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男人爱娶十三四岁女子为妻,有以下三个现实原因。
一是生育因素。在古代,人口数量对国家和家族发展至关重要。十三四岁的女子大多已到适婚年龄,具备生育能力。早婚早育能增加家族人口,劳动力增多利于家族产业发展,对国家而言,充足人口可保障赋税、兵役来源。
二是社会观念影响。古代社会强调“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接受教育机会少,主要价值体现在家庭中。十三四岁的女子思想相对单纯,更容易接受传统的妇德教育和夫家管束,便于培养成符合传统标准的贤妻良母,更好地承担家务、侍奉公婆等责任。
三是经济因素。一般来说,十三四岁女子的家庭对彩礼等要求相对不高,男方家庭在经济上更容易承受。同时,新媳妇进门后能很快参与家庭劳动,补充家庭劳动力,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负担,在经济上对双方家庭都较为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