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30分) 15题
二、填空题(20分)
三、简答题(30分)
四、论述题(2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 )。
A.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B.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与验收
C.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控制 D.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
答案:( A )
2.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应有明确的依据,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提及的监理依据外,还包括( )。
A. 有关技术标准 B.设计文件
C.工程承包合同 D.委托监理合同
答案:( D )
3.开展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行规,以下属于建设行规的是(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C.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D.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答案:( B )
4.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作用是为建设项目( )提供依据。
A.项目评估 B.投资决策
C.项目设计 D.效益评价
答案:( B )
5.在FIDIC道德准则中,“寻求与确认的发展原则相适应的解决办法”属于( )的内容。
A.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 B.正直性
C.公正性 D.对他人的公正
答案:( A )
6.如果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则( )。
A.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不承担责任
B.监理工程师不承担责任,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C.监理工程师应当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平均分担责任
D.监理工程师应当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D )
7.企业信用是企业( )的集中体现.
A.经营理念、经营责任和经营效益 B.经营责任、经营效益和经营文化
C.经营理念、经营效益和经营文化 D.经营理念、经营责任和经营文化
答案:( D )
8.建设工程的目标控制通常表现为( )循环过程。
A.周期性的无限 B.周期性的有限
C 非周期性的无限 D.非周期性的有限
答案:( B )
9.从主动控制是事前控制的角度来理解,主动控制的主要作用在于( )。
A.防患于未然 B.及时纠偏
C.避免重蹈覆辙 D.降低目标偏离的严重程度
答案:( A )
10.下列关于目标控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目标控制的效果和对目标控制效果的评价都是客观的
B.目标控制的效果和对目标控制效果的评价都是主观的
C.目标控制的效果是主观的,对目标控制效果的评价是客观的
D.目标控制的效果是客观的,对目标控制效果的评价是主观的
答案:( D )
11.功能好、质量优的工程投入使用后的收益往往较高,这表明( )。
A.质量目标与进度目标之间存在统一关系
B.质量目标与进度目标之间存在对立关系
C.质量目标与投资目标之间存在统一关系
D.质量目标与投资目标之间存在对立关系
答案:( C )
12.在确定建设工程数据库的结构之后,建立建设工程数据库的主要任务是数据的
( )。
A.积累和分析 B.分类和分析
C.编码和分析 D.整理和分析
答案:( A )
13.建设工程目标分解最基本的方式是按( )分解。
A.总投资构成内容 B.工程内容
C.资金使用时间 D.工程进度
答案:( B )
14.设计过程中,需要在不同设计阶段之间进行纵向的反复协调,这种协调( )。
A.仅限于同一专业之间的协调
B.仅限于不同专业之间的协调
C.可能是同一专业之间的协调,也可能是不同专业之间的协调
D.表现为不同设计深度的协调
答案:( C )
15.对由于业主原因所导致的目标偏差,可能成为首选措施的是( )。
A.组织措施 B.技术措施
C.经济措施 D.合同措施
答案:( A )
16.木结构房屋比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失火的概率大,这是根据( )得出的结论 。
A.主观概率的演绎法 B.主观概率的归纳法
C.客观概率的演绎法 D.客观概率的归纳法
答案:( D )
17.风险识别的特点之一是不确定性,这是风险识别( )的结果。
A.个别性和主观性 B.个别性和复杂性
C.主观性和复杂性 D.复杂性和相关性
答案:( C )
18.建设工程风险分解的途径之一是按结构维分解,其含义是按建设工程( )进行分解。
A.结构体系 B.组成内容
C 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 D.风险管理的工作结构
答案:( B )
19.对于风险评价来说,建设工程数据库中的数据( )。
A 只能反映各种风险综合作用的后果,不能反映各种风险各自作用的后果
B.只能反映各种风险各自作用的后果,不能反映各种风险综合作用的后果
C.既能反映各种风险综合作用的后果,又能反映各种风险各自作用的后果
D.既不反映各种风险综合作用的后果,又不反映各种风险各自作用的后果
答案:( A )
20.下列可能造成第三者责任损失的是( )。
A.投资风险和进度风险 B.进度风险和质量风险
C 质量风险和安全风险 D.安全风险和投资风险
答案:( C )
21.若开标后中标人发现自己的报价存在严重的误算和漏算,因而拒绝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这一对策为( )。
A.风险回避 B.损失控制
C.风险自留 D.风险转移
答案:( A )
22.在建设工程风险对策决策过程中,最后才考虑的风险对策是( )。
A.风险回避 B.风险转移
C.损失控制 D.风险自留
答案:( D )
23.在组织机构的设计过程中,当人数一定时,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的关系是( )。
A.职能关系 B.正比关系
C.反比关系 D.直线关系
答案:( C )
24.监理机构的组织活动效应并不等于机构内单个监理人员工作效应的简单相加,这体现了组织机构活动的( )原理。
A.动态相关性 B.要素有用性
C.主观能动性 D.规律效应性
答案:( A )
25.建设工程平行承发包模式的缺点是( )。
A.业主选择承包单位范围小 B.投资控制难度大
C.进度控制难度大 D.质量控制难度大
答案:( B )
26.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程序宜按( )实施。
A.编制建设工程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B.编制监理规划,成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C.编制监理规划,成立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D.成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开展监理工作,向业主提交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答案:( D )
27.监理实施与监理组织设计都应遵循( )原则。
A.公正、、自主 B.权责一致
C.分工与协作统一 D.综合效益
答案:( B )
28.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基本程序是( )。
A.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规划,制定工作流程
B.签订监理合同,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确定监理机构目标,制定工作流程
C.确定监理机构目标,确定监理工作内容,组织结构设计,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D.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确定管理层次与跨度,划分监理机构部门,制定考核标准
答案:( C )
29.关于监理组织常用的四种结构形式,下述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具有组织机构简单、权力集中、隶属关系明确的优点
B.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是将管理部门和人员分为两类
C.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具有直线制和职能制监理组织的优点
D.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中职能部门有权对指挥部门发布指令
答案:( D )
30.下图所示组织结构形式的主要优点是( )。
A.隶属关系明确 B.管理效率高
C.有较大机动性 D.不易产生矛盾指令
答案:( B )
31.工程建设强度是影响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其数值( )。
A.与投资成正比,与工期成反比 B.与工期成正比,与投资成反比
C.与投资和工期成正比 D.与投资和工期成反比
答案:( A )
32.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中,主要用于外部协调的方法是( )。
A.会议协调法 B.交谈协调法
C.书面协调法 D.访问协调法
答案:( D )
33.下列关于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监理规划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编制
B.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C.监理规划的内容比监理大纲更翔实、更全面
D.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之间存在依据性关系
答案:( B )
34.建设工程监理规划要随着建设工程的展开不断补充、修改和完善,这反映了监理规划( )的编写要求。
A.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
B.应当遵循建设工程运行规律
C.一般宜分阶段编写
D.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
答案:( B )
35.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审核应侧重于( )是否与合同要求和业主建设意图一致。
A.监理范围、工作内容及监理目标
B.项目监理机构结构
C.投资、进度、质量目标控制方法和措施
D.监理工作制度
答案:( A )
36.下列非代理型CM模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CM单位一般在设计阶段介入,对设计单位有指令权
B.CM单位一般在设计阶段介入,对设计单位没有指令权
C.CM单位在施工阶段介入,对施工单位有指令权
D.CM单位在施工阶段介入,对施工单位没有指令权
答案:( B )
37.下列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模式中,不能存在的模式是( )。
A.CM模式 B.D+B模式
C.EPC模式 D.Partnering模式
答案:( D )
38.EPC模式条件下,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在( )。
A.施工期间检验 B.竣工检验
C.竣工后检验 D.设计图纸审查
答案:( B )
39.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 )。
A.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B.是指工程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C.由建设工程文件和建设工程档案组成
D.由建设工程文件、建设工程档案和建设工程资料组成
答案:( C )
40.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是( )的职责。
A.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B.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C.建设单位和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D.监理单位和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答案:( B )
41.若某一案卷内建设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有短期和长期两种,密级有机密和秘密两
种,则该案卷( )。
A.保管期限为长期,密级为机密 B.保管期限为长期,密级为秘密
C.保管期限为短期,密级为机密 D.保管期限为短期,密级为秘密
答案:( A )
42.对于监理例会上意见不一致的重大问题,应( )。
A.不记入会议纪要
B.不形成会议纪要
C.将各方主要观点记入会议纪要中的“会议主要内容”
D.将各方主要观点记入会议纪要中的“其他事项”
答案:( D )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 )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A.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在其专业许可
B.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
C.相应的职称证书,并在相应职称等级许可
D.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
答案:( B )
4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 ),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A.工程材料的进场试验报告
B.工程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C.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D.工程预验收合格报告
答案:( C )
4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 )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验。
A.施工单位质检人员 B.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C.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D.工程质量监理机构
答案:( B )
4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 B )
47.《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建筑面积在( )的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A.227平方米以上 B.3 77平方米以上
C.527平方米以上 D.8万平方米以上
答案:( C )
48.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或批准,( )承包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责任和义务。
A.减轻了 B.不解除
C.不减轻 D.解除了
答案:( B )
49.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应根据( )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A.监理规划 B.监理单位的书面通知
C.监理机构职责分工 D.委托监理合同
答案:( D )
5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C类表是( )。
A.建设单位用表 B.承包单位用表
C.监理单位用表 D.各方通用表
答案:( D )
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规制度
1.何谓建设工程监理?它的概念要点是什么?
答: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概念要点有: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是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以分为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建设阶段范围。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具体标准见《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2.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哪些性质?它们的含义是什么?
答: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包括服务性、科学性、性和公正性。
服务性的含义是运用规划、控制、协调方法,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应当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要有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按照性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与承建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在开展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流程、方法、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地开展工作。
公正性要求工程监理企业客观、公正地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特别是当这两方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矛盾时,工程监理企业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3.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特点?
答: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是: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即只为建设单位服务;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包括对建设单位不当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即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
4.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与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关系是什么?
答: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项目法人责任制规定了项目法人的设立时间、组织形式以及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
项目法人责任制与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关系表现在以下二方面: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必要条件,建设工程监理制是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保障。
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
1.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目的在于:(1)促进监理人员努力钻研监理业务、提高业务水平;(2)统一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标准;(3)有利于公正地确定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监理工程师的资格;(4)合理建立工程监理人才库;(5)便于同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工程监理市场。
实行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目的在于对监理从业人员实行市场准入控制。
2.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什么样的知识结构?
答: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包括工程技术、经济、法律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3.监理工程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守则有哪些?
答: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如下通用职业道德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自主地开展工作。
4.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答:经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可以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但申请注册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注册: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
(3)在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责令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
(4)在申报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同时注册于两个及以上单位;
(6)年龄65周岁及以上;
(7)法律、法规和建设、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5.试论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答: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的表现行为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我国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专门作出了具体规定。例如,《建筑法》第35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失,违反了合同约定,其行为将被视为监理企业违约,由监理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监理企业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后,有权在企业内部向有相应过失行为的监理工程师追偿部分损失。所以,由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发的合同违约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当与监理企业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6.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答: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要素包括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所具备的条件、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数、注册资本的数量、工程监理业绩。
7.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什么?
答: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第三章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1.简述目标控制的基本流程。在每个控制流程中有哪些基本环节?
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对目标、过程和活动的跟踪,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信息,将工程实际状况与目标和计划进行比较。如果偏离了目标和计划,就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或改变投入,或修改计划,使工程能在新的计划状态下进行。而任何控制措施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原有的矛盾和问题解决了,还会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不断地进行控制。上述控制流程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直至工程建成交付使用,因而建设工程的目标控制是一个有限循环过程。
控制流程包括投入、转换、反馈、对比、纠正五个基本环节。
2.何谓主动控制?何谓被动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当如何认识它们之间的关系?
答:所谓主动控制,是在预先分析各种风险因素及其导致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和程度的基础上,拟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从而减少乃至避免目标偏离。
所谓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输出中发现偏差,通过对产生偏差原因的分析,研究制定纠偏措施,以使偏差得以纠正,工程实施恢复到原来的计划状态,或虽然不能恢复到计划状态但可以减少偏差的严重程度。
对于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来说,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两者缺一不可,应将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紧密结合起来,并力求加大主动控制在控制过程中的比例。
3.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是什么关系?如何理解?
答:建设工程投资、进度(或工期)、质量三大目标两两之间存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对此,首先要弄清在什么情况下表现为对立的关系,在什么情况下表现为统一的关系。从建设工程业主的角度出发,往往希望该工程的投资少、工期短(或进度快)、质量好。如果采取某种措施可以同时实现其中两个要求(如既投资少又工期短),则该两个目标之间就是统一的关系;反之,如果只能实现其中一个要求(如工期短),而另一个要求不能实现(如质量差),则该两个目标(即工期和质量)之间就是对立的关系。
4.简述建设工程目标分解的原则和方式。
答:建设工程目标分解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能分、能合按工程部位分解,而不按工种分解;区别对待,有粗有细;有可靠的数据来源;目标分解结构与组织分解结构相对应(目标分解结构在较粗的层次上应当与组织分解结构一致)。
按工程内容分解,建设工程目标分解最基本的方式,适用于投资、进度、质量三个目标的分解,建设工程的投资目标还可以按总投资构成内容和资金使用时间(即进度)分解。
5.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的投资控制工作和具体的投资控制措施,在满足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建设工程投资的系统控制意味着,在投资控制的过程中,要协调好与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的关系,做到三大目标控制的有机配合和相互平衡,而不能片面强调投资控制。
建设工程投资的全过程控制,要求从设计阶段就开始进行投资控制,并将投资控制工作贯穿于建设工程实施的全过程,直至整个工程建成且延续到保修期结束。在明确全过程控制的前提下,还要特别强调早期控制的重要性,越早进行控制,投资控制的效果越好。
建设工程投资的全方位控制,包括两种含义:一是对按工程内容分解的各项投资进行控制,即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乃至分部分项工程的投资进行控制;二是对按总投资构成内容分解的各项费用进行控制,即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都要进行控制。通常,投资目标的全方位控制主要是指上述第二种含义。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目标可以表达为:通过有效的进度控制工作和具体的进度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
进度控制的系统控制思想与投资控制基本相同。
关于进度控制的全过程控制,要注意以下三方面问题:在工程建设的早期就应当编制进度计划、在编制进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各阶段工作之间的合理搭接、抓好关键线路的进度控制。
对进度目标进行全方位控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对整个建设工程所有工程内容的进度都要进行控制、对整个建设工程所有工作内容都要进行控制、对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都要进行控制、注意各方面工作进度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工作和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工程预定的质量目标。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系统控制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避免不断提高质量目标的倾向、确保基本质量目标的实现、尽可能发挥质量控制对投资目标和进度目标的积极作用。
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来说,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各阶段质量控制的特点和重点,确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和任务,以便实现全过程质量控制。
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控制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对建设工程所有工程内容的质量进行控制、对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所有内容进行控制、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所有因素进行控制。
6.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可采取哪些措施?
答:为了取得目标控制的理想成果,应当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实施控制,通常可以将这些措施归纳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四个方面。这四方面措施在建设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的具体运用不完全相同,每一方措施都有许多具体措施。
第四章 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1.简述风险、风险因素、风险事件、损失、损失机会的概念。
答:风险有以下两种定义:
其一,风险就是与出现损失有关的不确定性;
其二,风险就是在给定情况下和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结果之间的差异(或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之间的差异)。
风险因素是指能产生或增加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的条件或因素,是风险事件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通常,风险因素可分为以下三种:自然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通常以货币单位来衡量。损失一般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也有的学者将损失分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隐蔽损失三种。
损失机会是指损失出现的概率。
2.常见的风险分类方式有哪几种?具体如何分类?
答:风险可根据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常见的风险分类方式有:
按风险所造成的不同后果可将风险分为纯风险和投机风险。
按风险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风险分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等。
按风险的影响范围大小可将风险分为基本风险和特殊风险。
另外,按风险分析依据可将风险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按风险分布情况可将风险分为国别(地区)风险、行业风险,按风险潜在损失形态可将风险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等等。
3.简述风险管理的基本过程。
答:风险管理就是一个识别、确定和度量风险,并制定、选择和实施风险处理方案的过程。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五方面内容。
4.风险识别有哪些特点?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风险识别有以下几个特点:个别性、主观性、复杂性、不确定性。
在风险识别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由粗及细,由细及粗;严格界定风险内涵并考虑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先怀疑,后排除;排除与确认并重;必要时,可作实验论证。
5.简述风险识别各种方法的要点。
答: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流程图法的有关内容从略。
初始清单法常规途径是采用保险公司或风险管理学会(或协会)公布的潜在损失一览表。但是,这种潜在损失一览表对建设工程风险的识别作用不大。
通过适当的风险分解方式来识别风险是建立建设工程初始风险清单的有效途径。
经验数据法也称为统计资料法,即根据已建各类建设工程与风险有关的统计资料来识别拟建建设工程的风险。
风险调查法应当从分析具体建设工程的特点入手,一方面对通过其他方法已识别出的风险(如初始风险清单所列出的风险)进行鉴别和确认,另一方面,通过风险调查有可能发现此前尚未识别出的重要的工程风险。
通常,风险调查可以从组织、技术、自然及环境、经济、合同等方面分析拟建建设工程的特点以及相应的潜在风险。
6.风险评价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通过定量方法进行风险评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更准确地认识风险;二是保证目标规划的合理性和计划的可行性;三是合理选择风险对策,形成最佳风险对策组合。
7.风险对策有哪几种?简述各种风险对策的要点。
答:风险对策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
风险回避就是以一定的方式中断风险源,使其不发生或不再发展,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
在采用风险回避对策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回避一种风险可能产生另一种新的风险;其次,回避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从风险中获益的可能性;再次,回避风险可能不实际或不可能。
损失控制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方面工作。预防损失措施的主要作用在于降低或消除(通常只能做到减少)损失发生的概率,而减少损失措施的作用在于降低损失的严重性或遏制损失的进一步发展,使损失最小化。一般来说,损失控制方案都应当是预防损失措施和减少损失措施的有机结合。
制定损失控制措施必须以定量风险评价的结果为依据,还必须考虑其付出的代价,包括费用和时间两方面的代价。
损失控制计划系统一般应由预防计划(有文献称为安全计划)、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三部分组成。
预防计划的目的在于有针对性地预防损失的发生,其主要作用是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在许多情况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损失的严重性。
灾难计划是一组事先编制好的、目的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为现场人员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使其在各种严重的、恶性的紧急事件发生后,不至于惊慌失措,也不需要临时讨论研究应对措施,可以做到从容不迫、及时、妥善地处理,从而减少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和经济损失。
应急计划是在风险损失基本确定后的处理计划,其宗旨是使因严重风险事件而中断的工程实施过程尽快全面恢复,并减少进一步的损失,使其影响程度减至最小。应急计划不仅要制定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而且要规定不同工作部门相应的职责。
风险自留就是将风险留给自己承担,是从企业内部财务的角度应对风险。风险自留与其他风险对策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改变建设工程风险的客观性质,即既不改变工程风险的发生概率,也不改变工程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
风险自留可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两种类型。
非计划性风险自留的主要原因有:缺乏风险意识、风险识别失误、风险评价失误、风险决策延误、风险决策实施延误。
计划性风险自留应预先制定损失支付计划,常见的损失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从现金净收入中支出、建立非基金储备、自我保险、母公司保险。
风险转移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中非常重要而且广泛应用的一项对策,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种形式。
非保险转移又称为合同转移,因为这种风险转移一般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工程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建设工程风险最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以下三种情况:(1)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 (2)承包商进行合同转让或工程分包;(3)第三方担保。
保险转移通常直接称为保险,对于建设工程风险来说,则为工程保险。通常购买保险,建设工程业主或承包商作为投保人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工程风险(包括第三方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使自己免受风险损失。
保险这一风险对策的缺点首先表现在机会成本增加。其次,工程保险合同的内容较为复杂,保险费没有统一固定的费率,需根据特定建设工程的类型、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包括气候、地质、水文等条件)、保险范围、免赔额的大小等加以综合考虑,因而保险谈判常常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进行工程保险后,投保人可能产生心理麻痹而疏于损失控制计划,以致增加实际损失和未投保损失。
在作出进行工程保险这一决策之后,还需考虑与保险有关的几个具体问题:一是保险的安排方式,即究竟是由承包商安排保险计划还是由业主安排保险计划;二是选择保险类别和保险人,一般是通过多家比选后确定,也可委托保险经纪人或保险咨询公司代为选择;三是可能要进行保险合同谈判,这项工作最好委托保险经纪人或保险咨询公司完成,但免赔额的数额或比例要由投保人自己确定。
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1.什么是组织和组织结构?
组织是管理中的一项重要职能。组织的基本原理是监理工程师必备的基础知识。
(1)组织
所谓组织,就是为了使系统达到它特定的目标,使全体参加者经分工与协作以及设置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一种人的组合体。它含有三层意思:1)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2)没有分工与协作就不是组织;3)没有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就不能实现组织活动和组织目标。
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组织有如下特点:其他要素可以相互替代,如增加机器设备可以替代劳动力,而组织不能替代其他要素,也不能被其他要素所替代。但是,组织可以使其他要素合理配合而增值,即可以提高其他要素的使用效益。随着现代化社会大生产的发展,随着其他生产要素复杂程度的提高,组织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也愈益显著。
(2)组织结构
组织内部构成和各部分间所确立的较为稳定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称为组织结构。以下几种提法反映了组织结构的基本内涵:1)确定正式关系与职责的形式;2)向组织各个部门或个人分派任务和各种活动的方式;3)协调各个分离活动和任务的方式;4)组织中权力、地位和等级关系。
2.组织设计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组织设计是对组织活动和组织结构的设计过程,有效的组织设计在提高组织活动效能方面起着重大的作用。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设计一般需考虑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集权与分权统一的原则
在任何组织中都不存在绝对的集权和分权。在项目监理机构设计中,所谓集权,就是总监理工程师掌握所有监理大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只是其命令的执行者;所谓分权,是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有足够的决策权,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起协调作用。
项目监理机构是采取集权形式还是分权形式,要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总监理工程师的能力、精力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
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来说,分工就是将监理目标,特别是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三大目标分成各部门以及各监理工作人员的目标、任务,明确干什么、怎么干。在分工中特别要注意以下三点:1)尽可能按照专业化的要求来设置组织机构;2)工作上要有严密分工,每个人所承担的工作,应力求达到较熟悉的程度;3)注意分工的经济效益。
在组织机构中还必须强调协作。所谓协作,就是明确组织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和各部门内部的协调关系与配合方法。在协作中应该特别注意以下两点:1)主动协调。要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找出易出矛盾之点,加以协调。2)有具体可行的协调配合办法。对协调中的各项关系,应逐步规范化、程序化。
(3)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统一的原则
在组织机构的设计过程中,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成反比例关系。这就是说,当组织机构中的人数一定时,如果管理跨度加大,管理层次就可以适当减少;反之,如果管理跨度缩小,管理层次肯定就会增多。一般来说,项目监理机构的设计过程中,应该在通盘考虑影响管理跨度的各种因素后,在实际运用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理层次。
(4)权责一致的原则
在项目监理机构中应明确划分职责、权力范围,做到责任和权力相一致。从组织结构的规律来看,一定的人总是在一定的岗位上担任一定的职务,这样就产生了与岗位职务相适应的权力和责任,只有做到有职、有权、有责,才能使组织机构正常运行。由此可见,组织的权责是相对预定的岗位职务来说的,不同的岗位职务应有不同的权责。权责不一致对组织的效能损害是很大的。权大于责就容易产生瞎指挥、滥用权力的官僚主义;责大于权就会影响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组织缺乏活力。
(5)才职相称的原则
每项工作都应该确定为完成该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对每个人通过考察他的学历与经历,进行测验及面谈等,了解其知识、经验、才能、兴趣等,并进行评审比较。职务设计和人员评审都可以采用科学的方法,使每个人的现有和可能有的才能与其职务上的要求相适应,做到才职相称,人尽其才,才得其用,用得其所。
(6)经济效率原则
项目监理机构设计必须将经济性和高效率放在重要地位。组织结构中的每个部门、每个人为了一个统一的目标,应组合成最适宜的结构形式,实行最有效的内部协调,使事情办得简洁而正确,减少重复和扯皮。
(7)弹性原则
组织机构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不要总是轻易变动,又要随组织内部和外部条件的变化,根据长远目标做出相应的调整与变化,使组织机构具有一定的适应性。
3.组织活动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组织机构的目标必须通过组织机构活动来实现。组织活动应遵循如下基本原理:
(1)要素有用性原理
一个组织机构中的基本要素有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时间等。
运用要素有用性原理,首先应看到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在组织活动中的有用性,充分发挥各要素的作用,根据各要素作用的大小、主次、好坏进行合理安排、组合和使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利、物尽其用,尽最大可能提高各要素的有用率。
一切要素都有作用,这是要素的共性,然而要素不仅有共性,而且还有个性。例如,同样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专业、知识、能力、经验等水平的差异,所起的作用也就不同。因此,管理者在组织活动过程中不但要看到一切要素都有作用,还要具体分析各要素的特殊性,以便充分发挥每一要素的作用。
(2)动态相关性原理
组织机构处在静止状态是相对的,处在运动状态则是绝对的。组织机构内部各要素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这种相互作用推动组织活动的进行与发展。这种相互作用的因子,叫做相关因子。充分发挥相关因子的作用,是提高组织管理效应的有效途径。事物在组合过程中,由于相关因子的作用,可以发生质变。一加一可以等于二,也可以大于二,还可以小于二。整体效应不等于其各局部效应的简单相加,这就是动态相关性原理。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在于使组织机构活动的整体效应大于其局部效应之和,否则,组织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3)主观能动性原理
人和宇宙中的各种事物,运动是其共有的根本属性,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不同的是,人是有生命、有思想、有感情、有创造力的。人会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在劳动中改造世界,同时也改造自己;能继承并在劳动中运用和发展前人的知识。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
(4)规律效应性原理
组织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要掌握规律,按规律办事,把注意力放在抓事物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上,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取得良好效应。规律与效应的关系非常密切,一个成功的管理者懂得只有努力揭示规律,才有取得效应的可能,而要取得好的效应,就要主动研究规律,坚决按规律办事。
4.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程序是什么?
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监理企业应按如下监理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工作。
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在承接工程监理任务时,在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拟定监理方案(大纲)以及与业主商签委托监理合同时,即应选派称职的人员主持该项工作。在监理任务确定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该主持人即可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这样,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接任务阶段即早已介入,从而更能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和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并与后续工作能更好地衔接。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为具体指导项目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进行,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1)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从而使监理工作能有效地达到目标而不致造成工作状态的无序和混乱。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有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7)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1)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2)对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5.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公正、、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这种权利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
监理工程师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由于业主一般不熟悉建设工程管理与技术业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但是,不能因此而一味向各承建单位转嫁风险,从而损害承建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
(5)综合效益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
6.简述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
监理单位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项目监理机构建立的前提,项目监理机构建立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确定的监理目标,制定总目标并明确划分监理机构的分解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监理目标和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任务,明确列出监理工作内容,并进行分类归并及组合。监理工作的归并及组合应便于监理目标控制,并综合考虑监理工程的组织管理模式、工程结构特点、合同工期要求、工程复杂程度、工程管理及技术特点;还应考虑监理单位自身组织管理水平、监理人员数量、技术业务特点等。
如果建设工程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划分可按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分别归并和组合。
(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
由于建设工程规模、性质、建设阶段等的不同,设计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时应选择适宜的组织结构形式以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组织结构形式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2)合理确定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
项目监理机构中一般应有三个层次:①决策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助手组成,主要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和监理活动内容进行科学化、程序化决策与管理;②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的落实,监理目标控制及合同实施的管理;③作业层(操作层)。主要由监理员、检查员等组成,具体负责监理活动的操作实施。项目监理机构中管理跨度的确定应考虑监理人员的素质、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和相似性、监理业务的标准化程度、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建设工程的集中或分散情况等,按监理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3)项目监理机构部门划分
项目监理机构中合理划分各职能部门,应依据监理机构目标、监理机构可利用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合同结构情况,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内容按不同的职能活动形成相应的管理部门。
4)制定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
岗位职务及职责的确定,要有明确的目的性,不可因人设事。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应进行适当的授权,以承担相应的职责;并应确定考核标准,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考核时间。表4-8和表4-9分别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考核标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标准 表4-8
项 目 | 职 责 内 容 | 考 核 要 求 | |
标 准 | 时 间 | ||
工 作 目 标 | 1.投资控制 | 符合投资控制计划目标 | 每月(季)末 |
2.进度控制 | 符合合同工期及总进度控制计划目标 | 每月(季)末 | |
3.质量控制 | 符合质量控制计划目标 | 工程各阶段末 | |
基 本 职 责 | 1.根据监理合同,建立和有效管理项目监理机构 | 1.监理组织机构科学合理 2.监理机构有效运行 | 每月(季)末 |
2.主持编写与组织实施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 1.对工程监理工作系统策划 2.监理实施细则符合监理规划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 编写和审核完成后 | |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 符合合同要求 | 一周内 | |
4.监督和指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投资、进度、质量进行监理;审核、签发有关文件资料;处理有关事项 | 1.监理工作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 每月(季)末 | |
5.做好监理过程中有关各方的协调工作 | 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 每月(季)末 | |
6.主持整理建设工程的监理资料 | 及时、准确、完整 | 按合同约定 |
项 目 | 职 责 内 容 | 考 核 要 求 | |||
标 准 | 时 间 | ||||
工 作 目 标 | 1.投资控制 | 符合投资控制分解目标 | 每周(月)末 | ||
2.进度控制 | 符合合同工期及总进度控制分解目标 | 每周(月)末 | |||
3.质量控制 | 符合质量控制分解目标 | 工程各阶段末 | |||
基 本 职 责 | 1.熟悉工程情况,制定本专业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 反映专业特点,具有可操作性 | 实施前一个月 | ||
2.具体负责本专业的监理工作 | 1.工程监理工作有序 2.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 每周(月)末 | |||
3.做好监理机构内各部门之间的监理任务的衔接、配合工作 | 监理工作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 每周(月)末 | |||
4.处理与本专业有关的问题;对投资、进度、质量有重大影响的监理问题应及时报告总监 | 1.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2.及时、真实 | 每周(月)末 | |||
5.负责与本专业有关的签证、通知、备忘录,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报表资料等 | 及时、真实、准确 | 每周(月)末 | |||
6.管理本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资料 | 及时、准确、完整 | 每周(月)末 |
根据监理工作的任务,选择适当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员的选择除应考虑个人素质外,还应考虑人员总体构成的合理性与协调性。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且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为使监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应按监理工作的客观规律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8.项目监理机构中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施工阶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9.项目监理机构协调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的工作内容包括: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
项目监理机构是由人组成的工作体系,工作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际关系的协调程度,总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激励项目监理机构成员。
①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对项目监理机构各种人员,要根据每个人的专长进行安排,做到人尽其才。人员的搭配应注意能力互补和性格互补,人员配置应尽可能少而精,防止力不胜任和忙闲不均现象。
②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对项目监理机构内的每一个岗位,都应订立明确的目标和岗位责任制,应通过职能清理,使管理职能不重不漏,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同时明确岗位职权。
③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谁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做出成绩,并得到肯定。但工作成绩的取得,不仅需要主观努力,而且需要一定的工作条件和相互配合。要发扬民主作风,实事求是评价,以免人员无功自傲或有功受屈,使每个人热爱自己的工作,并对工作充满信心和希望。
④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人员之间的矛盾总是存在的,一旦出现矛盾就应进行调解,要多听取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使人员始终处于团结、和谐、热情高涨的工作气氛之中。
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
项目监理机构是由若干部门(专业组)组成的工作体系。每个专业组都有自己的目标和任务。如果每个子系统都从建设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理解和履行自己的职责,则整个系统就会处于有序的良性状态,否则,整个系统便处于无序的紊乱状态,导致功能失调,效率下降。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①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工程对象及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职能划分,并相应设置配套的组织机构。
②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最好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出明文规定。
③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在工程建设中许多工作是由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其中有主办、牵头和协作、配合之分,事先约定,才不至于出现误事、脱节等贻误工作的现象。
④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如采用工作例会、业务碰头会、发会议纪要、工作流程图或信息传递卡等方式来沟通信息,这样可使局部了解全局,服从并适应全局需要。
⑤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总监理工程师应采用民主的作风,注意从心理学、行为科学的角度激励各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采用公开的信息,让大家了解建设工程实施情况、遇到的问题或危机;经常性地指导工作,和成员一起商讨遇到的问题,多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鼓励大家同舟共济。
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中有人员需求、试验设备需求、材料需求等,而资源是有限的,因此,内部需求平衡至关重要。需求关系的协调可从以下环节进行:
①对监理设备、材料的平衡。建设工程监理开始时,要做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工作,提出合理的监理资源配置,要注意抓住期限上的及时性、规格上的明确性、数量上的准确性、质量上的规定性。
②对监理人员的平衡。要抓住调度环节,注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合。一个工程包括多个分部分项工程,复杂性和技术要求各不相同,就存在监理人员配备、衔接和调度问题。如土建工程的主体阶段,主要是钢筋混凝土工程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工程;设备安装阶段,材料、工艺和测试手段就不同;还有配套、辅助工程等。监理力量的安排必须考虑到工程进展情况,作出合理的安排,以保证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
(2)与业主的协调
监理实践证明,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和与业主协调的好坏有很大的关系。
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使得业主合同意识差、随意性大,主要体现在:一是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基建管理模式,搞“大统筹,小监理”,在一个建设工程上,业主的管理人员要比监理人员多或管理层次多,对监理工作干涉多,并插手监理人员应做的具体工作;二是不把合同中规定的权力交给监理单位,致使监理工程师有职无权,发挥不了作用;三是科学管理意识差,在建设工程目标确定上压工期、压造价,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多或时效不按要求,给监理工作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带来困难。因此,与业主的协调是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与业主的协调:
1)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对于未能参加项目决策过程的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项目构思的基础、起因、出发点,否则可能对监理目标及完成任务有不完整的理解,会给他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2)利用工作之便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理解,特别是对建设工程管理各方职责及监理程序的理解;主动帮助业主处理建设工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以自己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工作去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
3)尊重业主,让业主一起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尽管有预定的目标,但建设工程实施必须执行业主的指令,使业主满意。对业主提出的某些不适当的要求,只要不属于原则问题,都可先执行,然后利用适当时机、采取适当方式加以说明或解释;对于原则性问题,可采取书面报告等方式说明原委,尽量避免发生误解,以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3)与承包商的协调
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所以做好与承包商的协调工作是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工作的重要内容。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面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监理工程师应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他汇报,以寻找对目标控制可能的干扰,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
2)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有时尽管协调意见是正确的,但由于方式或表达不妥,反而会激化矛盾。而高超的协调能力则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令各方面都满意。
3)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从承包商项目经理及其工地工程师的角度来说,他们最希望监理工程师是公正、通情达理并容易理解别人的;希望从监理工程师处得到明确而不是含糊的指示,并且能够对他们所询问的问题给予及时的答复;希望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能够在他们工作之前发出。他们可能对本本主义者以及工作方法僵硬的监理工程师最为反感。这些心理现象,作为监理工程师来说,应该非常清楚。一个既懂得坚持原则,又善于理解承包商项目经理的意见,工作方法灵活,随时可能提出或愿意接受变通办法的监理工程师肯定是受欢迎的。
②进度问题的协调。由于影响进度的因素错综复杂,因而进度问题的协调工作也十分复杂。实践证明,有两项协调工作很有效:一是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共同商定一级网络计划,并由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二是设立提前竣工奖,由监理工程师按一级网络计划节点考核,分期支付阶段工期奖,如果整个工程最终不能保证工期,由业主从工程款中将已付的阶段工期奖扣回并按合同规定予以罚款。
③质量问题的协调。在质量控制方面应实行监理工程师质量签字认可制度。对没有出厂证明、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原材料、设备和构件,不准使用;对工序交接实行报验签证;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不予验收签字,也不予计算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或工程内容的增减是经常出现的,有些是合同签订时无法预料和明确规定的。对于这种变更,监理工程师要认真研究,合理计算价格,与有关方面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实行监理工程师签证制度。
④对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某些违约行为进行处理是一件很慎重而又难免的事情。当发现承包商采用一种不适当的方法进行施工,或是用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时,监理工程师除了立即制止外,可能还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遇到这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该考虑的是自己的处理意见是否是监理权限以内的,根据合同要求,自己应该怎么做等等。在发现质量缺陷并需要采取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必须立即通知承包商。监理工程师要有时间期限的概念,否则承包商有权认为监理工程师对已完成的工程内容是满意或认可的。
监理工程师最担心的可能是工程总进度和质量受到影响。有时,监理工程师会发现,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或某个工地工程师不称职。此时明智的做法是继续观察一段时间,待掌握足够的证据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正式向承包商发出警告。万不得已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或工地工程师。
⑤合同争议的协调。对于工程中的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首先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协商不成时才由当事人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只有当对方严重违约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而不能得到补偿时才采用仲裁或诉讼手段。如果遇到非常棘手的合同争议问题,不妨暂时搁置等待时机,另谋良策。
⑥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主要是对分包单位明确合同管理范围,分层次管理。将总包合同做为一个的合同单元进行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不直接和分包合同发生关系。对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直接跟踪监控,通过总包商进行、纠偏。分包商在施工中发生的问题,由总包商负责协调处理,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帮助协调。当分包合同条款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以总包合同条款为准。此外,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包商对总包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分包合同发生的索赔问题,一般由总包商负责,涉及到总包合同中业主义务和责任时,由总包商通过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提出索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⑦处理好人际关系。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处于一种十分特殊的位置。业主希望得到、专业的高质量服务,而承包商则希望监理单位能对合同条件有一个公正的解释。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善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既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礼貌而坚决地拒收任何礼物,以保证行为的公正性,也要利用各种机会增进与各方面人员的友谊与合作,以利于工程的进展。否则,便有可能引起业主或承包商对其可信赖程度的怀疑。
(4)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监理单位必须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工作,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1)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例如,在设计单位向承包商介绍工程概况、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难点等情况时,注意标准过高、设计遗漏、图纸差错等问题,并将这些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施工阶段,严格按图施工;结构工程验收、专业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约请设计代表参加;若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听取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等等。
2)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以免造成大的直接损失;若监理单位掌握比原设计更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时,可主动向设计单位推荐。为使设计单位有修改设计的余地而不影响施工进度,可与设计单位达成协议,限定一个期限,争取设计单位、承包商的理解和配合。
3)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
这里要注意的是,在施工监理的条件下,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都是受业主委托进行工作的,两者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所以监理单位主要是和设计单位做好交流工作,协调要靠业主的支持。设计单位应就其设计质量对建设单位负责,因此《建筑法》中指出: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5)与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
一个建设工程的开展还存在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影响,如部门、金融组织、社会团体、新闻媒介等,它们对建设工程起着一定的控制、监督、支持、帮助作用,这些关系若协调不好,建设工程实施也可能严重受阻。
1)与部门的协调
①工程质量监督站是由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机构,对委托监理的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是核查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行为和工程质量检查。监理单位在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问题处理时,要做好与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交流和协调。
②重大质量事故,在承包商采取急救、补救措施的同时,应敦促承包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接受检查和处理。
③建设工程合同应送公证机关公证,并报建设管理部门备案;征地、拆迁、移民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和协作;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宜请消防部门检查认可;要敦促承包商在施工中注意防止环境污染,坚持做到文明施工。
2)协调与社会团体的关系
一些大中型建设工程建成后,不仅会给业主带来效益,还会给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好处,同时给当地人民生活带来方便,因此必然会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业主和监理单位应把握机会,争取社会各界对建设工程的关心和支持。这是一种争取良好社会环境的协调。
对本部分的协调工作,从组织协调的范围看是属于远外层的管理。远外层关系由业主负责主持,监理单位负责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如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此有分歧,可在委托监理合同中详细注明。
10.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常用方法有哪些?
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可采用如下方法:
(1)会议协调法
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实践中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等。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工程尚未全面展开前,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设计单位人员参加。
2)监理例会
①监理例会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按一定程序召开的,研究施工中出现的计划、进度、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问题的工地会议。
②监理例会应当定期召开,宜每周召开一次。
③参加人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也可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他有关监理人员、承包商项目经理、承包单位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时,还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④会议的主要议题如下:a.对上次会议存在问题的解决和纪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b.工程进展情况;c.对下月(或下周)的进度预测;d.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设备情况;e.施工质量、加工订货、材料的质量与供应情况;f.有关协调问题;g.索赔及工程款支付;h.质量问题处理措施。
⑤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工程师机构起草,经与会各方签认,然后分发给有关单位。会议记录内容如下:a.会议地点及时间;b.出席者姓名、职务及他们代表的单位;c.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表的主要内容;d.决定事项;e.诸事项分别由何人何时执行。
3)专业性监理会议
除定期召开工地监理例会以外,还应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一些专业性协调会议,例如加工定货会、业主直接分包的工程内容承包单位与总包单位之间的协调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等,由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
(2)交谈协调法
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开会来解决,有时可采用“交谈”这一方法。交谈包括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
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这种方法使用频率都是相当高的。其作用在于:
1)保持信息畅通。由于交谈本身没有合同效力及其方便性和及时性,所以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之间及监理机构内部都愿意采用这一方法进行。
2)寻求协作和帮助。在寻求别人帮助和协作时,往往要及时了解对方的反应和意见,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另外,相对于书面寻求协作,人们更难于拒绝面对面的请求。因此,采用交谈方式请求协作和帮助比采用书面方法实现的可能性要大。
3)及时地发布工程指令。在实践中,监理工程师一般都采用交谈方式先发布口头指令,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对方及时地执行指令,另一方面可以和对方进行交流,了解对方是否正确理解了指令。随后,再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3)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方面:
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
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
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4)访问协调法
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走访是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部门、公共事业机构、新闻媒介或工程毗邻单位等进行访问,向他们解释工程的情况,了解他们的意见。邀访是指监理工程师邀请上述各单位(包括业主)代表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指导性巡视,了解现场工作。因为在多数情况下,这些有关方面并不了解工程,不清楚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果进行一些不恰当的干预,会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这个时候,采用访问法可能是一个相当有效的协调方法。
(5)情况介绍法
情况介绍法通常与其他协调方法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可能是在一次会议前,或是一次交谈前,或是一次走访或邀访前的向对方进行的情况介绍。形式上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介绍往往作为其他协调的引导,目的是使别人首先了解情况。因此,监理工程师应重视任何场合下的每一次介绍,要使别人能够理解你介绍的内容、问题和困难、你想得到的协助等。
总之,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如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的艺术、开会的艺术、谈话的艺术、谈判的技巧等等。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协调。
第六章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1.简述建设工程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三者之间的关系。
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是相互关联的,都是构成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文件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依据性关系:在编写监理规划时,一定要严格根据监理大纲的有关内容来编写;在制定监理实施细则时,一定要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进行。
(1)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又称监理方案,它是监理单位在业主开始委托监理的过程中,特别是在业主进行监理招标过程中,为承揽到监理业务而编写的监理方案性文件。
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大纲有以下两个作用:一是使业主认可监理大纲中的监理方案,从而承揽到监理业务;二是为项目监理机构今后开展监理工作制定基本的方案。为使监理大纲的内容和监理实施过程紧密结合,监理大纲的编制人员应当是监理单位经营部门或技术管理部门人员,也应包括拟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监理大纲有利于监理规划的编制。监理大纲的内容应当根据业主所发布的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制定,一般来说,应该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拟派往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情况介绍
在监理大纲中,监理单位需要介绍拟派往所承揽或投标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监理人员,并对他们的资格情况进行说明。其中,应该重点介绍拟派往投标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况,这往往决定承揽监理业务的成败。
2)拟采用的监理方案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业主所提供的工程信息,并结合自己为投标所初步掌握的工程资料,制定出拟采用的监理方案。监理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的方案、建设工程三大目标的具体控制方案、工程建设各种合同的管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进行组织协调的方案等。
3)将提供给业主的监理阶段性文件
在监理大纲中,监理单位还应该明确未来工程监理工作中向业主提供的阶段性的监理文件,这将有助于满足业主掌握工程建设过程的需要,有利于监理单位顺利承揽该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2)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从内容范围上讲,监理大纲与监理规划都是围绕着整个项目监理机构所开展的监理工作来编写的,但监理规划的内容要比监理大纲更翔实、更全面。
(3)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又简称监理细则,其与监理规划的关系可以比作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的关系。也就是说,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由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建设工程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的操作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是指导本专业或本子项目具体监理业务的开展。
2.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有何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具有以下作用:
(1)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就是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的中心目的是协助业主实现建设工程的总目标。实现建设工程总目标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它需要制定计划,建立组织,配备合适的监理人员,进行有效地领导,实施工程的目标控制。只有系统地做好上述工作,才能完成建设工程监理的任务,实施目标控制。在实施建设监理的过程中,监理单位要集中精力做好目标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需要对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的各项监理工作做出全面、系统的组织和安排。它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确定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2)监理规划是建设监理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依据
建设监理主管机构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其人员素质、专业配套和建设工程监理业绩要进行核查和考评以确认它的资质和资质等级,以使我国整个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能够达到应有的水平。要做到这一点,除了进行一般性的资质管理工作之外,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监理单位的实际监理工作来认定它的水平。而监理单位的实际水平可从监理规划和它的实施中充分地表现出来。因此,建设监理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时,应当十分重视对监理规划的检查,也就是说,监理规划是建设监理主管机构监督、管理和指导监理单位开展监理活动的重要依据。
(3)监理规划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主要依据
监理单位如何履行监理合同,如何落实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各项监理服务工作,作为监理的委托方,业主不但需要而且应当了解和确认监理单位的工作。同时,业主有权监督监理单位全面、认真执行监理合同。而监理规划正是业主了解和确认这些问题的最好资料,是业主确认监理单位是否履行监理合同的主要说明性文件。监理规划应当能够全面而详细地为业主监督监理合同的履行提供依据。
实际上,监理规划的前期文件,即监理大纲,是监理规划的框架性文件。而且,经由谈判确定的监理大纲应当纳入监理合同的附件之中,成为监理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内部考核的依据和重要的存档资料
从监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出发,需要对各项目监理机构(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其主要依据就是经过内部主管负责人审批的监理规划。通过考核,可以对有关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水平和能力作出客观、正确的评价,从而有利于今后在其他工程上更加合理地安排监理人员,提高监理工作效率。
3.编写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应注意哪些问题?
编写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监理规划在总体内容组成上应力求做到统一。这是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
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的确定,首先应考虑整个建设监理制度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内容要求。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这些内容无疑是构成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如前所述,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所以,对整个监理工作的组织、控制、方法、措施等将成为监理规划必不可少的内容。这样,监理规划构成的基本内容就可以确定下来。至于某一个具体建设工程的监理规划,则要根据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合同所确定的监理实际范围和深度来加以取舍。
归纳起来,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包括:目标规划、项目组织、监理组织、目标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施工阶段监理规划统一的内容要求应当在建设监理法规文件或监理合同中明确下来。
(2)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
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应当统一,但各项具体的内容则要有针对性。这是因为,监理规划是指导某一个特定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技术组织文件,它的具体内容应与这个建设工程相适应。由于所有建设工程都具有单件性和一次性的特点,也就是说每个建设工程都有自身的特点,而且,每一个监理单位和每一位总监理工程师对某一个具体建设工程在监理思想、监理方法和监理手段等方面都会有自己独到之处,因此,不同的监理单位和不同的监理工程师在编写监理规划的具体内容时,必然会体现出自己鲜明的特色。或许有人会认为这样难以有效辨别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的质量。实际上,由于建设工程监理的目的就是协助业主实现其投资目的,因此,某一个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只要能够对有效实施该工程监理做好指导工作,能够地完成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就是一个合格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每一个监理规划都是针对某一个具体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计划,都必然有它自己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有它自己的项目组织形式,有它自己的监理组织机构,有它自己的目标控制措施、方法和手段、有它自己的信息管理制度、有它自己的合同管理措施。只有具有针对性,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才能真正起到指导具体监理工作的作用。
(3)监理规划应当遵循建设工程的运行规律
监理规划是针对一个具体建设工程编写的,而不同的建设工程具有不同的工程特点、工程条件和运行方式。这也决定了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必然与工程运行客观规律具有一致性,必须把握、遵循建设工程运行的规律。只有把握建设工程运行的客观规律,监理规划的运行才是有效的,才能实施对这项工程有效的监理。
此外,监理规划要随着建设工程的展开进行不断地补充、修改和完善。它由开始的“粗线条”或“近细远粗”逐步变得完整、完善起来。在建设工程的运行过程中,内外因素和条件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变化,造成工程的实施情况偏离计划,往往需要调整计划乃至目标,这就必然造成监理规划在内容上也要相应地调整。其目的是使建设工程能够在监理规划的有效控制之下,不能让它成为脱缰的野马,变得无法驾驭。
监理规划要把握建设工程运行的客观规律,就需要不断收集大量的编写信息。如果掌握的工程信息很少,就不可能对监理工作进行详尽的规划。例如,随着设计的不断进展、工程招标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工程信息量越来越多,监理规划的内容也就越加趋于完整。就一项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监理规划来说,想一气呵成的做法是不实际的,也是不科学的,即使编写出来也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实施的价值。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主持人
监理规划应当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写制定,这是建设工程监理实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必然要求。当然,编制好建设工程监理规划,还要充分调动整个项目监理机构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还要广泛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建议,而且要吸收其中水平比较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编写。
在监理规划编写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最大程度地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为进一步搞好监理服务奠定基础。
作为监理单位的业务工作,在编写监理规划时还应当按照本单位的要求进行编写。
(5)监理规划一般要分阶段编写
如前所述,监理规划的内容与工程进展密切相关,没有规划信息也就没有规划内容。因此,监理规划的编写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将编写的整个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
监理规划编写阶段可按工程实施的各阶段来划分,这样,工程实施各阶段所输出的工程信息就成为相应的监理规划信息,例如,可划分为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和施工阶段。设计的前期阶段,即设计准备阶段应完成规划的总框架并将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进行“近细远粗”的规划,使监理规划内容与已经掌握的工程信息紧密结合;设计阶段结束,大量的工程信息能够提供出来,所以施工招标阶段监理规划的大部分内容能够落实;随着施工的招标进展,各承包单位逐步确定下来,工程施工合同逐步签订,施工阶段监理规划所需的工程信息基本齐备,以便写出完整的施工阶段监理规划。在施工阶段,有关监理规划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整、修改,使监理规划能够动态地控制整个建设工程的正常进行。
在监理规划的编写过程中需要进行审查和修改,因此,监理规划的编写还要留出必要的审查和修改的时间。为此,应当对监理规划的编写时间事先作出明确的规定,以免编写时间过长,从而耽误了监理规划对监理工作的指导,使监理工作陷于被动和无序。
(6)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格式化、标准化
现代科学管理应当讲究效率、效能和效益,其中一个方面就是使控制活动的表达方式格式化、标准化,从而使控制的规划显得更明确、更简洁、更直观。因此,需要选择最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来表示监理规划的各项内容。比较而言,图、表和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是采用的基本方法。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应当走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这是科学管理与粗放型管理在具体工作上的明显区别。可以这样说,规范化,标准化是科学管理的标志之一。所以,编写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各项内容时应当采用什么表格、图示以及哪些内容需要采用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做出统一规定。
(7)监理规划应该经过审核
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进行审核并经批准。监理单位的技术主管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其负责人应当签认,同时,还应当按合同约定提交给业主,由业主确认并监督实施。
从监理规划编写的上述要求来看,它的编写既需要由主要负责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又需要形成编写班子。同时,项目监理机构的各部门负责人也有相关的任务和责任。监理规划涉及到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各方面,所以,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应当关注它,使监理规划编制得科学、完备,真正发挥全面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
4.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的主要依据是:
(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三个层次:
1)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
这是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最高层次。不论在任何地区或任何部门进行工程建设,都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
2)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
一项建设工程必然是在某一地区实施的,也必然是归属于某一部门的,这就要求工程建设必须遵守建设工程所在地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同时也必须遵守工程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3)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
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也具有法律地位,也必须遵守和执行。
(2)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包括两个方面:
1)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
2)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在编写监理规划时,必须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内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力和义务,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方面的要求。
(4)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在编写监理规划时,也要考虑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关于业主和承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5)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中的监理组织计划,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方案,合同管理方案,信息管理方案,定期提交给业主的监理工作阶段性成果等内容都是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
5.建设工程监理规划一般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应将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单位承担的责任及监理任务具体化,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监理的具体措施。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监理规划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概况
建设工程的概况部分主要编写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名称;
2)建设工程地点;
3)建设工程组成及建筑规模;
4)主要建筑结构类型;
5)预计工程投资总额;
6)建设工程计划工期;
7)工程质量要求;
8)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名称;
9)建设工程项目结构图与编码系统。
(2)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是指监理单位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的工程范围。如果监理单位承担全部建设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范围为全部建设工程,否则应按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建设标段或子项目划分确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1)建设工程立项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2)设计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3)施工招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4)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的建设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5)施工准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6)施工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7)施工验收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8)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9)业主委托的其他服务的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指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监理控制预期达到的目标。通常以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控制值来表示。
(5)监理工作依据
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2)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4)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要求选择。
项目监理机构可用组织结构图表示。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的进程合理安排,满足建立工作的要求。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程序比较简单明了的表达方式是监理工作流程图。一般可对不同的监理工作内容分别制定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方法与措施应重点围绕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这三大控制任务展开。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设施
业主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如下设施:
1)办公设施;
2)交通设施;
3)通讯设施;
4)生活设施。
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6.监理工作中一般需要制定哪些工作制度?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制度包括:
(1)施工招标阶段
1)招标准备工作有关制度;
2)编制招标文件有关制度;
3)标底编制及审核制度;
4)合同条件拟定及审核制度;
5)组织招标实务有关制度等。
(2)施工阶段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6)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7)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总监验收制度;
8)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1)监理报告制度;
1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3)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
1)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2)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3)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4)监理周报,月报制度;
5)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6)监理费用预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