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支付工程款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合同及相关文件、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文件、往来通信记录和会议纪要等。
合同及相关文件是核心材料,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等,这些文件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工程款支付的基础。
施工进度记录也很重要,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用于证明工程的进度和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
施工现场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等,记录了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也是支付工程款的重要依据。
往来通信记录和会议纪要同样不可或缺。往来通信记录包括书信、电子邮件等,证明双方就工程款项的沟通情况。会议纪要则记录了双方或多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讨论和决策。
这些材料都是工程款支付的基础和依据,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地提供,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查证和认定。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