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分户的农村户口房子登记,并不一定要是户口册的户主本人名。
农村房产登记主要关注的是房屋产权的明晰,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在进行农村房产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等。这些材料用于确认房屋的权利人和权利范围,并不一定要求房屋的登记名字必须与户口本户主名字一致。
当然,如果户口本户主是房屋的实际所有人,那么房屋登记在其名下是合理的。但如果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实际使用人,也可以在房产登记时予以体现。重要的是确保房屋产权的明晰和合法,避免未来因产权问题产生纠纷。
总的来说,农村房产登记与户口本户主名字并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关键在于确认房屋的实际权利人和权利范围。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