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上,自然血亲关系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断绝,因为这种基于血缘的关系是客观存在的,法律不能改变其事实。不过,如果是拟制血亲关系,如收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通过一定法律途径解除。
对于收养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而对于亲生子女,虽然无法从法律上断绝关系,但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当子女的行为严重侵害父母权益,比如虐待、遗弃父母,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父母也可以通过遗嘱等方式,决定不让不孝子继承自己的财产,以保障自身权益和表达对子女行为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