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异地传唤,一般情况下可以不去,但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时,需要传唤涉案人员接受调查的,应当经过相应的批准程序,并使用传唤证进行传唤。对于异地传唤,即警察从一个地方传唤另一个地方的涉案人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警察通常会通过当地的公安机关协助进行传唤,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
如果收到异地警察的传唤,首先应该核实传唤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传唤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对传唤有异议,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或法律机构咨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另外,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无法前往异地接受传唤,例如身体健康原因、时间冲突等,应该及时与负责传唤的公安机关沟通,并说明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考虑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调查,例如通过视频通话、邮寄材料等方式。
总之,面对警察的异地传唤,应该保持冷静并核实相关情况。在确保自己权益不受侵犯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如果对传唤有异议或无法前往,应该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