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第12卷第2期
Vol .12-No .2
Journal of Guili n I n stitute of Tour is m
对区域旅游合作研究中几个基本问题的认识
Ξ
薛 莹
(浙江大学旅游学院,浙江杭州,310028)
[关键词]区域旅游合作;基本问题;认识
[摘 要]区域旅游合作实践在我国已有20年的发展历史,但合作实效却始终处于低水平的状态,有关的理论研究也难以服
务于实践,因此,有必要对区域旅游合作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提供对实践的反思与理论上的补充。提出对区域旅游合作研究中几个基本问题的认识,为今后的深入探讨奠定基础。
[中图分类号]F 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080(2001)02-0026-04
Severa l Fundam en ta l Issues about Reg iona l Tour is m Coopera tion Stud ies
XU E Ying
(T ou ris m Institu te of Z hej iang U n iversity ,H ang z hou 310028,Ch ina )
Key words :regi onal touris m cooperati on ;fundam ental issues ;understanding
Abstracts :T he regi onal touris m cooperati on in p ractice has been developed about tw enty years in our country ,but its ach ieve 2m ents w as disapp i onting .In additi on ,the relevant research on th is subject w as also beh ind schedule .A cco rdingly there is need p robing its operating m echanis m s
.T h is article po ses several fundam ental questi ons invo lving the regi onal touris m coop 2erati on in o rder to offer a basem ent fo r the further study .
一、对区域的认识
一般而言,区域是一个客观上存在的,又是人们观念上的抽象的空间概念,它往往没有严格的范畴和
边界以及确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乃至几个国家均可称为一个区域。但不同的学科对区域的认识有所不同: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具有相对一致性的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来划分边界;政治学把区域看做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位,按行政权力覆盖面划分界限;社会学把区域看做作为具有相同语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聚落,其边界可以越过国界和行政边界,也包括不同的自然地理单元;经济学则赋予区域经济的意义,视区域为人类经济活动所占据的空间,其范围依具体的研究目的和任务而定,可以是跨越国家的“国际区域”,如“欧洲经济同盟”;可以是一个国家(一种特殊的区域);也可以是一国之内跨越几个行政区的经济区域,如“珠江三角洲”;还可以是一个流域区,如“黄河流域”等。区域一词在旅游学科中的运用与发展则是从多学科角度进行的,经济学、地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均被不同程度地借用到对区域的
认识中。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学者们对区域概念的使用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的:
其一,将区域作为标识其研究问题的特性或分析问题的工具,是一个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没有明确的边界划分。代表性的文章有:李明德的《谈谈对
区域旅游的认识》(载《旅游学刊》1993,1)、刘伟强的
《区域旅游规划的组织程序》(载《旅游学刊》1993,2)、
陈传康的《区域旅游资源的调查研究途径》(载《地理
学与国土研究》1996,4)、陈卫东的《区域旅游房地产
开发研究》(载《社会科学家》1996,5)、佟玉权的《区域旅游系统结构优化的理论研究》(载《辽宁教育学院学
报》1998,2)、郑耀星的《区域旅游合作是旅游业持续
发展的新路》(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
2)等。
其二,用于具体区域的旅游发展研究中,有明确
的边界划分。代表性文章有:张慰冰的《合作开发环太
湖旅游圈,探求区域旅游发展的新思路》(载《旅游学
刊》1997,4)、冯宗钢的《皖南旅游区旅游资源基本态
势与开发影响》(载《经济地理》1998,1)、许刚等的《南
京经济区域旅游业联合发展战略研究》(载《旅游学刊》1998,2)、肖星的《陇海—宝中—包兰环状铁路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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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Ξ
[收稿日期]2001-03-29
[作者简介]薛莹(1971- ),女,汉族,山东济南人,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旅游学院99级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为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
本文进行区域旅游合作研究时所使用的区域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用来标识所研究问题的特性的,即表明旅游合作发生的空间范围。它具有以下特征:其一,区域是一个空间概念,同时也是有限的空间范围。其二,区域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这是由区域内旅游活动的空间连续性和区域内旅游经济要素的同类性或联系性所决定的。其三,区域有大小之分,而且可以按空间范围大小把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或等级,进而把它们组合成区域系统或等级体系。其四,区域是由某种事物的自然联系而构成的,是区域范围内地区与地区之间发生联系的“共同市场”,行政、经济、文化等诸方面关系常常在此发生交叉、覆盖。其五,任何区域的发展都将受到由其他相关区域所组成的外部环境的影响。
二、对区域旅游合作的认识
一般而言,区域旅游合作包括区域之间的旅游合作和区域内部地区与地区间的旅游合作。已有的研究中对前者的研究较少,对后者的研究较多。从现实来看,旅游合作问题在经济区域、行政区域、自然地理区域等各种不同的区域范围内均有发生,研究者侧重于就具体区域内的总体旅游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以及区域文化的相对一致性等提出合作构想,或侧重于对合作中所存在问题的提出上,但缺少对合作内在机制的理论分析。
本研究对区域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的旅游合作进行探讨,并认为:区域旅游合作是指区域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的旅游经济主体,依据一定的协议章程或合同,将资源在地区之间重新配置、组合,以便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旅游经济活动。具体说来,它包括合作三要素:
其一,合作主体。区域旅游合作中的合作主体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地方乃至主权国家及国际性组织。各合作主体虽然在经济实力和地位上存在着巨大差异,但在区域旅游合作活动中的地位却是对等的。
其二,合作对象。区域旅游合作的对象是旅游经济要素,包括资金、信息、技术、人力等,这些要素通过合作这一经济行为,在地区之间发生位移与组合,实现要素间的重新配置,属于区域经济合作的范畴。
其三,合作效益。对区域旅游合作效益的衡量依据合作主体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合作主体可分为两大类,即企业和,企业的合作活动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的合作活动则同时追求社会效益。
从理论上讲,企业应该是区域旅游合作中最重要的主体,但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在旅游合作中长期起主导作用的是,所以,实际上是合作中的第一主体,企业则是合作中的第二主体,尤其是地方的经济、行政双重行为常常使地区间发生经济关系与行政关系上的交叉与重叠,这也是区域旅游合作中需要克服的主要难题。
三、对区域旅游合作产生背景的认识
区域旅游合作的产生是由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区域旅游发展以及区域旅游整体形象建设的发展趋势所决定的。
(一)区域旅游合作是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趋势下的必然选择
区域经济合作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世界各国从经济利益权衡出发,利用区域地缘优势,实现区域内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优势互补与共同繁荣。在这种形势下,任何一个国家,不管其社会制度如何,经济发展阶段如何,都不可能孤立于潮流之外而取得经济的健康发展。
当今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已有30多个,参加国150多个,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积极地加强与国际性组织的联系,另一方面也积极推进国内区域性经济合作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区域合作范围,合作的领域和方式也进一步扩大。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环渤海地区等七大经济区之间在共同建设基础设施、开发利用能源和资源以及商贸、金融等方面的合作日益加强;跨地区资金市场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以及区域性环境保护工作也开始起步。另外,东、中、西部三大地带之间的合作逐步加深,尤其是东部与西部之间的合作有了明显的进展,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已取得了某些实效。
在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强烈态势下,区域旅游合作的发生是顺势而行、趁势而上的必然选择。
(二)区域旅游合作是区域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世界经济区域化背景下,区域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日俱增。从改革开放的第一步起,区域经济就显示出了它的重要作用。从宣布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到确立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从沿海开放战略的实施到目前加大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力度,区域经济有力地推动了改革的每一步进程。而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也是以区域为单元,由东、中向西逐步演进的,并且,旅游业以其广泛的产业关联效应和乘数效应,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大的贡献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地方已从战略上作出调整,将旅游业确定为本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72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伴生出许多问题,如各地区之间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依然比较突出,区域性旅游资源难以得到统一规划与开发,许多主题公园、生态景点的建设出现近距离重复;公路等基础设施的互惠性开发与享用难以达成;资金、信息等要素的跨地区流动受阻等,对上述问题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止,必将会使竞争恶性化并影响到区域市场的整体秩序。因此,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是保证区域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区域旅游合作是区域旅游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的必要基础
区域旅游的活跃性一直是现代国际旅游市场发展中的一个显著特征。据资料统计,西欧区内旅游所占比重在1988年至1994年间一直保持在80%以上,而亚太地区区内旅游则从1967年的44%和1990年的65%,明显上升为1994年的77%。从我国的旅游发展来看,区域型、中等尺度的观光度假旅游也日益呈现出稳中有升的发展势头。自第一个假日黄金周以来,区域性旅游随着假日旅游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兴起而表现得更为集中与明显,除以北京为中心的京津唐三角地带旅游区、以上海为中心的沪杭宁旅游区和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旅游区外,西南、东北等地区也成为新的旅游活跃区域。
区域旅游呈现出的良好发展态势对区域性旅游产品的协调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区域范围内地区之间的旅游合作就变得愈发重要了。而且,我国旅游业明确将发展区域旅游作为“十五”发展目标之一,以促进东、中、西三大地区间的协调发展及重点旅游区域内的配套发展。因此,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是促进区域旅游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的必要基础。
(四)区域旅游合作是区域整体旅游形象建设的新要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大众旅游需求的不断扩张,提供给旅游者的信息也潮水般地涌来,在这种情况下,旅游者的注意力就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他们对旅游目的地的选择越来越趋向于根据当地的整体形象信息,而非分散的产品信息,这就使树立、改造、传播旅游地的整体形象渐渐成为了一种趋势。
目前在世界旅游市场上,大范围的联合促销、树立旅游产业整体形象已成为一种不可扭转的趋势。世界上一些著名的旅游区域,如欧洲、加勒比海地区、东南亚等在世界旅游市场上的整体旅游形象越来越鲜明,区域内国与国之间的联合促销活动也日益加强。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旅游市场,我国旅游业也意识到通过树立整体国家形象来提高竞争力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而区域整体旅游形象的建设则是这项任务中的一个基本步骤。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各地区的旅游形象建设还比较分散、,互相配合的积极性较低,如各地区的旅游宣传促销就表现出各自为战,甚至互相为敌,互相争夺客源的倾向,这种不良状况势必会影响到各地区、各企业的共同受益。因此,加强区域旅游合作也是区域整体旅游形象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四、对区域旅游合作现实问题的认识
回顾我国发展区域旅游合作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20世纪80年代,区域旅游合作的创议期;二是20世纪90年代,区域旅游合作的推广与反思期;三是当前新一轮区域旅游合作的兴起期。
在创议期内,区域旅游合作由各地之间的自发协作行为逐步走向了各地之间联合规划合作方案的自觉阶段。在由主导将旅游业资源集中配置于入境国际旅游发展的背景下,各地没有的客源外联权,而是由国家按计划统一配给。为了增加当地的旅游客流量,有些地区之间自发产生协作,相互引进了一些自联客源,这可以认为是区域旅游合作的最初形态。1980年7月1日,颁布了《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旨在打破计划经济下条块分割、自我封闭造成的种种弊端,推动地区间的联合与合作。旅游业对此也积极作出了响应,对统一外联的形式有所松动,逐步肯定了区域自主外联客源的做法。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外联权的收与放也出现了反复,但是各地还是逐步拥有了自主外联权,同时地区间增强旅游协作的要求也就随之产生。有些省市开始主动商议合作事宜,联合组建了部分合作组织,如华东六省旅游协作会、环渤海湾五城市旅游协作会、西北五省区旅游协作会等,此时的旅游协作区域多半是按照行政区划的范围来组织的。
在推广与反思期内,有些旅游合作方案开始进入实质性推广阶段,如粤、港、澳三地于1996年联手成立了“珠江三角洲旅游推广机构”,进行了联合开发市场、联合推出线路、联合促销等合作性活动。再如,包括天津、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在内的环渤海五城市旅游协作会明确确定了合作章程及组织形式,在市场促销、旅游接待、人才培训、交通建设等方面达成了具体的合作协议。然而,客观地说,绝大多数的合作形式其实是处于分散化、低水平的状态,收效甚微,甚至多为有始无终,有名无实的状况。反思此阶段的合作,产生的问题主要有三:
其一,管理无序。由于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期内,原因所造成的条块割据式的管理弊端依然十分突出,再加上各合作主体在区域旅游合作活动中的地位总是对等的,其机构的平行与交叉带来了管理上的“重叠”与“真空”,多头管
82理、政出多门、事权不分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管理无序的局面。虽然各合作方常会组建一个旅游协作会性质的共同管理机构,但它只是一个半官方、半民间性质的组织,可以行使协调、监督的功能,却无行政管理权,致使管理失效。
其二,开发无序。区域旅游合作经常在联合开发线路、联合促销等方面达成协议,但是在区域范围内却难以组织起权威性的整体旅游规划。由于对区域性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缺乏总体规划与分工,各地区对资源的使用各成体系,景点的建设常出现近距离重复,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甚至于浪费的后果。另外,由于各地对区域性资源的分割使用而使区域性资源、区域性产品的整体特色无法体现,直接影响到区域总体旅游产品体系的形成。
其三,竞争无序。区域相当于一个市场,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联系通常是通过区域市场而进行的。但是,由于地区保护主义的存在,地区间在旅游资源的共享、旅游基础设施的共享、旅游客源市场的共享等方面出现了“伪合作”倾向,常会为了各自利益而发生争夺客源、争夺资源的恶性竞争,使原本就难以统一的区域市场发生混乱。
当前,我国各地又出现了新一轮的区域旅游合作趋势。在发展“大旅游”的思想指导下,许多地方开始打破地域界限,力图与相关地区共同构建起多层次、逐级推进的旅游圈层,以实现在资源、市场、产品、信息、人才等多方面的优势互补与分工合作。像“武汉大旅游圈”、“黄山大旅游圈”、“环渤海旅游圈”、“粤港澳大旅游区”、“粤东旅游圈”等构想的产生都说明,无论是从旅游者行为的角度、从旅游资源构成上的空间关系,还是从旅游业所固有的性质、旅游市场经营的角度来看,客观上都要求在地区间构建起广泛的旅游合作关系,以实现旅游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此,在当前和今后的区域旅游合作中,各地区之间首先要着重于培养、建立起地区间的伙伴关系,以化解地区间的行政壁垒。其次,合作方要通过确定共同的合作目标来实现对区域共同利益、地区本位利益及企业利益等多种利益关系的整合,以减少各地区在旅游合作中的冲突。再次,要制定出详细的、权威性的区域旅游整体发展规划,使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旅游景点的建设布局、旅游相关设施的配套发展等较为合理化。最后,要建立有效的区域旅游合作组织,以实现对合作事宜的有力。
五、对区域旅游合作研究意义的认识
当前,作出了进行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决策,并明确指出发展特色旅游业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任务之一。可以认为,区域旅游就是特色旅游。西部地区特色旅游业的发展,必须以加强各地区之间的合作关系为前提,通过优势互补、地区分工而相对系统地对区域性旅游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在保持资源特色完整性基础上形成西部地区的区域旅游产品特色。当然,西部旅游业的发展更脱离不开东、中部地区的支持,目前看来,东、中、西三大地带之间主要表现为“市场—资源”型的旅游合作关系,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对资金、信息、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合作要求势必会加强。因此,在西部大开发这一时代主题下,为了对区域间与区域内部的旅游合作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将区域旅游合作问题深入到机制层面进行探讨是十分必要与迫切的。区域间旅游合作与区域内旅游合作在合作意义与程度上虽有所不同,前者更为重大一些,但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合作理论在多数情况下是相互适用的。研究中的侧重点包括:合作目标在合作中的动力效应大小,合作实现途径上的资源配置效应,各影响因素在合作中的影响效力大小以及地区在合作中的推阻作用等。另外,区域旅游合作发展的新思路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其中如何对、企业、市场这个最基本的三角关系加以优化,如何发挥的外部作用,以及如何看待“旅游圈”建设这一新型的空间组织构想等都是需要在实践反思与理论研究中的深入之处。所以,加强对区域旅游合作内在机制的深入研究,有助于对新一轮区域旅游合作实践作出及时总结,也有助于为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对合作理论的研究也是一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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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连云凯]
[责任校对:王文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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