农产品贸易问题的研究让我国出口农产品企业得到相关理论知识,做好应对问题的预先准备;其次,我国可以学习和借鉴西方农产品贸易条件良好的国家;再次,农产品贸易的研究对提高我国今后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
第二节 研究内容
本文研究的基本内容:首先本文研究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结构,如我国多已出口劳动密集型,劳动附加值低的;出口地区主要集中在我国发达的东部;出口市场比较集中;及农产品出口的经营主体也出现结构上的变化。其次,对一些相关理论基础分析;再次,分析农产品贸易现状及主要问题。第四,国外发达国家解决农产品贸易问题的对策;第五,提出解决贸易问题的对策;第六,根据前五部分的内容,总结全文。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从大局来看最终要解决的是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逆差问题。而解决这样总体问题需要解决以下几个若干问题:第一是西方国家为了保护其农民的经济利益,实施某些贸易保护主义,包括运用技术壁垒、反倾销、知识产权等多种措施手段;第二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全面提高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第三是在我国农产品出口中,相当一部分是低价值产品(如蔬菜等)和低附加值产品;第四是我国农产品出口尚未完全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以初级产品形式,而畜产品等高价值农产品却因卫生安全条件原因难以大量出口;如发达国家需要大量有机农产品等。第五是从市场及管理因素来看:由于行业组织化程度不高、配套改革滞后、国际经验不足以及操作失误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产品贸易正常发展。由于我国外贸仍处于转型时期,一方面,国家放开了农产品出口经营权,企业可以自主经营绝大部分农产品进出口业务;另一方面,由于行业组织发育、国际市场经验和信息方面欠发达等原因,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市场管理机制缺位,不可避免地造成我国某些进出口企业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亏损。在进口农产品时,部分企业分散进口,各自为战,不利于形成强有力的谈判力量,被对方抬高了成交价格。有的国营贸易公司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或违反国家进行操作,也造成了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失误。第六从农产品质量因素:由于质量安全性的原因,使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不能完全转化为竞争优势,影响了我国农产品出口快速、持续发展。
第三节 研究综述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各个国家更加愿意把他们的产品放在国际市场进行贸易,其中包括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然而,农产品在国际贸易所遇到和产生的问题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来醒目了。一些大国的农产品贸易问题有时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他国家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所以在很早以前就有很多学者开始研究了农产品贸易问题,直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在研究这个问题和关注这个问题。
随着世界范围内农产品反倾销活动的日益频繁,有关的经济学文献开始出现,并日益增多。尽管农业明显是一个高度贸易保护的产业,但是,农产品的反倾销活动却是一个研究很少的话题。截至目前为止,对于农业部门的反倾销,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工作主要是沿着两条不同的技术路线展开的:一条是案例分析,另一条是理论分析。
一、国外一些学者的研究
国外专家、学者对农产品反倾销问题的研究也是遵循着两条不同的技术路线进行的,其中,一条涉及的是具体农产品反倾销的案例分析,考察了案例发生的市场条件和征收反倾销税后的市场结果。1987—1999年农产品反倾销最活跃的4个部门:新鲜或罐装的水果或果汁、食糖和糖浆、意大利面制品、肉制品。在这4个部门中发生的反倾销案几乎占到了全球反倾销案的一半,且每个部门各有特点,例如,意大利面制品反倾销案的对象主要是意大利。还有一些关于美国对其他国家农产品反倾销的分析,比如,美国对哥伦比亚的鲜花案(Mendez,1993)、对巴西的冷冻浓缩橙汁案(Braga et al.,1993;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1995a)、对新西兰的羊肉案(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1995b)以及对我国的小龙虾案(Roberts,2000)。其中,最知名的要数美国对哥伦比亚的鲜花案了,在过去的20多年里,许多拉丁美洲的国家已经遭到了来自美国的大量的反倾销指控。经过国外学者多年的研究证明,国外对农产品反倾销所作的理论分析,主要研究的是农产品反倾销的基本趋势以及农产品的特点是否会影响倾销幅度的确定等,以期能够揭示农产品反倾销活动和结果的系统差异。
二、国内一些学者的研究
在有限的文献中,国内学者对农产品反倾销问题的研究大多是以案例分析为主,涉及理论分析的很少。
1、案例分析。国内学者围绕农产品反倾销所作的案例分析,以苹果汁、蜂蜜、罐装蘑菇、小龙虾、对虾和生丝等的反倾销应诉为主,文献的数量不多,且停留在事物的表面现象上。下面仅举几个案例来说明。
(1)苹果汁案。2004年2月,美国商务部签署了反倾销修正令,包括2000年一审裁决中获得零关税的烟台安德利公司在内,我国共有国投中鲁、烟台源通等6家苹果汁企业获得零关税。历时5年之久,我国农产品企业首次告倒美国商务部。这是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应对反倾销最为成功的一个典型案例。马述忠(2004)概述了苹果汁反倾销案发生的背景,从应诉、上诉历程角度给出了我国企业的应对过程,并得出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2)罐装蘑菇案。2003年10月,美国国际贸易最终将我国蘑菇排除在对华罐装蘑菇反倾销税法令所调整的范围之外,从而奠定了我国罐装蘑菇在美诉讼的最后胜局。罐装蘑菇案前后历时4年之久,中间涉及我国众多的厂商。吴佳华、龚柏华(2004)对基本案情、推理理由、判决进行了归纳,并就我国企业如何利用美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程序进行了简要的评述。不难发现,美国貌似公平、严密的反倾销调查和裁决制度,实际上也难免潜藏着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如果当事人不加以仔细审查、争辩,其正当利益很可能遭到损害。
2、理论分析。迄今为止,国内很少有文献从理论分析的角度系统地论及农产品的反倾销问题,具有代表性的更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食品行业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很多产品打入了国际市场。随着市场份额的增加,一些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特别是国外的反倾销制裁,使我国的损失很大。因此,江南、夏卫捷(1998)分析了食品出口的反倾销问题,这是据笔者所知的、我国最早的有关农产品反倾销的文献。黄军、李岳云(2002)则把分析的外延从食品拓展到了一般的农产品,他们的研究成果很可能是目前国内有关农产品反倾销这一主题的引用频率最高的文献。
第二章 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现状分析
第一节 2006年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形势分析
2006年,我国农产品出口克服了国外技术壁垒影响和生产成本上涨压力,虽经历了较大的波动,仍然实现较快增长。1~10月,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245.6亿美元,同比增长12.7%,全年有望达到300亿美元。前10个月,农产品出口主要情况和特点有:
1.农产品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1~10月,深加工农产品出口115.5亿美元,同比增长20.9%,在农产品出口总额中的比重达47%;而同期,初级农产品出的增长率仅为6.4%。在主要商品类别中,园艺产品、水海产品出口仍保持强劲势头,分别出口69.4亿美元、70.6亿美元,同比增长19.9%和22.3%。受主销市场封关影响,畜禽产品出口增速继续放缓,出口30.1亿美元,增长3.4%。因国内玉米市场供求形势发生变化,出口价格缺乏国际竞争力,致使谷物出口大幅度下降,1~10月仅出口7.5亿美元,下降38%。
2.农产品出口的市场格局略有变化。日本、欧盟、美国、东盟、韩国、依然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六大主销市场。受“肯定列表制度”影响对日出口增幅明显下降,继6、7两个月连续下降后,8~10月出现恢复性增长,前10个月,对日出口65.9亿美元,同比增长3.1%,对日出口在我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降至26.9%,为近年来最低;在水海制品大幅增长的拉动下,对欧盟、美国出口增势强劲,增速分别达到22.6%、33.9%;农产品出口实现较快增长,共出口23.9亿美元,增幅高达28.4%;受玉米出口减少影响,对韩出口下降5.0%;对出口增长1.2%。前10个月,我对西亚、拉美、非洲、俄罗斯等新兴市场的农产品出口增幅均在20%以上,新兴市场在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个百分点。
3.主要出口地区增势良好。前10个月,山东、广东、浙江、福建、辽宁和江苏等六大主要出口地区的出口额均超过10亿美元,增速在9~33%,合计出口额占我农产品出口总额的68%。中西部地区的山西、湖北、陕西等10个省区增长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4.出口价格稳定上涨。1~10月,农产品出口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上升4.8(前3季度,全国农产品生产价格下降0.3%)。商务部重点监控的30种出口农产品中,有19种产品的出口价格上升。大蒜、苹果汁、番茄酱罐头、芦笋罐头、蘑菇罐头等价格涨幅在20~60%以上。在价格的带动下,大蒜出口已超过11亿美元,成为最大宗的出口农产品。
5.经营主体活力增强。1~10月,国内从事农产品出口企业1.万家,比去年同期16%。民营企业成为农产品出口新的增长点,出口增长超过40%。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的大企业出口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农产品出口企业436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1%。
今年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面对国外技术壁垒更加严格、出口成本持续上涨的不利形势,逆势上扬,实现持续较快增长,成绩来之不易,这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
1.国家连续三年出台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优惠,农业生产能力、产业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为农产品出口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今年以来,各部门纷纷出台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措施:农业部门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商务部、财政部利用“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帮助企业加强出口基地的溯源体系建设;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优良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免验,同时,免除禽类产品的出口检验检疫费用,深受企业欢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继续完善农产品出口信保制度;经银监会批准,农发行、进出口银行等两家性金融机构已开始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2.市场格局。面对进口国日趋严苛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广大出口企业变被动为主动,首次以行业培训、风险预警等方式有组织地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部门加大对外交涉力度,市场开拓取得突破:商务部首次启动贸易壁垒调查程序,使中国紫菜最终进入日本市场;在质检总局的积极努力下,今年9月,我国活羊在间隔10年以后,重返沙特市场;在内地与港澳特区的共同推动下,内地冰鲜猪肉开始进入、澳门市场。商务部还通过组织参加国际专业展会,提供市场信息等方式,帮助企业开拓新市场。
3.各地方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大力推动农产品出口。山东省创新机制,完善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支持体系;江苏省提出“农产品出口五年振兴计划”;安徽省大力推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工程”;浙江省积极鼓励企业开展国际认证;云南、辽宁、江西等省结合本地优势,分别制订了花卉、水产品和果品出口的扶持。此外,食土商会等行业组织加强行业协调、行业自律,积极开展公共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回顾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历程,出口总额突破100亿美元用了34年时间;此后,又用了19年时间达到200亿美元;如果今年全年出口达到300亿美元,也就意味着我们仅用了3年时间达到了第三个100亿美元。这也标志着,入世以来,我国农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比较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国际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二节 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动态变化
2005年是中国加入WTO的第四年,也是进入WTO后过渡期的第一年,虽然国外农产品对中国的压力逐渐显现,但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方针和有效措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改善大宗农产品进出口措施,在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突破550亿美元大关,农产品进口额和出口额分别创造历史新记录的同时,农产品对外贸易逆差比2004年有较大幅度减少。
一、2005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基本情况
根据海关统计资料,2005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558.3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8.57%。其中,农产品出口额271.8亿美元,增长16.2%;农产品进口额286.5亿美元,增长2.21%。
二、2005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主要特点
1.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继续较快增长,谷物类对外贸易已呈现为净出口。2005年农产品出口数量和金额增长幅度达到两位数的主要种类有蔬菜,水果、水产品、畜产品等。其中;水产品出口额已占中国全部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9%,并且在2004年出口额增长27%的基础上,2005年又增长13.2%。与此同时,稻米、小麦、玉米,大麦四种主要谷物已由2004年净进口570.4万吨转变为净出口329.9万吨。
2.农产品进出口贸易连续两年出现逆差情况 。继2004年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出现相当大的逆差后,2005年再次出现农产品进出口逆差。2005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将2004年高达46.4亿美元的农产品进出口逆差减少至14.7亿美元。
表2-1主要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增长率变化 单位:%
趋势值 | 2004 | 2005 | 2006 | |
水产品 | 12.0 | 12.1 | 16.1 | 22.8 |
蔬菜 | 6.3 | 12.6 | 16.3 | 26.3 |
水果 | 12.0 | 23.8 | 30.3 | 40.5 |
畜产品 | -1.1 | -3.7 | 5.7 | 12.0 |
三、2006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特点
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将继续增长,2006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体上呈现增长趋势。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中国农产品出口面对的不利因素增加,尤其是日本和欧盟等提高农产品进口的质量安全性指标以及人民币升值、禽流感疫情等因素,导致农产品出口增长率下降。综合上述情况,2006年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增长的同时,仍出现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逆差。总的来说,2006年农产品贸易逆差比以往几年都有所降低。农产品进出口逆差由2005年的14.7亿美元减少到9.6亿美元,减少34.69%。
表2-2 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额 单位:亿美元
2004 | 2005 | 2006 | |||
出口额 | 233.9 | 271.8 | 278 | ||
进口额 | 280.3 | 286.5 | 290 | ||
差额 | 47.6 | 15.3 | 12 |
四、导致我国农产品逆差原因
1.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韵重要措施。 2005年,国家继续扩大农业税兔征范围和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加强对粮食生产区的支持,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县乡的财政困难,国家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和补助;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各项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
2.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连续两年出现逆差,其根本原因是土地资源、水资源等相对不足,在油脂压榨业,纺织业和啤酒业生产较快发展的情况下,通过进口方式解决大豆,棉花和大麦需求增长的问题。随着中国经济稳定、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消费者对植物油的需求持续增长,国内大豆产量已经远不能满足油脂压榨行业的需要,大豆进口数量已突破2600万吨。中国啤酒生产量居世界前列,近年来保持8%的增长幅度,啤酒生产发展带动了啤酒大麦进口量增长。由于中国人均耕地面积相对不足,并且优先确保国家粮食生产,以及促进农民增收效应明显的经济作物,因此近几年大量进口大豆、棉花和大麦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而且呈现较快增长态势,这种情况是导致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出现逆差的根本原因。
第三章 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国际环境问题
第一节 关税壁垒
一、关税壁垒含义和常见形式
关税壁垒(Tariff Barrier)又称为关税措施,是指一国或单独关税区在关税设定、计税方式及关税管理等方面的阻碍进口的措施,特别是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以保护国(境)内市场的措施。一国对进口商品征收高关税,会增加进口商品的产品,提高其销售价格,削弱其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从而了这些商品的进口,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竞争力的目的。高关税像高墙一样保护着国内市场,故被称为关税壁垒。
常见的关税壁垒有以下几种形式:关税(从量关税、从价关税、选择关税、混合关税)、关税高峰、关税升级、关税配额、特别关税(附加关税)等。
关税升级(Tariff Escalation)是指关税税率随产品加工程度逐步深化而不断提高的关税结构。世界各国的关税结构通常是制成品的关税税率高于中间产品的关税税率,中间产品的关税税率高于初级产品关税税率。因此,关税升级的关税结构使关税的有效保护率大大高于税则中关税税率。
关税高峰(Peak Tariffs)是指在总体关税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少数产品(即希望保护国内生产者的产品)维持的高关税。这是对关税的现象描绘
关税化”(Tariffication)是指将所有农产品进口的非关税措施转化为关税,建立“单一关税制度”(Tariff-only)。
关税配额是指对一定数量(配额量)以内的进口产品适用较低的税率,对超过该配额量的进口产品则适用较高的税率。
从量关税是指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征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应纳的关税金额作为税率的关税。从量关税对单位数量的同类产品征收同值的关税,因此对单位价格较低的低档产品的影响较大,能较为有效地削弱这类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阻碍其进口,进而对国内同类产品起到保护作用。
从价关税是指以货物的价格作为征税标准的关税。由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和奢侈品价格昂贵、税额较高,因此,从价关税可能对加工程度高的产品或奢侈品的进口构成障碍。
二、中国农产品贸易面对关税壁垒问题
中国作为WTO成员,理应分享经济全球化和WTO农业多边贸易的利益,改善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环境,促进优势农产品的出口。但是,中国农产品所面对的国外市场准入条件却不容乐观,一方面,各国的关税保护结构依然复杂,另一方面,随着农业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与日俱增。为评估中国农产品面对的国际关税环境,我们选择欧盟、美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以及巴西、韩国和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作为分析样本,重点分析关税高峰问题。
农产品贸易面对关税高峰问题。关税化必然会带来一些农产品的高关税问题。乌拉圭回合前,广泛使用非关税措施的农产品往往被认为是敏感性农产品,关税化后,这些农产品被设置了较高的关税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极为不利。我们使用“关税高峰”(Tariff Peak)概念来分析乌拉圭回合以来的国际农产品关税保护结构,以辨识中国农产品所面对的国际环境。
(一)各个国家关税高峰发生的频率
关税高峰农产品中,关税超过30%的农产品,美国有20%,欧盟有25%,日本则达30%,加拿大为1/7。发展中国家关税高峰情况略比发达国家普遍,但发展中国家极端高关税的情况却较少发生。所选择的发展中国家样本中,关税高峰的比例分别为:韩国8%,马来西亚30%,巴西60%
(二)发生关税高峰的主要农产品
乌拉圭回合以来,关税高峰问题主要发生在粮食、肉类、水果、蔬菜、鱼产品、及加工食品。
1.主要粮农产品。粮食及主要农产品是高频率、高关税发生的主要领域,特别是肉类、食糖、奶、黄油、乳酪、谷物,还包括烟草和棉花等农产品,由于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要求将过去使用的数量、配额等非关税保护措施关税化,导致了这些农产品新的高关税率,这些关税化税率甚至超过了最惠国框架中关税配额税率30%的水平,达到900%。
2.水果、蔬菜与鱼产品。在水果、蔬菜与鱼产品的最惠国关税高峰一般比主要粮食产品低,但仍然非常普遍。一般而言,主要水果、蔬菜、鱼、贝壳类产品的关税高峰在12~30%之间。一些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特殊的措施。如欧盟对超过配额的香蕉进口征收的禁止性关税高达220%;日本对进口干豆征税达370~530%;美国和日本对进口核果征税分别为132%和470%。
此外,大多数国家仍普遍使用季节性关税,在国内农产品生产旺季会提高关税,这也会严重影响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稳定。
三、结论
1.尽管乌拉圭回合谈判在一定程度推动了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但农产品的关税化过程也导致了影响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的出口的新问题,发达国家农产品存在大量的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现象。这意味着,在WTO背景下,中国农产品出口所面临的关税环境依然严峻。
2.关税高峰发生频率较高的主要领域是肉类、食糖、奶、黄油、乳酪、谷物,以及烟草和棉花等农产品。
3.发达国家的关税高峰问题已经影响世界农产品贸易。
4.应积极利用WTO关税削减谈判机制,要求大幅度削减、直至全部取消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关税高峰和关税升级问题。
第二节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争端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含义及形式
1.技术壁垒(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简称TBT,是指商品进口国家所制定的那些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商品标准、法规以及检验商品的合格性评定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即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产品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进口的目的。
2.我国常遇到的四种技术壁垒形式。(1)是技术性法规和技术标准。欧盟于2000年1月发表了《食品安全》,提出80多项保证食品安全的计划,要求食品卫生责任首先由生产方承担,食品从饲料开始,经过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链条都要保证安全。(2)是标签要求。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法规最为严格的国家之一,不仅要求标注营养成分,而且对标签的版面格式、字体尺寸、标示用语等都有严格的规定。(3)是合格评定程序,如美国的FDA认证、欧盟的CE认证等,目前很多国家规定,没有经过指定机构认证的产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4)是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一些国家通过严格的动植物检疫措施来设置障碍,一方面扩大受检产品的范围,另一方面改变检验方法,提高检验标准。
3.技术壁垒特点,由于它具有隐蔽性较强、透明度较低、不易监督和预测等特点,给我国及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造成很大障碍,同时也成为阻挡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屏障,是当今国际贸易中最隐蔽、最难对付的一种贸易壁垒。技术壁垒已成为现代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人为设置贸易障碍、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也是引发现代国际贸易纠纷的重要根源之一。
二、技术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日渐增多,中国农产品出口受到很大影响。据商务部调查,我国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
在关税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定的情况下,农产品贸易中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就成为各国进口、保护本国市场的主要措施之一(2005,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林学贵博士介绍),技术性贸易壁垒给国际贸易造成的障碍占关税等各种壁垒总和的比重,已经由原来的20%上升到目前的80%左右。我国因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出口受阻的产品已从蔬菜、水果、茶叶、蜂蜜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其中欧盟对我出口冻虾、水产品、茶叶、禽肉、果汁等产品设限,美国对禽肉、水产品、蜂蜜等产品设限。使我国农产品出口受到了很大的,导致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
三、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应对之策
技术性贸易壁垒既有科学合理性,又可以作为贸易保护的手段。实际上TBT是义务更是权利,大多数企业只是把TBT当做义务来履行,千方百计去达到进口国的标准和要求,很少会把TBT当做一项权利来看待,积极进行评议,提出修改不合理条款的意见。
1、农产品出口企业要提高自身竞争力,研究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督体系、农产品安全市场体系,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2、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实现国内产品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低生产,使我国农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导致受到进口国的。因此我国企业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和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标准制定工作。
3、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差异性,多方位开拓出口市场。不同国家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式也不一样,应该针对主要贸易伙伴的技术贸易壁垒状况,研究特定市场的常用标准。比如中国生鲜畜禽产品出口容易遭到进口国检验检疫的影响,那么企业可以考虑将生鲜产品改为熟制品;欧盟对我国绿茶提高了检测标准,但日本对绿茶的检测检验标准相对较低。
4、农产品出口企业还要建立早期预警机制,构建有效的应对和防御体系。企业应该在60天前就可以了解到目标市场法规、标准和符合性评定的异动情况,从而获得公平贸易待遇,开展公平竞争,避免贸易歧视和贸易壁垒,顺利进行国际贸易。
第三节 反倾销、“特保条款”和新型贸易壁垒
一、反倾销
1、倾销是指产品高于正常价格水平在国外市场出售,根据这个概念,反倾销最终目的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很高的税收。
2.我国农产品遭受反倾销及应诉概况
近年来,中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越来越多。自1980年以来,涉及食品土畜行业的反倾销案商品有薄荷醇、塑料编织袋、松香、蜂蜜、大蒜、小龙虾、浓缩苹果汁等17种,被诉案件39件,涉及金额约3亿美元。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中国一些农产品反倾销应诉还存在困难。但在外经贸部的指导和协调以及有关进出口商会认真组织下,这一情况正有所改变,越来越多的农产品企业采取积极应诉的态度。有关方面也在积极努力,进一步加强宏观,同时,行业自律和互律也将得到加强。
3.我国农产品屡次遭受国外反倾销的原因
⑴我国农产品大部分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具有价格比较优势。因此,国外经营日益恶化的产业纷纷提起反倾销申请,希望借助这种手段将中国农产品挤出本国市场。
⑵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由于我国不是世贸组织成员,国外可以肆无忌惮地对中国进行反倾销,保护本国的产业;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其他WTO成员在取消对中国原有的单边设限后,为保护自身利益,必然会变换手法转而通过反倾销案件打击国外产品。
⑶国外歧视性反倾销也是导致反倾销案件增加的原因。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取得实质性的发展,但是大多数国家仍然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结果依据“替代国”方法被课征高额反倾销税。从而使我国出口产品的现实竞争力受到压制,未来潜力遭到窒息。
⑷我国对遭受国外反倾销应诉意识不强。由于我国企业在经营观念的不同,很少由企业能够积极应诉国外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
二、“特保条款”和新型贸易壁垒
“保条款”是指WTO法律内除GATT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定》规定的一般保障条款外的所有特殊保障条款的总称。特保条款又分为适用于所有WTO成员的“特殊保障措施条款”和适用于特定成员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措施”与“纺织品过渡性保障措施”条款。无论特保条款还是一般保障条款都是WTO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都是通过进口以保障WTO成员的产业安全。
中国农产品出口也将面临“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機制”(简称“特保条款”)的不利影响。例如,2002年6月,世界橘子罐头第二大出口国西班牙,以中国橘子罐头出口价格过低、对其橘子产业构成严重威胁、橘农面临失业为由,向欧盟委员会提请对中国出口柑橘罐头企业实行特别保障措施。这一提议被否决后,西班牙又于2003年4月重新向欧盟提出对中国出口柑橘罐头进行“特保”调查。2003年7月30日,欧盟认定,中国柑橘出口的价格过低,比西班牙同类产品的价格低20%,对该国柑橘产业造成严重威胁,1.5万农民面临失业危险,并正式确定对中国柑橘罐头实施为期9个月的“特保”调查。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产品出口首次遭遇“特保”调查。一旦欧盟决定实施“特保”措施,中国柑橘出口产品将在未来10年任何时段内面对高关税和配额。经过中国柑橘罐头行业的努力,2003年10月,欧盟委员会再次否决西班牙的提议,西班牙改为申请一般保障措施,但不排除未来再次提议特殊保障立案的可能性。尽管中国应对柑橘罐头的“特保”调查初战告捷,但这已经意味着,“特保条款”有可能成为今后10年内中国具有竞争力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壁垒之一。
在国外技术壁垒越演越烈的同时,一些国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贸易壁垒,例如日本的“知识产权壁垒”。日本从2004年4月开始实施新的《种苗修正案》,该法案规定,未经缴纳专利费,擅自利用日本植物种源生产或改良农产品的,个人侵权者会被处以3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人企业侵权者可最高被处以1亿日元的罚金。中国是日本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国,为了适应日本消费者对农产品品质的苛刻要求,中国出口的水果、蔬菜、花卉、食用菌中有许多种苗是从日本直接引进或由日本品种改良而来,日本进口商常常会以种植日本农作物品种作为进口的条件。因此,日本实施《种苗修正案》,不利于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
此外,近几年来,日本等国还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故意妖魔化中国农产品,影响该国消费者对中国农产品的消费,形成所谓的“壁垒”等。
三、我国应对特保机制的五点建议
面对特保机制对我国提出的挑战,如何加以应对成为众多学者关心和研究的对象。针对“特保”机制形成的原因并结合我国的“特保”实践,因此仅仅靠我们消极被动的防范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在作好充分防范准备的同时,更应该主动出击,争取掌握发动“特保”机制的主动权,如此或许更能够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 塑造市场经济的国家形象,树立国外对我国产品的信心
“特保”机制之所以出现在中国的加入议定书中,原因之一就在于部分WTO成员对中国是否属于市场经济国家持怀疑态度。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入世谈判时WTO的部分成员坚持把较能遏制计划经济的“特保”机制写入中国的加入议定书。因此我国必须强调计划经济已成为中国的历史,自由竞争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的市场现实,从根本上转变某些WTO成员对中国的陈旧观念。只有让WTO各成员真正地对中国市场和产品树立信心,才能彻底铲除“特保”机制滋生的土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特保”难题。
(二) 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和区域经贸合作
以自由贸易区为主要形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特保”机制的启动。首先,由于自由贸易区内的成员从法律制度上消除了贸易保护主义,这些成员也就不会成为启动“特保”机制的主体。其次,由于自由贸易区为中国产品提供了有法律保障的稳定的区域市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别国市场的依赖。
(三) 强调我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维护利益
(四) 加强我国农产品出口自律,预防“特保”启动
对于我国的企业来说,如何应对“特保”措施的歧视,应当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企业应当加强出口自律,预防“特保”启动,另一方面,我国的企业在遭遇“特保”措施后,应当积极沉稳应诉,争取最后胜利。2003年12月中旬欧盟取消对浙江黄岩桔子罐头“特保”调查,正是浙江企业沉稳应诉,积极维护自己权利的硕果,它向我们展示了企业如何应对“特保”调查的经验。
第四节 不公平的国际农业竞争环境
对农业提供巨额补贴仍然是目前发达国家农业的基本出发点。尽管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W1Y)《农业协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国际农业竞争环境,但目前发达国家仍然普遍对农业实施高额补贴,这既不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国际农业发展环境,也严重损害了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利益。美国、欧盟等将过去属于“黄箱”的补贴措施转化为“绿箱”支持措施,由此会继续刺激农产品生产,增加出口。OECD的资料显示,OECD国家农业补贴相当于1999年农业总产值的40%(与1980年中期的比例相同),日本、挪威、韩国和瑞士的这个比例达66%。OECDl999年农业补贴总额达3600亿美元,其中的90%发生在欧盟、日本和美国(OECD,2000)。国际农业补贴环境不仅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而且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有可能恶化,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没有补贴能力的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提出严峻挑战。
自2000年开始,即使发达国家能够很好地履行《农业协定》规定的削减农业补贴的义务,发达国家能够使用的“黄箱”补贴空间仍然较大。例如,从2000年开始至WTO新一轮谈判达成新农业协定前,欧盟每年仍然可为农业提供高达769亿美元的“黄箱”补贴,日本为284亿美元,美国为191亿美元。从“黄箱”补贴(AMS)约束水平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比例来看,冰岛达97%,挪威达50%,瑞士为47%,日本为41%,欧盟为25%,加拿大为15%,美国为9.5%。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这个比例较低,分别只有1%和2%。发展中国家中,除墨西哥达34%外,其他国家的这个比例均不超过4%的水平,阿根廷只有0.3%(WTO,2002)。由此可见,乌拉圭回合谈判实际上给发达国家预留了巨大的农业补贴空间,对国际农产品贸易仍然会产生较大的扭曲作用。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少数主要发达国家尽管在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中承诺约束和削减农业补贴,但实际上近年来又开始增加农业补贴。例如,按照美国承诺的农业补贴减让表,自2000年起,美国的农业综合支持量(AMS)每年不能超过191亿美元的上限。由于自1998年以来,美国连续4年对农业实施紧急补贴措施,使美国农业补贴急剧增加,2000年和2001年,美国农业综合支持量已逼近约束上限。美国2002年颁布的新《农业法》,更是大幅度增加补贴,因此,今后极有可能突破其向WTO承诺的农业补贴上限,从而违背对国际社会的承诺。这意味着美国农业补贴改革已经出现倒退的迹象,由此有可能引发新一轮全球农产品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
与此同时,发达国家的出口补贴、出口信贷等出口支持措施仍然高度扭曲国际农产品贸易。例如,OECD国家2/3的乳制品出口需要补贴,1/2的肉、蛋产品出口需要补贴,1/3的蔬菜、水果产品出口需要补贴,粮食出口有1/3~2/3需要补贴。欧盟是全球最大的出口补贴使用者,1995—1998年,欧盟年均农产品出口补贴支出约60亿美元,占全球农产品出口补贴的90%。瑞士农产品出口补贴占全世界的5%,美国占2%。欧盟、瑞士、美国和挪威4个OECD成员的出口补贴占全球的97%(WTO,2002)。
这种不公平的国际农业补贴环境会产生一系列不良后果:第一,它会使发达国家本来就有竞争力的产品竞争力更强,对中国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直接造成压力。例如,美国的小麦、玉米、大豆和棉花等农产品,由于继续得到巨额补贴,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其竞争力,将挤占中国农产品主销区通过结构调整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所腾出的市场空间,损害中国农产品主产区的利益。第二,它使某些本来生产没有任何优势的国家和地区变成了出口国。例如,欧盟的高补贴就出现了这种情况,严重扭曲了国际贸易,对没有能力补贴农业的发展中国家造成巨大损害。第三,它也可能引发发达国家竞相提高农业补贴和保护水平,从而进一步恶化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不利于中国农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第四章 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贸易竞争力的对策
第一节 通过农业产业化实现规模经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1、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扭转农业弱质低效局面的根本出路。农业产业化有利于解决农业社会效益高与经济效益低之间的矛盾,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2、有利于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它有利于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市场化。
3、有利于解决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与现代农业要求之间的矛盾,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4、有利于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它有利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建立高效农业体系。
5、有利于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它有利于促进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二节 加大国家对我国农业的保护力度
对农业给予支持保护是世界各国为提高农业国际相对竞争力的通行做法,特别是美国,加拿大,和欧盟等发达国家给予本国农业大量的补贴。而我国对农业的投入总量尚不及美国农业预算的1/5,国内支持总量仅仅占农业总产值的3.6%,远远低于WTO多数成员5%-20%的水平。因此,为促进农业,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必须在WTO框架下对我国农业做适当的调整,加强对我国农业的保护和支持。为此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运用《农业协议》中的“绿箱”,创造企业利益
所谓“绿箱”是指对贸易没有或仅有最小贸易的贸易扭曲或影响生产作用,以及没有对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的补贴等。《农业协议》允许使用这类补贴,并且不必承担削减的义务。目前,我国已经采用的绿箱,主要用在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储备等等,这些支持都依“绿箱”规则免于减让。进一步扩大农业投资规模,调整农业投入结构,把支持的重点转移到生产环节上。同时,国家应根据国际通行的“绿箱”尽快调整支持发展出口农产品的,鼓励有出口创汇能力的企业扩大出口。
二、利用“黄箱”支持空间
“黄箱”主要包括国内支持。目前我国黄箱支持量不大,主要在粮食保护价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方面。目前我国每年还有很少的农业生产资料补贴,都处在WTO的“微量允许标准”之内。这说明我国农业今后在协议框架下尚有良好的发展空间。
第三节 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及科技含量
我国农产品竞争力不足,除了成本价格高,加工程度低以外,还有个重要原因是农产品标准档次低,品质差,科技含量低。因此,着眼商品农业。创汇农业,效益农业的发展需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依靠科技创新,大力提高农产品品质及科技含量,是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因此,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和发展的重点应有以下几点:
1.以培育优质,高产,专用品种为重点,加速农产品品种改良,促进农产品标准档次及质量的提高。
2.以农产品加工技术的研究开发为重点,大力提高农业的后续经济效益,把加工业特别是食品加工业作为农村经济的增长点,通过提高农产品的深加工,实现农产品多次转换增值,降低生产成本;培育区域支柱产业,建设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带动农业产业升级。
3.以开发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重点,大力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以培育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农业高科技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4.以创汇农业技术为重点,大力发展有比较优势,有特色农产品。并通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质量检测体系,实施品牌战略,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及名优稀特农产品的生产,切实提高农产品的出口创汇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5.以节水灌溉技术为重点,大力发展节水旱作农业,生态农业和设施农业。
第四节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
我国已经成为WTO的正式成员,履行WTO的义务是我们的职责,采用国际标准更是我们消除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
首先,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是遵守WTO有关协议、积极履行我国入世承诺的要求。我国承诺,在入世后5年内,技术法规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要提高10个百分点。WTO/TBT协定中明确指出:各成员必须尽量采用国际标准作为本国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基础。并且指出,"凡是为实现某一正当目标并根据相应的国际标准制定、批准和实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均应有理由被认为是没有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这就是说,一方面,WTO要求各成员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另一方面,其他成员为了实现其正当目标,通过采标所设置的技术壁垒是合理的。因此,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已成为入世后我国和企业的当务之急。
其次,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是有效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对外贸易的重要措施。入世以后,关税、配额、许可证制度等贸易壁垒被逐步削弱或取消,发达国家凭借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越来越多地运用严格甚至苛刻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来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我们只有改进技术,并通过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使产品质量满足国际市场的要求,才能有效地消除国外的技术壁垒,扩大我国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份额。
再者,从农业出口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看,农业出口企业是标准化工作的主体,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离不开标准化,而采用国际标准更有利于产品升级和拓展国外市场。
今年1月份,江苏、山东两省出口日本的紫苏、韭菜、硬化球花椰菜等6种蔬菜被查出农药残留超标,导致37337公斤农残超标的蔬菜被迫回收销毁,使我国蔬菜出口和菜农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如果我们能够严把农业标准关,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标准,这样的事情也许就容易避免。2001年,江苏口岸出口商品共退货4018批,主要集中在苏锡常地区。而退货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外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了产品的检测标准,二是出口企业不熟悉国际、国外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五节 对采用国际标准的几点看法
加入WTO后,如何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问题将显得越来越突出。很多有识之士认为,国内农产品产品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当务之急是要在有关管理法规、标准、检验检测及认证等方面,与世界上发达国家接轨。要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对于广大企业来说,要认清形势,入世以后,一是要切实提高全方位质量意识。质量是企业生命,没有过硬的质量也就没有竞争优势。特别是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更要抓产品质量,要从农业标准化着手,加强对国外农产品标准和技术法规的收集和分析研究,制定并提高自己的产品检测标准以适应国际市场的检测要求。同时也要重视环境质量和管理质量,使产品真正高质量地走向市场,获得竞争能力。二是要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切实提高标准化意识。企业要建立、健全国际和国外标准信息的收集和跟踪系统,及时获得标准的修订及更新情况,以利于快速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国际市场竞争需要。三是要熟悉和了解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尤其是出口目标国的一些具体要求,以便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四是要培养一批既有专业知识,又具有相当外语水平的人才。从事国际贸易,就必须与外国人打交道,不懂外语势必造成难于与人交流和沟通,往往会把好事办成坏事。
总之,采用国际标准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大势所趋。我国和企业只有适应这一新形势,才能拓展广阔的国际市场,并在国际贸易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五章 全文总结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出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每年的贸易逆差都在缩小。特别是2006年,逆差出现了大幅度的减少。我国已成为农产品出口贸易大国。同时我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也渐渐的运用WTO下的一些规则,使我国农产品对外企业有很大发展。由于中国拥有巨大的自然资源,低廉的人力劳动资源和良好的自然气候等等,吸引了很多国外国家企业的关注和投资。
在看到过去取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产品业也存在着由于质量低,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影响了企业的效益。我国现在农业的处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期,缺乏有效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强大的农业组织体系,因此,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没有规范的企业管理水平,没有影响力的品牌,这样造成我国农产品企业跟发达国家农产品企业有一定的距离,不能形成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农业和农产品企业面临的是如何实现产业改造,升级,提高竞争力的问题;面临着如何实现行业的持续健康的发展问题。归根到底,我国如何实现农业和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构建?为此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积极调整我国农业的结构,促进升级
遵循比较效益原则 ,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促进产业升级换代 ,把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和具有生产优势的产区做强做大 ,积极应对入世 ,主动参与国际竞争 ,尽快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和生产水平。另外,针对我国在短缺经济时期形成的特有的片面追求高产、早熟而忽视产品品质的问题 ,面对 “入世”的挑战,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强化农产品质量意识 ,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应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体系 ,制订相应的农产品品质改良和扶持 ,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特色农业、创汇农业,通过品种改良、科技创新、规范管理、标准
化生产 ,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推动农业结构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逐步化解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
随着发达国家技术壁垒的不断升级,中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显得迫在眉睫。中国必须争取在尽快的时间里建立起一套既符合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用标准组织农产品生产,评价农产品质量,规范农产品流通,指导农产品消费,保障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和引导新农产品开发。
二、完善农业国内支持,提高支持效率
农业国内支持会促进耕地的改良,水资源的治理,水利基础设施的兴建,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农业劳动力素质的提。从某种意义上说 农业国内支持是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农业支持仍然有待完善。在选择上,限于国情国力,我国在总体上不可能采取与发达国家相同补贴水平的,而只能从提高农业支持效率的角度入手,特别要提高农业补贴的效率。
三、应要求发达国家农业回归WTO框架
中国应在多哈回合谈判中,要求美国等发达国家将农业补贴回归到 WTO规则框架下,真正削减甚至完全取消其农业补贴,要求主要农产品进口国取消不合理的技术性措施,规范全球农业贸易秩序,建立公平竞争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与此同时,中国应考虑建立一个应对国外农业高额补贴的应急机制,对那些受到补贴的国外农产品,实行进口,将发达国家农业补贴对中国的冲击控制在最低程度,并建立严格公平,合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新规则,约束发达国家越来越泛滥的技术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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