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天津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用途为住宅,常住人口为 人,计租建筑面积为__ ___平方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租房合同,清单租房合同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该清单租房合同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租赁期内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12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不得提前解约,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按此合同违约规定执行。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每年(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小写) ¥30000元 。
2、该房屋租金按 全年一次性预付 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收到并开具收条为准。
四、租赁条件: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费、水费(包括地热用水费用)、煤气费、暖气费、电话费、收视费、物业费等实际使用的费用,不得拖欠。
5、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备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此房屋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部装修及各种设备设施故障,或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负责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给甲方,由甲方承担有关故障的维修费用。
6、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需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7、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此房屋所属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乙方不得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此房屋内,不得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不得实施给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带来损害的行为,不得实施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不得有违治安、和违法行为。
五、关于押金:
1、为保证乙方合法、合理并善意的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该在签订本租房合同并交纳预付租金的同时支付押金¥2500元给甲方,押金不计利息,待租赁期限届满,甲方验房并认可后,乙方将该房屋钥匙全部交还甲方,同时甲方将此押金全部归还乙方。
2、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可暂不缴纳¥2500元押金。但在本合同到期前的两个月,即 年 月 日前,双方需确定是否续租,如需续租,则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缴纳下一年的租金;如不再续租,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再缴纳一个月的租金 ¥2500元 作为押金给甲方,如果乙方拒不支付押金,甲方有权提前一个月终止合同,并将第十二个月的预付房租更改为押金,同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或在租赁期届满之前擅自退租则押金不予返还,若乙方暂未缴纳押金,甲方有权另扣除一个月的预付租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或在租赁期届满之前擅自退租则应赔偿乙方人民币 ¥2500元 作为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补偿。但因自然灾害与不可抗因素或市容整顿、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乙双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自然终止。
六、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清单租房合同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内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同时乙方向甲方出示租赁期内的电费、水费(包括地热用水费用)、煤气费、暖气费、电话费、收视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或未拖欠上述费用的证明。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4、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3)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4)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5)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七、违约的处理:
1、甲方违约的处理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租赁期届满若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500元作为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补偿。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租赁期届满若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租金,多退少补。乙方所预付的还未使用完的暖气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等甲方予以退还。
2、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租赁期满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交还甲方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及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租赁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应由乙方交纳的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用预付租金或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3)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租赁期届满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可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纳或预付的还未使用完的暖气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等甲方不予退还。
(5)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八、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租赁期内乙方自行负责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赁期间因地震、水灾、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煤气泄漏、此房屋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部装修及各种设备故障包括各种家用电器故障、设施故障包括各种管道漏水等引起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特别说明: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代表者等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清单租赁合同见附件1、附件2。
出租人(甲方)确认签字: 承租人(乙方确认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1: 清 单 租 房 合 同
| 房屋物品清单 | ||||||||
| 序号 | 设备 | 状态 | 序号 | 设备 | 状态 | 序号 | 设备 | 状态 |
| 1 | 21 | 41 | ||||||
| 2 | 22 | 42 | ||||||
| 3 | 23 | 43 | ||||||
| 4 | 24 | 44 | ||||||
| 5 | 25 | 45 | ||||||
| 6 | 26 | 46 | ||||||
| 7 | 27 | 47 | ||||||
| 8 | 28 | 48 | ||||||
| 9 | 29 | 49 | ||||||
| 10 | 30 | 50 | ||||||
| 11 | 31 | 51 | ||||||
| 12 | 32 | 52 | ||||||
| 13 | 33 | 53 | ||||||
| 14 | 34 | 54 | ||||||
| 15 | 35 | 55 | ||||||
| 16 | 36 | 56 | ||||||
| 17 | 37 | 57 | ||||||
| 18 | 38 | 58 | ||||||
| 19 | 39 | 59 | |||||||
| 20 | 40 | 60 | |||||||
| 确认签字: | |||||||||
| 抄表记录 | ||||||
| 日期 | 电表 | 煤气 | 冷水 | 热水 | 确认签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