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在商丘市行政区域内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这一规定旨在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噪声和大气污染。因此,目前在商丘市是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