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基层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的下设组织。民主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如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等,都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这体现了村民的民主权利和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服务村民: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它的核心目标是服务村民,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受村民监督: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有权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村民的意愿和利益行事。
总的来说,村民委员会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重要平台,具有鲜明的基层自治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