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福利院领养孩子一般不需要花钱。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领养孤儿没有费用的要求,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这些条件包括:领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年满三十周岁。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但请注意,在领养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行政费用,如办理领养手续的费用等,但这些费用通常是较为合理的,且不会以盈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