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津贴的三个弊处包括:待遇降低、申请流程可能较为复杂、以及覆盖人群可能不全面。
首先,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职工来说,新政策带来的影响较大。病残津贴的待遇仅包含基础养老金部分,不再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这意味着这部分人群每月领取的金额会比原提前病退有所减少,降低了他们的生活水平。
其次,虽然病残津贴的设立是为了帮助因病或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但申请和审核流程可能较为复杂。这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包括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县级残联和民政部门等。复杂的流程可能导致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需要长时间等待,影响了补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最后,病残津贴的覆盖人群可能并不全面。虽然政策旨在帮助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和因工致残的职工,但仍有一些需要长期照护的轻度残疾人或其他特殊类型的残疾人未能纳入补贴范围。这影响了补贴政策的全面性和公平性,使得部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无法得到相应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