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烟花爆竹的燃放规定主要包括特定区域的禁止燃放、时间限制以及对非法燃放的处罚。
在松江区,以下区域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国家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等。此外,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松江区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关于时间限制,目前的规定是在2025年春节期间,除了上述禁止区域外,还有一些特定区域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些区域包括东至松江-闵行区界,南至黄浦江,西至G1503,北至松江-青浦区界的合围区域。
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松江区政府也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为110。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时间或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通告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