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20年社保失业后,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这一规定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以及《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这些法规明确指出,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不过,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不仅与缴费年限有关,还需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而且,失业保险金的具体金额由所在省市规定,一般会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来确定,每年可能会进行调整。
总的来说,交了20年社保失业后,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但具体金额和领取期限可能会受到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