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文职一般有编制,但编制性质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岗位而异。
警察文职通常在公安机关的非执法岗位上工作,负责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技术支持等文职工作。他们不具有传统意义上的警察执法权,而是对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在某些地区,警察文职可能属于事业编制,由财政全额拨款,享有相应的待遇和保障。然而,也有可能采用合同制或其他形式的编制。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警察文职人员在公安机关工作,但他们通常不具有人民警察的身份,也不直接参与执法活动。因此,他们的编制性质可能与正式的警察公务员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警察文职是否有编制以及编制的具体性质,可能因地区、岗位和招聘方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对具体的警察文职岗位感兴趣,建议您查阅相关招聘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