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在门诊看病的报销比例通常为80%。这意味着低保户在门诊就医时,其医疗费用的80%可以得到报销,剩余的20%需要自负。这一政策旨在保障低保户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对于低保户中患有慢性病的患者,门诊慢性医保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具体来说,甲类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85%支付;乙类慢性病起付线标准为300元,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按80%支付。
此外,低保户在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4%。这一比例是针对低保户在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而言的,即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再报销60%。
总的来说,低保门诊看病的报销比例较高,以减轻低保户的医疗负担。但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低保户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