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
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首先需要确定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这个值是通过将平均缴费指数与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乘得出的。平均缴费指数则是员工自参加工作起至退休时的每月缴费指数之和除以其缴费年限的月数。
接下来是确定享受比例。这个比例根据员工在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来确定。如果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乘以1.2%。如果缴费年限超过25年,那么对于超出的年限,每满一年享受1.2%的比例,而25年以内的部分则享受30%的比例。
最后,将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与享受比例相乘,即可得出过渡性养老金的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过渡性养老金是针对那些在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前参加工作、在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后退休的人员设立的。这些人员在个人账户制度实施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账户,因此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需要加上过渡性养老金以体现其劳动贡献情况。此外,由于政策和规定的不同,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变化,请以当地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