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否应该基于夫妻双方的感情和相互支持,而不是基于生育能力来决定。
首先,生育能力并不是衡量一个妻子价值的唯一标准。婚姻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的,而这些与生育能力无关。如果你们之间的感情深厚,相互扶持,那么生育能力的问题并不应该成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现代医学技术已经非常发达,对于生育问题,有很多解决方案。你们可以寻求医生的帮助,了解可能的治疗方案,并一起面对和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离婚是一个严肃的决定,需要慎重考虑。在考虑离婚之前,建议你们坦诚地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考虑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更好地处理这个问题。
总的来说,生育能力并不是决定婚姻成败的唯一因素。在面对生育问题时,夫妻双方应该携手面对,共同寻找解决方案,而不是轻易地选择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