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可以直接带上飞机,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禁止携带。
允许携带的充电宝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这是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就可以带上飞机的最大能量限制。以一般充电宝3.7V 电压为例,100Wh相当于27000mAh的容量,因此一般20000mAh的充电宝依然可以携带。
如果充电宝的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就需要经过航空公司的批准才能携带。这类充电宝在携带前,建议向所乘航班的航空公司了解相关批准流程。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是禁止携带上飞机的,因为这可能对飞行安全构成威胁。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充电宝应清晰标识出额定能量或电池容量,并且只能作为手提行李携带,不允许放入托运行李中。在飞行期间,充电宝应关闭并且不应为电子设备充电。每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总数也不得超过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